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又老又丑的狗男人
作者:爱吃燕麦片的山海   穿越六零:婆婆把我当亲闺女宠最新章节     
    “娘~我想你了。”
    林珑双眼含泪地进屋,一声娘后眼泪叭叭掉。
    像久未见到娘的孩子一样,扑到杨丹红身边黏着她。
    她眼风瞟一眼坐在轮椅上的老男人,瘦得跟个猴子似的。
    胡子拉碴,头发也参差不齐,身上一股血腥味夹杂着一丝淡得不可闻的脂粉味儿。
    【又老又丑的狗男人,还敢嫌弃她。】
    【哼,白送都不要这狗男人,真是辣眼睛。】
    林珑对杨妈口中好看的二儿子大打折扣,这家伙的狗脾气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
    真是气煞她了,那丑样子给红毛提鞋都不配。
    是谁给他不良于行的勇气,敢对杨妈毫无礼貌的大呼小叫。
    【当了个破官儿,看把他能耐得上不敬天地,下不尊父母了。】
    …
    林珑故意怕怕的躲到杨丹红身后,怯生生地道。
    “娘,那位大叔是谁哇!
    长得好丑好凶,快把他赶出去。”
    杨丹红嗔怪地看一眼老二,这下好了让乖宝听到老二的胡话,肯定会往心里去。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留下不好的印象,看老二这混小子以后怎么哄回媳妇儿。
    “乖宝,这是娘的二儿子明轩,也是你男人。
    他只是受了伤看起来丑,养好还是很好看的。
    就是说话不中听,你别往心里去,娘帮你收拾他。”
    杨丹红都不知该怎么给林珑解释了,一想到老二的伤又心虚得不敢直视。
    “娘,可是他好老,都能当我爹了。”
    林珑说着最扎心的话,澄澈的大眼却直直地看着轮椅上的男人。
    …
    王明轩只觉得一支支利箭直插心脏,自视长相不俗的男人,不禁有些怀疑这些年是他太自信了。
    眼前的小丫头看起来十五六岁,却美得不可方物。
    清纯得不谙俗物中有一股空灵美,好似深谷幽兰。
    无论是衣着还是周身的气质,绝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姑娘。
    仅她身上的运动服,就值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且质量更上乘。
    这样的姑娘,怎么可能主动嫁到乡下,除非别有目的。
    王明轩犀利的眼神,直视那双澄澈的大眼。
    只见毫不退缩的大眼,泪珠如断线的珍珠滚落。
    王明轩心头突的生起一股负罪感,不忍心的转移视线,却毫不留情地道。
    “不管你从哪儿来,是什么身份,这桩亲事不作数。
    你也看到我这个样子了,请尽快离开这里。
    其他的事情也不会追究,补偿你两百块钱,拿钱走人。”
    说着,王明轩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叠数好的钱放到面前的桌上,目光微垂不再看任何人。
    …
    林珑眸光一闪,低头在杨丹红肩头擦干眼泪。
    见两继子窝在小凳子上不敢动,两双眼睛都担忧地看着她。
    上前一步拿过桌上的钱,递给杨丹红道。
    “娘,大叔好有钱,一出手就是两百块。
    两百块对大叔来说是小钱,对咱们可是一年的花销,不要白不要。”
    王明轩轮椅扶手上的双手握紧,气得青筋突起,腮邦紧咬。
    【臭丫头味口不小,看来目的挺大。】
    “噗~呲!”
    杨丹红还是第一次见老二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心里不由一乐。
    一天的压抑也消散了许多,看来要治老二的臭脾气,还得是乖宝才行,笑道。
    “乖宝,别大叔大叔的叫,会把人给叫老了,叫二哥吧!”
    “不要,他本就是一张大叔脸,怎么能叫二哥。”
    林珑摇头拒绝,狗男人太老怎么当得起‘二哥’这个称号。
    还没她家红毛好看。
    她左右看两眼,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猛的拍一下额头,大声道。
    “娘,怎么没见红毛出来迎我!”
    杨丹红和王明轩的目光皆一顿,这话他们真说不出口。
    …
    王石头进院的脚步微滞,他下工后出去找了一圈儿,都没有红毛的影子。
    【难不成进了谁的肚子。】
    “林珑回来了,在宿舍住得可好,没害怕吧!”
    王石头看一眼不说话的娘俩,只得打破沉默。
    “今天家里人多,红毛趁我们没注意跑出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
    “什么,红毛不见了!”
    林珑惊叫一声,来不及多问,便顶着脑门上的巴掌印冲出去。
    王明轩看到那额头上的巴掌印,嘴角一抽。
    【真是够笨,自己拍自己。】
    …
    三大两小看着林珑跑出去,谁也没跟上。
    因为,他们已把屋里屋外都找遍了,连红毛的一根儿毛都没有。
    心知多半是被人抓去进肚子了,只是可惜了那么肥的一只公鸡。
    因为白天分家一事,三人都有些心累和疲惫。
    杨丹红好一会儿才想起没做饭,起身往外屋地去,道。
    “老头子,来帮我烧火。
    元亮元思你们俩也跟上,别跟你爹那个倔驴待一块儿,小心你们也变成驴。”
    老两口儿出门前都看一眼儿子,同时叹息一声,王石头道。
    “老二,林珑是个好姑娘,乖巧孝顺又长得俊,还有铁饭碗。
    你要是真将她赶走,外面可有不少人盯着,别后悔!
    是爹把她从海里捡回来的,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她能去哪儿。
    现在家也分了,你就忍心让你娘操劳一辈子。
    若是你真不承认这门婚事,我和你娘的意思就认林珑当闺女。
    再给她备一份丰厚的嫁妆,由你这个二哥亲自送她出嫁。”
    王石头觉得不给老二下一剂猛药,这倒霉孩子不知道痛。
    再也不能惯着他的臭脾气了,得拿出点儿当爹的威风来。
    【哼,不能站起来也不是什么坏事儿,至少没那么强的压迫感。】
    王石头只能自己安慰自己,当他得知老二再也站不起来时,心痛得恨不能以身替之。
    可他不能倒下,更不能表露出来,若是让老婆子知道了得哭死。
    …
    王明轩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胸口一阵气闷。
    一家人这是联合起来排斥他了,还真是好本事。
    他看一眼大腿,捏紧拳头想一拳砸下去。
    昨晚体内一股燥热感将他折磨醒,老二的反应却不愠不火。
    这一怪异现象,让他不由得想起薛逸的话。
    王明轩很清楚自己的身体构造,每项指标都非常高。
    战友间的荤话也听过不少,虽他不醉心于男女之事儿。
    可哪个正常男人愿意不举,那简直是他人生的污点。
    他都落到这样的地步了,再留下那小丫头,只能害了她。
    可一想到要亲自送她出嫁,王明轩又觉得心里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