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在贫民窟待了没几个小时就返回了特使馆。这里的环境跟约翰内心所想的差不多,破败的街道、憔悴的居民,空气中恶臭的气味,以及通向贫民窟深处的幽暗小巷。
“估计还得再加上黑帮,那整个贫民窟的要素就齐了。”坐在马车中约翰想到这里转头问向旁边的托马斯:
“蒙德马桑的城防军一共有多少人,主要是负责那些地方的防御任务。”
“我想想……”托马斯想了想之后然后说道:
“整个城防军刨除那些马夫厨子之类的人约有2000人的职位。”
“等会,什么叫大约啊,你作为市长难道连自己城内多少正规军也不知道吗?”约翰听到这里突然打住问道,如果要是普通人不知道也就算了,作为市长的托马斯不知道自己城防军的人数也就罢了,居然连明面上城防军的编制有多少也不知道。
“这这……这我的确不清楚,这件事是负责城防军的格尔总管负责的,他会跟其他总管商量每年城防军的人数,经济景气的时候就多收人,不景气的时候就裁人,每年都不一样,我只是一个负责盖章的,去年具体的职位明面就两千人整,但城防军也是有油水可以捞,所以每年都会有贿赂买职位的人,格尔总管对于这些人也是照单全收,不可避免的城防军的人数每年都会高于职位的数量。”
“至于布防,大部分都是城墙、富人区、和议会厅特使馆等地,去平民区和贫民窟的城防军就少了一些,到晚上敢来贫民窟的基本上没有。”
听完托马斯的解释,约翰虽然感到惊讶,但还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蒙德马桑只有乱到一定程度,他才更有机会慢慢将自己的势力渗透到整个蒙德马桑。
“给我在富人区找一座公寓作为退伍士兵办事处的办公地,不用太大,最好是三层高的,位置最好在主干道,钱的话无所谓,我满意的话就会付钱。”约翰话锋一转,向托马斯提出了之前成立退伍士兵办事处的信息,托马斯见状连忙答应,在马车停到特使馆门口后,他便立刻下车着手准备这件事。
不得不说,有当地市长的帮助,约翰所要的建筑当天就有了,再派人付钱后,十几名白狼骑士在约翰的命令下带着大包小包住进了公寓,并在门旁边竖着钉上了一块“退伍士兵办事处”的板子。
第二天约翰就派人张贴告示,重点是在平民区和贫民窟,几乎每条街上都有一张关于办事处的告示。
“本总督深感退伍士兵在蒙德马桑生活不易,特派人建立退伍士兵办事处,为退伍的士兵在蒙德马桑安身立业提供帮助,退伍士兵需携带退役文书到贵族区……”
在贫民窟内,一位曾经上过学的老者正一字一句的给周围的人们讲述告示的内容,而人群当中,那名前天被打得退伍士兵也盯着告示看了半天。
随后他便挤出人群,回到了自己那位于贫民窟深处的房子,尽管推门而入看到的是坑坑洼洼没有涂漆的砖墙以及漏着几处阳光的房顶,但这个房子不仅是他因病去世父亲留下的,更是他在这个城市中唯一的落脚点。
进门的他并没有待下来歇会,而是从房屋内的箱子里找出了那张已经泛黄的退役文书和几枚带有污垢的银币和那枚约翰给他的金币。
他先是将金币塞进兜里,然后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银币,在从衣柜中换上一身还算合适的衣服后,他便离开了房屋,向着贵族区的方向前进。
作为一名生活在贫民窟的贫民,他首先需要穿过平民区才能到达贵族区,在来到平民区后,他先是来到了一处旅馆花了一枚银币租了房间并洗了一个热水澡,便继续朝着贵族区的方向前进。
“代写书信,十枚铜币一封。”
在途中,他遇到了一位代写书信的老人,便立刻上前说道:
“老伯,能借你纸笔和墨水用用吗?”他边说边拍出了一枚银币,在金钱的加持下,老伯很痛快地将纸笔给了他,并让他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写书信。
然后老人就后悔了,只见那名退役士兵仅仅是在纸上写了几笔,就将手中的纸攒成一团扔到别处,老人捡起来打开一看,只见好好的纸上就写了几个字,而且这些字他也不能全看懂。
“我说,这位客人,你这写的是什么啊,我写了这么多年的书信,从来没见过这么写的。”见他又扔了一团纸到地上,老人忍不住问道。
“花体,给贵族看的,没啥用就是那些贵族们觉得好看。”退役士兵边写边说着。
“那您可悠着点写,最近所有的物价都在涨,纸也特别贵。”老人生怕他再扔一张,便连忙提醒道。
终于在地上多出几个纸团后,退役士兵小心翼翼地将墨水晾干的信折好放进口袋后,便向着对面贵族区的城门前进。
贫民窟和平民区中间并没有城墙,但贵族区的外围则有一圈比蒙德马桑外城墙还要高大的内城墙,而且内城墙上巡逻的士兵和守城器械也应有尽有,并经常有人维护。
由于之前换了身衣服并洗了澡,他此时就如同一个普通市民一样,在卫兵随意问了几句交了一枚银币的入城费后便进入了蒙德马桑大部分平民一生都无法入住的贵族区。
尽管周围的繁华景象让一众外来者跟乡巴佬一样四处观望,但他一进贵族区之后便向着退役士兵办事处的方向一路奔去。
望着这座大门敞开的建筑,他先是在门口整理了一下着装,捋了捋头发,然后才走进了这座能改变他命运的建筑。
进入之后,他很快就在仆人们的帮助下来到了一个房间内,房间内一名白狼骑士正坐在书桌前,聚精会神地盯着他,骑士的那双犀利的眼神不断扫视着他的全身,仿佛一头狼盯着不小心闯入自己领地的猎物。
“叫什么名字。”
“雅克。”
“多大了。”
“25岁,但再过一个月就26了。”
“有没有什么特长。”
当白狼骑士说道这话时,这名叫雅克的退役士兵立刻递上了之前写满文字的纸张,白狼骑士接过后扫了一眼,眼神中突然流露出一些异样,然后对着雅克说道:
“你会写字?还会写花体?”
“是这样的大人,不信您可以让我写几笔。”雅克边说边指向桌子上的羽毛笔,在得到骑士的允许后,他用羽毛笔蘸了蘸墨水,在纸张的右上角用花体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嗯。”在确定了这个人会写字且认识花体后,骑士便继续问道:
“你是侦察兵,还当了5年,挺不容易啊。”
“大人说的没有错……”
在之后的对话中,雅克小心翼翼地回应着白狼骑士的各种问题,终于在太阳快要落山之后,白狼骑士挺了挺身子,满意地说道:
“你这个人还算不错,要是就干个力气活的确有点浪费你这么好的才能,这样吧,约翰总督给了我十个去城防军的名额,你就拿着这封信,去那里谋个差事吧。”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听到这话雅克当场就给骑士跪下了,这个活只要人有手有脚,脑子正常,就是一个铁饭碗,攒上几个月的工资就可以在平民区买一套房,对于他这个贫民窟的人来说简直就是逆天改命。
“别谢我,记住了,你能有这活,全靠我们约翰总督,要谢就去谢他。”骑士见状不由得出言提醒道,并将写好的推荐信给了雅克。
在一阵道谢声中,雅克离开了办事处回到了位于平民区的旅馆,在休息一晚后,第二天太阳刚升起时,雅克就来到了位于平民区的一处城防军据点,在将信交给当地的长官后,雅克便领到了一套城防军内服、盔甲和佩剑。当雅克走出据点后,他便再也不是无业游民雅克了,而是城防军士兵雅克。
穿着盔甲的他迈入了贫民窟,准备回去收拾一下家里的东西,其走过的地方两边都是羡慕的人群,就连路口处的几名偷鸡摸狗的混混,看到他这副模样也躲得远远地。
“雅克哥!”
就在这时,一阵小孩的声音叫住了雅克,他回头望去,一名大概五六岁身材的黄发男孩向他跑了过来,随着他越来越近,雅克还能清楚地看到他脸上的雀斑。
“呦,捷渡,这么早就出来玩了啊。”对于这个小男孩雅克可是非常熟悉,半个月前他回到蒙德马桑,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在街上耍飞刀卖艺赚钱,这个孩子在旁边一看就是看到中午,虽然他没什么钱,但每当到午饭时间,捷渡都是先回家,然后从家中拿出自己的一半午饭作为观看飞刀表演的报酬给雅克。
“雅克哥,你这是当官了吗!”看着雅克身上的盔甲,捷渡好奇地问道,在孩子们眼中,穿着闪亮盔甲的人不是贵族就是当官的。
“不,但我有工作了,喏,就在对面的平民区。”雅克对着捷渡边用手指指向平民区边解释道。
“那,那您还会表演飞刀吗?”
“可能不会了,因为我有工作去忙了。”
在听到雅克的回答后,捷渡原本充满希望的眼神刹那间黯淡了下来,接着便小声说了一句再见后垂头丧气地朝着自己的家方向走去。
然而当他刚走两步后,身后突然传来雅克的声音,令他原本失望的心情又充满了一丝希望。
“如果你喜欢耍飞刀的话,我可以教给你,只有一次机会,你可得看仔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