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发现的地方,位于一处城镇的路边绿化带树杈上。
一个看起来打扮很凉快的年轻金发女人,一身的黑红色血痕,瞪大眼睛,身体卡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漂亮的眸子已经变成了灰白色,还有苍蝇在上面爬来爬去。
在枝叶的遮掩下,不注意,还真的不容易发现这里挂着一个死人。
几人一狗,站在树底下。
托姆抬头看着上面风光外泄的女尸,有些惋惜:“说实话,我见过很多的死亡现场,但这么别致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她看起来真性感。”
格林这个小年轻,跟着猛点头:“确实很漂亮,侧脸看着有点像女明星安吉丽娜·朱莉,特别是这双嘴唇,我的上帝,怎么会有人舍得杀死这样的尤物。”
布莱恩则和两个守着的巡警,询问案件的情况。
和十三完成了友好协商,捂着手指的托姆也走了过来:“先把尸体弄下来吧,这样也好观察一些。”
天色已黑,这里现场也勘察完了,验尸肯定得回去再做。
女尸其实是挂在树上,眼睁睁看着凶手驱车离开,眼睁睁看着一辆辆汽车从她面前的公路上驶过,最后在痛苦下,慢慢断气的。
呕~
托姆终究是年纪大了,反应慢了点,被喷了个正着,当场跪倒在地,两眼翻白的干呕起来。
布莱恩将这一情况,对着摄像机说明之后,才拿起解剖手术刀,开始了解剖。
报案人是附近城镇的居民,在市区上班,是一個小白领。
格林捂着后脑勺,组织语言重新道:“我刚刚看了下,树身周围没有明显的攀爬痕迹,树下没有机械的印子,女尸很丰满,骨架子看着也不小,应该不会轻,另外看她裸露胳膊上的刮伤,还有大树上面一些折断的树枝,我怀疑她是被什么东西撞飞到树上的。”
可惜公路上没有发现明显的轮胎痕迹,不然可以当做指向性证据了。
费了不小的力气,两人才将女尸完好地放到了地面的架子车上。
不过具体情况,还得解剖之后才清楚。
疼痛唤醒了小年轻的节操。
布莱恩翻了个白眼:“伙计们,能不能做事,别把我的狗带坏了。”
但他运气好些,及时闪开,只是被气味恶心到了,没有被熏了一身,不然回去后再怎么清洗,他都得被这股尸臭味熏陶个四五天。
打开解剖房的大功率白炽灯。
这种环境下,一般只有死亡四十八小时后,才会出现腐败静脉网,超过七十二小时后,那些腐败气体,排不出去,就会导致尸体开始膨胀
看女尸的情况,还没发福。
见到两人的惨状,布莱恩嘴角上翘,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谢过两位巡警,布莱恩跟着来到树下。
托姆不想说话了。
几分钟之后。
他除了在尸体身上,闻到了浓郁的尸臭之外,只能闻出些许化学毒品的气味。
回去之后。
今晚得加班了。
这里位于马路的拐角位置,最近的城镇在三四公里外,连接着洛杉矶市区,周围有几个小农场,每天都有不少城镇居民去市区购买生活物资或者上班。
见布莱恩的目光看过来,他不敢说话,老老实实站着,举手投降道:“布莱恩老大,我错了,以后我会对尸体保持尊重的。”
第一,女尸确实是个长期嗑药的瘾君子。
这一看,又有了新的发现。
女尸的脸部,有青灰色的腐败静脉网络,看着像蒙上了一块面纱。
但露天场所,气味挥发的快。
布莱恩耸耸肩:“别怪我,托姆,她的死亡时间这么明显,我以为你早就注意到了,不过看情况,伱的注意力都在这名受害者的身材上面了,这是你应得的报应。”
如果这不是解剖室,格林毫不怀疑,布莱恩老大想要肢解这具尸体,只靠手上的轻薄手术刀,很快就可以完成这项对于普通人很难的工作。
完成解剖。
格林见过不少尸体,但现场解剖,还是第一次见。
格林也是如此。
死者右腿脚踝位置,有色素沉淀和椭圆形印记。
他们凑到一起,又进行了猜银币的正反面之后,才确定了格伦托着女尸上半身,托姆托着女尸下半身的分工合作。
人死之后一定时间,尸体内部,会出现大量的腐败气体,这些腐败气体导致尸体内部的压力增大,部分血液被挤到尸体的体表,使皮肤出现腐败水泡,也有部分血液会进入到皮下的静脉,形成的青灰色的腐败静脉网。
他屏住呼吸,认真打量着布莱恩的操作。
死者的tun部两侧,有青黑色淤青,腿内两侧.膝盖蚌内部磨损严重,未发现侵犯痕迹。
他的美少妇邻居啊!
“噢~”
第二,女尸的脊柱多节骨裂,骨裂位置对应背部撞击伤口。
闻言,布莱恩脸上露出笑意:“行,我记得勘察车上面有梯子,这个好事,就交给你们俩了。”
不然这具藏在树上的女尸,估计再过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会被发现。
死者双手手臂,有超过二十处刮痕印迹。
格林回过神,下意识道:“很辣..”
听完格林的分析,布莱恩点点头。
布莱恩就让他提前下班了。
就在这时。
托姆疼的发出惊呼,想要将十三甩下来,结果十三就跟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了他的手指之上,反而越甩越疼,最后疼的龇牙咧嘴,只能朝布莱恩求救:“嘿,布莱恩,快让你的狗松口。”
毁尸灭迹经验丰富的布莱恩教育完两人,带着十三上了车。
每次看到大狗使眼色,都有事情要发生。
布莱恩的手很稳,力度很精准,解剖过程行云流水。
布莱恩见状,朝看戏的格林拍了拍巴掌:“伙计,说说你的观察。”
三人将尸体打包固定在了勘察车上。
两人开始工作。
布莱恩两手一摆:“它叫十三,是个有礼貌的孩子,我的意思是,你如果好好给它道歉的话,它应该会放过你。”
尸体一躺平,大量的气体,便从女尸的嘴巴和谷道,伴随噗噗噗的声音,汹涌而出,将两个猝不及防的色批,喷了个正着。
小白领下班回去的路上,因为尿急,就在这个视野稍微开阔些的拐角停了车,准备给女尸所在的大树人工施肥。
忙完之后。
十三屁颠屁颠跟了上去。
托姆耸耸肩,撇了眼小小一只的十三,指着十三狗头笑道:“它这么小,连母狗什么滋味都不知道,懂个屁。”
这个时候,女尸其实还没死。
说完,他朝十三,使了个眼色,麻溜跑路。
这其实是人死亡一定时间后,才会出现的尸体痕迹。
虽然也有些小众的穿孔爱好者,喜欢戴鼻环,但是这种,鼻中隔穿孔会比较规则,只有长期靠鼻腔吸食的瘾君子,才会让鼻中隔在那些d品腐蚀刺激下,出现不规则的穿孔。
布莱恩继续补刀:“伙计,别说我不讲义气,在你身上的臭味散掉之前,你就在停尸间上班吧,不用来办公室开会了。”
不得不说,受害者真的有点东西。
洛杉矶的气温大部分时候处于二十度左右,温度适宜,十分宜居。
对方的肺部,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炎症,散发的气味,也是积攒的化学毒品气味,已经腌入味了。
梯子架好。
正如格林所说,女尸骨架子不小,看着有一米七五左右,身材丰满,着实不轻。
格林的眼中,只剩下了惊艳。
这个时候的尸体,早就软化了。
布莱恩说完死者体表特征之后,没有急着进行解剖。
托姆有些将信将疑。
也就是说。
布莱恩取出一柄解剖刀,熟练地解开女尸身上的衣物,先简单查看一遍之后,才将目光放到女尸的体表。
这个味,没几天都散不掉。
布莱恩猜测,对方应该是被一辆凯迪拉克,撞到了背部,整个人飞起,恰巧挂在了树枝上面,造成了左侧肋骨骨折,内脏受损,还有手臂的大量划伤。
托姆只好走到一边,朝着十三好声好气地商量了起来。
这小子,确实很有灵性,观察力也很强,是个当警探的好苗子。
他更想一脚把这头小狗踢飞,但打狗还得看主人。
他才看向格林:“有什么想问的,问吧。”
看这两个叼毛以后还有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他用手撑开了女人的嘴巴,确定对方没有进行过植牙,也没有其他症状后,又翻看起女人的鼻孔。
女人的鼻中隔,也就是分开鼻腔左右的那块软骨,不规则穿孔严重,这种症状,一般出现在重度瘾君子身上。
“布莱恩,你是不是早就看出来这女尸里面全是臭气了!”
托姆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嘴巴上还残留着白沫,一副去掉了半条命的样子。
拍完现场照片,提取完树上的痕迹。
再怎么漂亮的美人,死后都香不起来的。
话音刚落,托姆伸出去的手指,就挂上一个狗头。
托姆的状态很差。
尿完后,小白领颇有仪式感地抖了两下,抬头的时候,正好和女尸的眼睛对视上了,吓得拉链都没拉,就报了警。
这也是凑巧了。
看热闹的十三,学着布莱恩的样子,嘴皮子上翘,露出两边才长出来一些的尖牙,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格林估计是因为之前的事情,有些惭愧,打电话和家里人说了下情况后,主动留了下来,给布莱恩打下手,增长一些经验。
布莱恩咔咔一顿拍照、画图。
死者胸腔轻微凹陷,左3、4、5号肋骨骨折,口鼻黑血,疑似内脏破损.”
啪~
布莱恩一巴掌打在他的后脑勺:“我知道死者是个辣妹,但你继续这样,我保证我的巴掌也会很疼!”
一人一狗,站在一起,表情同步,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好狗。
树身看着粗大,但只有三米多高,女尸位于两米多高的枝丫上,趴姿,脸朝下,眼睛睁大,嘴角有粘稠干涸的血迹,看着像内出血,但很少,只有少许滴在树身上。
托姆和格林这两个混蛋,在发现女尸长得很不错,穿的也很慷慨之后,就一直昂着脑袋讨论女尸的脸蛋和身材,十分没有节操。
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布莱恩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检查完一遍之后,一边上手,一边朝着摄像头,语气平缓清晰道:
“死者身份未知,女,大概年龄在20-25之间,死亡时间大概在两天前…具体时间需要微生物检测。
“希望如此,走吧。”
十三不懂事,也跟着昂着狗头,好奇地打量。
烙印是明显的凯迪拉克车标。
这已经是艺术了!
布莱恩并不知道格林在一旁胡思乱想些什么。
十三凶狠地咬着托姆的手指,小身子挂着,嘴里还发出呜呜威胁声,看着奶凶奶凶。
她的死亡时间,应该介于48-72小时之间。
太熟练流畅了!
托姆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她因为撞击,导致了脊柱受损,无法控制身体,又因为重伤,导致难以呼救。
格林也吐得很惨,胃酸都吐出来了。
死者生前可能吸毒。
死者脊背骨骼有凹陷,背部大面积淤青痕迹,腰部位置有撞击烙印。
通过女尸内部的情况,他确定了两点。
刺激完托姆,布莱恩目光看向格林。
其实他在现场,就使用过强化嗅觉。
说着,他顿了顿,指向拐角前面的公路:“这里出现最多的就是汽车,但是将人撞飞这么远,很难保持尸体的完整性,所以需要一定的角度和巧合,那个位置最合适。”
托姆和格林,还不清楚事情的严重性。
完成解剖前必须的准备工作后,布莱恩换好衣服,先闻了闻。
布莱恩前面故意没有将痕迹说的很明白,就是希望格林自己思索,这样解释的时候,他才会印象深刻。
对于这个灵醒的小弟,他还算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