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魔法
作者:白雨涵   温暖的龙最新章节     
    第105章魔法
    欢宴到午后一点钟。
    散席时罗素要求所有官员,都运转斗气化解酒精,不要耽误了下午的工作。毕竟鼠灾刚刚结束,地窟屯那边受灾严重,农奴的生活需要妥善安置。
    官员们虽然离开,但是凯文却没有离开。
    它还得继续保护罗素的安全,至少也要继续观察红眼鼠王三天时间,确定红眼鼠王确确实实服从罗素为止。
    不过一整个下午,红眼鼠王都表现得十分顺从。
    大约是在地窟里面饥荒太久了,从没有舒舒服服吃到饱过,乍一来庄园别院,美味食物任它吃,当真将它爽爆了,只恨没能早点追随于罗素,吃香的喝辣的。
    “叽叽。”
    下一秒钟。
    光芒弥漫,迅速将它全身都包裹起来。
    凯文十分配合的扭头看向窗外,一金一银两只眼睛放出光芒,两道光芒彼此纠缠,迅速激射到百米开外的一颗大石头上,然后轰得一声炸碎大石头。
    与此同时。
    凯文昂起头,潇洒的回应一声:“汪!”
    罗素眼睛一眨,它已经重新回到草坪上,并且只是身形稍稍停顿,便第四次消失,等到重新出现时,刚好回到了罗素的脚边。
    进入罗曼男爵领地的葡萄庄园,一处以种植葡萄园为主的庄园,可以看到绵延不见尽头的葡萄架子。
    “漂亮,看看凯文,已经可以娴熟的释放爆裂冰火了。”罗素竖起大拇指,夸赞凯文。
    “酷!”罗素大赞。
    接着红眼鼠王又迈出一步,身形再度消失,接着出现在大约七八米外的池塘边。
    当然,每个幻兽的元力法术是固定的,类似于天赋神通。因此可以开发的元息法术也十分有限,很多幻兽骑士可能一辈子只能开发出一种元息法术。
    也有一些雷、光、冰、暗之类的特殊元素属性。
    所以不仅罗素高兴。
    多为地、水、火、风四种基础元素属性。
    走了几步便扭头看向罗素,再次“叽叽”叫两声。
    “叽叽!”红眼抬起自己的一双前爪,做了个吃东西的动作,它饿了。
    “看样子这应该是暗系元素的魔法,看你释放魔法时血呼啦差的模样,干脆就叫……嗜血闪烁吧。”罗素没见过类似的魔法,也没有类似魔法的资料。
    一直偷偷瞄着红眼鼠王的汤姆、杰克等四名骑士扈从,同样暗暗兴奋,仿佛红眼鼠王已经是自己的契约幻兽。并且幻想着将嗜血闪烁,开发成更强大的魔法。
    “吃,必须吃饱。”罗素迅速让仆人给红眼送来一份餐食。
    他一边顺着红眼已经柔顺的毛发,一边叹道:“也不知道伱是怎么长的,竟然能得到进化的契机。”
    元素属性本身并没有高下之分,主要还是看构建的魔法本身威力如何,以及幻兽骑士能不能在元力法术基础上,开发出更强大的元息法术,煊赫魔法之威。
    “咦?”罗素讶然,“你是让我跟着你?去哪,红眼,你要去哪,不会是回地窟吧?”
    “红眼,幻兽都能释放魔法,凯文的专属魔法是爆裂冰火,你的又是什么?”罗素开始调教红眼鼠王,一来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二来训练红眼鼠王的实力。
    可以一步闪现到几十米乃至几百米开外的地方。
    想一想就很励志。
    虽然疑惑,但是罗素脚步却不慢,迅速招呼上凯文,跟在红眼身后。
    理论上,幻兽骑士就是兼职魔法师。
    红眼鼠王抬起前爪,往前迈出一小步,身形便刹那间消失不见,再出现时已经在五米开外的草坪上。
    龙眠大陆没有魔法师,但是有魔法,就是由魔力构成的特殊法术,和骑士施展的武技并列。骑士的武技叫做斗气武技,所以幻兽的魔法又叫做元力法术。
    这就是它的专属魔法,爆裂冰火。
    这样的话,配合魔法,就能开发出太多太多的战术,大大提升幻兽骑士的潜力。
    说话间。
    元力法术也好,元息法术也好,本质上都是由自身的力量,模仿最基础的元素属性构建而成。
    “汪汪!”凯文瞪大眼睛。
    同时幻兽与骑士合体之后,也能在元力法术的基础上,开发出更强的元息法术。
    因为不管是元力法术还是元息法术,都是由魔力构成,所以统称为魔法。
    干脆自己给红眼鼠王的魔法,起了一个贴切的名字。
    所以一人一鼠一狗,迅速离开了庄园别院,一路上红眼时不时抬起头嗅嗅鼻子确定方向。不是往地窟屯的方向去,而是向尖刀山的方向去,穿过集市屯便摸到尖刀山的脚下。
    “汪汪!”金银狼犬凯文,释放过魔法之后,扭头看向红眼鼠王,显摆的叫唤两声。
    或者可以闪烁几十次乃至几百次。
    “叽叽!”红眼鼠王回应一声,接着转身迈步,一步既出,身形在红光包裹中又一次消失。
    碎裂的石头渣滓上,还残留着一些冰冻或者灼烧的痕迹。
    然后招手:“别跑太远了,先回来!”
    集市屯再往北,就出了乌腰蛇庄园的地界。
    看着红眼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不由得发出感慨:“估计是以前饿坏了,想想也是,一只大耗子,在地窟里生活,哪怕再能偷,又能偷到多少吃的呢。”
    “叽叽。”它一边叫着,一边往外走。
    它身上的血红色光芒也变得暗淡起来,稍稍闪烁两下,便悄然破灭,只剩下红眼鼠王在大喘气。
    魔法的消耗太大,这四步瞬移,比它跑几十公里还要累。
    说着。
    被这一刺激,红眼鼠王顿时不满地叽叽叫起来,然后双眼泛起血红色的光芒。
    红眼的确是在引着罗素去往什么地方。
    这时红眼忽然扭回头,对罗素“叽叽”叫了一声,然后继续狼吞虎咽将一顿蚕食吃得干干净净。
    罗素则兴奋的摸着红眼鼠王的脑袋:“酷,红眼,你这魔法不要太酷好吗!瞬移啊,这可是瞬间移动……而且一连瞬移四次,等于有四个闪现啊!”
    时不时还要钻洞,不过见罗素跟不进去,便只能重新回来,从山腰上绕行。
    红眼并没有靠近这些葡萄园,而是沿着尖刀山的半山腰行走。
    “叽叽!”
    或许嗜血闪烁在战斗力方面加持不多,但是无疑是逃跑保命的绝佳神通。
    一只地窟里的老鼠,竟然进化成幻兽。
    走走停停。
    马上都快要出了葡萄庄园的地界,终于,红眼鼠王在一处山头的半山腰位置,接近雪线的地方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