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罗刹族就是吸血鬼?
作者:楚邪   约克城的妖最新章节     
    “我后来甚至发现,这种能力不单单可以用来探查,还可以用作其他方面,是个具有高度拓展性的强大能力。”
    “妈妈,你好厉害好厉害哦。”小永夜亲昵的拥抱上来,抱紧韩风,凉丝丝的身体和韩风重叠在一起。它的身体很柔软很柔软,像是吹满了气的气球,抱住韩风的时候凉丝丝的感觉透入肌肤,这种感觉和火龙小九带来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小九是暖,小永夜是凉,感觉触碰到的是一块凉丝丝的玉。
    客观来讲,小永夜长得比幼龙小吃好看很多,小吃现在又高又胖,像个居家宅男,油腻肥宅;而小永夜长得则像是一只大兔子,一只黑色透亮,眼睛又圆又亮还亲近人的大兔子,真的是非常的可爱。
    小永夜抱紧韩风,软乎乎的身体像皮球那样凹陷进去,又反弹起来,如同主宰创造的最完美的生命体,给你带来无法描述的奇幻感觉,总感觉得到小永夜是一件充满梦幻的事情。
    离开树屋重新回到营地,韩风将自己的想法和老师修说了一下,老师修觉得可行,但是要格外小心,韩风答应了,于是将夏九和小吃留在营地里,跟随老师修继续刻苦训练,自己则带着小永夜离开城堡,又一次驶向混沌深处。
    这中间唯一的意外是,小吃看到韩风唯独带着小永夜走了,因此醋意大发,又哭又闹,无论如何都要跟着一起来。
    韩风怎么劝它都不管用,还是小永夜化出威严的模样吓唬了它一顿,小吃知道现在打不过小永夜,于是决心留在原地更加刻苦训练,有朝一日找小永夜报仇,夺回母亲韩风的爱。
    ……
    酒红色的法拉利f6驶入了城市边缘的混沌地带,车速平稳,车子里坐着三只妖怪,分别是城堡统治者的女儿韩风,曾经的大神小永夜以及韩风名义上的奴隶守墓人。
    带着守墓人一起来是韩风想到的,第一守墓人是不死之躯,而且战斗力强大,在混沌深处这样危险的地方能够增加很多安全系数;第二守墓人本来也该离开城堡了,身处城堡他只能被锁在一楼的杂物室里,过着暗无天日的囚禁生活,离开城堡则可以获得自由,呼吸芬芳空气,守墓人是时候离开城堡了,没有直接带他进入森林中的营地,而是先来了更加危险的混沌地带算是对守墓人的考验吧,毕竟守墓人和韩风算不上特别熟悉,也没有签订代表着服从的主仆契约,他的言行和忠诚度都是需要考验的。
    千万不要看到韩风喜欢交朋友,就误以为她善良天真对外人没有防备心,完全错了,韩风在约克城里摸爬滚打这些年,对于危险的警觉以及对陌生事物的防范都是必须的防身技,即便是守墓人这样受过她恩惠的妖怪,必要的考验和观察也是需要的。
    因此进入危险之地,韩风带上了守墓人,算是守墓人入门的考验吧,通过了这道考验,才会思考带去营地见到那些和韩风密切相关的人物,才会介绍互相认识。
    一辆车子里,坐着两只人形妖怪,一只小妖怪,车内的气氛还算和谐,但是没有谁主动开口说话,因为他们心中都清楚,进入混沌深处等于九死一生,很可能有来无回了。
    小永夜说的不错,覆盖了约克城外围的是混沌不是浓雾,相传混沌是天地未分之时,空间、时间、生命、自然等等法则之力交织在一起所形成的雾状体,是凌驾于法则之上的存在。混沌本能不受到法则的约束,是超越法则的力量,如此一大片混沌云覆盖了约克城边缘地带,可见出释放混沌的妖怪究竟有多么的强大。
    这很可能是上位者布置下的术式,目的就是隐藏千年不曾开启之秘密,因此探索混沌是很必要的,有助于探明千年前的真相。
    车子沿着道路行驶,开啊开啊,最终来到了金字塔形的神秘建筑物前方,韩风就是在这里杀死守护金字塔的鸟妖的,亲手杀死鸟妖,鸟妖做梦都想不到韩风有能力杀掉它,韩风也是千年时间里唯一杀死她的外来者。鸟妖更不会想到的是,上位者看到它断裂的头颅的时候非但没有丝毫悲伤,反而难以抑制的表露出的一些喜悦,他大概是觉得韩风能够杀死鸟妖,说明体内的血液已经到了快要觉醒的地步了吧。
    鸟妖对于上位者来说完全是无关痛痒的测试品,是可以随随便便抛弃的,而鸟妖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它以为自己对于上位者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这是弱势生命最可悲的一点!
    鸟妖死在韩风等于结束了自己可笑的一生,并不冤枉。
    到了神秘建筑物这里,混沌已经浓密到将视线封锁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了,如果不是韩风有夜听能力,如果不是神秘建筑物有着神秘力量环绕,混沌近不得身,三人很难发现它。
    神秘建筑物有着金字塔的形状,屋脊之上凸出一根如同毒刺一般的铁杆,曾经不可一世的鸟妖就站立在那里。
    鸟妖惨死时溅出的血液仍然残留在地上,韩风感受的到那份血液之中仍旧残存着温度,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不可思议,这些日子,特别是在与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达成妥协之后,韩风越发感觉到自己对于鲜血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感觉了,她觉得自己感受鲜血就像感受生命那样简单。她开始怀疑电视上播出的吸血鬼剧的真实性了,难道在千年前,在那科技尚未爆发的年代,罗刹族就如同吸血鬼一样,是依靠人类的血液来维持生命的?她不敢向下想下去,杀人是执行任务,吸血是出于生存本能,很难想象满口鲜血的自己趴在无辜者的脖子处,口中的利齿像是大猫那样长,上满沾满了鲜血。
    如同小永夜所说,此地是一个分界线,以此为分界,后面的混沌更浓厚了,几乎将道路完全封死,如同将一整团棉花塞进了啤酒瓶子里,想要进去必须先将棉花拔出来,要么只能硬着头皮往里面一点点的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