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某公司业务,因为同事推荐,认识了女主,女主很漂亮,打扮也很前卫,深受男主喜爱,第一次见面,为表示诚意,男主请女主吃了一顿西餐,花费不菲,女主挺满意的,觉得男主挺敞亮的。
第二次两人去吃了烤肉,因为女主说最近想吃点带肉的,男主又请了,女主吃的不错,两个人聊天聊的也挺开心的。
之后两个人又见了三四次面吧,都是女主选的地方,每次都吃的很尽兴,男主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又近了一步,回家做梦都是甜的。
第七次见面,女主说,最近肯德基出了新品想去尝尝,什么烤翅、炸鸡翅、薯条、土豆泥什么的。通通上来。男主看女主吃的正起劲,便问道:你看,我们见了这么多次面了,能做我女朋友吗?女主说,不能,男主不说话了,女主吃着,弱弱问了句,那我还能继续吃吗?男主叹了口气:吃吧,吃吧……
吃完了第七顿,女主说,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不付出就不懂得珍惜,想做我男朋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今天来的时候说要请我看电影的,还去看吗?男主回答,还是不看了,今天有点累了,想早点回家!
女主回家后,介绍人,也就是她闺蜜过来了,闺蜜说,你不能这样啊,小孩都知道的道理,你不是人家女朋友非亲非故是不能随便吃人家东西的。你既然不同意做人家女朋友,有什么资格吃人家饭?还去吃两顿?有没有回请?都成年人了,又是相亲去的,别揣着明白装糊涂,很丢人也很难看!
女主有些生气,吃他几顿饭就要做他女朋友吗,他怎么想的,对他的考验才刚开始,闺蜜说,你对人家考验怎么还跟人家说不做人家女朋友,你让人家还怎么有心情追你啊,你也不小了,都36了,怎么能这么办事呢,女主不再言语。
大家觉得吃了七次饭,又是相亲认识的,女主这种行为是对还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