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同
作者:希歌   我一个导演,写歌赚钱很合理吧?最新章节     
    “我和你们班导是大学四年的好哥们,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看到林彦一副陷入沉思的样子,好像是在犹豫,冯涛便立马打出一张感情牌。
    林彦看向班导,见班导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林同学,和我们签约之后呢,你每个月不仅可以领到两千元的固定工资,参加公司安排的各种活动您还能有通告费的额外收入。正常的话,综合起来一个月收入超过一万不是问题。
    “公司还有专门的培训机构,你可以免费在里面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习不到的知识。
    “而且我们会根据你的课程来安排你的工作和培训,不会让你耽误学业。”
    助理姚瑶补充道。
    说实话,林彦有一点心动。
    不是因为对方说话时候宛如果冻一般微微翘起的双唇。
    也不是因为那随着呼吸起伏颤动的惊人弧线。
    而是他本来就是要往影视方向发展,现在不仅一家整个洲数一数二的巨头给他抛来了橄榄枝,待遇也还可以。
    而且有班导这层关系在,自己似乎也不大可能会吃亏。
    不过林彦虽然看起来是一个十九岁的大一新生。
    但他的心里,到底不是一个刚刚成年不久的毛头小子,做事全凭冲动。
    就算对方的条件很诱人,而且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危险。
    但他总是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必须要想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因此,林彦没有立刻点头答应。
    “非常感谢冯总的器重,我想我需要点时间考虑一下。”
    “林同学是对我们的条件有不满的地方吗,你尽管提出来,大家可以谈。”助理姚瑶道。
    “没有什么不满,我只是需要好好想想。”林彦道。
    冯涛笑了笑:“小林是不是还没从之前的事情里走出来,觉得这种好事砸在你的头上,感觉有些不真实?
    “其实你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朗星这种体量的大公司,还和你们学校有十分密切的合作,你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
    “身为一个男人,就要当机立断,懂得抓住机会。有些东西如果错过了,想要再挽回可就难了,你说是不是,老黄?”
    林彦的班导姓黄。
    班导咳嗽了一下,不置可否道:“这毕竟不是什么小事,给孩子一点考虑时间也是应该的。”
    “不如你先把要签约的合同拿出来,给林彦看看。”
    听到班导的话,冯涛的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一下。
    不过对方既然要求了,他也不能藏着掖着,只好对助理道:
    “小姚,把合同给小林看看。”
    姚瑶从身旁的文件包里取出一份纸质合同,递给林彦。
    看着那一沓厚厚的合同,林彦心里突然一动!
    自己想不明白的问题,可能就在这里!
    他接过合同,直接跳过废话部分,迅速地翻看起来。
    没几分钟,林彦的心中便已经像被安了激光大灯一样,雪亮无比。
    虽然林彦并不是什么法律系的高材生,合同中很多弯弯绕绕的条款和各种名词他也看不懂什么意思。
    但是,按照以往的经验,他还是能够提取出很大一部分关键信息!
    不可否认,之前姚瑶说的待遇,都没有错,合同上也写得明明白白。
    底薪2000。
    免费培训。
    甲方承诺给乙方安排每个月不低于一万元收入的工作机会。
    但是,姚瑶只是把好处说了出来。
    林彦需要承担的责任和约束却只字未提!
    首先,承诺给安排不低于一万元工作的后面,还有一行备注。
    “如果乙方因为学习、生病或其他事宜无法进行工作,从而造成当月收入不足一万,则不属于甲方违背承诺。”
    并且,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乙方在校期间,每月工作和培训总时长不得低于100小时。寒暑假期间,每月工作和培训总时长不得低于240个小时。”
    这是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林彦上学期间,每周周六周日两天假,每个月四周,一共八天假。
    他要工作和参加培训100个小时以上。
    折算下来,每天都不低于12个小时!
    完全把周末安排的满满当当!
    另外,寒暑假期间,就算全月不休,平均每天也要工作至少8个小时。
    如果按双休算的话,每天工作和培训的时间,则至少要11个小时!
    而且一旦时长不达标,每少一个小时,都会从工资里扣除相应的罚金。
    其中培训虽然不收钱。
    但是,有硬性的阶段指标。
    达不到,一样扣钱!
    如果说林彦习惯了996,每天工作11到12个小时,他咬咬牙也不是不能接受的话。
    那么这份合同中以下几项条款,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本合约为练习生合约,合约时长八年起。”
    “如无特殊约定,乙方在职期间,所有收入(包括不限于通告收入、广告收入、演出收入、直播打赏收入等),均按照税前80%归公司、20%归乙方的比例分成。”
    “乙方在职期间,所有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
    “如果双方解约,乙方不得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签约其他经纪公司。”
    “如在此期间乙方单方面与公司解约,则需要赔付公司100万元或(乙方过去12个月平均月收入-2000)*(96-n)*0.8的违约金,二者取其中高者,其中n代表乙方入职公司的总月数。”
    也就是说,如果林彦入职一年,他这一年平均月收入一万。
    那么他要解约的话,按照公式算,需要赔付(-2000)*(96-12)*0.8\\u003d元!
    但由于53万低于100万,按合同规定,他要赔付其中高者,也就是100万的违约金。
    如果他一个月平均收入两万。
    则需要赔付(-2000)*(96-12)*0.8\\u003d元。
    由于120万高于100万,取高者,他则需要支付元的违约金。
    而且解约之后,接下来的一年内,他还不能与第二家公司签约!
    除了这些林彦一眼揪出来的重点条约外,其中还林林总总附加着无数各种规定、义务、处罚等等条款。
    基本上可以说,如果林彦签署了这份条约,那么接下来的八年,他就又变成了一个比社畜还社畜的社畜。
    公司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不想干,要么底薪扣光,拿不到一毛钱。
    要么赔付天价违约金,然后滚蛋。
    要么,祈祷自己运气顶天,被其他公司看上并出高价挖走,雪藏一年之后复出。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一个普通的,却又怀揣明星梦的小伙子,就算知道合约里有这么多的不公,也大概率会签。
    毕竟整个娱乐圈的新人合约,都是这样的。
    甚至比这更过分的,比比皆是。
    况且这是朗星娱乐。
    整个梁洲的三大娱乐巨头之一。
    进入其中,成名的机会要远远超过其他小的娱乐公司。
    而且一个月至少一万以上的收入,也要比大多数普通人要好了。
    但林彦是有系统辅助的人!
    想让他被圈养八年,所有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收入二八开?
    别说来一个摇摇晃摇。
    就算来一百个。
    就算他现在饿死,从这里跳下去!
    他也不可能签!
    “这份合约,我不能接受!”
    林彦直接合上合同,还给助理姚瑶。
    “哪一条不接受,咱们都可以商量。”
    冯涛微笑。
    “哪一条都不接受。”
    林彦果断道。
    他不想再谈下去了,对方或许觉得这样一份合同,对于一个家境较差的普通学生来说,已经足够了。
    但对林彦来说,远远不够。
    双方思考问题的档次根本不在一个平面上,没法谈。
    “小林,你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
    “我是看在你班导的面子上,才亲自过来跟你谈的,你知道平日里像你这么大的年轻人,有多少削尖了脑袋想进朗星,却根本连机会都没有吗?”
    冯涛收起了笑容,他说的是实话。
    “那我只能谢谢你的好意,并且说句抱歉了。”
    林彦礼貌且坚决地回应。
    要不是看在班导的面子上,他现在已经扭头走人了。
    “不签就对了!”
    就在这时,会议室的大门突然被推开。
    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大步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