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半人大的石碑直直的立在前方,其上玄奥异常。
谭风不再犹豫,抬手便是按了上去。
一股波动划过,扫过了他的身体,也是扫过了他的神魂。
不过却是异常轻微,并没有给他带来不适。
嗡……
石碑金光大作,嗡鸣声响彻天地。
这一刻内宗无数人抬头看向这个方向,一脸的惊讶之色。
“怎么回事?”
“天地异象?”
“咦?怎么突然消失了?”
云中修缓缓的将手放了下来,此时的异象已经被他压制在了此处,无法泄露出去一丝。
“居然是时空圣体!”
即便是他的境界与阅历此时也是有些惊讶,时空圣体即便是在天下间众多圣体之中也是能排进前五的。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就有其他圣体比时空圣体强。
而是前五的圣体不分先后,没有定论某某圣体就比某某圣体强,因为彼此之间的差距并不明显,更多的是看拥有体质之人的能力。
体质只是体质而已,有的一身凡体却能登临绝巅,有的空有圣体却是碌碌无为。
云中修看向谭风,眼神如同看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一般。
此子不但拥有世间罕见的时空圣体,更是以金丹修为领悟了空境剑意,成为了剑主。
这样的资质,即便是云中修见多识广,也不由得赞叹一声绝世天骄。
这一刻他有些明白自己师弟带对方来的目的了,这样的天赋怎能浪费?又怎么舍得让给其他宗门?
看着谭风,云中修心中有了一个计划。
或许此子能够冲击那传说之中的境界:神婴!
一想到这里,哪怕是以他的心境也不由得激动了起来。
如果成功了,那整个修真界都必然为之轰动,直接为无数天骄指明了道路。
这种功劳甚至比得上当年那位创造出神合境的前辈了,整个修真界或者都会为此而强大数分。
如此修真界也能多几分把握渡过那些不知何时打来的明枪暗箭。
看着云中修激动的表情,萧玄烨咳嗽了一声:“师兄,既然你看完了那师弟我就把人带走了?”
“啊?”
云中修一愣,随后反应了过来:“你已经收他为徒了?”
心中虽然有些遗憾,但是他却不会抢自己师弟的弟子。
萧玄烨摇了摇头:“不是,我可没有收他为徒!”
“啊?”云中修这下是真的懵了,不知道萧玄烨搞的什么鬼。
没事带个天骄来自己这里,然后他又不收徒,还要将人带走,不让自己收徒?
“师兄啊,你有所不知。”
萧玄烨面露难色:“上次火老怪请我喝酒,说叫我给他找一个徒弟,这不,这小子天赋异禀,就很适合火老魔。”
“火老魔?”
云中修一时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其他,骂道:“他懂个屁的剑法,连火都没有玩明白,他会个屁的剑?”
现在的他只知道,要是自己损失了这小子,那自己这辈子估计都再也找不到这等天赋的弟子了。
萧玄烨一脸的正色:“那不行啊,火老魔请我喝过酒的。”
云中修瞪着萧玄烨,恨铁不成钢的道:“我请你喝两顿!”
随后没有理会一旁的萧玄烨,转过头来一脸慈爱的看着谭风:“小友,有没有兴趣拜老夫为师啊?”
谭风一时间愣住了,这老萧并没有跟自己说要带自己拜师啊!
他还以为进入宗门然后自己就在宗门默默修炼呢!
不过看着这个老头,谭风一时间也是有些意动。
一来这老头居然是宗主的师尊,那实力与境界必定不一般,自己拜他为师那不得吃香喝辣、欺男霸女?
想想就激动啊!
甚至光明正大的喊宗主师兄,这等身份不知道多少人羡慕?
整个宗门有几人胆敢欺负自己?
你以大欺小欺负我?
掌门师兄,有人欺负师弟我!
你刁难我?
掌门师兄……
并且虽然谭风刚认识这老头没多久,但是也能感觉到对方并不是那种苛刻的性格,想来拜入门下也不会当牛做马,受尽刁难。
如果真有那一天那就找个机会死了脱身,又没人知道自己能够凭借系统复活。
就算知道自己能够复活又如何?他们知道系统复活的机制吗?
天下那么大,他想去哪就去哪。
想到这里谭风转头看向了萧玄烨,打算听听对方的意见。
看见谭风看过来,萧玄烨得意的点了点头。
他一开始就打算让自己的师兄收下谭风当弟子,之所以演这么一出戏也是有原因的。
他与谭风相处时间虽然不多,但是也知道谭风的性格。
那是一种表面嘻嘻哈哈,各种缺德事、不要脸的事都做得出来,好似完全没有自尊一般。
但是萧玄烨明白,这小子却是极度的自傲,那是一种傲到了骨子里的。
他可以掏粪,可以坑人,可以不要脸。
但是想要让他开口求别人收他为徒?
不可能,这种事他死都不会做。
如果他这样做了,那反而要小心了,那是他要开始坑人了,并且开始付出的越多,那他坑人就越惨。
所以萧玄烨可不敢让谭风出言求自己师兄收下他,这小子估计直接扭头就走。
于是他设计了这么一场戏,就为了让自己师兄出口邀请。
如此一来,谭风的面子没有丢,自己师兄也没有损失颜面,反而收获了一个拥有逆天资质的弟子。
见着萧玄烨的眼神,谭风也不再犹豫,纳头便拜:“弟子谭风,拜见师尊!”
“哈哈哈!”
云中修大笑两声,没等谭风跪下便是一把将其扶了起来:“不必多礼,咱们这不兴这一套,稍后去拜一下祖师便是了!”
就在方才他也反应过来了,明白了自己这师弟的意图。
不过他也不在意,不说别人,他年轻时又何尝不是心高气傲?
这种事确实是自己这个当师尊的开口邀请才对。
没办法,这种天骄就是有这种待遇。
如果是那些庸才,哪怕把头磕破了他也是不屑一顾,反而觉得对方失了风骨,失了一身傲气。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反而更让他欣赏。
通过求人得来的,是他最是不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