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制度
作者:逆贼   重生晚唐,从节度使之子开始最新章节     
    齐慎顿了顿,继续对心腹众臣道:
    “孤决定,在尚书省六部之中,增设一个农部,以分工部职权。今后农部与礼、吏、刑、户五部,归政事堂管辖。工部与兵部,则归枢密院管辖。”
    齐慎之所以如此设计,主要是考虑到尚书省六部中,兵部和工部的部分职权,与枢密院重合了。
    历史上宋朝对此的态度,是选择忽视两部的权力,把原属于两部的职权大量转移到枢密院。
    现在轮到齐慎做选择,他干脆大刀阔斧,将两部从政事堂切割,全部划归到枢密院的管辖下。
    其中兵部直接并入枢密院。
    工部则被拆分为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称为农部,掌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仍归政事堂管辖;另一部分则还是称工部,掌修造兵甲、城防关隘等军务,和兵部一起,归枢密院管辖。
    规划好政事堂和枢密院的军政分离工作,齐慎本来考虑,要不要再模仿北宋,设置三司使,把国家的财政也单独拎出来。
    从而实现军、政、财三权独立。
    不过仔细斟酌之后,最终他还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那样做,分权倒是做到了,但是又把政事堂和宰相的权力,剥夺得太过分了。
    有一说一,宋朝的制度,其实也不是灵丹妙药,并非全都值得参考。
    宋朝各种职官制度,总体设计得非常复杂,很多地方既不合理,也不高效,突出一个强化皇权,但是对官员的权力却是各种分化、限制。
    比如在宋朝,枢密院的职权和兵部、工部重合,三司使的职权与户部重合,这样就导致各个部门权责不明,整体行政效率大大降低。官员做什么都受掣肘,一旦越权,随时可能被弹劾。
    所以北宋后来到了宋神宗元丰年间,不得不重新实行官制改革,取消了三司使,把国家的财政大权,重新归还给了户部。
    当时有大臣提出,要把枢密院也一并裁撤,将兵权归还给兵部,不过这个提议被宋神宗拒绝了。因此有宋一朝,兵部的职权始终被枢密院所侵占。
    “主公英明,此举参考隋唐旧制,又比隋唐旧制更加实用,我大魏如能推行此法,今后百官便能各司所职,各尽其忠了。”
    听完齐慎中央官制的改革内容,冯道沉吟许久,心中大为赞叹。发现书斋内很是安静,无人出声,于是主动拍起了齐慎的马屁。
    见冯道如此会来事,齐慎笑了笑,继续开口对众人道:
    “孤方才所言,只是针对朝廷中枢的改革,对于地方官制,从前孤忙着四处征伐,一直无暇干预,如今也到了该动一动的时候了。”
    李振闻言,点头道:“主公说得极是,地方官制是该改改了。唐季以来,天下动荡,州府郡县之官吏,多为节度使自行任免,朝廷全无插手的机会,于是一镇之官,尽为节度使亲信,朝廷政令多不通行,殊为可鉴。”
    齐慎颔首道:“没错,孤先前之所以要重开科举,就是为了今后能从中央空降官吏,取代各镇节度使对地方权柄的窃夺。”
    “今后魏国各地,尽废军镇之号,参照隋唐之旧制,依旧置道、州、县三级。每道设节度使一员,总掌本道之军民要政。又设节度副使一员,协助节度使分掌诸务。”
    “每道于节度使、节度副使之下,设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盐铁转运使、都知兵马使。分掌民政、刑事、财赋、军务。其官职委任升迁,一律由朝廷决定,四使皆有上书言事之权,节度使不得干预。”
    “另于每道之内,加设巡按御史一名、监察御史数名,负责定期巡视州郡,监督百官风纪、纠正刑狱,可风闻奏事。凡御史,皆直属于御史台,不受节度使节度,亦不受政事堂、枢密院管辖。”
    书斋之内,听罢齐慎的安排,众臣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心中又震惊,又感觉耳目一新。
    其实齐慎推行的这套地方官制,一部分是参考了后世宋朝的路分四司制,对地方官员的职权,进行不同程度的分割限制,以便加强控制。
    但他更多还是参考了明清的行省制度,给地方行政单位保留一定的自治权,而节度使、节度副使本人,就相当于行省制度下的总督、巡抚。
    作为一个从信息时代过来的历史发烧友,齐慎能接触的知识,能提取到的经验,是这个时代的很多人难以想象的。
    后世宋朝,的确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不过在齐慎看来,就政治制度而言,实际上明清才是所有封建时代的集大成者。
    哪怕社会已经发展到齐慎生活的那个年代,国家采用的行政制度,依然是起源于元朝,完善于明清的行省制。
    关于这一点,宋朝其实是在开历史倒车。
    宋朝尤其值得诟病的,就是把传承千年的地方三级行政制,改成了二级行政制。
    汉晋隋唐时代,要么是州、郡、县三级制,要么是道、州、县三级制。然而宋朝实行的,却是州、县二级制。
    虽然名义上,宋朝在州、县之上,还设置了一个“路”,但实际上,“路”在宋朝并不能算真正的行政单位。
    因为宋朝的路级官员,军、政、财、刑四大职权,彼此是分散的,虽设有安抚使、转运使、提刑使等各司官员,但各司互不统属,互不合作,没有一个直辖的机构,只对朝廷中央负责。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极大限制地方权力,瓦解地方的割据倾向,使中央朝廷在政治和经济地位上,达到绝对的权威。
    从某种意义说,这是宋朝吸取五代十国的教训,矫枉过正的结果。
    但这样的制度,坏处也不少。
    最大的坏处就是,中央朝廷需要直接管辖全国三百多个军州,行政管理的成本和难度日趋增加,而效率却日渐低下。
    并且因为地方权力被极大压缩,地方所有的可用资源,绝大部分都会被中央朝廷吸干(实际上宋朝岁入丰厚的基础之一,也正是建立在对地方资源的无限攫取上)。
    久而久之,地方就会变得空虚异常。
    一旦有灾情、民变又或者敌国入侵,地方官僚根本没办法自行组织抵抗,只能坐等中央援助。
    这就是宋朝面对外敌入侵时,疲软无力的根源所在。
    所以齐慎在参考宋朝制度时,经过反复斟酌,最终并没有选择照抄,而是参考后世明清的制度后,加以修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