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上了刘主任叫人带给自己的两本破旧的书之后,终于从高墙之中走出去的朝云昔,不知为什么,没有那种激动的心情,大概是这种激情全在昨天耗光了也说不定。
家,自己有个所谓的新家没错,一个自己素未谋面的家,一个据说是能白住上一整年的家,但现在朝云昔并没有直接回家“参观”的心情,他请求司机,带他去他之前打工的饭店去看看。
这个老款的丰田车,载着朝云昔在这个他还不是很熟悉的城市当中穿梭,没过多久就来到了以往朝云昔上班的地方,想想,这也就是差不多三个月左右的功夫,这里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吧。
不,这里完全变了,最显眼的就是,那地理位置都相当让人眼熟,但是却没有他印象当中该有的招牌,反而是换成了一个朝云昔没有任何印象的牌匾,在反复和司机确定了就是这里没错,朝云昔也算是终于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那就是不管如何,这家店怕是早就被卖掉了,因为老板被偷走的钱,虽然不是自己偷的,但是他这是却像是自然地把自己代入到了加害者的视角,对老板产生了一些歉意,虽然这很奇怪。
而且自己听到的消息是真的凶手另有其人,就是说不是在确认了自己无罪之后钱就物归原主了,老板现在是什么样的状态,他根本不敢想。
他让司机赶快离开这个地方,然后下一个地点,是前往他“被捕”的关键位置,那个酒吧。
酒吧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在某几个瞬间,朝云昔曾想过,自己有没有可能在这个酒吧的门口再一次见到那个女人,那个看上去清纯的女生。
但就算是真的遇到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质问?他甚至怀疑自己有没有那种勇气。
最后朝云昔也没有让司机在这个门口过多地停留,自己虽然还想要在这个地方多逗留一会儿,抱持着一种兴许能遇上那个女人的期待,甚至有想过让司机留在这里等等自己,自己去酒吧里面找找看,但一想到司机也许不会同意……不对,自己现在是自由人了,司机干嘛不同意?
总之,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他想着这样多余的得不到瞬间成效的东西还是等什么时候自己有时间,自己来这边吧。
最后和司机道了谢,让司机把自己送回家,司机倒是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爽的表情,自己在临下车之际,甚至还掏起了口袋,把刚刚刘主任揣给自己的两百块钱之中的一百直接递给了司机,事后想想这的确是个无厘头的决定,当时也被司机连忙摆手拒绝了。
来到了,不能说是回到了家,因为这个家,自己从未见过,是名副其实的新家。
从老旧的单元门上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样式很熟悉的老楼房构造,当然不存在“电梯”这种先进玩意儿,有的只是每一阶上都带着相当重的尘土的步梯,整个楼道内的墙壁,似乎被新粉刷了墙壁,看上去就像没给装修工人结尾款一样,弄得相当潦草。
这楼里一层只有两户住房,整个楼的高度也只有七楼,不光是看着老旧,而且真的似乎就已经没什么人住在这儿了。
他被告知的新家位置在二楼,还好,这样上下楼能省事不少,就是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人在外面大吵大闹。
来到了他的新家所在的房门前,用被交付的房门钥匙打开,走进了这道有些狭窄的门,里面黑洞洞的,进去第一眼就看得出这间房算是那种所谓的暗厅,整体的朝向都是背阴面,就导致房间的采光并不是很好。
整体的房间面积对于朝云昔一个人居住来说,倒是不小,两间面对面的卧室,中间夹着一个阴暗的客厅,剩下的空间就分配给了厕所和厨房。
进门右转就是厨房,厨房的门口就放着一台冰箱,他好奇地打开冰箱门一看,里面摆放着一些矿泉水,和放在保鲜层最底格的一瓶绿色的液体。
把那瓶奇怪的东西拿起来,看着在瓶身印着的商标上,写着醒目的“absinthe”字样,虽然朝云昔知道自己是不明白这个单词的含义的,但是脑中似乎还是非常迅速地就加工处理出了一个自己可以理解的词汇。
“苦艾酒。”
这是在看到了这个字样之后朝云昔便联想到的词,也是这样才让他想起来,自己还有从猎人那里继承来的能力,虽然不会说外语,但却得到了不仅仅是能听懂,甚至连文本内容都能够一并理解的能力,这属实是相当便利,搞不好自己可以用这个能力去找份文书翻译的工作,好歹是饿不死了。
在看到这瓶酒印着的生产日期并没有太过年代久远,甚至还没有开封过,他开始产生了对这东西味道的好奇。
厨房当中摆放着现成的一些基础厨具,朝云昔拿来了一把细长的菜刀,别着瓶口,打开了这瓶神秘的酒。
姑且他还算是知道这种洋酒不能直接像饮料似的对瓶吹,拿来了一个杯子,在水龙头前面涮了涮,把刚刚开启的酒瓶拿过来,倒了一个杯底的量,随后就一番犹豫着地,最后还是轻微往自己嘴里边灌了一点……
简直就像是在喝什么花椒大料和酒精的混合物一样,完全就是难以下咽的,当然是对正常人来说,虽然说起来可能有些做作,但是朝云昔现在很明显就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正常人了,不论是精神还是肉体。
他又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倒了些许,大概有半杯的量,这一次没有任何斟酌和犹豫,直接一饮而尽。
身体并没有出现任何不适,反而像是让他的精神因此变得更加清醒,这着实是件怪事。
虽然现在的天气很冷,已经是12月末了,居民楼当中的供暖远远好过他之前的两三个月所处的环境,所以也就感受到了难得的燥热,当然这可能也是因为刚刚喝下肚不少酒的缘故。
放在厨房门口,自己刚刚没注意到的,是自己原来住的地方买的一些廉价的方便面之类的食物,看着那堆东西他似乎眼睛有些湿润了,这是自己前段时间最想吃的东西,如今就这样轻易地摆放在了自己面前。
他立刻从中掏出一袋,用厨房中的电水壶烧了点水,很快泡好了一袋方便面,他在厨房当中吃了起来,但却没有那种满足感,就像是这样的感觉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已经麻木了,又或者是自己面前这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
但是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汗,加上这段时间以来的监狱生涯从来没洗过一次正经的澡,在吃过了一袋方便面之后,他就前往了这房间中的浴室,浴室的水没有插上热水器,全都是凉水,但朝云昔现在也没那个耐心去等着热水烧好了,直接就这样把衣服脱在外面,走进浴室当中冲起了一个冷水澡。
很快把身上的污垢冲刷干净之后,朝云昔注视着浴室中镜子里的自己。
那张脸,是似乎已经变得有些陌生的自己,脸上出现的干瘦感,是他所陌生的……
走出浴室后,在主卧的地方他发现了一个体重秤,带着好奇他走了上去,显示的是斤作为单位,他完全不知道在自己失去的记忆当中自己的体重应该是多少,但此时体重秤上显示出来的数字给了他一种陌生感,又或者说是新鲜感?
上面显示着,149斤。
穿好了衣服,这主卧放着一张大的双人床,房间里头空荡荡,唯独有张桌子和衣柜,里面自然也没放任何东西。
来到了次卧,这里摆放着的,应该算是半个双人床,比起一般的单人床要大上不少,但是比主卧里那张还明显要小上一截,这张床的上方是打在墙上的几排书架一样的设施,上面零零星星摆放着几本歪歪扭扭的老书,和一些刻录着大概是世纪初流行的音乐的磁带,这种东西现在自己也都找不到能播放的设备。
忽然想起来了什么,朝云昔走到门口,把自己从监狱里带来的那两本破书,给放在了这个“书架”上,脸上出现了自己都没曾想过的傻笑。
想着时间应该也不早了,朝云昔并没有选择那个有着更大的床的主卧作为自己自由之后的第一夜睡眠之所,而是直接就躺在了这张次卧的床上。
床的边缘是一卷叠好的被子,那种被子竟然是干松,没有臭味的感觉,竟然也都变得有些怀念。
这一夜他睡得很好,但醒来之时却不难感受到一种惴惴不安,害怕,这样的情感油然而生,他相信是自己内心里还在担心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梦,醒来后的自己还能够看见那个半死不活的老头,自己还依旧躺在那张又小又破的监室里的床上,盖着那张小破被子,好在许久过后自己都没有“梦醒”,才让他逐渐安定下来了心情。
自己身上有那刘主任给的200块钱,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差不多够他的一个月的生活费,房子是可以给他,据说是免费住一年,在那之后还想住的话,估计就得开始付钱了,那样的话朝云昔还不如自己找个小一点的,兴许是能便宜一些的房子,但这也都是一年后才要考虑的,到那时候说不定自己的赔偿款就发下来了,自己也或许会产生些什么别的不同于现在的念头。
出狱的时候,由监狱方面给自己准备了些当季的衣服,所以不用担心现在自己出门走在这寒冬被冻得什么样,虽然款式看上去相当老气,很明显就跟新衣服不沾边,但朝云昔也不是太在意这些,只要能让自己不被冻死,出门不会被人光是看着他的穿着就把自己当成什么“逃犯”就足够了。
这样想着在家里继续待着也是没用,自己现在有身份证了,也算不上是出狱人员,而是被诬告人,这样来说,能找工作,应该是要比过去好多了。
可他现在,完全不想立刻就去找个什么工作,就像是有了阴影一样,他甚至开始想着等到自己手头这点钱花完了,想个什么别的办法,或者是催催监狱方面赶快赔钱,要不就是把手头这点钱省着花,最好是能赶快找到一个能给自己提供免费吃住的地方,当然胡思乱想一番之后就开始自我嘲讽,哪会有这么好的美事。
他还是穿好衣服,带上钥匙走出了门外,没什么目的,就是单纯地想要出去逛逛,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去向,姑且就先熟悉熟悉这附近的环境。
在这附近有些没有生气的地方转了足够久之后,朝云昔就逐渐开始向其他地方走走,也是这么一走他才注意到,大街上都到处悬挂着有关于圣诞节的装饰,他才从今天早上醒来看到的日历当中的印象里反应过来,今天好像是12月25号,圣诞节。
逐渐就走到了人多起来的街道上,虽然是个外来的节日,但却到处充满了一种本土化的喜庆,就差来人点几个鞭炮了,但是那明显也是不合时宜的。
朝云昔自觉地自己一直以来,就算没有过去的记忆,他也认为自己一直都是个不喜欢凑热闹的人,但今天他却一反常态,反而在这样人头攒动的街道,看着大街上到处飘扬着的圣诞歌,和路边绿化带上挂着的小彩灯,伴随着目光所及之处到处是已经被清理过后,还仍旧留在地面上的残雪,整个景象和这种其乐融融的氛围,让他感觉真的好开心,他甚至开始逢人,尤其是见到领着小孩子,脸上洋溢着笑容的父母,就和对方打起招呼。
“圣诞快乐。”他的语气里不带一丝虚假,脸上也始终挂着友善的微笑,被他打了招呼的人虽然在一开始有些奇怪,但随后也都能回以微笑,或者是也一并回了一句“圣诞快乐”。
真好啊,人生真是美好啊,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感受过这些呢,为什么在自己所拥有的短暂的记忆当中,回忆起来全都是不堪回首的过往呢?
哦对了,这个时候,朝云昔忽然想起了在另外一个省份,另外一个城市当中的那两个为数不多和自己有友善的交集的二人,欧阳笙和金疾斗,自己在临走前,是留下了欧阳笙的电话的。
他来到了一家手机专卖店,一番店员的介绍之后,他挑了个便宜的手机买下了,花了四百多块钱,但却一点也没对自己接下来剩下的钱能活多久这种事感到操心,匆匆就拿到了电话和电话卡,一番操作之后,按下了自己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背下来的欧阳笙的电话。
但把那第11个数字打完之后,朝云昔没有打通,而是仅仅选择把号码存进了电话簿,他没办法解释自己的这一决定的原因,就只是感觉生怕自己打过去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变故,不管怎么样,就算这种可能会存在的变故是客观存在的,他也万万不希望发生在今天。
逛街逛了很久,逐渐有些累了,他来到了一家餐馆前,简单要了盘炒饭吃下之后,就又回到了热闹,却不聒噪的街道上,走着走着,他似乎来到了一处像是公园一样的地方,这里最令人值得注意的,一定就是刚刚靠近就听见的,一个清澈的女声在唱着歌。
女声十分动听,声音中流露出的是一种悦耳,和干净的嗓音,让人在这样并不算是太寒冷的冬日里,也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心情上的舒畅。
虽然不想让自己表现得太过于那么“目的明确”,去直奔歌声传来的位置,但是朝云昔还是按耐不住自己焦躁的内心,一番瞎逛之后,就说通了自己,又没人会单独盯着你看,谁管你去哪,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他就随着大流,跟着在公园当中几个零零星星的行人,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女声的来源,是一个公园中心位置的一个凸起来的石台,那个女生就站在石台上,带着毛绒手套的手,握着麦克风,在唱着朴树的《new boy》。
但当朝云昔终于来到了这个可以看到女生本人的位置,注意到那女生的面孔之时,他就知道,上天连一个快乐的一整天,都不会轻易地赐予他。
那张脸,是自己绝对不会忘记的,几个月前,在酒吧遇到的,那个被自己“强奸”了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