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敬自己三两黄昏
作者:曦蓬堂主   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最新章节     
    昨晚没有喝醉,居然睡得很沉,也可能这几天长假差点车祸,劫后余生吧!
    昨晚理了个发,烫了头发,我是很懒的人,最讨厌理发,所以一直留长发。
    其实一个喜欢搏击斗殴的人留长发是很容易被对手抓住头发狂踢的……
    还好,无数次斗殴,也没被人抓住头发暴揍,都是我揍人,所以还是一直留长发,留到了不惑之年……
    墓靴风云部分写完了,五十多万字,应该完结,还是凑一起写了后半部分穿越冒险,下南洋打捞沉船。
    这是和以前风格截然不同的两个故事,换地图了……
    六爷娶了两个女人,他六十多岁时候出家两年,七十岁的时候,他还俗出山去解救苍生,带着子孙投身革命!
    六爷的故事基本结束了……
    下部分是张文龙的故事。
    给朋友打电话聊天,说下半部分南洋寻宝,本来是想把陈二爷写死的,葬身孤岛。
    朋友也说,陈二爷和六爷太像了,应该写死一个,也许更有泪点。
    早上清晨醒来码字,还是心有不忍,虽然世事无常,还是顺其自然吧……
    懒得起床,无聊刷着短视频,被一首歌打动了……
    我听说落叶扰乱了清晨,
    我听说寒风吹乱了黄昏
    是谁在夜里傻傻的等……
    等一个可能的不可能?
    我听说时间淹没了琴声,
    我听说现实捉弄了青春。
    寂寞的巷尾孤独的人……
    孤独的人守着孤独的灯!
    我听说昨夜的风吹灭了路灯……
    我听说路过的人扛起了认真,
    我听说你脸上爬满了皱纹。
    我听说你始终还是一个人……
    我听说你在夜里弄丢了灵魂,
    我听说你把眼泪藏进了肚中,
    我听说你也偶尔看一看天空,
    我听说你也把苦酒一口闷…~
    敬自己三两黄昏!
    手机一首歌循环了无数遍,可能歌词突然入了心,我居然学会唱了……
    二十年不读书了,这个冬天心血来潮码字,也是想给这个寒冷冬天留点记忆,写了六十万字了,还是单机呢,也没人看,我还很高兴,这样正好可以写点日记和乱七八糟的往事。
    这段时间,也阅读了好多书友写的小说,颇有感慨。
    每个人可能文笔不同,学历不同,动机不同,但是有一点相同,就是他们辛苦码的字,写的每个书中的人物,可能都动了心……
    每个人书中写的众多人物,主人公,就像自己亲手抚养长大的孩子。那里面倾注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还有希望和不甘……
    居然颇为感动!
    江湖上打打杀杀了半辈子,自认为冷血无情的人,居然有点敬畏这些写书的朋友们。
    我原来一直认为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几月来,颠覆了我的认知,有点肃然起敬!
    所以不管工作多忙,喜欢看的书,喜欢交往的人,还是准时浏览下,追更下,评论下……
    这人间,谁不是伤痕累累又深夜自己掏出心肺缝缝补补?
    让我们苦逼码字的人,敬自己三两黄昏!
    五一长假差点车祸挂掉,才知道生死一瞬间,珍惜当下,珍惜缘分!
    我经历过很多次生死,也没这样感慨过,可能年纪大了,有点脆弱了……
    写点感慨,接着讲故事!
    一个打打杀杀半辈子的流氓讲的故事,写的小说应该还是好听的,虽然有时候我也偷懒,可是,我不偷懒的时候码字我很用心!
    艺术和文字一样,甚至和谈判,和投资,和如何赚钱一样,最终,认可你的,都是你的本心和心灵的沟通……
    这道理很深奥,未必每个人看得懂,希望你懂!
    下半部分南海沉船正式开始!
    ………………
    在晚清时候,国家动荡,内忧外患,民不聊生。
    百姓无法生存,只能闯荡!
    当时有三句话:走西口,闯关东,下南洋!
    陈二爷他们不是为了谋生去下南洋,他也不是仅仅为了财宝。
    他,也有信念,他的信念是被六爷勾引起来的,被感染的……
    本来陈二爷是个谨慎,沉稳的人,可是金陵府发生那些事,江城死战,儿子被绑架,紫金山伏击绑匪,姐夫背叛,谋杀何乾元……
    六爷,查干这些人的义薄云天和豪气干云,感染了他……
    陈二爷也想为自己真实的活一次,他才想来的南洋,本来也是想和六爷,老李这些人多在一起。
    可是六爷刚娶了两个寡妇,见色起意,临阵脱逃,乐不思蜀。
    他不怪六爷,六爷十年独身,太寂寞了……
    男人的寂寞有很多种,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他们寂寞。
    什么都有的人也寂寞,因为高处不胜寒,寂寞苍山冷!
    他们翻过一座山,还想翻更高的山丘……
    六爷寂寞,是没有女人。
    现在有了,他想和老婆在一起,不和陈二爷南下,陈二爷没不高兴。
    南洋,是个很大的范围,如果科普,几千,几万字也写不完,大家感兴趣自行问度娘。
    我对南洋没有好印象,虽然那里有巴厘岛充沛明媚的阳光,有棕色皮肤漂亮的女人大长腿,有各种美食……
    我记得几多年前印尼排斥华人的屠杀,心有忿忿,所以下半部分就写在南洋,让陈二爷,梁风,老李,张文龙,刺灵珠他们去闹个天翻地覆,血雨腥风,我出一口气……
    这本书前半部分有自传成分,以后只是小说,胡编乱造,天马行空的小说,不过依旧很真实,因为我去东南亚打捞过沉船,我经历很多险事……
    爪哇岛这个名字我很小时候就听说过,也知道郑和下西洋到过这里。
    这个爪哇岛曾经出过一个不逊于诺查丹玛斯的预言家,他还是国王。
    故事,当然要趣味性,也要有历史的真实性,还有很多我们对未知的深度思考,我只是个简单的讲故事的人……
    以下部分摘自丁见印尼纪事。
    500年前,法国出了个犹太裔的大预言家——诺查丹玛斯。
    他曾准确预测了世界史上许多大事:法国大革命、原子弹的爆炸、二战狂魔希特勒的崛起,甚至还有美国9·11世贸中心袭击事件……等等。
    因为诺查丹玛斯天才的预言能力,无论其生前还是死后,都吸引了全世界无数人的崇拜,不但在欧洲妇孺皆知,亚洲和中国也有很多粉丝。
    然而,很少中国人知道,比这位法国占星家早大约400年,南洋爪哇岛也出了一位相当厉害的预言家,此人就是古代爪哇国的印度教国王——查亚巴雅。
    这位了不起的查爷,于12世纪也就是公元1135年,开始在爪哇岛统治谏义里王国长达22年,并将这个东爪哇王国带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查爷不仅是印尼历史上最受欢迎的国王之一,并且因为异常灵验的预言而被印尼人铭记。
    他的预言都已实现。
    比如根据查亚巴雅的说法,未来将会有一个爪哇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导人,成功将印尼带入黄金时代——
    “到那时,铁马车可以在没有马的情况下行驶,船只可以在天空中航行,社会上还会出现穿着男装的女人……”
    要知道,爪哇国王查爷说这些话的时候,那可是在12世纪——
    差不多900年前啊!
    在那个年代,这简直比痴人说梦更加离谱。
    但是你看现在,当汽车和飞机早已成为寻常百姓的交通工具,回想的查爷的上述预言,其远见卓识让咱普通人除了惊叹神奇,用什么词形容都感觉苍白……
    陈二爷他们要去这个曾经有个预言家统治的城市,他们还要在这个岛屿附近打捞走我们古代的沉船。
    我想说的是,世事无常,其实,人间很多事都有定数,像命中注定……
    千百年沉浮的宝藏也许只对有缘人,当然,这个有缘人要有机缘,要有胆识,要有勇气和智谋。
    他还要有这个能承担财富富贵的命!
    陈二爷和张文龙他们才刚刚登岛,等待他们的不仅有官场黑暗,海盗横行,土着围攻,甚至火山海啸,还有毒虫猛兽,有科莫多巨蜥……
    这巨蜥唾液有毒,恐龙时代的猛兽,长达几米,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这个和那个叫印度三嫂的孟加拉蜥蜴还不是一个品种……
    不知道梁风和刺灵珠的飞刀能不能穿透科莫多巨蜥的鳞片……
    爪哇文化是一个混融外来文化浪潮的综合体,席卷火山遍布的爪哇岛。
    今日,大多数爪哇人是穆斯林,但罗马天主教徒的人口也相当可观。
    同时,许多人也信奉根植于古代早期信仰的迷信神秘主义,臣服于掌管下至暴雨海岸、上至活跃火山等多变而肥沃环境的女神。
    这时已经是夏天,南洋的雨季风暴已经来了……
    他们看见雨大,找个旅馆住下。
    雷霆看着窗外的暴雨有点害怕,他没见过热带雨林的暴雨多恐怖,要哭,老李说道:“别哭,像个男人一样去闯荡,杀伐决断,去征战四方!
    我小时候,也像你这样害怕风雨,可是,大海大洋,我们不是都来了么?”
    雷霆忍住不哭了……
    他还小,不知道人生更大的风雨不是风雨,是看不见的风雨。
    雷霆也不知道他的父亲和这些叔叔大爷们都经历过什么?
    这个旅馆里的每个大人,成长的路上,都喝过深夜的酒,都敬过自己三两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