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小伙子就是招人喜欢
作者:酒囊饭袋鱼老八   冰河末世,囤货无数坐看风云变幻最新章节     
    晚饭做好,菜色没有中午丰富,不少人都有些失望,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至少比平时吃的好一点,加上现在是出门在外,有口热的就不错了。
    林枫可没有兴趣现在就把他们的胃口养刁,不然以后生活条件一砍,个个都得骂娘。
    打上满满一碟子饭,林枫十分自然地走到于欣身边坐下,和她边吃边聊。
    不少人有些疑惑地看着他,开始了各种猜测。
    林枫才不在乎别人的议论,就算被人猜出来他喜欢于欣也无所谓。
    又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倒是于胜利的目光有些不善,暗暗嘀咕林枫这孙子肯定是个花花公子,才刚认识自己女儿就开始搭讪。
    “小林啊,你以前做什么工作的?”
    于欣的母亲江燕坐在一旁,似随口闲谈般问道。
    林枫看了她一眼:“以前在一家外贸公司做项目助理,就是个小跑腿的。”
    江燕轻笑一下:“这么有本事就是个跑腿的?年轻人谦虚了吧。”
    林枫不太喜欢江燕这个人,因为上辈子她很反对于欣和自己在一起,后来木已成舟她老人家只能认了。
    理由其实很老套也很实在,那时候林枫就是个屁也没有的落魄流民,跟于欣搞对象纯纯属于高攀。
    江燕倒算不上是贪财势利眼,只是单纯想让女儿找个更有实力的男人,在乱世里能保护她。
    大部分父母讲究的门当户对看的不光是财,本质上是在看财力背后代表的社会地位和可以调动的资源以及个人能力,这也是为什么某些收入不算特别高的职业在婚恋市场也特别吃香。
    谁他妈乐意生个姑娘当个宝贝养大了,最后跟一个混小子受苦受累,或者养着宝贝儿子最后娶个有三个弟弟两个穷鬼爹妈要扶持的困难户,将来再因为经济压力草草结束婚姻等着二婚被人看扁。
    谈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码事,恋爱可以有情饮水饱,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婚姻必须有物质基础。
    不过林枫对她也说不上讨厌,纯粹是性格不对路而已。
    丈母娘不是亲娘,性格不对路就少来往,反正老婆不整事儿就行。
    “家里人呢,也在东海吗?”
    林枫扒了口饭,低着头随口道:“我妈去世了,老头没在东海。”
    “现在不太平,不把他接过来吗?”
    林枫呵呵一笑:“我是吃我外婆的退休金长大的,我连他长什么样都忘了,没必要。”
    江燕楞了一下,没想到林枫还有这种身世,并且毫不避讳地说了出来。
    于欣察觉到气氛有些尴尬,赶紧转移了话题。
    三人坐在火堆旁一边吃饭一边闲聊,不少金盾的人也凑了过来一起谈天说地,林枫晓得江燕的性格,很快就和她熟络了起来。
    于胜利看着自己家的两个女人都被林枫逗得不断发笑,心中突然有些不爽。
    于欣就算了,本来都是年轻人有话聊,何况林枫那小子本来就长得有点小帅,嘴又甜会哄女人。
    江燕是怎么回事,我在家的时候抽根烟都要教训我,来了个臭小子你也聊这么开心?
    还有你们这帮家属老娘们,怎么也这么喜欢他?
    老于揉了揉自己的脸,不禁想起二十年前自己青春犹在的时候都没混上这个待遇,难道长得帅真有这么好使?
    越想越不开心,老于感觉碗里的饭都不香了,三两口吃完一抹嘴上的油花,挤到老婆和女儿边上,笑着问道:“说啥呢这么开心?”
    “小林在讲他上学撞到主任去洗头房的事,可搞笑了。”
    老于挽了挽袖子,决定在人际关系上找回场子,于是开口道:“害,我给你们说我当兵的时候才叫搞笑呢,我新兵......”
    刚起个头,两个小姑娘端起饭盒开溜。
    说到新兵营被罚扫厕所的时候,几个大姐也跟着走了。
    于胜利张了张嘴,选择就此打住,黯然收场。
    林枫呵呵一笑,小样,逗女人开心还是得看哥的......
    ......
    火光闪耀的屋子里,马志死死按着同伴的伤口,朝魏医生喊道:“快啊,他快坚持不住了。”
    老魏冲过来火速打开医药箱,开始上手处理伤口。
    马志让开位置,退到一边,看了一会儿后觉得格外烦闷,走到一边抽起烟来。
    路途遥远,诸事不顺。
    李辉从隔壁屋子走出来,看了一眼正在抽闷烟的马志,靠过来说道:“志哥,不能再绕路了,都18号了,本来这时候都该到凤凰村了,如果绕路再遇到尸群,我们的子弹可能会不够应付。”
    凤凰村就在五马山脚下,到了那里可以短暂修整等待林枫一起进山,或者先走一步也行。
    现在他们比原定的计划晚了整整三天的路程,还损失了些人手,大家的情绪都不太好。
    他们有三辆雪地摩托开路,也正是这三辆摩托引来了不少觊觎的目光。
    出发十几天,他们有三个晚上在睡着后遭到了流民的袭击。
    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似乎认定了这队带着一堆老弱的人很富有,最疯狂的是半夜十二点来,被枪声吓退后凌晨四点又来杀个回马枪。
    摩托被人砸坏了一部,只能半路舍弃。
    关海山和李辉已经杀红了眼,夜哨看到有人靠近,警告一次无效后直接射杀,不再留手。
    可惜杀退一波又有一波,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有不开眼的难民想来找事。
    加上路上遇到了两股超过三十多只的尸群,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弹药消耗。
    面对难民,开一枪就能吓退,对丧尸可不好使,那得真刀真枪地干。
    马志甚至感觉有一队人在衔尾追击,伺机下手,对方最少跟了三天,就想等一个机会。
    他现在最苦恼的就是会不会被官方盯上,毕竟这只队伍有不少热武器。
    他虽然不是庞建军那种心眼比毛孔还多的人,但也不是傻瓜,加上从林枫那里知道了一些消息,很清楚的知道在自己有实力的情况下,单干远比去避难所当难民强。
    离开了枪,就什么依仗都没了,以后说不定要任人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