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火在轰鸣,子弹在飞射,在命运齿轮的面前,抢先开枪,这种事我基本上没有输过。
当一排排子弹打向对面的时候,我一瞬间就知道我赢了。
对面那个彪悍的黑人叛军,他此时高举着手雷,身体控制不住的剧烈颤抖。
鲜血在胸前喷溅,这家伙光着膀子,露着乌黑的皮肤和健壮的肌肉。
近距离扫射,ak47,7.62毫米的子弹,穿透力是很强的。
那个彪悍的黑人叛军,他根本没有机会把手雷丢出去,我打出的子弹贯穿了他的身体,伴随着枪声,他快速后退,直接大叫着从城墙上翻了下去!
“哦,妈……mother fucker!!”
轰——!!!
人在空中,黑人叛军手中的手雷发生了爆炸。
鲜血在空中喷溅,简直如同地下喷涌的红色喷泉,又好似漫天的血雨,喷溅的哪哪都是!
在恐怖的爆炸声中,我和哈雷姆一样,也选择低头趴在了地上。
北城墙出现了轰鸣,豆腐渣工程开始沙土滚落了。
在爆炸声停止后,我在面前的地面上发现了一只冒烟的耳朵。
那是刚刚那名黑人叛军的。
真是可惜了,其实这个混蛋的能力很不错,如果放在佣兵团里,那一定是个很出色的家伙!
“嘿,哈林姆,该死的,你还好吗?”
“赢了,老是赢了!”
“你这个蠢货,下次打架能不能去捡枪?”
在爆炸声轰鸣过去,我瞪着眼睛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的跑过去去看哈林姆。
近距离观看,哈林姆这个小子先前被对方打的很严重啊。
哈林姆半张脸都是肿的,一只眼睛已经变成了一条缝。
他的鼻子和嘴巴里,在不停的向外喷血。
对于一个十五岁的阿拉伯少年来说,和一个身高一米九,体重接近一百八十斤的黑人壮汉对打,这实在是有点太难为他了!
“团……团长……你终于来了。”
“呜呜,我还以为自己死定了呢!”
哈林姆放声大哭着,鼻涕眼泪的,满脸鲜血,竟然一头扑进了我的怀里。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呀,我此时还能说什么呢?
我记得自己十五岁上战场的时候,我比哈林姆幸运。
因为我的身边都是那些骁勇善战的老兵,还有泰卡雷甘隆亲自带着我。
当时我并没有感觉过害怕,哪怕是和老兵们一起冲锋陷阵,我也从来没有绝望过。
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我的周围时刻有人罩着我!
而哈林姆不同,他先前是自己来的!
我可以想象先前哈林姆的心情,他比我强,比我优秀!
他先前是孤军奋战,赶过来救我们,这个十五岁的少年,虽然今天被打成这个熊样,但我依旧对他刮目相看!
“嘿,哈林姆,好样的,你是好样的!”
“听着,该死的小子,你是我的骄傲,你对得起黑魔鬼佣兵团第167名士兵的称号!”
“垃圾,好好努力,多活几年,争取活得比我久远,将来有一天,我会亲手为你雕刻铁血骷髅奖的!”
我嘴里大声说着,用力拍拍哈林姆的脑门,跑到城墙边,向下查看。
我在看那名黑人叛军。
看那个王八蛋被炸成了什么德性!
这是一个冷血无情,又没有半点罪恶心的家伙!
在非洲的战区中,娃娃兵是很危险的。
有很多刚开始来到非洲的外国士兵们起初不明白这一点,在战区里看到奇怪的小孩子,还好心给他们糖果。
结果一转身的功夫,砰砰,对方就可能从袍子里拽出一把枪,精准的打爆他们的脑壳!
心里嘀咕着这些事,我趴在城墙边向下张望。
此时那个黑衣人叛军的尸体,已经重重的砸在了地面上。
那混蛋摔面目全非啊,握着手雷的手臂、肩膀,还有半张脸,几乎全被手雷炸光了。
他平躺在地上,不甘心的瞪着一只眼睛。
那只眼睛里的光辉,就算是死了,依旧没有半点情感和光芒!
“妈的,杀戮机器,这就是冷血的杀戮机器啊!”
“哥们,如果你生在古代,你绝对是最好的士兵!”
我心里想着,回头去看哈林姆。
哈林姆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这混蛋捂着被踢中的小腹,正踉踉跄跄的去废墟中找我的刀。
他知道那把刀对我的重要性。
我一直称呼那把刀为我的“小老婆”。
看到哈林姆去捡刀,我也没有阻拦他。
我看见了地上的干预者m200狙击步枪,还有被摔飞出去的22倍光学瞄准镜。
我奔跑了过去,快速捡起了枪。
这东西从高空坠落,但是做工精良,并没有出现损坏。
还有那个22倍光学瞄准镜,它的外壳裂了,电池飞了出来。
但里面的核心没有损伤,并不影响使用。
我重新将光学瞄准镜装好,咔嚓一声插在狙击步枪上。
看了一眼还在找刀的哈林姆,我快速跑到城墙边,拉动枪栓,随后趴在地上,飞快瞄准了远处的那辆卡车!
“嘿,鞑靼呼叫丽塔,鞑靼呼叫丽塔!”
“丽塔,听得见吗?”
“我在北城墙,我拿到狙击枪了!”
通过衣服里的通话器,我对着空中仍在躲避防空炮的丽塔大声叫着。
希维克斯ah武装直升飞机,它的性能很优秀。
在不足三百米的高空上,换做一般的武装直升飞机,这么近的距离面对敌人如此密集的火炮攻击,恐怕早就被打了下来。
但是希维克斯的动能非常强劲,快速移动这种事,根本难不倒它。
这取决于希维克斯的发动引擎,那是由贝尔公司生产的。
它的性能非常的稳定和出色,是经历过几十万次测试,在中东战场,经历过实地调试的发动机!
丽塔听见了我的声音,嘴里发出了一声怪叫。
此时的丽塔,她根本没有时间理我。
但是此刻我却感觉不同了,因为我拿到狙击枪。
在我看来,我天生就应该是个狙击手!
因为拿到狙击枪的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心里的自信爆棚,再也不是乱打乱冲的没头苍蝇了!
“嘿,鞑靼,你搞到狙击枪了吗?”
“哦man,真是感谢上帝!”
“快点,打我们这边,蠢货!”
“我们在抢坦克,需要支援,mother fucker!”
通话器里传来宾铁的叫声,飞快调转枪口,看向远处的虎式坦克。
宾铁和老杰克这两个家伙,他们如今又在上演亡命飞车。
先前干掉那个彪悍的黑人,其实说来详细,我们用的时间并不多。
听见宾铁让我打坦克,我快速调整焦距,瞄准虎式坦克的方向。
透过22倍光学瞄准仪的白光直瞄系统,我清楚的看到了那辆虎式坦克旁边的情景。
老杰克和宾铁他们又在逃命,破破烂烂的美uh-60装甲车上,还挂着那辆破烂的皮卡车。
因为增加了皮卡车的重量,老杰克他们的装甲车跑起来异常的缓慢。
周围大面积黑人叛军将他们包围了。
几个家伙开车追赶,用机枪向老杰克他们扫射!
美uh-60已经开始冒烟了,看样子随时都会报废的样子。
我嘴里小声骂着,快速检查了一下狙击枪里的弹药。
狙击枪的弹夹里,还有四发子弹。
就靠这四发子弹,也不知道能不能掩护宾铁他们拿下坦克。
“妈的,真该死啊!”
“哈林姆,你身上还有备弹吗?”
“快过来,别找那把该死的刀了!”
我嘴里大声说着,瞄准一个正开车追赶老杰克他们的黑人机枪手。
那混蛋很嚣张,在皮卡车上开枪扫射,嘴里大喊大叫着。
透过22倍光学瞄准仪,看着那个混蛋的丑陋黑脸,我眯着眼睛,快速扣下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