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芳蔻小姐
作者:书生本色   假冒贵族后我成神了最新章节     
    正当罗薇以为自己会逃过一劫的时候,忽然被丽莲点了名。
    “罗薇,你的任务需要单独执行。”
    “托拜厄斯教授替你接了一个雇佣任务,住在帕尔荷大街的芳蔻小姐有一桩心事,她想找到能帮她解开心结的人。”
    一听任务这么简单,罗薇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好的,只要我找到那个人就行了吗?”
    “不,”丽莲说,“你要帮她解开心结。”
    罗薇愣了愣:“您的意思是,我就是那个能帮她解开心结的人?”
    丽莲掩唇轻笑:“这可不是我的意思,这是托拜厄斯教授的意思。”
    罗薇嘴角抽了一下。
    也就是说,托拜厄斯教授接了那位小姐发布的任务,然后把她当成答案提交了上去,她不仅拿不到任务赏金,还要负责解决问题。
    今天又对教授们压榨学生的手段多样性有了新的认识呢!
    罗薇腹诽间,霍尔出声问:“教授,我们今天的任务也有时间限制吗?”
    丽莲:“没有时间限制,但你们每人必须诊治至少三名杨梅疮患者,另外,如果你们诊治过的患者里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失去对生的希望,任务就算失败。”
    说完她又看向罗薇:“罗薇,如果芳蔻小姐在解开心结后仍想寻死,你的任务也算失败。”
    “仍想寻死,”罗薇抓住了重点,“她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想寻死?”
    “这就需要你自己去寻找答案了。”
    丽莲不欲多说:“好了,你们该去做任务了。虽然没有时间限制,但你们最多也只能在亚尔图尔耽搁一天,抓紧时间吧。”
    众人顿时戴上了痛苦面具。
    好累,从进城到现在他们还一秒都没休息过呢,能不能歇息一会儿再行动啊!
    “我有预感,”琴垮着脸道,“这次的积分又拿不到手了。”
    “任务还没开始做呢,就这么灰心?”罗薇说。
    琴哼了一声:“教授给我们布置这样的任务,不就是想看我们失败吗?”
    让他们去给杨梅疮患者看病,就等于让法官去给犯人宣布死刑,谁不知道得了杨梅疮的人只能等死?
    “教授又想用人心考验我们,人心最难把握了,我宁愿去屠宰场解剖羊尸,也不想浪费口水劝人活命。”
    琴的话虽然残忍,却也是事实。
    像梅毒这种疾病,这个时代根本没有药物可以治愈,一旦患上了就是生不如死。
    尤其是晚期梅毒症患者,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受罪,死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当然,真想救这些人也不是没办法,毕竟这是个魔法世界。
    只需要一瓶小小的、价值千金的高级治愈魔药,就能挽回一条人命。
    然而这样的魔药何其珍贵,要是谁都轻易得到,希瑞亚的主教也不至于现在还没治好他的痛风病。
    罗薇摇了摇头,觉得琴的预感有很大概率成真。
    “那你们要放弃这次的任务吗?还是想尽力试试?”她问。
    琴没吭声,霍尔答道:“试一试吧,我还没给人治过杨梅疮,挺新鲜的。”
    罗薇诡异地沉默了一下,学医的爱好都这么离奇吗?
    理解不了。
    “你打算怎么治?”
    “唔,按照书上的办法,我应该先去炼金材料铺买一罐水银,”霍尔一边回忆一边说,“水银能抑制疱疹的溃烂,可以用它做蒸汽浴,或者制成药丸吞服。”
    吞服水银,那可真是药丸了!
    罗薇语气古怪:“你认真的?”
    霍尔:“书上是这么说的,水银蒸汽浴能使患者排出大量黑色粪便,将体内的毒素排出去。”
    “那不是排毒,那是重金属中毒!”罗薇瞥他,“我不信你不知道水银有毒。”
    “我知道啊,用过水银的杨梅疮患者会死得更快,很多人都知道这一点,但它能让人死得体面一些。”
    霍尔耸了耸肩:“没有人想全身流脓而死,而且据说杨梅疮的脓液腥臭无比。”
    罗薇心情复杂,梅毒是慢性传染病,不像鼠疫那样会在短期内致人死亡,哪怕梅毒患者不接受任何治疗,也能活上几年到十几年不等,抗病能力强的人甚至还能自愈。
    所以它的可怕之处并不在于它给生命带来的威胁,而在于它对人精神上的折磨和意志上的摧毁。
    感染梅毒的人会从私处开始逐渐溃烂至全身,淋巴肿大、皮肤脓疱、口舌鼻腔溃疡穿孔、眼部及脑内膜炎、骨骼瘤样病变……
    这种病毒似乎知道自己的来历不光彩,故意把患者破坏得不成人形,好让他们接受世人的唾弃和批判。
    但疾病是客观的,它分辨不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不应该戴有色眼镜去看待梅毒患者。
    更何况那些患病的妓女绝大部分都是身不由己,她们没有选择。
    罗薇也没有选择,恶魔岛上还有两万灾民等着她救命,她不可能把本就稀少的魔药拿到这里来做施舍。
    和霍尔的对话到此结束,他们各有各的任务,光聊天可聊不出结果。
    魔药小队要去材料铺买水银,罗薇则转身走进了一家酒馆,准备找个小角落坐下来占卜。
    点酒的时候,她随口问起:“老板,你认识一位姓芳蔻的小姐吗?就是住在帕尔荷大街的芳蔻小姐。”
    “噢~你说芳蔻小姐,那真真是个可人儿,漂亮得不像话,世上没人会不喜欢她,她可是我们亚尔图尔城的珍宝呢!”
    提起芳蔻小姐,酒馆老板深情地捧着心口,脸上流露出爱慕之色。
    “谁?谁在问芳蔻小姐?”
    听到耳熟的名字,趴在酒桌上的醉汉们唰地一下抬起了头。
    “哈!有人在问芳蔻小姐?谁还不知道芳蔻小姐的大名?”
    “喏,那儿呢,一个黑发的小矮个儿!”
    霎时,一双双浑浊的眼睛看向了酒馆门口,目光赤裸裸地盯住了酒馆老板旁边的生面孔。
    黑发小矮个儿罗薇:……
    酒馆真不是什么好地方, 她以后再也不来了!
    罗薇磨了磨牙,继续问:“老板,芳蔻小姐很出名吗?”
    “出名,当然出名,”酒馆老板的脸色变得有些怪异,“你不知道芳蔻小姐?”
    “今天第一次听说,”罗薇恳请道,“能劳烦您能跟我讲讲这位小姐的事迹吗?”
    “你打听这个做什么?”酒馆老板不太乐意。
    罗薇如实回答:“听说芳蔻小姐有一桩心事,我刚好能帮她解开心结,想在见她之前了解一下她的情况。”
    她话音刚落,酒馆里突然掀起了一阵爆笑声:“哈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就他这样的,还想见芳蔻小姐!”
    “可不是吗,看看他穿的什么,一件破烂黑斗篷!”
    “哈哈哈我以为是哪个贵族家的少爷又跑过来闻芳蔻小姐的香屁呢!结果是个丁点儿大的穷酸货!”
    “嘿伙计,听着,想见芳蔻小姐,你好歹换身行头,装装有钱人,说不定还能舔到芳蔻小姐的脚趾头!”
    “听我的,小家伙,从哪儿来回哪儿去,芳蔻小姐一个吻值四十金币,把你卖了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