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门店与招工
作者:龙猫仙人   种田:元婴修士重返地球六十年代最新章节     
    “没问,但看着挺年轻的。说是没结婚!一个人住。”
    “人长得怎么样?”
    “还行,看起来挺精神的。不过穿的老气一点,感觉应该是刚刚从大陆过来的,国语说的挺标准的,应该是大陆北边来的。”
    “原来是个大陆仔,怪不得要学粤语。不过大陆仔基本上都是穷光蛋。”
    “那也未必吧!如果真是穷光蛋,人家能吃得起这么好的苹果?还专门一个月花一百块雇老师学粤语?”
    “这倒也是。但这人花钱大手大脚,你最好还是明天先把这个月的补课费要过来,以免他学会了以后赖账不给钱。”
    “不能吧!”
    “怎么不能,这些大陆仔不稳定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偷偷搬走了,到时候咱们不是白忙活了吗。听阿妈的没错。”
    “那好吧!”
    ……
    转天。
    袁枫出去逛了逛,买了点水果。他空间里的水果种类比较少,尤其是南方水果几乎没有几样,所以需要充实一下空间水果的种类。尤其是榴莲,虽然袁枫并不是很喜欢吃榴莲,但榴莲却是众所周知的高档水果之一,必须种植。而空间里的环境非常适合榴莲生长,无论如何也要种一些。
    ……
    回到家。
    袁枫就把榴莲果核扒了出来,种在了空间里,时间还没到晚上,就已经长出一大截。相信应该用不了几个月,他就能吃上自己种的榴莲了。
    ……
    晚上六点半。
    程新颖准时来到了袁枫家,继续教他粤语。同时还给他带了一本品质不错的字典和练字书,虽然没要钱。但却委婉的提出,希望能够预收学费。
    袁枫当然没有拒绝了,痛快掏出一百块,还给了对方一个哈密瓜,算是作为字典和练字书的谢礼。
    哈密瓜在这会的港江地区可是很少见的,程新颖以前也只是听说过,从来没吃过,本想拒绝,但袁枫强推过来,最后也只能收下。
    在随后的学习当中,程新颖发现袁枫的学习能力,非同一般,仅仅第二个学时,他已经可以进行简单的对话了。虽然说粤语的内容可以对应于中文,但毕竟声母和韵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实话说刚学粤语的人哪怕是再聪明,几个月能有所小成就不错了,一年能勉强对话就已经是快的了,但对方仅仅是学了两个小时就已经摸到了点粤语的门道,发音甚至丝毫感觉不到怪异,对方的语言学习天赋,还真是夸张。
    练习的时间一到。
    程新颖笑着道:“袁先生您可真聪明,我还从来没见过有人刚学粤语,学的有您这么快的。”
    “全都是老师教的好。”
    程新颖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您要是有时间,可以多听听广播或者去电影院看看粤语片,其实这些对锻炼语感,还是有帮助的。”
    “我知道了。有时间我会去看的。”
    ……
    课时结束。
    程新颖抱着哈密瓜回家……进屋后气喘吁吁的将哈密瓜放到桌子上。
    母亲蔡春妹看到哈密瓜也是有些狐疑:“哪来的西瓜,怎么还是这种颜色?”要知道这个季节是不可能有卖西瓜的。
    “家姐我要吃西瓜。”弟弟听到后再次跑了过来。
    “这可不是西瓜,这是哈密瓜。”程新颖笑着摸了摸弟弟的小脑袋。
    “哈密瓜!没听说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西瓜!”蔡春妹自然是没听说过:“对了,你哪弄的?”
    “袁先生给的,今天我送给了他一本字典,没要钱,他偏要送我这个哈密瓜作为回礼。”
    “这么大一个瓜,应该很贵吧!”
    “这个瓜自少有十磅重。我觉得一磅自少一块钱。”
    “不是吧!这么贵,那十磅,岂不是要十块钱?”
    “应该差不多。”
    “这个大陆仔可真有钱。看来不是穷光蛋了。对了,你向他要学费了吗?”
    “要了,在这了。”程新颖说完,还掏出了一百块。
    蔡春妹眼前一亮:“给我,帮你存着。”说完就伸手去抓。
    “那可不行。”程新颖将钱收了回来:“只能给你……四十块。剩下的我要存起来。”
    “小气鬼,我也是存钱供你弟弟读书的嘛!现在学费那么贵。”
    “我每个月的薪俸,已经被你扣掉一百块了,学费才四十块,供两个弟弟也够了。”
    蔡春妹刚想说点什么。
    弟弟急忙打断两人:“家姐阿妈,你们别说了,我要吃瓜。”
    “行了行了,阿姐给你切。”说完,程新颖将手里的钱分出四十块递给了母亲,转身去切哈密瓜去了。
    蔡春妹白了女儿一眼,但随即还是一脸笑意的将四十块揣到了兜里。
    哈密瓜当然是非常的好吃了,几人只是咬了一口,就感觉甜到了心里。
    “哈密瓜好吃。”弟弟是一口又一口的根本就停不下来。
    “原来这就是哈密瓜吗!这也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对了,别都吃了,给你老豆也留两块。”
    “知道了,阿爸的那份我已经放起来了。”
    “这个大陆仔人还挺好的。对了,他是不是中意你?”
    “阿妈,您别乱说好不好,我们才刚见过两次面。”
    “两次面又怎么了,我和你老豆也只见过两次,第二次我们就结婚了。其实两次面已经不少了。”
    “拜托,我已经有中意的人了。”
    “都和你说了,别和那个打零工的穷光蛋在一起了?你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也买不起房。”
    “看你说的,好像我和别人在一起就能买得起房子一样。现在大部分港江年轻人都买不起房子的,想找到有房子的,那也不用结婚了。就算这位袁先生也是租的房子。”
    “那也比那个打零工的穷光蛋强,他连一个哈密瓜也送不起。”
    程新颖听到这,也是有些无语,不过她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母亲抬杠,最后转到别的话题上了。
    ……
    袁枫晚上去电影院看了一部粤语片找找语感。实话说这会的电影情节略显幼稚,不过用来锻炼粤语也够了。
    看完电影。
    袁枫回到家,开始练字,繁体字他基本上都认识,最多就是重新熟悉一下笔划而已。
    ……
    接下来的几天……袁枫白天四处闲逛,熟悉一下港江地区的基本情况,顺便找找开饭店的好位置。没事的时候,他还听听广播,熟悉一下粤语,这个时候的港江地区已经有纯袖珍晶体管收音机,装上电池,拿在手里就能听。
    这会的广播里都是报道米联邦大统首被枪杀的消息。
    港区的各大报纸也在谈论这件事,甚至有报纸认为这次暗杀标志着米联邦自由主义的结束,也是米联邦梦碎的开始,不过这和袁枫都没什么关系,因为这对他来说只是一条新闻而已。
    ……
    晚上,袁枫再单对单的进行了一个小时的粤语练习,随后就是去看电影和练字。
    袁枫自从进入筑基期后,很少睡觉,几天打坐一小会就能恢复全部精力,自然不会把大部分的时间放在睡觉上。
    ……
    程新颖这边自然也是越教越吃惊,因为从第三天开始,袁枫已经可以和她进行简单的粤语对话,虽然还有一点点语法问题,但口音上几乎听不出来他是大陆来的了。
    第三天,袁枫连语法问题也变得非常少了,听起来已经像是一个港江本地人了。
    第四天,袁枫已经不仅仅是像本地人了,根本就是本地人了,起码从程新颖的角度来说,她是听不出对方是一个外来户的。
    第五天,两人已经可以完全用粤语来对话了。而袁枫已经掌握了大部分的粤语词汇,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了对方的成长。程新颖是绝对不会相信,世界上有人用六天,就把粤语学到这种水平的。
    这个时候程新颖就变得很尴尬了,实话说她现在已经教不了对方什么了,早知道对方这么变态,就不收这么多的学费了。
    “袁先生,真不好意思。我现在是实在是教不了你什么了。您现在的粤语水平,已经比我还要好了。要不我给你退点学费吧!”
    “不用!没有好老师,哪有好学生。学生学得快,主要是老师教的好。学费就这样吧!以后我要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再上门请教。这是一点水果!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程新颖虽然一再推脱,但袁枫还是硬塞了过来,她只好无奈收下。
    ……
    回到家。
    蔡春妹有些奇怪:“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随即又是眼前一亮:“哇!大陆仔又给水果了。”因为袁枫给的水果又甜又好吃,对她来说,自然是非常的期待。
    “这是最后一次了。”程新颖有些郁闷的将水果放下。
    “什么意思?”
    “人家已经学完了。”
    “他嫌你教的不好,想退学费?那怎么行。”
    “你想什么呢!不是人家想退学费。是人家真的学会了,已经不学了。阿妈,你绝对不会相信,那个袁先生才学了六天的粤语,现在粤语说的比我都好。而且张口居然是广播腔,说的语调,简直和那些广播员一模一样。”
    “不是吧!这怎么可能?”蔡春妹自然也是吓得不行。虽然说粤语没那么难学,但也不可能简单到六天就能学会广播腔的地步。
    “反正人家现在是不学了。这些水果算是给我的谢师礼。当然,学费人家也没退。以前我也是不相信,这下可算是见到真正的聪明人了。”
    “看来这个大陆仔还真有两下子。可惜了,本来以为能赚几个月学费的,结果才六天。”
    “六天赚一个月已经不错了。看来这个袁先生,不是普通人。”
    “那你怎么不争取争取。”
    “我都有男友了争取什么。”
    “你就是傻,把穷光蛋当成宝贝。我宁可你嫁给一个聪明的大陆仔,也比嫁给一个穷光蛋强。”
    程新颖听着也是无语,决定不再搭理这个只认钱的阿妈。不过当多少年后,袁青云的名字已经名震港江岛,她那时候却经常想起这件事。如果当初她倒追袁枫,是否有机会和对方走到一起?毕竟对任何女人来说,触手可及的巨大宝藏就在身边,最后却没有抓住,说不纠结也是不可能的。
    ……
    袁枫这会已经完全搞定了粤语和繁体字,实话说现在出去只要一开腔,已经没人怀疑他是从大陆来的了。而他这个时候已经逛完了港江的几大热门区域。最后决定把第一家餐馆开在中西区靠近码头的地方。
    作为港江地区最早发达起来的区域,这里的人流量绝对是可想而知的。
    袁枫四下打听,看中了一个商铺,面积为两千五百尺,尺价三百多,总价八十万港币,实话说这已经相当于袁枫这些年积攒下来的近四成的财富了。虽然花钱不少,但他还是决定买下这个商铺,不过在此之前,他需要把手上的黄金都出了。
    袁枫现在的手上有差不多一百多万港币的黄金,这么大一笔黄金,想要出去也没那么容易。不过好在这会还没有洗钱套现这种说法,更没有什么所谓的实名制,银行和金店也是见货就收。
    袁枫幻化成不同的模样,分别在各个金店和银行把这些黄金分批出了。不过在金店的时候被人跟踪过,但想要在人群中跟踪一个筑基修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袁枫很容易就把这些人都给甩开了。
    ……
    黄金全部出手后,袁枫买下了那个售价八十多万的商铺。虽然他不知道这栋商铺未来能值多少钱,但他相信翻个一百多倍,应该是问题不大,因为他买的可是位置最好的商铺。
    ……
    有了商铺,接下来就是研究开店的事情了,不过这些事情,他不可能自己来跑,需要搞几个手下出来,以后专门帮他打理这些小事。
    招人比较简单,直接登报招就可以了。不过,袁枫并没有去老金所在的明报刊登广告。因为明报最近刊登了“只要裤子不要尊严”的文章讥讽大陆,在各大报纸上引发了激烈的论战,一时之间成为了社会主流新闻。
    袁枫对明报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极为反感,所以他找了别的报社刊登了连续三期招工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