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生门竟被烈火吞噬
作者:全世界就我没有猫   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最新章节     
    “在你写的原文中,司无邪本是九尾狐,后修成人形,因为天生异相,那双重瞳可以看透世间一切伪装,他一定已经看出我是谁了。”
    【你是担心,他之前变化出原型,引开梅时雨,是为了把这件事情告诉他?】
    “不排除这样的可能。”
    李停云沉声道:“我和梅时雨分道扬镳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但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在武力上不占优势,必须想办法自保。”
    其实这样对梅时雨也好,他一个人行动,总比带着拖累要利落得多。
    但李停云心里的遗憾是,他还没来得及告诉梅时雨,怎样避开十殿阎罗,直接到达地狱深处的魔渊取剑。
    有条捷径可走,会比硬生生闯进去损失小很多,起码,不会受太重的伤。
    “等到了地界,看情况再说。”
    李停云打开乾坤袋,刚要去摸引魂灯,又看到自己的手腕,转念又想:
    不对,如果梅时雨真的已经知道他的身份,那按照现在俩人实力悬殊的境地,早该用缚仙锁把他绑过去,一剑劈死,以绝后患。
    【宿主,你干嘛愣着啊?】
    “我他妈也想以绝后患!”
    李停云又看向乾坤袋中的金棺,眯眼道:“要不是主线任务,我早扔了它。”
    【那可不成,你怎么能扔掉主角的亡灵呢?】
    主角,是的,借小女孩身体勉强维持的亡灵,就是主角元彻。
    在最开始的时候,001强制李停云完成主线任务“救助亡灵”的时候,他就对小女孩的真实身份有所怀疑。
    主线任务,必定与主角相关。
    再者,真不是谁都有本事,能以区区亡灵形态逃脱地府……起码得聚集怨气成煞,或成厉鬼,才有这个能耐。
    亡灵,说白了就是一普通魂魄,什么仰仗都没有,法力更是想都不要想,拿什么跟鬼差拼命?
    只能靠运气。
    主角天生光环,锦鲤体质,他想做的事,基本都能成。
    运气,有时候也是一种实力。
    李停云感慨道:“不愧是主角,都成这副样子了,居然还活着,逃脱地府重重把控,又回到了阳间。”
    虽说是借尸还魂,听起来不太正派的做法,但好歹捡回一条命。
    留他这么个夺舍之人,光天化日之下人前乱跑,不太稳妥,所以李停云想了个收人进棺的歪主意。
    【你是真得感谢主角有光环,好不好?他要是死了,世界线就得重启。】
    “我跟你打个赌,系统接下来要发布的主线任务,绝对是让我帮元彻找回肉身,灵魂归位。”
    【下一个任务么……001还没有发布,不过,想来跟你说的应该不差。】
    “行了,不说唠话。”
    “现在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灵溪村被屠的那天,他偷偷跑走了,此刻却又出现在永劫镇,成了地界黑白无常要抓的亡灵。”
    “那么,主角到地界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要到地界去?又是怎么搞成了现在这副灵魂脱壳、借尸还魂的样子?”
    【这谁知道呢?我也没写过这情节,铁定又是系统乱加的。】
    “不,系统不会乱加,个中原因,一定是符合叙事逻辑的。”
    李停云思索道:“如果我是主角,重生在全家人被灭门的这天,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找仇人算账。但是,根据上一世的阅历,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能力,没有报仇的可能。所以,我要抓紧时间,去做另一件事。”
    【另一件事……会是什么事?】
    “还能有什么事?”
    李停云说道:“当然是在我的家人未满头七之前,到地界找回他们的灵魂,让他们复活、重生。”
    【有道理……你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
    【我写的小说里,主角后期就是这样把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小师妹复活了,所以他重生一世,肯定还记得“头七还魂”的说法,有很大可能是去地界召唤回村里人的魂魄了。】
    【哦,对了,主角他小师妹——人家光棍多年,唯一的白月光,也是你杀的!】
    李停云:“这都是后话,现在不扯那么多。”
    他从乾坤袋中拿出引魂灯,“找生门要紧。”
    【等等!你这引魂灯,怎么看起来怨气那么重呢?】
    李停云低头一看,一团黑气几乎吞噬掉整个散发着暖黄色光亮的灯芯。
    “因为我穿的是他的裤子,现在他没裤子穿。”
    李停云很有自知之明。
    心道:看来大哥对这身寿衣颇有执念。
    他得尽快找件别的衣服穿,然后将这件寿衣收好,等找到鬼门关的时候,打碎引魂灯放大哥出仓,再把衣服还给他,不耽误大哥投胎。
    打定主意,李停云仗着自己可以身穿结界,肆无忌惮地穿墙进入一家成衣局。
    众目睽睽之下,他扯下一身青少年服装,转头就跑……跑了没几步,心道:
    算了,做回好人,留下一颗灵石吧。
    店老板拿起算盘就要砸过去的手缓缓放下。
    众人抄起家伙行侠仗义、剿匪除寇的热心肠也都重新摆回肚子里。
    李停云厚脸皮道:“老板,我开个玩笑,你这里有试衣间吗?”
    店老板指了指墙角三块木板隔出的空间。
    然后在他面前举起手,“噌”的一下亮出利如弯刀的猫爪子,并且伸出带有倒刺的舌头舔了一下鼻头。
    赫然一只橘色的猫头长在人身上。
    “虽然我们老大放过了你,但这不代表你可以在我们的地盘上为所欲为。”
    橘猫用竖瞳盯着隔板后迅速换衣服的少年。
    李停云根本没空在意他,最后一步,勒紧裤腰带,穿墙跳走。
    好心留下了一句话:
    “老板,你家店铺着火了!”
    火苗最先从他逃走的那处角落窜起。
    猫头老板推开人群,走了过去,撒泡尿浇灭,转身拍了拍肚腩。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众人却对着他慵懒从容的猫脸发出了惊人的尖叫。
    其中一个指了指他的身后。
    老板回身一看,看到猛然窜上天的火龙,“嗷呜”一声,发出尖鸣。
    他突然变成一只浑身炸毛的大胖橘,率先从慌乱的人群中狼奔豕突冲出结界。
    奔走相告:“不好啦!不好啦!兄弟姐妹们快逃啊!结界就要引爆了,永劫镇要完蛋啦!”
    成群结队的猫妖在大街上会合,一同冲向永劫镇的生门。
    跑路跑得训练有素。
    谁都没瞅见从暗处走出的身影。
    李·始作俑者·停·奸计得逞·云,发出了“桀桀桀”的坏笑。
    【宿主,永劫镇的结界就好比串联电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凡其中一个被破坏掉,大面积引燃红莲业火,整座镇子,还有这座镇子里的人,就全都完了!】
    【你刚才不是说,单纯就想利用群体弱点制造恐慌吗?可你的实际行动也太出格了,比井里投毒的社会危害性还大!一个不慎,你就等着玩火自焚吧!】
    李停云却道:“你放心吧,我没动结界。”
    【那,那么大的火势,怎么来的?】
    李停云两指夹起一张黄底朱砂符,刹那间,符纸灰飞烟灭。
    “当然是以假乱真。”
    【绝了。】
    【电信诈骗,还得是你啊。】
    李停云飞身一跃,跟上前面跑路的猫妖大军。
    “喵……喵呜!”
    “司无邪那个天杀的,肯定又是他干的好事!”
    “他就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但凡遇到摆不平的事,就只会引爆结界,来一场大洗牌!然后自己趁乱逃走,还连累我们跟着一块儿受罪!”
    “这都第几次了?还有完没完啊……”
    “再这么下去,我们还不如另投他处,再建猫园……你说呢,玄聿?”
    玄猫纵身一跃,跑在领头的位置,心里觉得不对劲,转头一看。
    视线越过黑压压的猫群身影,落在毫不掩饰跟踪而来的李停云身上。
    不好,中计了,他是想要利用猫群寻找生门!
    不禁怒火中烧。
    一个神龙摆尾,玄猫阻断前路,在大军前头站定。
    但是大部队高速行进,完全刹不住车、站不住脚,前排的猫咪们一个滑铲!
    把他们老大铲上了天。
    后面的猫咪们前赴后继、争先恐后往前跑,生怕跑得慢了,被“莫须有”的大火吞没。
    就这样,一波又一波的猫群淹没了玄猫的身影。
    后浪一浪接一浪,把他拍倒在沙滩上。
    拍得晕晕乎乎。
    清醒之时,玄猫命运的后颈已经被人稳稳拿捏。
    “老大!”
    “老大?”
    “喵呜……”
    往生客栈前,听取喵声一片。
    李停云看着客栈牌匾上“往生”那俩大字,心道:这就是缘分啊。
    他们最开始住宿的那家店,竟然就是走出永劫镇的生门所在!
    绕了一大圈,自己这是又回来了。
    回到了起点。
    李停云提起手里的玄猫,看着他奋力甩脑袋,露出蒙娜丽莎的神秘微笑。
    “就他妈你欺负我家狗子是吧?!信不信我给你把蛋噶了?”
    秋后算账。
    玄猫:“……”
    被捏住后颈,他连人形都化不了。
    还能怎么办?
    摊开四肢,摆烂了。
    噶就噶吧。
    你家狗子下半辈子不会再有性福生活了。
    李停云先兵后礼,先撂狠话,后说道:“不过,看在你帮我找到生门的份上,我大人有大量……”
    “喵呜!不好啦,又着火了!”
    一只大胖橘原地弹跳两米高,突然打断李停云的话。
    橘猫看到远处火势蔓延,两只眼睛险些吓出眼眶。
    双脚一落地,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远处传来他的呼喊声:“兄弟姐妹们快逃啊!大火要来了!这次是真哒!”
    但是,这次,没人搭理他了。
    李停云心中不屑,劣质的玩笑开一次,能糊弄住人就够了。
    烽火戏诸侯,第二次谁他妈还上当?
    然而,玄猫忽然长啸一声。
    四肢并用,抱住他的手臂,狠狠一踹。
    “快跑!”
    李停云纵然不是猫族,也看懂了他的意思。
    并且在他两只黑葡萄般的猫眼里,看到了熊熊燃烧的烈火倒影。
    身后,已是一片火海。
    飞舞的火舌几乎吞噬掉整座高楼。
    “往生客栈”的牌匾摇摇欲坠,重重地砸在地上,在他脚边四分五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