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完了之后才说。
她低垂着眼眸,哽咽道:“孩子,被我弟弟带走了。”
“那后来呢?一个男人怎么照顾这么小的婴儿?”
沈珊珊刚下楼,只听了一半,站在楼梯扶手边,连忙问道。
——这还真是热闹了,听个故事人全齐了。
陈欢眸子微抬,淡淡扫了眼沈珊珊。
“后来是我妹妹过去照顾的,他们怕我看到孩子会想起那个男人,害怕我伤心……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我的孩子。”
赵婉抹了把眼泪,收拾了下情绪。
笑道:“让你们见笑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不提也罢。”
沈珊珊:“二十多年了啊,那你就没有偷偷跑回去看一眼?”
赵婉摇头,“我根本不知道我的孩子被带去了哪座城市。
我弟弟也没有再联系过我。”
“哪有这么做姐弟的啊。”
沈珊珊愤恨的一巴掌敲在桌上,几个碗碟发出阵阵脆响。
刘美吟叹气,“也挺好的,这弟弟至少帮忙养了孩子,没有送人算不错了。”
“说不定就是背着她送人了。”
崔明嗤笑一声,“偷偷把孩子带走,这么多年也不告诉她孩子的下落。
连个面都见不着,谁说一定会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养?”
话音刚落,客栈内顿时陷入寂静。
是啊,没人知道那个孩子到底是被她弟弟抚养了还是送人……
甚至至今是死是活,也是未知……
“后来呢?你一定经历了什么,才会变得富有吧?”
陈欢看赵婉如今的气质,怎么都不会联想到早年她是一名护工。
故事还没有完——
赵婉叹了口气,眼角的泪水已经干涸,“生完孩子后的两年里,我一直在村里没出去。
那时候对未来很朦胧,甚至觉得自己活在这个世上。
对我那弟弟妹妹来说,就是个累赘。
我害怕成为他们的累赘,于是没有和他们打一声招呼,我就出了村。
想着还是再出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这一次,我选择离开这座城市,去了d城。
这座城市比起我那家乡要美丽许多。
四处可见的高楼大厦与街道上的霓虹灯交织在一起。
那种城市的美感,带给我的全是活力,还有一种让人着迷的魅力。
我被周遭的新事物迷了眼,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歌厅前。
门口站着不少穿着华丽的女人,她们热情地招揽着客人。
她们的欢声笑语,不由得让我对未来多了一份憧憬。
我鬼使神差进去应聘了。
老板娘见我灰头土脸的,面上虽然嫌弃,但却也没有拒绝我。
大致听她叙述完之后,我才知道这边人流量特别大。
特别缺人手,于是让我负责清洁这一类工作。”
从赵婉说到新工作的时候,嘴角隐约浮起一丝笑意。
“就在那一天,我遇到了人生中的贵人。
歌厅内时常会有大小老板给服务员打赏。
时间久了,有些服务员赚到了不少钱,也就不在这家歌厅工作了。
那时候老板娘见人手又不够了,于是就派了我去。
由于歌厅的工作人员,不管是服务员还是舞女,都需要带妆工作。
就这样,我被老板娘拉到后台,化了妆。
那是她第一次夸我生的好看。
还说,早知道让我学跳舞了。
没想到在自己歌厅工作的清洁工打扮起来不比自己的舞女差。
我被夸的脸红。
心里却想着:如果对方愿意教我,就算再苦,我也一定要学!
虽然歌厅里有许多客人的手不太规矩。
但好在老板娘都能将这些小矛盾摆平。
化了妆后的我到了歌厅中央,负责给老板们倒酒的工作。
也就是你们现在所说的陪酒。
如果放在我之前的小山村里,那是会被吐口水的工作。
我不在乎,至少,我在这家歌厅赚的钱干净。
问心无愧。
直到有一位客人看上了我,说要带我离开这家客厅,下半辈子他会养我。
这种场面早在之前我都看惯了。
嘴上说着好话拒绝了他,但我也没想到这个客人这么难缠。
居然对我动起手来。
就在这时,我人生中那位贵人出手了。
也不知道那位客人是什么来头。
顿时歌厅内打的昏天暗地,不少酒瓶摔落在地,桌椅被掀翻。
不少客人都被吓跑了,我见状也躲到了吧台后的一个小角落里。
也只有在台上表演的舞女们,她们早已习以为常。”
这件事本应该是很严肃的。
可在赵婉口中说出来,莫名让人感觉她仿佛在说一件令她觉得十分幸福的事。
“呵呵,原来是英雄救美的戏码。”
崔明不屑道。
“有些人还不一定能当那个英雄呢。”
刘美吟反讽。
宋哲:“那个人为你受伤了吧?”
赵婉点点头,“当时老板娘见情况愈演愈烈,连忙报了警。
等警察到的时候,他身上多处都被刺入了酒瓶碎片。
地上的碎玻璃上全部沾满了鲜血。
而那位客人额头应该是被打破了,血沿着额头滑落。
那张脸显得格外渗人。
我吓坏了,一直躲在后面看着。
好在警方来的很快,那位闹事的客人被带走。
只剩下他,在原地等着救护车。
他看向我的眼中,没有责怪,脸上甚至露出了笑意。
明明已经伤的那么严重,他还在低声跟我说:不要怕。
我真的吓坏了,也不敢过去。
直到老板娘朝我吼了两声,我才反应过来。
因为这次的事故因我而起,我跟着他一同上了救护车。
出于愧疚,在医院他养伤的那一个月里,我一直在照顾他。
那一个月里,我意外发现他居然没有一个亲人来看他。
后来才了解到,他是一个人来这边做生意。
家人都在别的城市。
我当时不理解,甚至到现在,我还是无法理解。
出了这么大事,险些要了他命,为什么家里人都不告知?
我甚至怀疑他在编故事骗我,他根本没有家人。
等到他出院后,我们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我继续回到歌厅工作。
他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来歌厅捧场。
时间过的很快,半年后,我已经是歌厅的头牌。
老板娘将我培养的很好。
那会儿,我的谈吐举止怎么都无法再和当初那个山野村姑相提并论了。
出名后,同行的老板甚至开高价邀请我去她们那儿。
我是个懂知恩图报的,一直留在这家歌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