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微风透过教室的窗子吹进来,吹得桌面上的书本刷刷地翻页,一只手猛然按住随风翻动的书本,“啪”的响声吸引了全班同学包括老师的注意。
宋向文左手托腮,呆呆地坐在位置上,双眼看着课本出神,他甚至没有听到这一声响声,陶醉在自己的思绪里面始终没有出来。这是今天下午的第一堂课,上数学,数学老师在讲台上讲着圆以及圆的一些性质。瘦瘦高高的数学老师专门从综合楼的教室里面翻箱倒柜找出来了两个模型,站在过道里面给下面的学生展示。
宋向文心里面有担心,也有激动。担心是害怕回去的两个低年级学生会告老师,毕竟他们几个人把人家的下巴弄出血来还扇了几个耳光,最要命的是人家是低年级的。学校就一直强调高年级的学生必须让着低年级的学生,从四年级他转过来的时候就只如此,一直到现在依旧是这样。
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李老师做班主任,卫生区换到了进学校的主干道上。周五下午在大扫除的时候,一个低年级的学生嬉戏打闹闷着头使劲跑,撞到了自己班一个在擦宣传栏玻璃的男生身上,把自己撞哭了,后来还要自己班里面的同学道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在陈屯小学就这样一以贯之。
如果那个低年级的学生要告老师的话,他们的班主任肯定会带着他们在整个学校范围内挨个班级找直到找到为止。找到之后,他们四个人都逃不了请家长的命运,而且还要承担人家的医药费。那个时候,对待打架事件的准则就是不管打起来之前什么样子,只要打起来,谁先动手就是谁的错。薛林那一个飞踹,把人家踹出去那么老远,肯定是自己这边先动的手吧。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是对面的先把自己按在地下的,这样算就是对面先动的手,但是人家是低年级,哎,这一点是不可能有任何疑问的。
激动,是因为宋向文被薛林三个人和自己被按在地上这件事情而产生的,自己被按在地上,对于一个男生来说,就是奇耻大辱,当时宋向文虽然死死拽着那个人的衣领子不放手跟他对峙。但是心里面还是比较担心两个男生一起上来对自己拳打脚踢的,现在坐在教室里,那种火气还是没有消失,他想狠狠的把那个男生按在地上再给他几拳头。
而薛林几个人,能在第一时间冲上去给对面狂揍一顿,更是让宋向文的心里面波涛汹涌。他们如何能够做到这么勇敢,出手的时候不会像宋向文这样有如此之多的顾忌,不假思索地就冲上去。这样的男生是勇敢的,是仗义的,是好兄弟,宋向文没有做到这样,在自己受欺负的时候都没有,他钦佩三个朋友的勇气,也自己生自己的气。
走神的宋向文被数学老师注意到,迷离的眼神肯定逃不过上帝视角,宋向文在出神的时候被数学老师叫起来。“文哥?文哥起来说说圆的面积公式是什么吧文哥。”数学老师是个年轻人,经常在教室里面开玩笑,叫男生叫哥,叫女生叫姐,从接手这个班开始就是如此,他们也逐渐习惯了老师对他们这种独特的称谓。
宋向文当然不知道,他一节课都没听,圆的面积是什么东西完全没听见过,印象里就是数学老师拿着两个教具比比划划的。“啊...面积公式...等于...”
走神的后果,就是整节课接下来的时间就要站着听了,整个教室只有自己站着,站在座位上的宋向文是又生气又尴尬,怎么这些负面情绪都赶着一起来?
下了午休的时候,四个人聚到走廊上商讨了一番,主要围绕着那两个人是几年级几班的,以及他们会不会告老师。通过那个高个子男生回教室的方向来看,应该是五年级的,那个方向的教学楼只有五年级和二年级,二年级不可能这么高,八九不离十就是五年级的了。至于会不会告老师,刘立洋分析了一下。
按照道理来说,如果他要去告老师,就肯定会在午休之前去,刚挨揍肯定不服,那个时候想去告老师直接就去了。而午休的时候没有人带着学生在学校里面找人,说明不是午休告的老师,既然一开始不去告老师,那肯定就不会去了。
刘立洋还给三个人吹嘘道:“你们看他那个样子,长得就很狂,挨了两耳刮子他能服气?你就让他去找人嘛,不都说了厕所那里等着他。”刘立洋一年级就在陈屯小学上学,上了六年学本年级的人基本上都认识了,那几个调皮捣蛋的他都认识,不少还打过架。他脾气火辣,一两句话不对付就会跟人骂起来,有的时候动手也是正常现象,就拿他跟李兵来说,两个人原来因为互相看不顺眼打了一架,就谁也不服谁了。
宋向文倒不是怕打架,怕的是老师知道,跟家长说。刘二姐和宋召华是不怎么管自己的学校生活的,成绩会关注,但是在学校里的事情两个人几乎不过问,问也是问跟成绩有关的事情。宋向文怕的是被爸妈知道了挨揍还挨训。
第二天,经过了一下午和一晚上,宋向文心里面对于昨天发生的事情已经基本忘记了。他就是如此,不管是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过一阵就好了,继续玩自己的学自己的,受的那些委屈都无所谓了。
三个人看宋向文都这样,就骂了宋向文两句怂蛋之后也不管了,他们是看宋向文受欺负才管的,本来就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中午,当队伍在教学楼下站好向着食堂走,从他们教学楼到食堂,要经过三栋楼,两栋四年级三年级的,一栋昨天那个高个子男生走的方向也就是五年级的教学楼。宋向文在队伍里面和薛林说说笑笑,对上午课堂上发生的事情和昨天回家之后以及脑子里面随时想到的东西展开讨论,眼神一瞥却看见了五年级教学楼下队伍里面的熟悉面孔。
那个昨天被刘立洋扇了两耳光的男生,正站在队伍的后面看着宋向文,面无表情,眯着眼睛。他的身高确实是高,在自己班级里面的队伍要排在最后几个。宋向文和他四目相对,然后迅速挪开视线,两个人本来就是“仇人”,对视一眼是该放狠话还是该一笑泯恩仇,宋向文心里面对这件事情都抱着过去了的态度,忽然对上了眼,不知道对方什么想法,只得马上躲开。
进了食堂,刘立洋过来和宋向文说:“刚才那个人不是在那里站着你看着没。”
宋向文点点头:“当然看着了,怎么了。”
刘立洋说道:“你没看他那么狂?伸着个头在那站着跟什么似的,我跟赵一凡说来,他说叫着李兵,不行今天中午咱就去砸他一顿。”刘立洋在队伍里跟赵一凡一说,赵一凡又跟后面的李兵和其他几个人一说,几个人对于自己班里人被低年级欺负都显得很生气,寻思着能不能找个机会叫出来砸回去。
宋向文听的一个头两个大,感动是挺感动的,但是确实不敢动,参与的人越多,知道的人就越多,让老师知道的可能性就越大,自己在家里吃不到好果子的几率就越大。为了自己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宁静和快乐,宋向文决定劝他们不打架。
“我知道,他跟我对视了,跟我说不打了,口型说的。”宋向文对刘立洋撒了个小小的谎,谎称他们昨天放学见过了,说是不打架了。
刘立洋诧异道:“你还跟他见过?你们认识?”
“俺弟弟是他们班的,昨天看到俺弟弟跟他一起走我就说的,他说不打了,我说那就不打了。”宋向文脱口而出又是第二个小谎话。
刘立洋更吃惊了,“你还有个弟弟?我怎么不知道,你爹那边的还是你姥姥家的,叫什么?”他和宋向文是表兄弟,基本上对方家里什么情况都知道的大差不差了。
一个谎话要用一百个谎话来弥补,这句话宋向文在此时是深有体会了。
“你别管了,不打了,赶紧吃饭吧。”宋向文把刘立洋撵回他自己的桌子上,也不跟他过多解释,他一时半会真的想不出来怎么解释他在五年级还有个弟弟这件事情。
刘立洋也就被推搡着回了自己桌子,吃自己的饭,不再来跟宋向文说这个事情。
该发生的事情,终归会发生的,虽然宋向文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阻止和那个男生之间约架,但还是挡不住“历史”的滚滚车流。
中午吃完饭他们几个人溜达着回教室的时候,那个男生追上来通知般的跟四个人说:“明天下午下了第二节课,厕所那边行吗?”
刘立洋率先推了一把男生,“怎么的你打架是吧,不是不打了你说?”
那个男生迷茫着,“嗯?打不打你们到底?”
刘立洋冲着男生就指着鼻子骂道:“狗东西快滚回去叫人,别明天下午把你弄哭了,滚吧。”男生就扭头走了,也没跟刘立洋过多争辩什么。
男生走后,薛林问宋向文:“不是说他不打了害怕了吗?怎么他还自己屁颠屁颠过来伸这个脸说打架吗打架吗。”薛林已经在食堂里听到了刘立洋和宋向文的对话,以为两个人确实是不会打架了。
宋向文伸手摆摆,“不管了不管了,爱怎么怎么样吧,服气了,别让老师知道了,知道就完了。”
于是乎,当天下午四个人的话题,就变成了明天下午叫谁去一起打架以及那个男生能叫谁来帮他打架。
五年级肯定不敢惹六年级的这是肯定的,但是那个男生却主动来约架,就说明他肯定找了六年级的人给他撑腰。这个六年级的人不可能是自己班的,是自己班的早就知道了,那就是一班或者二班的,一班是成绩最好的,有几个调皮捣蛋的也被那个学心理学的班主任管的服服帖帖的。三个班就他们没换班主任。
最有可能是二班的,二班有几个人原来就经常在小卖部呆着,不买东西,就是玩,而且听刘立洋说他们也是比较混的,原来看过他们打架。而那个二班领头的,就是刘方超,一年级宋向文的同学,在小学教室前面说能一拳打断一棵柳树的人。
他到了陈屯小学,也还是喜欢吹牛,经常跟人打架,小学敢打架就会被“敬而远之”,毕竟谁都不想跟老师和家长口中的“问题少年”混在一起。这就更加剧了几个学生的传奇色彩,在学生的小圈子里,他们什么都敢干,敢在课堂上顶撞老师,敢在学校里欺负低年级的同学,敢不写作业,敢翻墙外出。
四个人这么一分析,再跟赵一凡几个人一合计,都猜着大差不差就是二班的刘方超几个人了。也算是熟人吧,刘方超跟薛林关系不错,跟王耀算是半个情敌,王耀还摔过他给宋嘉的一个水晶球,让在楼上趴在栏杆上向下看的刘方超颜面尽失。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已经跟宋向文没什么关系了,已经成为了六年级三班全体男生的大事件,班里面“有头有脸”的男生都想跟他个不知好歹的低年级学生碰一碰,看看什么人还敢跟六年级的对着干。当然同时也要跟二班那几个人碰一碰,看看是三班厉害还是二班厉害。
一下午的商讨,大致说了个差不多,总结一下,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晚上,有半个小时电脑时间的宋向文都没打开他最喜欢的枪战游戏。而是登录了聊天软件跟几个家里有电脑的男生继续商讨这件事,宋向文还是主和的,王耀被刘方超的名字气的主战,薛林主战,他不能看着宋向文受欺负。李兵主战,他想跟二班看看谁厉害,刘立洋家里没有电脑,他不能参与到聊天当中,但是用脚想想就行,他肯定要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