那天朝云昔离开了别墅之后,四处瞎逛了许久,他倒是在走出“万圣大街”的部分没费什么力气,没有出现自己料想到的,也许会存在的麻烦。
但在此之后,朝云昔也没有再从城市中的其他地方搜寻到什么乐子,只是已经确实进入了夏季,天气的炎热让他充分地感知得到了,浑身的燥热,以及晚间完全没有一点凉风吹过,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完全粘的贴在身上,那感觉相当不好受。
也就因此,朝云昔放弃了到处漫无目的地瞎逛的念头,直奔自己的住处赶了回去。
而这一路上,那个从本杰明处得来的人偶,朝云昔一直都放在手中,身边虽然路过的人不多,但也绝非是一路上都渺无人烟的地步,那人偶则是没有丝毫的反应,这也是相当正常的。
反而是,如果这个人偶在自己路过几个随机的路人之后,就会一个劲儿地发出亮光,那才是真的会让人感到惊恐的事。
总之是一路平安地回了家,等到踏入家门的那一刻,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朝云昔身上忽然感受到一种不自在,随即拿起了没剩下多少的小半瓶苦艾酒喝了下去,什么时候,自己开始也能不用回回喝上一整瓶了……
沉沉睡去过后的第二天,朝云昔按照本杰明的说法,来到了那个作为他们基地的别墅,一大早,李醇和巫玫刚刚醒来,正在吃着本杰明不知道是买来,还是亲手做的早餐。
朝云昔也是没做什么拖泥带水的工作,在本杰明将昨晚和朝云昔说过的话通知给二人之后,他便拿着那个小人开始做起了试验。
结果是只有在距离对方近在咫尺之时,才有可能让小人对对方产生反应,发出不同颜色的亮光。
巫玫的是暗红色,李醇的则呈现一种墨绿色和紫色交加的状态。
把小人交给这两人,测试他们是不是也能用着达到和朝云昔一样的效果,或者是更好的成效,但最终的结果都是否定的,四个人当中,看上去也仅仅只有朝云昔一人,能够姑且算得上是对于这个不那么完善的“设备”,能姑且有着一定的使用能力。
巫玫在那之后,也没有选择继续留在别墅当中,对她来说,似乎什么都需要排在健身锻炼的后面,每天的必备活动就是出自于此。
而朝云昔也没有在别墅过多的停留,虽然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还有什么事情要去做,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但总归是要暂时发挥一下自己难得的这份,优于其他人的特性,说不定就会在什么地方,碰上一个未来有可能加入到他们当中的,自己印象当中的成员……
但就那样带着那个不起眼的小人偶到处走走逛逛,一天下来也没有碰上什么能够但凡掀起人偶一丁点儿涟漪的人。
虽然早早就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还是会不自觉地产生一些失落的情绪,这也都是在所难免。
一天的无所事事,很快就迎来了一个会宣告终结的时间,朝云昔最终,不得不也只能往家走……
可是,在所难免的一种不甘心的情绪,使得他没有像昨天那样,直接不管不顾地朝着家里闷头,两耳不闻窗外事地前行,而是故意地准备绕上几个圈子,再回去。
虽然自己也清楚,这大概率也是个单纯消耗体力的无用功,可是一想到自己这边迟迟也没办法找到新的成员,而自己是拥有着,他们之中唯一一个能对组织发展有着破局关键的能力的人,一种不知道算不算得上使命感的东西,就不由自主地油然而生。
他家住的地方附近,交通什么的倒是比较便捷,不光是城市之内的地铁公交站,距离他住的地方都有着相当近的距离,就连稍微走走,多绕远一点,甚至还能走到城市的其中一个火车站附近。
而今天的朝云昔,也恰好是在晚间的这个时间点,走到了附近的火车站。
此时,似乎正赶上一辆火车的到站停靠,从出站口陆陆续续走出了许多带着各异表情的旅客。
人流量这么多的地方,说不定会对自己手中的小家伙产生什么反应呢,朝云昔这样想着,不自觉地靠了上去,他来到了一个,所有旅客几乎都会经过,并且也不会显得自己太挡路的位置,站在那里,看上去就像是个正常的,准备在车站门口等待着接人的一般人一样,很融洽地沉浸在人群之中。
但朝云昔最终,足足在那个地方等了半个小时,直到所有旅客看上去都从那个站口出完了,也没有等到手上的人偶出现一点的反应……
看上去,今天也只能就这样了,朝云昔如是想着,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转身回去,这次他准备不瞎逛了,直接回家,这种大海捞针的工作,根本就是相当没谱的,打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这种搜寻方式抱有什么期待。
还是尽可能正常地生活,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反正又不占什么空间,还像是今天这样,一个劲儿地把这种工作当成是自己的主要任务,到处找人,实在是有点过于离谱了,现在光是回想一下自己这一天,都会感觉到自己多多少少有些愚蠢。
尽管今天的一天已经莫名地让他感觉到极其挫败,他此时此刻,甚至想一个人跑到酒吧去,好好抒发一下自己这份沉闷的心情,可到了酒吧之后,却从酒保那边得知,并没有自己常喝的苦艾酒。
今天的心情恰好也不是那种能够完全放下架子,去做一些新的尝试的契机,他又抱着一股又一次被耍了的心情,这一次彻底不再抱有任何其他的幻想,走出酒吧,闷头直直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但自己毕竟已经绕圈绕的离家太远,这也就导致了必须要折回刚刚的自己才走出的火车站的广场区域。
无奈,这都是自己作出来的,朝云昔只得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已经显得有些空旷的广场。
看上去今天似乎,至少在这几个小时之内,应该不会有新的火车再来停靠了,整个车站前的广场人烟都相当稀疏,从远处吹来的风,能够轻轻拂过朝云昔的脸庞。
一些年轻的,或者是年老的人,大概就那么三四个,或是形单影只,或是成双结对坐在广场尽头的路边,看上去大多是在等待着什么,也许是提前来的太早了,导致的他们的车还要很久才到,这个时候还不能进站,于是就坐在广场的一角稍作等待。
这本是极为稀松平常的,甚至不值得转过头去看看对方长什么样子的城市景象,直到朝云昔忽然,在路过某一个人的身边之时,似是非是的,眼边闪过了一丝不那么和谐的光亮。
光线仅仅存在了短短的一瞬,他甚至没有来得及分清,那到底只是夜空中出现的,不知什么地方的亮光,还是自己身边,出现了一个能够促使他手上的东西发光的,神武士人选……
他回过头,去看着刚刚或许是自己走过的看见亮光的区域,那里一片空旷,就和整个火车站前的广场一样,但,唯独,有一个人,低着头,双手抱膝,坐在他刚刚走过的路边位置。
那看上去是个身材纤弱的小女孩,最大不会超过十几岁的模样,头扎进自己双臂环绕着的腿当中,那样子看上去是想要屏蔽周围,已经没有多少的噪音,好让自己在保持着那样一个姿势的状态下得到充分的休息,乃至睡眠。
朝云昔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决策是不是正确的,但凭借着一种直觉带来的勇气,推动着他一步一步,朝着那个可能会让他这一天不算白忙活的日子有了一个完美的完结。
在一步一步,终于走到了那个小女孩面前之后,正握在朝云昔手中的那个不起眼的人偶,忽然又一次,发出了一道短浅的,银灰色的闪光。
看样子,是不会错了……
“咳咳,那个……不好意思,小姑娘,麻烦打扰一下……”
“我不是小姑娘,再说一遍,我已经成年了!我出生于1991年10月27日,不信看我的身份证!”
那个女孩抬起了头,手中紧攥着一个身份证,上面的照片看上去和现在的女孩面孔别无两样,都是一副看上去相当稚嫩,最多最多,也只能算是只有个十四五岁的模样。
她戴着一副书生气很足的黑框眼镜,头发是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皮套简单扎起来的,虽然坐在地上,但目测身高甚至还不到一米五的样子……
虽然女孩的脸上已经是一脸疲惫……又或者说,已经算得上狼狈的模样,但也不难看出,在她浑身上下散发出的,似乎有些叛逆的氛围之下,也难以掩饰,她自身本质上就是个十分文文弱弱的女孩子。
年纪看起来自然也没有很大,这样的一个形象,走在路上,如果给她换上一套附近初中或是高中的校服在身上,也完全不会让人觉得有一丝一毫的违和感。
而面对这样的一个形象,朝云昔的大脑当中,几乎是立刻,就联想到了一个人……
“苏世妍”这个名字,就像是刻印到了朝云昔的头脑当中。
刚好,这个面前的女孩不知为什么,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手上乱甩着自己的身份证。
朝云昔就那样,不费吹灰之力,将女孩手中的身份证夺到了自己手上……
苏世妍……
1991年10月27日……
不对呀,之前自己想到的,有关于自己在是“易箫”的时候,见到的几名迷部成员当中,其中的苏世妍,号称自己是迷部的老大,当时的时间是2023年,那么那时候的苏世妍就应该已经是32岁了……
现在的她,也足足有26岁,可是自己分明记得当时……这女孩亲口说出来的,自己是28岁……
时间的穿越,难道能够对于一个人的年龄,也能产生这样的影响吗?
“啊!你干什么,坏蛋!把我的身份证还给我!”
女孩一副相当无力的模样,胡乱在朝云昔的面前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但几次的挥动,却直接让自己的身体差点整个栽倒在自己面前的柏油路上。
朝云昔连忙搀扶起了女孩,一瞬间,就从对方的头部,感受到了一股浓重的酒气。
“喂,你还能走动吗?”
“还给我……还给我……不然,我就把你们打的……”
女孩最终念叨着这些听上去似乎有些没什么意义的话,最终彻底昏睡在朝云昔的怀里。
这属实是个极其俗套的剧情,但对于长相和一个初中生无异的女孩,朝云昔也倒是不会心生邪念,更何况就算是倒在自己怀中的是个知根知底的知性美人,朝云昔也远远没到那个需要靠趁人之危来发泄欲望的地步。
总而言之,现在的情况是不可能把女孩原封不动地丢在这儿,从自己携带的人偶,以及她所持有的身份证来看,这个自己怀中的女孩,都毫无疑问就是苏世妍本人没错。
如果是这样的话,虽然看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未来这个女孩也会成为自己身边的一员,作为迷部成员的身份……不,不出意外的话,这女孩会以一种自己目前还想不到的方式,成为迷部的老大。
那对于现在的朝云昔来说,自己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至少在今晚,要保证女孩的安全,以及一晚舒适睡眠。
而这样想的话,朝云昔所要把女孩带去的地方就只有一个。
那就是,自己这几十分钟之内,一直在想着的,自己要回去的,家。
一开始是搀扶,到后来,女孩的体重出乎意料的轻,朝云昔就索性直接把对方背在自己身后。
好在,一路上看上去没有什么人对自己和女孩过多的关注,可能更多的人都是揣持着不多管闲事的态度,而且女孩的年龄,看上去也完全不是那种会混酒吧让人灌醉了的年纪,那么也就是说,背着她的朝云昔,大概率也只会是女孩的哥哥,之类的……
以上纯粹出自朝云昔对于未曾和自己产生过任何交流的,对路上经过的路人心理的无端揣测。
总之,朝云昔在把女孩背上楼之后,就将她原封不动地,放在了那张自己平时睡的大双人床上,而自己老老实实跑去睡了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