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寻花就觉得眼前一暗,狐妖的身体挡住了门外的光线。
冲着他兜头就是一爪!
他往后疾退!
一下躲到了八仙桌底下。
狐妖一声冷哼,一爪就把桌子掀飞了出去。
只见叶寻花盘膝而坐,手上拿着一张金色的符篆,符篆此刻正发出缕缕金光,映得屋角一片金光灿烂。
这是?
狐妖眼里惊疑不定,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上前杀了叶寻花还是转身逃走。
叶寻花道一声:“疾!”
然后冲狐妖微微一笑。
只见符篆上现出一柄金色飞剑,长三寸三分,在空中滴溜一转,剑尖指向狐妖,突然金光大盛,发出刺目的光芒。
不好!
狐妖感到一种强烈的危机,一股凌厉无匹的杀意破空袭来,她转身就走!
金色飞剑腾空而起,如一条飞鱼直追狐妖而去!
顷刻之间,屋里已经不见了狐妖的身影,金色飞剑也消失了踪迹。
远远的一声惨叫传来,然后一切归于沉寂。
叶寻花依然坐在地上,眼神隐隐透出期待。
蓦的,金色飞剑缓缓飞回,光芒黯淡的跌落在符篆之上,一下隐没不见。
符篆轻轻一颤,无风自燃,眨眼间化作了灰烬。
叶寻花一声长叹,掸了掸衣襟站起身来,安月桐留给他的保命手段用完了,以后还有什么可以依仗?
钱胖子哼哼唧唧爬起来去查看周德彪和郑漏斗的伤势,见两个人呼吸微弱,嘴里一直都在渗血。
“老大老大!快来救救他们!”
叶寻花赶紧过去,见周德彪和郑漏斗胸前的防弹背心都深深的凹陷下去了,有两块铁板的上面还留有两枚穿透了的爪印。
若没有防弹背心的保护,这两个人非当场毙命不可。
不过现在情况也不容乐观,他们都受了很严重的内伤,内脏可能有破裂的地方,不然不会一直渗血。
叶寻花身边只带有一些寻常的治疗外伤的药,对于这种严重的内伤也是束手无策。
他赶紧招呼门外的立春和金剑进来,想着做两副担架把他们二人抬出去找医生医治。
立春和金剑押着那个小婢小萍进来,说小萍也是镇上普通人家的孩子,前不久被狐妖掳了来,本想杀了入药,见她乖巧听话,就收在身边做了使唤丫头。
叶寻花问小萍镇上可还有医馆诊所,小萍摇了摇头,说自从狐妖来到镇上,镇上屡屡失踪人口,闹得人心惶惶。
官府派人追查,办案之人往往暴毙,吓得也不敢涉足这里了。
镇上的人只好举家搬迁,弄得十室九空,成了一座死镇。
叶寻花听完暗自发愁,这周德彪和郑漏斗的伤若不能得到及时医治,恐怕性命难保。
而距离安平镇最近的关山镇也有八十多里,中间还是崎岖山路,赶过去最快也得一天时间!
实在不行的话,只有连夜赶路了。
却见金剑从怀里取出一个小葫芦来,对叶寻花道:“公子,我这里有教主所赠疗伤药,可否给他二人服用?”
你们教主?
叶寻花接过小葫芦,打开塞子一看,里面有两粒药丸,倒在手心闻了闻,隐隐有股辛辣味,好像和安月桐以前给的疗伤药差不多。
“你们教主是何人?可是懂的岐黄之术?”
”我们教主……不可说,医术那是没得说!”
“好!快快给他们服下!”
立春赶紧去拿来了水囊,喂了他们每人一粒。
说来也怪,药丸服下后周德彪和郑漏斗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开始红润起来,濒死的苍白快速隐去无踪。
“真是灵丹妙药!”
钱胖子直咂舌。
“要是有多余的我也想吃一粒。”
“你又没有受伤吃药干啥?”
叶寻花不解。
“谁说没有受伤,刚才那个胡媚娘把我的魂都勾走了!”
叶寻花心中一动,只顾着给周德彪和郑漏斗治伤了,忘了看看那个胡媚娘还活着吗?
他四处一寻摸,就见远处好像有一滩黑乎乎的东西,走过去一瞧,果然是血迹。
只见血迹一路淅淅沥沥向西而去,最后在围墙边上不见了。
叶寻花跃上墙头,往远处眺望,但见枯草乱石,一片荒败,并没有看到狐妖的尸体。
再远处,就是山丘野坡,无人之地了。
看来飞剑没有将狐妖击杀,只是重创了她。
叶寻花只好回来,见周德彪和郑漏斗已经能坐起来了。
他连忙让立春、金剑扶他们进屋躺下休息,小萍无处可去,也留下来帮忙,忙着烧水煮饭,收拾房间让他们过夜。
吃过晚饭,叶寻花围着宅子巡视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状况。
他把金剑找来,想问问明月教的情况。
金剑支支吾吾,一问三不知,气的叶寻花直挠头皮。
“金剑!你看我加入你们明月教行不行?”
金剑认真的想了想,摇头:“不行!”
“为啥?我条件不够吗?”
“够倒是够,就怕我们教主不收你。”
“那又是为啥?”
“我也说不清楚,要不你亲自问问我们教主吧!”
叶寻花无奈,只好让金剑回去了。
他又去看望了一下周德彪和郑漏斗,见他们已经睡熟了,面色如常,呼吸匀称,看不出一点受伤的样子。
钱胖子也是睡眼朦胧,嘴里还在唠叨:“好好的一个人儿,怎么就成了狐妖呢?”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大早整装上路。
小萍没有了亲人,也无家可归,就一并带了去。
叶寻花依旧白衣白马走在前面,周德彪和郑漏斗也恢复了七七八八,骑着马紧随其后。
立春、金剑和小萍夹在中间,叽叽咕咕说个不停,小孩子天性活泼,也没什么愁事。
钱胖子押后,总是四处寻摸,也不知道想找啥。
赶了一天的路,直到傍晚时分才到了关山镇。
关山镇是个小镇,总共也就一百多户人家。
小镇依山而建,环水而居,风景十分秀美。
镇上只有一家客栈,悦来客栈。
叶寻花一行人要了三间上房,叶寻花、周德彪和立春一间,郑漏斗、钱胖子和金剑一间,小萍单独一间。
小萍连连摆手,直说使不得,使不得!
她一个小丫头怎么配住一个单间。
叶寻花拂然不悦,让你住你就住,这里我说了算!
掌柜胡老八暗暗摇头,这小姑娘今晚有点悬!
“掌柜的,咋了?”
伙计小六子见掌柜直摇头,连忙问道;
“唉,让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单独住一间,还不是为了夜里方便……”
胡老八没有继续说下去,眼底却有着深深地担忧。
“不会吧掌柜的,我看这些人不像坏人。”
“你懂什么?看上去不像坏人的未必不是坏人,特别是那个为首的,一看就是花间老手。”
二人正说着,一个家丁打扮的小厮走了进来,进门就说:“胡老板!恭喜恭喜!”
胡老八从柜台里探出身子,奇道:“小顺子,我喜从何来?”
小顺子狡黠的一笑:“我家老爷给小少爷娶新妇,请你去吃酒,难道不是喜事一件?”
胡老八压低了声音道:“原来订在今晚,果然是大喜事,我这便就去!”
小顺子又对小六子道:“六子哥也一并去吧,人多了热闹。”
小六子扁了扁嘴:“今天有客人,恐怕去不了了。”
“有客?请客人一起去呗,也好给主家增些人气。”
“就是不知客人愿不愿意?”
“我去说,一准能成!”
小顺子拍着胸脯保证。
叶寻花等人此时正从二楼房间出来,准备下楼找家饭馆吃饭。
小顺子刚上了几节楼梯,就听见上面有人下来了,连忙冲着当先之人行礼,口中道:“几位贵客请了!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家老爷今日新翁之喜,宴请四方嘉宾贵客,可愿莅临添喜?”
叶寻花一想,这古代婚礼一般都在黄昏之时举行,称为“昏礼”,也叫“花烛之喜”。
今天既然赶上了,不妨去看看热闹,以后自己若是结婚,也能增加点经验。
“如此就叨扰了!”
叶寻花欣然接受了小顺子的邀请。
小顺子眉开眼笑,连忙在前面带路。
掌柜的见客人都去了,也和小顺子关了店门,随后而往。
今天宫守义心情格外舒畅,小儿子说的这门亲事门第相当、嫁妆丰厚,还是独女。
这要是亲家百年之后又是妥妥的一大份家业。
他邀请了镇上几乎所有的人,还有几个远道而来的客人也来随了喜。
请柬是下午偷偷发的,为的是不惊动夔牛山上的山贼。
婚礼举行的隆重而又热闹,新郎一表人才,新妇身材苗条,真是一对璧人眷侣。
仪式进行最后一项,唱礼官高声唱道:“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欢笑声、贺喜声、羡慕声一时在大厅里回荡,却被一声大笑打断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
发出大笑声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独眼大汉,他袒胸露乳,胸口一簇护心毛又黑又密,身高八尺,犹如一尊铁塔。
他大踏步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群穿青挂皂的喽啰,一个个手里都拿着兵刃。
宾客里有人惊呼:“独眼黑龙!”
独眼黑龙的独眼里精光一闪,冲着声音的方向一拍旁边的桌子,只听“啪嚓!挂啦”一阵乱响,整张柳木桌子垮塌下去,桌子上的杯碟碗筷菜肴酒水一起跌落。
众宾客一片惊呼,随即又在众喽啰的瞪视下噤若寒蝉。
“不错!老子就是黑龙!”
黑龙又是一阵狂笑,几步就到了一对新人面前。
主家翁宫守义赶紧上前拦住,口里一迭声的乱叫:“黑爷!龙爷!您您您,您请高坐!我这就安排最好的酒席……”
黑龙连看也不看他一眼,蒲扇大的巴掌一胡拉,就把宫守义弄得仰天一跤。
他伸手就去扯新娘子的红盖头。
新郎一见怒斥道:“住手!无耻之尤!”
黑龙的手停顿了一下,独眼一翻,就要发作。
宫守义知道这个山贼的厉害,赶紧爬起来把小儿子拉开,一面陪着笑脸道:“黑爷!龙爷!我我我,我给您赔不是了,咱有话好说!”
黑龙把胸膛一挺,居高临下的问宫守义:“有话好说?你还把老子放在眼里吗?”
“您,您这话说的,逢年过节,三节两寿的我不都给您孝敬了嘛!”
“那今儿个是怎么回事?啊?”
“今天犬子成亲,我寻思着过后给你包一份大礼送上山去。”
“过后?我定的规矩难道是放屁吗?”
“龙爷,千错万错我的错!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这一回,就这一回!”
“去你*的!老东西!”
黑龙一巴掌扇飞了宫守义,把宫守义的牙齿都打掉了几枚。
他独眼里闪着凶光,咆哮道:“我定的规矩谁也不能坏了!今天我再说一遍,以后不管是谁家娶妻嫁女,都要让我过一遍,否则……”
他一把拽过新郎,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一下就向新郎的胸膛扎去!
这一刀明摆着是想要了新郎的性命!
他要立威!他黑龙的话不容置疑!他黑龙就是这一方天地的主宰!
谁敢违逆谁就得死!
宫守义目眦欲裂,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新郎官吓得不知所措,只能闭目等死。
众宾客掩面的掩面,惊呼的惊呼,一场婚礼喜事即将变成惨死悲剧。
“嗵!”
一声巨响突然爆发!
黑龙的额头一下就多了一个窟窿!
红的白的喷射出来,使他那本来就凶恶的面孔变得更加狰狞。
他的独眼由疑惑转而迷茫,最后失去神采,身体晃了晃,仰面栽倒。
这边叶寻花的手里端着一根长三尺的竹筒,一股白烟正从顶端汩汩的冒出来,呛得旁边的钱胖子直咳嗽。
这是叶寻花造的第一支宋朝突火枪。
之所以造这支枪完全是因为昨天和狐妖的那一场战斗。
狐妖的速度太快了!力量也特别强大,要是没有安月桐就给他的飞剑符篆,那他和其他几个弟兄非交代了不可。
当时他就想,要是有一支微冲就好了。
可是以自己现有的条件,别说是微冲了,就是半自动步枪也造不出来。
那么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就造一支突火枪吧。
其实,突火枪在南宋就被发明出来了,当时是在对阵蒙古入侵的时候。
当时的突火枪是用竹筒作为枪身,后面三分之二的部位用来放置火药。
引信是从火药部位钻了一个孔导出来的。
竹筒后面连着一个木柄,用来手持。
填充火药是从枪口往里填装的,用一根细木棍捣实了,然后再装上铁块或瓷片。
放的时候点燃引信对准目标就行。
而叶寻花做的这个是改良版的,枪管还是暂时用竹筒,等以后可以用铸造的铁管。
引信也是引燃式的,等以后在做击发式的。
唯一改良的是手柄,不再是长柱形的,而是改为了可以单手握的手柄式。
这是他一路上的成果,利用赶路和中午吃饭休息的空档制造出来的。
当时钱胖子还问这是个啥玩意儿?
现在你不就见识到了!
叶寻花对这把突火枪的威力还算满意,像这种突火枪的射程能达到300米左右,射杀距离200米以内。
唯一的缺点就是填充弹药太慢,两发之间的间隔大约需要两分钟。
如果在两军对阵的时候就不太实用,虽说第一轮齐射可以有效射杀对手,可是等你填充完第二轮弹药,恐怕敌人早就杀过来了。
这应该就是突火枪没有继续发展改进的原因吧!
结果后来被蒙古将火药带到欧洲,西方国家反倒改良了枪炮,用来攻打侵略满清,从而打开了中国的大门。
叶寻花用突火枪一枪击毙了独眼黑龙,当然他提前就点燃了引信,在他听到黑龙说不论嫁娶他都必须染指的时候就觉得黑龙必须死。
他毫不犹豫的就宣判了黑龙的死刑。
结果在黑龙想要杀了新郎官的千钧一发之际,被一枪爆头。
黑龙一死,他手下的喽啰顿时大乱。
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大当家的会死,也就没有把黑龙的死和叶寻花的突火枪联系起来。
等到叶寻花吹了吹枪筒上的硝烟,走过去又踢了踢黑龙尸体的时候,才意识到黑龙的死和这个人有着直接的关系!
这还得了!
叶寻花就像一个捅了马蜂窝的人,被一众喽啰给围住了。
“是他杀了大当家的!”
“给大当家的报仇!”
“杀了他!乱刃分尸!”
喽啰们把手里的武器一起往叶寻花的身上招呼!
叶寻花本着除恶务尽的原则方针,下手也毫不留情,三下五除二就让二十多个喽啰见了阎王。
当然,周德彪、郑漏斗也杀了几个,就连钱胖子都用酒坛子砸死一个受了重伤的。
主家和宾客们见死了这么多人,一时间吓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还是主家翁宫守义出来向叶寻花道谢,这才让叶寻花的行为成为了正义使者的化身!
望着躺了一地的尸体,宫守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几个客人看上去像富家子弟,没想到这么厉害,杀人跟宰鸡似的。
接着他就犯难了,不知道怎么处置这些死人才好。
“要不报官吧。”
新郎官提议。
“不行!官府和这伙子强贼都是有勾连的,不然他们会如此猖狂?”
“那怎么办?”
几个人面面相觑,谁也想不出个主意来。
最后还是胡老八附在宫守义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宫守义这才如醍醐灌顶,明白过来。
“俗话说一事不烦二主,这位公子,请拿个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