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高考之前 二 人格初成
作者:筱仲马   生命的告白最新章节     
    高中的第一个朋友是同宿舍的一个外地生,来自扬州,黑黑瘦瘦打篮球很好,依然记得他穿着肥肥的牛仔裤走路时轻盈的样子,运动好的人走起路来也会有一种美感,那时对大城市的孩子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感,也可以说是出于小城市的自卑吧。因为篮球打得好他很受女孩子欢迎,我和他的关系也许就是因为内心萌生的嫉妒而渐渐疏远,在一次生活中的小矛盾后我再没有和他说过话,他在学校呆了半年,寒假过后再也没有见过他。

    高一时在一次课间操上我被体育老师选中参加学校间举办的健美操比赛,那段比赛的准备过程是我高中的一段特殊经历,选中的十几个人都是“品相出众”的,大家被带到一个不对外开放的舞蹈室由专门的老师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教,基本上都是晚上练习,之前的晚餐是免费供应的。对于那段游离在学习之外的时光自己似乎非常乐在其中。

    最后的表演自己突然被安排在队伍的头一个,那是一个手拿排球做胯下运球时的一字阵型,类似于千手观音,要做的动作也是最容易出错的,老师安排我做“龙头”。我现在依稀还记得当时穿着紧身衣面朝观众,手在胯下做8字运球的感觉。我没出差错。表演结束后回归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但心中却想让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

    高中的寄宿生活印象最深的还是在冬天,寒冷的天气似乎给生活多加了一层考验,所以也是在冬天形成了锻炼身体的习惯,有时会帮同学打热水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增加锻炼的效果,晚自习下课都会去篮球架拉十几个引体向上,晚自习结束回到宿舍会先找两块纸垫在地上做几十个俯卧撑。因为当时学校存在着欺凌同学的现象,所以强壮体魄是一件主客观都要求做的事。锻炼成了习惯,别人看我锻炼也成了习惯。锻炼让我更加自信与勇敢以及明白什么叫生活。

    转眼进入关键的高三,但因为成绩本来就一般,所以就有进入对学习要求不高的艺术班的想法,因为我发现自己对文艺格外感兴趣,经常会牺牲午睡看一本叫《智慧背囊》的书,这本书大多是讲一些细节决定成败的小故事,类似于“蝴蝶效应”。还有艺术班里很多人都是高一时一起练健美操的。但这个想法也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现在回想起来如果那时去了艺术班,也许就能避开改变我人生的倒霉事了。

    高三时我们换了教学楼,是一栋老楼,教室里还残留着上届毕业生激励斗志的口号标语,不愧是最后战斗的地方,高二时隔窗相望高三的学生都觉得有种神圣感。虽然只比自己高一年级但心里总觉得他们比自己成熟很多。

    高三起初还是有很多开心事的,宿舍里也只剩我和班长两个人住了,班长是个憨厚又不失智慧的胖子,由于之前就一直是室友所以我们相处得相当融洽。也许是同样的生活环境让我们患上了同样的皮肤疾病,母亲为我买的药膏十分有效,一次我向他推荐我用的药膏,之后可能他感觉效果不错于是又向我借着用,他一边往身上涂药一边用快悦的语气对我说:“你这药膏是顶好的,一涂就不痒了”。

    这样奢侈的住宿体验没有保持得太久,之后宿舍搬来了几个上届的复读生,宿舍又回复到了满员状态。我本以为这几个人会比较不好相处,但事实上那种高年级的神圣感确实有点夸张了。室友都是些性格随和的人,很快大家就形成了默契,成为了一个融洽的整体,但最终这个整体没有保持到高三结束,自己成为了“破坏”这个整体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