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施法收粮食
作者:爱吃燕麦片的山海   穿越六零:婆婆把我当亲闺女宠最新章节     
    林珑将之前的虾头弃之不用,把两只巨龙虾按在锅里水煮。
    有过一次经验后,很快便吃上鲜甜的虾肉,浪费也少了很多。
    虽没任何调料,饥饿的林珑仍吃得津津有味,抓着一条剥出来的虾肉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脸上是满足的浅笑,昔日的优雅全被抛到脑后,只觉得自己弄来的食物就是香。
    “嗝~”
    林珑满足地打一个虾嗝,将没吃完的虾放回锅里盖着。
    这种事于上一世的林珑来说,是从不曾有过。
    墨家每日的食物,都有专业的大厨精心烹制,色香味儿俱全。
    无论什么食物,只要过了最佳食用时间都会弃之不用。
    尤其是林珑的吃食,无一不精致美味儿。
    …
    林珑已知屋子有自洁的功能,洗洗手很潇洒地去巡山。
    外出时,还不忘扛上那把长柄铁勺当武器。
    乌溜溜的长铁勺,无论是把手的大小和其份量,都很适合林珑的细胳膊。
    扛着铁勺巡山的人,穿着滑稽的大背心和花裤衩,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可她本人却一点儿不以为耻,反而巡出一股土匪味儿来。
    “大王我来巡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哟……”
    林珑在空中绕着山峰转,抑扬顿挫地唱着,还不时挥挥小拳头。
    空谷幽兰般的声音,将‘大王巡山’唱出别样的味道。
    “嘎~”
    唱得兴起的声音突然停顿,林珑俯冲下去,停在一片山谷前。
    高山流水,山间楼阁,肥土沃田棋罗分布。
    约二十亩的山谷内,因多年没人打理的田地显得很是杂乱。
    农业知识浅薄的人,依然能分辨出地里的农作物,以及药田里的药材。
    水稻、小麦、棉花,人参、天麻、三七。
    “哈哈哈,有粮食就不用饿肚子了,林珑谢过老祖宗。”
    林珑诚心地对空施礼后叉腰狂笑,自醒来后便不踏实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
    自己有吃食,怎么也不会饿死,钱也就彻底失去了吸引力。
    随遇而安的林珑,没想过拿更多的鱼出去,她很清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
    王家也不可能因她改变居住环境,更不可能迁出渔村。
    偶尔给他们一个小惊喜还是没问题,林珑没想过暴露空间的秘密。
    无论何时防人之心必须要有,哪怕是最亲密的人。
    无论哪个朝代都不缺杀人夺宝的事儿,她的好日子才刚开始。
    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尝试,更想走遍大好河山,见识不同的美丽风景和人文。
    才不枉她重活一世。
    …
    林珑兴奋地冲到地边,抽一穗黄澄澄的稻谷,掐一支颗颗暴头的麦穗。
    小心地摘一粒饱满的小麦嚼,一声嘎嘣脆响后,舌尖上散开淡淡的麦香,还有一股粉粉的感觉。
    林珑还是第一次尝麦粒,没想到口感还不错,比昨晚吃过的饼子口感更好。
    又摘一粒稻谷尝,刚嚼两下便嫌弃地吐掉。
    “呸~呸,怎么是割舌头的,好痛。”
    林珑张嘴吐着舌头,小手可怜兮兮地扇风来缓解舌头的痛意。
    只见粉嫩的舌尖,被划出两条红痕,隐隐冒着血珠子。
    林珑看着田地里的庄稼犯愁,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收割。
    甚至不知道,稻谷要怎样才能变成大米。
    …
    冥思苦想时,林珑想到海里的鱼。
    她抱着试探的心态,挥着长柄铁勺,娇喝一声。
    “稻谷来,稻谷来!”
    “哗~哗!”
    田里的稻谷排成一条长龙向她飞来,林珑吃惊地张大小嘴儿。
    眼看稻谷已到头顶,黑压压的一大片,很快就要将她淹没。
    林珑看到半山的楼阁,灵机一动,长铁勺向上一指。
    “稻谷去楼阁,稻谷去楼阁。”
    排成长龙的稻谷,听话地改尾为首往楼阁冲去。
    看着不大的楼阁,很轻松地装下稻谷长龙。
    林珑玩兴大发,如法炮制一番。
    “小麦去楼阁,小麦去楼阁!”
    地里的小麦与稻谷龙一样,听话地往楼阁里去
    ……
    “哈哈哈!!!
    我有当神仙的潜质哦,嘎嘎嘎!!!”
    林珑得意地仰头大笑,身上的欢乐因子感染着周围的一草一木。
    至于地里的棉花,暂时不在她的需求范围之内,被放过一马。
    更为稀奇的是,转瞬之间地里的空秸秆和杂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溶入泥土。
    六块松软的黑土,每块有一亩大小,像被人特意翻耕过一样。
    林珑白捡一批粮食后,没去想耕种的事儿,因为她也不懂怎么种。
    一心想着在村里上工,学习一些耕种的经验再来。
    白捡的两大类粮食,足够她食用五年都不成问题,所以并不着急再种粮。
    林珑对很多事情都是毫无头绪,像一个初生婴儿一样好多事都要从头学起。
    …
    “林珑,开门了。”
    再次巡山的林珑,听到外面的喊声,忙闪出海岛空间回到炕上。
    她看着手里的长柄铁勺,这才想起脱下来的衣服还在里面。
    眼睛一闭默想着海岛空间,脑海中便出现海岛空间的全貌。
    意念微动粗布衣服出现在手,她眼里闪着胜利的光芒,又将长柄铁勺送回厨房。
    “娘,这就来。”
    林珑一口应着,见到木桶里的水时,这才想起昨晚没洗澡。
    忙拿起桶边半新旧的毛巾打湿,往手脸、脖子一通擦洗。
    打湿点水抓两把微卷的头发,重点压压头顶的呆毛。
    可惜的是,她自醒来便没刷过牙,这点儿很不能接受。
    得纠正这个不良习惯。
    …
    林珑套上昨晚换下的粗布衣服,拍拍红朴朴的脸蛋打开门。
    杨丹红拿着昨晚赶出来的一套新衣服,正站在门口等着。
    门刚开一个容人通过的缝,杨丹红便钻进来,又将门插上,笑道。
    “试试娘给你做的衣服合身不,别再穿娘那又长又大的粗布衣服。”
    杨丹红见自己的粗布衣服,穿在林珑身上跟唱大戏的一样长,就特想笑。
    “林珑,看过大戏没有,俺们村子里每到过年的时候就有。”
    “没看过,好看吗!”
    林珑不明所以地摇头,她只见过电视里的戏剧表演,现场表演还真没看过。
    追星什么的就更没有过了。
    “哈哈哈,到时娘带你去看,过年的时候大集上可热闹了,一准儿让你饱眼福。”
    杨丹红想也知道,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哪里见过乡下的大戏,平日里怕是出门都难得。
    她展开手中黄底碎花衬衣和背带裤,在林珑身上比划两下,笑道。
    “快试试娘做的衣服,对了还有你要的小背心和小内内。”
    “谢谢娘,娘真好!”
    林珑满心喜悦地接过衣服,踮脚在杨丹红脸颊上亲一口,笑着背过身去换衣服。
    …
    杨丹红得了一个软软的亲亲,喜不自禁地摸着脸颊,心底一片柔软。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林珑的背影,白晳的皮肤亮得晃眼,大腿侧一片擦痕非常显眼。
    杨丹红暗怪自己粗心大意,根本没想到林珑这一身白嫩的皮肤,会被粗布擦得血红,看着像要出血一样。
    林珑可没想那么多,毕竟有些痛不是说出来就可以解决的,若是她要求太多一准儿会被人嫌弃。
    当着外人的面换衣服,又不是第一次,没什么好害羞的。
    想她前世生病时,很多时候都是由保姆贴身照顾,这只不过是换个衣服而已。
    …
    当林珑里外穿戴好,张开双手转过身时,杨丹红直接看呆了。
    微卷篷松的齐耳短发,卷翘的睫毛下明亮的杏眼弯弯,朱唇边露出浅浅的酒窝。
    普通的棉布衬衣和蓝色背带裤,在林珑身上穿出高订服的美感。
    盈盈一握的小腰,被背带裤两侧的松紧带包裹,越发的娇俏可人。
    杨丹红捂着漏跳几拍的胸口,喃喃自语道。
    “闺女啊,你这样走出去得迷死多少男人啊!
    娘一个女人看了,都走不动道儿,更别说男人了。”
    杨丹红捂着胸口在屋内打转,直觉告诉她林珑不能穿这身衣服出去。
    她拿起刚换下的粗布衣服,便往林珑身上套,低声道。
    “林珑啊,为了少惹麻烦,咱还是穿破衣服哈。”
    林珑捂着胸口,她不想穿割皮肤的粗布衣服,又长又大很是不方便。
    她看到杨丹红身上的补丁时,灵机一动撒娇道。
    “娘,穿粗布衣服难受,你给我的衣服打几个补丁呗。”
    杨丹红虽不愿意别人看到林珑的美,但还是舍不得让她受委屈,只得点头同意。
    “你在屋里等着,娘这就去拿针线簸箩来,千万不能出去。”
    林珑耸耸肩,也就随杨丹红去,她能理解她的想法。
    不外是,婆婆会觉得她长得太过招摇,容易引来别人的觊觎。
    普通的农家人,会护不住她这张脸。
    林珑摸着与自己有五分像的脸,不知王家人看到她原来的样子,会做何感想。
    怕是夜不能寐吧!
    要不,在脸上来一刀,留一条丑丑的疤总没人看了吧!
    想法奇特的林珑,很快被进来的杨丹红打断。
    只见她接过新衣服,飞针走线地在背带裤的膝盖、屁股各打上两个不同色的补丁。
    又在衬衣手肘处打两个蓝色补丁,一套好好的新衣服,一下子变得不伦不类。
    杨丹红还不甘心,又将她的褂子给林珑套在外面,这才满意地看着林珑化身为乞丐装。
    “不错,不错,这样就顺眼多了。
    还有一套新衣服和你原来的那套衣服都这样来,免得被那些糟心的东西看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