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失联的男人
作者:爱吃燕麦片的山海   穿越六零:婆婆把我当亲闺女宠最新章节     
    汗水顺着男人古铜色的肌肤淌过,额骨隆起天庭饱满,龙眉下的眼睛深邃而有神。
    性感的唇角,带着两分痞气微微翘起。
    高挺大鼻梁,整个人俊逸不凡,冷硬中带着几分血煞和爆发力。
    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有股说不出的亦正亦邪味儿,但绝对是一个令许多女人着迷的男人。
    男人想着在任务没彻底完成前,不能与外界联系。
    他早已习惯长时间不与家人联系,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平时的工作很忙 ,根本没时间照顾两个养子,才将人送回老家交给父母照顾。
    有父母照顾,他完全不担心两小子的生活问题。
    父母是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
    …
    自收养战友的两个孩子后,王明轩便不打算成家。
    王明轩一直有一个没说出口的心思,加上他不愿意将就过一辈子,才一直单着。
    像他这种提着脑袋做任务的人,随时都有可能牺牲,成家只会给女方留下伤害。
    女人和孩子,于他来说就是麻烦,哭哭啼啼不说还爱说人是非。
    像驻地里的某些家属,成天不是打骂孩子,就是与邻居东家长西家短。
    有时为了一根葱一瓣蒜,也能闹到领导面前解决,真真是麻烦精。
    还有某些心气儿不顺的女人,将气撒在男人身上。
    有些下属身上那一道道的抓痕,看得他都没脸。
    要换他年少时的脾气,非两耳刮子抽上去不可,收拾不听话的人就得武力解决才行。
    …
    王明轩内心来说是不喜欢小孩子,收养战友的两个孩子只是临终嘱托。
    在此之前,他都是按月寄钱去战友老家。
    一次任务后经过战友老家,想着顺路去看看两个孩子生活得怎样。
    没想到两个孩子活得不如狗,成天被堂兄弟欺负不说,还挨打挨骂没饭吃瘦成一把骨头。
    两个孩子每月十块钱的抚恤金和他寄的十块钱,全被亲叔伯贪没,没一分用到他们身上。
    他若是再晚去几日,只怕给两孩子收尸的人都没有。
    一气之下将肖家人送去坐牢,两个孩子没有更好的去处。
    他也不放心交给别人,只得收养在自己名下。
    也正好堵了家里人的嘴,他自己也落得个轻松自由。
    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男人,成天除了任务就是训练。
    哪里有时间照顾孩子,再说他也没那个耐心,才不得不将人送回老家。
    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娶妻生子,他也不着急,反而对主动接近他的女性像寒风一样。
    刮跑一个又一个,名副其实地成了‘老光棍’,连领导安排的相亲也是搅黄一次算一次。
    因此,成了军中的老大难问题。
    王明轩抬头迎上耀眼的阳光,恶趣味地觉得与领导斗智斗勇的日子挺不错,为枯燥的生活平添两分乐趣。
    殊不知,老家有巨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不知他又该如何应对。
    …
    林珑换上她的新补丁衣服,与家中的七个小孩儿出门溜达,再顺带摘些野菜。
    一条两米多宽的碎石子路从村中穿过,两边都是海草石墙房。
    分布在碎石子路两边的房子错落有致,一些黑不溜秋的小孩儿坐在门口玩贝壳、跳房子。
    见到林珑一行人时都好奇地打量着,有那胆大的则跑过来加入。
    或许是因为海边那一战,林珑被村里的小孩子都记住了。
    这些小孩子一点儿都不怕她,更有胆大的小孩子想来牵她的手,却被肖元思和王建宝赶走。
    两小家伙一出门儿,就独霸了林珑的左右手,根本不允许别人靠近。
    漂亮后娘和二伯娘,是他们家的谁也别想靠上来。
    两小屁孩子,小小年纪便显露出很强的独占欲。
    林珑见两人小,也不跟他们计较,再多的要求肯定不会同意。
    …
    “二婶,这是大爷爷家。”
    充当解说员的王建兵,指着村子中央一个院子道。
    “第二家是三爷爷家,再过去是堂爷爷、叔爷爷。”
    王建兵一阵叭啦,林珑一听王庄十户有八户都能扯上亲戚关系。
    她一时将名与人对不上号,只能以后慢慢认人。
    这一步是早晚都要经历的,总不能住在一个村子里,连有哪些人都不认识吧!
    …
    林珑从半敞开的院门往里看,每家的房屋布局都差不多。
    但也有条件好些的人家,院子大且房间多,如大伯家就比较大。
    林珑目测有五百平米大,里面还有一块菜园子,非常方便。
    不像王家的菜园子在屋后,要摘菜还得绕到后面去。
    林珑脑中闪过一个主意,也不知行不行,得问过娘才知道。
    村中有一口古老的水井,上面有打水的轱辘。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这样的井,对此是非常好奇。
    还专门站到井边一探究竟,黑黝黝的井口一眼望不到底。
    站在井边一股凉意从井底升起,很是舒爽。
    【看来井边成为聚集地,不是没有道理,】
    轱辘摇起来不是很重,但那是在没有打水的前提下。
    林珑想试试打水,却苦于没有现成的桶,只能望井兴叹。
    旁边有一棵歪脖子柳树合抱粗,柳树周围光溜溜的,根部的皮都被磨光了。
    林珑估计这口水井边,是村人八卦的好地方,她以后也可以来此凑个热闹。
    …
    远山近树。
    依山而建的王庄,背后是一座连绵的大山。
    山脚下以石头居多,还有被开采过的痕迹,林珑明白这是村里人建房的材料。
    她无法想象那些石头是怎么开采出来的,只知道后世建房不是混凝土,就是青砖。
    如墨家庄园就是传承上百年的院子,一水儿的青砖古建筑。
    恢宏大气且古色古香,亭台楼阁假山流水,一直是她喜欢的建筑。
    来到这个时代,林珑也只能在心里想想。
    深知这辈子想住上大房子,怕是有得等了。
    至少二十年之内不能有,否则就是与人民作对,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她还是很珍惜来之不易的小命儿,苟着就苟着,总会有机会过上好日子。
    不过,海岛空间里有好些山间楼阁,可以挑两处布置一二。
    想得很美好的林珑,根本没去考虑眼下物资全靠凭票供应的问题。
    因为,她还没真正认知到这一点儿,更是无从去了解这个时代。
    …
    “建兵,那座山有名字吗?
    一眼望不到头,山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吧!”林珑跃跃欲试地道。
    此时的林珑,对啥都好奇不已,什么都想亲自去尝试一下。
    典型的一无知加好奇宝宝。
    “二婶,这座山可大了。
    俺爹说以前打鬼子的时候,村里人都往山上躲。
    山里有野鸡、野兔、野猪、獾子、狼,还有很多野果子,可好吃了。
    山里的肉更好吃,我还是过年的时候吃过猪肉,那才香得嘞。
    对了,俺爹还说有人参嘞,一根人参能卖不老少钱嘞。”
    王建兵兴奋地比划着,口水飞溅。
    好像他说的那些东西都见过,更是吃过。
    “还有哦,俺们都叫这座山为鳌山。”
    “有野鸡、野兔和人参啊!”
    林珑眼睛一亮,没骨气地咽一下口水。
    曾一点不重口腹欲的她,一提起肉也情不自禁地流口水。
    真不是她本意,全是这具身体在作怪。
    林珑才不承认是她自己想吃猪肉,一想到海岛空间里也有好些人参。
    可惜的是年份太高,不好拿出来。
    既然山里有人参出现,那她是不是可以借机搞事儿呢!
    最好能弄到几只野鸡、野兔,养到海岛上。
    海岛周围的空地,目测有上百亩,养几只野鸡、野兔完全不成问题。
    林珑没想过养猪这类大型动物,最主要的是她没办法弄到嘴里吃。
    里面最缺的就是陆地生物,有了野鸡野兔,她就可以实现肉蛋自由。
    想到此,林珑高兴得两眼弯弯,摩拳擦掌地准备大干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