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他不傻,真的
作者:墨老黑   赌石之捡漏王最新章节     
    说起林琳跟姚之璇之间的关系,稍稍有那么一丢丢奇怪。
    一开始的关系倒是简单。
    大概在两年前,因为工作需要,林琳需要一个人选来帮她分担工作中的繁琐事务,于是她发布了招聘总裁助理的需求。
    然后在众多候选者中,她一眼就相中了姚之璇。
    其实论综合条件,姚之璇并不是上百个求职者中最好的那一个,但在姚之璇身上,有几个极为让林琳欣赏的点。
    一是外形够靓丽。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颜值即正义的时代,尤其是做珠宝这一行,外形靓丽就更是具有很大的优势。
    二是性格合她胃口。
    在面试时,姚之璇给她的感觉,是这姑娘很干练,很直爽,但又不是毫无城府,不懂分寸,而且反应还很快,有点小智慧。
    三是年龄合适。
    通常来说,别的总裁招助理,必须得是工作经验丰富的,可是别忘了,当时的林琳自己也才大学毕业两年,同样很年轻,同样的经验不够丰富。
    这就是才毕业的姚之璇能幸运地成为她助理的原因。
    当然,名为助理,可实际上一开始干的也就是一些相当于秘书干的杂活。
    事实证明,她确实没看错人。
    姚之璇虽然缺乏经验,但脑袋确实好使,学东西特别快,还特别有责任心,很快,她就在她手把手的教导之下,掌握了玉石成品进销存的整套知识体系,真正成为了她的得力助手。
    姚之璇既然得力,那自然很让她满意。
    而这种满意,很快又延续到了工作之外。
    作为缅籍华侨,林琳的大学虽然是在国内上的,可是到了坪洲这边,她却还是照样缺少朋友。
    人总不能只工作,而没有生活。
    而没有朋友的生活又是孤独的。
    于是,她把发展新朋友的目标瞄准了工作上让她满意的姚之璇。
    “走,之璇,陪我逛街去。”
    “走,之璇,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慢慢地,工作之余,她开始向同样在坪洲缺少朋友的姚之璇发出了类似的邀约。
    很快,她又发现,两人除了性格上稍有差异之外,在审美、爱好等很多事上都极有共同点。
    最为关键的是,姚之璇还很有分寸,很能区分工作与生活,懂得以让她最为舒服的方式来与她相处。
    于是,两人除了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之外,还成为了生活中的朋友。
    这确实是一种奇怪的关系。
    但林琳不在乎。
    她原本就年轻,并不那么在意两人之间身份地位上的差距。
    也正因为如此,她也通过姚之璇,认识了经常被姚之璇抓来当苦力的魏阳。
    “魏阳,快来,我电脑出问题了,赶紧来帮我修修,修好了我请你吃饭。”
    “魏阳,公司新到了一批货,人手不够,你赶紧过来帮帮忙吧。”
    “魏阳,在哪呢?你帮我去买个东西吧。”
    ……
    林琳发现,姚之璇很喜欢使唤魏阳,稍稍有点事,明明公司还有其他人可以帮忙,但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抓魏阳壮丁。
    而魏阳只要不忙,也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任劳任怨地完成姚之璇所交代的事。
    也正因为如此,连带她也对魏阳有了好的印象。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
    任劳任怨也是傻的代名词?
    “哎,之璇,你说魏阳是不是有点傻?”
    当两人在玉器城附近的一家音乐餐吧坐下来之后,林琳毫无顾忌地问起了这一问题。
    “啊?
    “他傻?
    “不会啊。
    “要说他木,说他看起来有点憨,那确实有点,但要说他傻,那绝对不可能,那家伙不仅心里明白得很,还鬼精鬼精的,你可千万不要被他的表象给骗了。”
    姚之璇的回应来了。
    结果却是有点出乎林琳的意料。
    他聪明?
    还鬼精鬼精的?
    这确实有点出乎林琳的意料,于是她问道:“是吗?怎么说?”
    “他啊……他上大学时,交过一个女朋友,正好是我的室友……”
    姚之璇打开了话匣子。
    为了证明魏阳并不傻,她跟林琳说起了她跟魏阳的大学往事。
    在姚之璇的印象里,魏阳又是一个啥样子的人?
    其实刚上大学时,姚之璇对魏阳的印象并不怎么好。
    外表倒还过得去。
    但过于老实、憨厚,尤其不怎么喜欢跟女同学搭讪,一看就是一个很没情趣的男人。
    因此,在一开始,她跟魏阳的关系并不亲近,甚至于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可慢慢地,魏阳身上的优点逐渐展示了出来。
    比如说,他虽然不善于跟女同学相处,但是跟男同学的关系却很好,男同学纷纷说他很讲义气、很大度、不斤斤计较,很好说话。
    再比如说,在平时,他可能是看起来比较安静的一个,可是一到运动场上,他却变得龙精虎猛,是场上最为闪亮的那一个。
    还比如说,他学习很认真,各科成绩都很好,是班上奖学金的常客。
    当然,这还不至于让姚之璇对他产生浓厚的兴趣。
    毕竟他确实很木。
    很缺乏情趣。
    而扭转她这一刻板印象的,则是因为她的室友。
    班上另一个长得也很漂亮的女孩子。
    事实证明,一个男孩子,只要他长得够帅,身上有足够多的闪光点,哪怕他再缺少情趣,也还是会有女孩子喜欢的。
    喜欢魏阳的就是她那位漂亮的室友。
    大二那年,在迟迟无法引起魏阳关注的情况下,她的那位漂亮室友主动向魏阳发起了进攻,并且很快得手,然后很快在室友们面前撒起了狗粮。
    姚之璇很快又不得不承认,其实缺少情趣的人也是有其它优点的。
    比如说,女室友的脾气其实并不好,甚至还有些作,但不管她怎么作,怎么闹,魏阳在她面前总是千依百顺,任她使唤和摆布。
    又比如说,他对她很关心,很体贴,很细心,很照顾,基本上是任劳任怨,脏活累活全帮她干完。
    这让姚之璇不得不承认,其实有个这样的男友也挺好的。
    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
    那就是来自小地方的魏阳家境一般,生活费有限,无法满足漂亮女室友想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这一需求。
    时间长了之后,女室友开始在宿舍里跟大家抱怨这一点。
    而这也恰恰是两人关系隐患所在。
    大三那年,漂亮女室友身边出现了新的追求者,相比魏阳,这位新的追求者家境要好上太多,能很好地满足女室友对物质方面的追求。
    当然,其它方面是没法跟魏阳比的。
    于是,漂亮女室友做出了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决定:脚踏两只船。
    谁知,还不到两个星期,连姚之璇她们几位室友都还没发现,就被魏阳察觉出来了,并且果断地提出了分手。
    这就是姚之璇之所以说魏阳其实并不傻的原因。
    一个心细如发的人,怎么可能傻?
    对于魏阳跟漂亮女室友的这段关系,一开始,她还觉得挺可惜的,因此在女室友还为此懊恼、纠结时,还特意去找过一趟魏阳,劝他尽量挽回,不要分。
    “有必要吗?
    “她今天能因为嫌我穷而劈腿,那下一次有更好的出现,照样还是会,这是本质问题,是三观问题,根本就没挽回的必要。”
    这是魏阳的回应。
    一开始,姚之璇并不能理解,觉得他轴。
    可事后细细一想,觉得还蛮有道理的,由此,她对他的印象也彻底改观。
    他看似憨。
    但并不傻,相反,心里明白得很!
    为了让老同学彻底得到林琳的认可,她以此为例,把自己对他的了解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了林琳。
    “这样啊。”
    这总算使之前还颇感担心的林琳稍稍松了一口气。
    这一松气,她的兴趣点也随之发生转移,冷不丁地问道:“那你是不是有点喜欢他?”
    “怎么会?他那么木。”
    姚之璇矢口否认。
    林琳:“……”
    他真的很木吗?
    我怎么听你那么一说,觉得他是个扮猪吃老虎的高手啊。
    不过还别说,他看起来确实有点木,有点呆,有点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