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都是灵石惹的祸
焦仁海回头见此情景,顿时亡魂大冒,催动飞豹,急速逃离。
荀天肉身承受不了巨大的爪力,直接炸裂,不过,在炸裂的那一刻,其灵海等一切均遁入了丹田世界之中了,丹田世界化作微尘,附着在一处不起眼的石头缝中。
爪力透入丹田世界,丹田世界“轰隆隆”一阵震荡,世界之力和混沌灵气蜂拥而出,瞬间将爪力吞噬殆尽,不但不损,还有所增长,要知道,荀天的丹田世界现在浩瀚得犹如一方宇宙,大罗金仙的爪力又怎能撼动整方宇宙。
“神族仙族的小狗竟也敢来我迷雾森林里捣乱,简直是找死”,怒吼声中,一道妖兽身影在巨坑上空闪现,竟然是一只通臂巨猿,它给自起了一个人族的名字,叫袁洪,是迷雾森林边缘万里疆域的霸主。
通臂巨猿乃大罗金仙大成境,与安阳城飞豹大将军童晃实力相当,此刻将荀天当作了神族,所以怒吼阵阵,恨不得直接灭了他。
妖兽于神魔战场,不归属于任何一方,只固守它们的领域,不使外族进入。
随即,神识如潮水般铺洒而来,将整个巨坑笼罩住,通臂巨猿犹自不放心,放出强大的神识,一寸寸查探巨坑,看荀天是否真的死了。
不过,荀天的丹田世界不属于这个宇宙,可以隔绝这个世界的一切灵力,大罗金仙境的神识根本无法探查得到。
通臂巨猿袁洪神识一番查探,只查探到一片血雾附着在山石之上,再查探不出其他,只好悻悻而去。
一日后,地下水冒出,注满了巨坑,巨坑成了一片湖泊。
湖泊底,忽地,血雾凝聚,先是凝聚成无数小血滴,然后小血滴再相互凝结,变成更大的血滴,最后化茧成蝶,一道人影闪现,正是荀天。
“土遁”,荀天凝聚肉身之后,不敢冒头,直接于地底土遁而去,一行千里,来至其先前开辟的通道之下,方才从地底跳出。
“嘿嘿嘿,玉面书生焦仁海,你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可以血雾重生吧”,荀天嘿嘿冷笑,挥手在通道口下了一个结界,然后盘膝坐下。
“阿嚏、阿嚏”,身在安阳城的玉面书生焦仁海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来回踱步,副将府正厅之内一片狼藉,所有物品均被他摔在了地上。
忽地,焦仁海连打了七八个喷嚏,心中一动,又想起了荀天,“我的空间戒指该不会被神族那个狗东西临死前撸下去了吧?”
心中怒火顿时腾地冒起,于是冲身旁疾呼一声,“来人啦,给我把宣志化那个狗东西找来。”
“遵命,大人”,身旁的侍卫答应一声,化作一道黑色闪电,急吼吼地奔行而出,那着急的样子就好像身后有老虎猛兽在追着他似的,边跑边心中暗自嘀咕,“大人今天是怎么了,总是要吃人的样子,我还是少在他身边待为妙。”
很快,宣志化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还没等向焦仁海见礼,焦仁海的怒骂声便劈头盖脸而来,“你个该死的狗东西,就是因为你无能,打不过那该死的神族,才使我丢了空间戒指……”
原来,他是在为丢失空间戒指而发火,这也难怪,那枚空间戒指内,除了他毕生的积蓄外,还有安阳城大半军需。
“你即刻带着你的小队给我到迷雾森林去找,若是找到了,还则罢了,若是找不到,嘿嘿……”
说到这里,焦仁海停顿了一下,却吓得宣志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不住地向焦仁海磕头求饶。
……
再说荀天,荀天盘膝坐下后,犹自暗道,“玉面书生焦仁海,你无故伤我,此仇我记下了,待我神功大成时,再找你算帐。”
随即想到了焦仁海的空间戒指,顿时又开心起来,“嘿嘿,就让我看看你的戒指里都有些什么宝贝。”
荀天一副财迷般地嘿嘿笑着,边走边拿出了死死攥在手中的戒指,神识外放,便欲透入其中。
“砰”,荀天神识透入,却被一道屏障挡住了。
“咦,竟然还设置了结界,看样子,这里面应该有不少宝贝了,既然如此,那我就破了你的结界,嘿嘿……”
荀天嘿嘿而笑,心下欣喜,因为这种结界对别人来说有可能起作用,但对他来说,却是形同虚设。
心念一动,带着焦仁海的空间戒指直接进入了丹田世界,然后调动世界之力透入戒指之中,全力吞噬结界能量。
片刻之间,但听“噗”的一声响,结界应声而破,刹那间,万丈光芒闪动,耀人眼目。
“哈哈,如此光华,肯定有宝贝”,荀天神识透入,顿时大喜,只见戒指之中堆满了极品灵石,足有千万之多。
千万之多的极品灵石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要知道,在上界,一枚极品灵石可兑换一千上品灵石,一枚上品灵石可兑换一千中品灵石,一枚中品灵石可兑换一千下品灵石,而仙界,普通人所用的,全是下品灵石,吃一餐饭一般也就十几枚下品灵石。
焦仁海之所以有如此多的极品灵石,是因为这其中有一部分是安阳城飞豹大军的军费。
“咦,这是什么东东,其内怎么蕴含着如此浓郁的仙灵之气,难道是仙石吗”,荀天初入上界,并不知灵石为何物,更不知灵石的价值,才如此疑惑。
不过,不管这是什么东西,既然它能出现在焦仁海的空间戒指之内,而且还蕴含着如此浓郁的仙灵之气,绝对是好东西,于是,荀天也不客气,大手一挥,将千万极品灵石全部转移到了丹田世界之内。
千万极品灵石进入,丹田世界顿时一阵震荡,天地灵气瞬间更加浓郁起来,混沌气呼啸旋转,形成灵气漩涡。
忽然,丹田世界猛地一振,百万极品灵石直接炸裂,瞬息不见,被大地吸收,在地底深处凝聚成了一枚鸡蛋大小的灵髓,灵髓正是产生矿脉的基础和根本,随即,一条矿脉虚影形成,丹田世界的品质又提升了不少。
“嘿嘿,不错不错”,荀天嘿嘿而笑,甚是满意,“看看还有什么东西。”
笑罢,神识再次透入焦仁海的空间戒指,只见其内除了另有三枚戒指外,还有一对令牌。
其中一枚中全是兵器,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等十八般武器都有,足有万件以上,而且,都是精品,甚至还有三把极品灵器宝剑。
另一枚戒指中则是一瓶瓶的丹药和天材地宝,这些丹药可不是地球上的普通丹药,而全部是仙丹,从一品到三品都有,而且数量不菲。
最后一枚戒指中,则是盔甲以及成套的弓弩,足有一万多套,而且,全是精品。
“嘿嘿,发达了,这下真的发达了”,荀天边看边跳,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个玉面书生焦仁海不会是安阳城的军需官吧,这枚空间戒指不会是安阳城的军火库吧,如果是的话,那事情就搞大了,我还得继续祸水东引,哈哈哈。”
“哈哈哈,这些兵器盔甲,足够装备一支军队了,刚好可用于草头村以及地球飞升的人,真是天助我也。”
荀天还看完三枚戒指后,心念一动,将那一对令牌拿在了手里,翻来覆去,左看右看,却不知其为何物,最终无奈,只得将其扔在丹田世界之内。
收拾完焦仁海的空间戒指之后,荀天志得意满,“嘿嘿嘿,不错不错,也不枉老子死了一次,下次要是多遇见几回这样的财主就好了。”
边喃喃自语边遁出了丹田世界,心念一动,化作了一名中年神族模样,直向神魔战场西域奔去。
西域主要是神族所掌控的地方,据轩辕师父给他的信息,真武仙宫就在东域与西域交界的无尽山川之内。
“啊……该死”,荀天刚遁出丹田世界,安阳城副将府内的焦仁海便发出了一声惊天怒吼,怒吼中夹杂着无尽的杀气,如滚滚惊雷,震荡而出,传遍了整个安阳城,也惊动了飞豹大将军童晃以及另两位副将欧阳尚云和汪学峰,三人立即化作三道闪电,直扑焦仁海的副将府。
“发出了什么事,军师为何如此发怒?难道……”,童晃刚一落入焦仁海府内,便急吼吼地开口问道,隐隐感觉有什么不妙之事发生了。
欧阳尚云和汪学峰也是如此,正焦急地盯着焦仁海,等待他的回答。
“禀大将军,末将该死,我……”,说到这里,焦仁海想象着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再难说下去了。
“说,说下去”,果然,童晃闻言,顿时冷下脸来,声音冰冷地命令焦仁海说下去。
“我……我的军需戒丢了,而……而且,军需戒的结界被人破开了……”,焦仁海鼓足勇气,结结巴巴地说道。
“什……么……”,还不等焦仁海说完,童晃、欧阳尚云、汪学峰便惊得跳起。
童晃更是一巴掌拍在焦仁海的脑门上,将焦仁海拍得一跟头翻出去,口中鲜血狂喷,“该死,你真的该死,若不是看在多年伙伴的情份上,我就一巴掌拍死你了……”
原来,焦仁海在他的空间戒指结界上附着一丝精神力,当荀天破开结界时,他便能感受到,但荀天破结界时是在其丹田世界内,而丹田世界又遮蔽了天机,他感受不到,而当荀天遁出丹田世界时,焦仁海立即便能感受得到了,所以才发出惊天怒吼。
大将军童晃发泄了一番后,冷静了下来,开口道,“说说具体情况吧。”
“是,大将军”,焦仁海扑通跪倒在地,开口答道。
“我的军需戒指很有可能丢在了迷雾森林,而且被神族之人得到了。”
“前日,飞豹小队队长宣志化外出做任务,却全体重伤而回,回来后便向我禀报,说是被一神族小子打伤,并放走了征集的兵源。”
“于是,我便对他们十几人搜魂,结果发现,他们确实在经过迷雾森林时,被一名年轻的神族天才打得重伤。”
“于是,我便带着宣志化前往迷雾森林,欲斩杀了那名神族天才。”
“最后,我们打斗时深入迷雾森林千里,惊动了边缘霸主通臂巨猿,通臂巨猿出手,一巴掌拍下来,我逃了,而那位神族天才却被拍成了血雾。”
“我想,就是那位神族天才在临死前趁我不注意,撸走了我的军需戒指,然后通知家庭长辈,将其取走的。”
“对于我的分析,我们可以通过安奉城来求证,若是安奉城发现有神族打它那经过,则说明我的分析正确,若是没有,则说明军需戒有可能还在迷雾森林,到时候,可能就要大将军你出手了。”
飞豹大将军童晃听完焦仁海的分析,略一沉思,也甚觉有理,于是说道,“好,我来向安奉城求证。”
说罢,拿出一道通讯符录,给安奉城城主发了一个消息。
很快,安奉城城主便有消息反馈回来,“约半个时辰之前,确实有一名中年神族高手从我城城门经过,不过,此人并未入城,只是在城门口转了一圈后,便顺城外大道而去。”
“具体去向不清,只知大致方向是西域。”
飞豹大将军童晃听完消息后,立即跳起,直接向焦仁海命令道,“此事因你失误而生,就由你负责追回军需,若是不能追回,军法处置。”
“是,大将军,末将一定不辱使命”,焦仁海知道这是童晃念在多年的情份上网开了一面,并未追究他的失职,只是要他追回军需。
焦仁海领命出得府门,来至校场,点齐本部兵马,共有千人,随后一声令下,跨上飞豹飞马,向着西域急驰而去。
……
安奉城千里之外的一座破旧小镇,因镇东头一座古代石桥而得名,叫做桥头镇。
桥头镇位于仙族统御范围,整个镇域人口约有万人,算不得荒凉、也算不得繁华。
在镇中心的一家名曰“虫二”的酒肆中,一位相貌普通的富家子弟正端坐在靠窗一张桌边,点了几个小菜和一壶酒,边吃边喝边倾听着周边众食客的议论。
这位富家子弟正是荀天,他在出得迷雾森林后,特意在天奉城的城门口走了一圈,露了个脸。
随即便一路疾驰,遁入此处,再变化成仙族富家子弟的模样,在此息息脚。
荀天吃完喝足后,便来结帐,店家一见,便堆笑着说道,“客官,你吃好喝好了吧,一共三枚下品灵石”。
“哦”,荀天答应了一声,随手拿了一块极品灵石,扔给了店家,“够了吗?”
店家一见极品灵石,顿时傻了一般,眼里放光,瞳孔放大,呆愣了好半晌之后,方才结结巴巴地问道,“客……客官,这……这是给我的吗?”
荀天点头,“怎么,不够吗?”
店家一听狂喜,忙不迭地堆笑道,点头哈腰道,“够……够了,太够了,客官你真是太大方了。”
“这一枚极品灵石可是十亿枚下品灵石,而且,黑市兑换的话,或许更高,十一二亿也是有的,又岂不够。”
荀天一听,顿时脸一青,知道自己莽撞了,随即飘身而去,心里甚是肉疼,“我去,太冤了,想不到这玩意竟然这么值钱,看样子,我得兑换点下品灵石了,否则这样花钱让人心疼,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惦记。”
俗话说,“财不露白”,事实也正如荀天所担忧的,荀天刚刚离开,邻桌的两位客人便低声耳语道,“兄弟,这小子看似实力不高,却好像很有钱,不如,我们做他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