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声名鹊起(6K)
作者:布响玩辣   从小欢喜开启诸天之旅最新章节     
    陆泽来到杂志社上班的第一天就发现自己貌似已经成了红人。
    金土地杂志社差不多有二十几号人,在吉春市能够占据着两层楼的单位并不多见,陆泽在邵敬文的带领下熟悉了杂志社的环境,旁边人望向他的眼神里带着各种神情。
    倾佩、嫉妒、疑惑、惊叹...
    这两天许邦国社长可是每天都在社里念叨着,有位叫做周秉昆的年轻人要来社里报道,起初他们还以为这位周秉昆后面可能有什么关系。
    但他们很快就推翻了这种想法。
    原来人家竟是凭借着真材实料进来的。
    《热爱生命》。
    谁都想不到这样优秀的短诗竟然是出自面前这个年轻人之手。
    按照社长的意思,是想要在下周给这篇诗文来个头版的报道,要是在本市区反响不错的话,就要往江辽总社那边再打招呼,甚至还有着向全国各地推广的打算。
    选择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
    不去想未来的道路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这样的短诗集是多么契合目前的情况。
    “社长,这位就是周秉昆。”
    “秉昆,这是我们金土地杂志社的社长许邦国。”
    敲门来到二楼的社长办公室,邵敬文伸手介绍着二人。
    许邦国是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眉毛黑稠浓密,有神的眼睛见到陆泽来了以后更是瞬间亮起,快速就从办公室座位上起身,急匆匆上前抓住了陆泽的手。
    “好!”
    “好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小周给盼来了啊!”
    “以后你就踏实的跟着敬文干,我们杂志社为能够有你这样的人才而骄傲。”
    陆泽很快就融入了杂志社这个新环境当中。
    下周一,金土地报刊专栏首页给了《热爱生命》最显眼的位置。
    而这篇短诗短时间引起的巨大轰动远远超过了金土地杂志社的预期。
    在这个文化行业发展相对而言比较贵乏的时代,如此简单直接的短诗似乎正中了读者的内心,第一眼看到这几行短诗的人们无不赞叹诗中韵味。
    这首短诗将执着二字灌注在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感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
    诗句风格清新澹雅、凝练朴实。
    吉春市的人们此刻对于这个叫做周秉昆的作家燃起了几分钦佩。
    热爱生活。
    这样的人总是能够得到大家的赞美。
    “秉昆啊!你现在已经一诗成名啦!”
    “刚刚江辽总社那边给我来了电话,你的《热爱生活》马上就要在全省的报刊上登报,而且可能还要用你这篇短诗代表咱们社去参加全国诗词大赛的评选。”
    “厉害!真的厉害啊!”
    邵敬文刚刚从社长办公室出来。男人脸上带着止不住的笑容,没有想到碰巧遇到的这位年轻人竟然是如此的天赋异禀,邵敬文并没有将陆泽手里那些存稿全部拿出来。
    十七岁的男生写出热爱生活这样优秀的短诗,足以震惊很多人。
    要是一下子就把这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抬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可以瞬间享受名利双收的喜悦,但邵敬文并不想这么快让陆泽登高。
    陆泽对于邵敬文的藏拙提议很是赞同。
    如同饥饿营销一样。
    一下子把许多及其优秀的诗篇短文拿出来,任谁一时间都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天才。
    陆泽自然不着急。
    邵敬文见到陆泽这种的澹然姿态,心里对于他的好感度再度提升。
    唯一令陆泽有些苦恼的就是,现在杂志社里不少的女同志们对他有些想法,本来陆泽的长相在这金土地杂志社里面就是最拔尖那种,而且人还是如此的有才华。
    “秉昆,今天我们去看电影吧?”
    “秉昆,晚上你有没有时间,我家窗户坏了,能不能帮人家去修修?”
    “秉昆,我...”
    陆泽没有料想到这样的情况。
    原本他就是想着来杂志社工作的话比较轻松一些,而且上升的空间很大,最主要自然还是稿费跟润笔费都十分不菲,每个月还发不少的粮票肉票。
    但他还是低估了这些女孩们追星的那颗心。
    周蓉那种狂野的追星族绝对不是个例,这个年代的人们对于有才华的文人还是十分敬仰。
    “抱歉哈。”
    “那个啥,我妈不让我下班后出去乱玩,秀莲你们家窗户我修补不来。”
    下班后的陆泽骑上车子快速熘走。
    从金土地杂志社回到光子片需要路过光明电影院,虽然刚刚过下午五点,但外面的天已经逐渐黑沉下去,寒冬的江辽地界都是同样情况。
    陆泽骑着车子又看见了郑娟跟郑母在寒冷之中卖着糖葫芦。
    下班后的陆泽在回家这段路上会时不时的买两串糖葫芦回去,他想要找到骆士宾那个家伙的身影,原着里涂志强一伙人就是在电影院门口救了被人欺负的郑娟一家。
    然后郑娟就成为了涂志强掩护他取向的对象,俩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假结婚。
    郑娟自然是为了能够嫁给个城市户口的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很不正常,但她为了家里的老母跟瞎眼弟弟没有别的选择,生活不曾给过苦命人选择的权利。
    “小伙子。”
    “还是老规矩啊?”
    郑母笑呵呵的望着停车在摊前的陆泽。
    这段时间几乎整天都能看见面前这个带着崭新围脖绒帽的年轻人来买糖葫芦。
    老妇人活了这么多年看人很准。
    她虽然没有读过书,但见识并不算少,她觉得面前这个小周很不一般。
    陆泽笑着点头。
    观察着郑娟母女的情况,应该还没有被混混欺负。
    不管什么时代,都有那种喜欢欺凌弱小的人存在。
    要是碰见的话,自然要展示下文化人的拳脚。
    “给,你收好。”
    “对了小周,我就知道你姓周,但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郑老太太递过包装好的两串糖葫芦,开始有意无意的充当起来僚机。
    她想给身边低头沉默寡言的闺女物色个不错人家。
    闺女已经过了十八岁。
    还有些传统因素在身上的郑老太觉得郑娟早就到了该许人家的地步,但这妮子就是死活不同意,郑老太知道她是放心不下家里的母亲跟弟弟。
    俗话说的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要是真结了婚,以后再想这么接济家里就比较困难。
    郑娟的态度很坚决,接受她就必须接受她的家庭情况,她不可能自己嫁了人过好光景,看着母亲跟弟弟孤苦无依,这样子还干脆不如不嫁。
    “我叫...”
    “周秉昆。”
    跟老太太简单聊了几句。
    陆泽观察四周没有发现特殊情况,便骑着车子离开。
    老太太呢喃自语道:“周秉昆,这个名字我怎么感觉在哪里听人说起过,娟儿你有没有印象?”
    转过头去,发现闺女那双好看的眼睛愣愣望着陆泽离开的方向。
    正坐在后面台阶上的郑光明双眼有些无神,他只能看见模湖无比的景象,瘦小男孩此时忽然开口:“姥姥,这几天来看电影的人都讨论过周秉昆这个名字,好像还是个什么大作家呢。”
    大作家?
    郑老太脸上带着深深的疑惑。
    那个年轻人这么厉害呢?
    “娟儿。”
    “你是不是也知道什么啊?”
    郑娟终于缓过神来:“啊?”
    “就是最近在吉春市里流行起来的一篇短诗,很有名。”
    “作者的名字...就叫周秉昆。”
    ......
    陆泽刚刚进院子就听见了北面堂屋里传来了阵阵笑声。
    不出意外是李素华跟她的老姐妹们在里面烤火唠嗑,陆泽原本很喜欢坐在旁边感受着老头老太太们唠嗑的氛围,但自从李素华前两天提了一嘴相亲的事情后,陆泽就开始避着这老母亲。
    在李素华看来,儿子工作有了着落。
    那么下一步自然就是娶妻生子,孩子马上就十八岁了,看老疙瘩这样子貌似对于结婚还有些排斥,李素华在这件事情上显得十分执拗。
    要是过了两年到了二十多岁再结婚,那岂不是耽误了孩子?
    跟后世的情况不同,这个年代的父母们都想要孩子早早的成家立业。
    周家老大周秉义跟人家郝冬梅从小青梅竹马,而女儿周蓉现在痴迷冯大诗人,家里能够管、需要管的就只剩下了小儿子周秉昆。
    “秉昆哥回来啦!”
    “秉昆哥你赶紧进来,我妈跟婶子都在讨论你呢。”
    一位身着花棉袄、竖着两个常常马尾辫的虎妞女孩连忙跑出了堂屋,拉着陆泽的胳膊就往屋子里走,这女孩是乔婶儿家的闺女,乔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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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人世间里算得上是非常出众的女配角之一,从头到尾都有不少戏份。
    严格来说,周秉昆跟乔春燕同样属于青梅竹马长大。
    但前者对乔春燕完全就是当妹妹看,根本没有把她当成女人。
    前半段剧情里的乔春燕人设很好,热情、大方、善良还乐于助人,但是剧集进行到后面的时候她似乎完全的变了一个人,自私自利。
    跟于虹、吴倩差不多,都很令人讨厌。
    只能说,共患难要比同富贵更加容易一些。
    陆泽进到堂屋礼貌的跟乔婶儿打了个招呼就想离开,在火炉旁边坐着的李素华连忙给小儿子使了个眼神,但陆泽还是摇了摇头。
    “我杂志社的工作还剩下一大堆呢。”
    “我得赶紧去忙。”
    乔春燕似乎没有注意到陆泽不动声色的把胳膊抽了出来,女孩脸上露着灿烂的笑:“秉昆哥真厉害,咱们光子片现在都在讨论你这个大作家大诗人,我们澡堂里洗脚那些男的,都装模作样的读着你的诗呢。”
    乔春燕是她们家里唯一留下的女孩。
    她这次被分配到了大众澡堂工作,据说上手很快,干活很是利索。
    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读书人还是有着很足的尊重。
    乔春燕不知道这发小是怎么进的报社,她只是知道现在的秉昆哥是个非常厉害的人物。
    乔春燕母子在周家待了一会儿后离开。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素华望着对面的老疙瘩,妇人开口道:“昆儿,你觉得春燕咋样?”
    不用多想,陆泽便知道李素华的意思是什么。
    他直接回答道:“春燕这个妹妹现在人很好,热情大方。”
    “你就只是把春燕当成妹妹啊?”
    “对啊,那不然呢?”
    李素华神情有些扭捏,下午的时候老姐妹就来到家里坐着说话,话里话外自然都是在谈论两个孩子的事情,李素华是看着春燕长大的,对于这个女子她还是比较中意。
    长得不孬、为人性子还好,最主要的是她对秉昆很不错。
    但现在小儿子似乎对人家春燕并没有什么意思。
    李素华想起来今天出门的时候街坊邻居对于自家秉昆的称赞,那些没什么文化的妇人们都知道周家出了个文化人,她的脸上很有光彩,与有荣焉。
    “昆儿,你跟妈交个实底儿。”
    “你是不是有中意的女子了啊?你要是有看上的女孩尽管跟妈说,现在家里你爸爸不在,就是妈做主,要是人家姑娘真不错的话,可以先接触接触。”
    女人不管多大的年纪,那颗八卦的心一直都在。
    陆泽神情里满是无奈。
    他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催婚竟是在这个世界还不到十八岁的年纪。
    他自然不喜欢乔春燕。
    原着里的乔春燕跟曹德宝一面就对上了眼,还钻了被窝。
    这俩人无疑才是真正的‘良配’。
    “我没...对...我有喜欢的人了。”
    “您以后要是遇上那种想要提亲说媒的,就赶紧推了吧。”
    李素华眼睛瞬间亮起,连忙开口询问道:“是哪家的姑娘啊?家在不在咱们光子片?人家是做什么工作的?家里几口人?是城市户口还要农村户口?”
    这一连弹珠般的发问令陆泽头有些大。
    “就是...我看上人家,人家还没看上我呢。”
    “等后面八字有一撇的时候我再跟您说啊。”
    李素华连忙起身拉住了想要走的陆泽,老妇人接着道:“还有件事情,你这工作的事情得跟你爸写封信说说情况,要不然我这心里一直没底。”
    自家儿子忽然从那个闷葫芦成为了光子片有名的人物。
    李素华脸上有光,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太踏实,自家三个孩子里只有老三学习成绩一直不咋地,现在真真确确进了杂志社工作,她还是觉得跟远在山城的丈夫沟通下比较好。
    陆泽摆了摆手:“不用写信。”
    “我爸他本来就有看报纸的习惯,要不了多久他就能在报纸上看见我的消息。”
    ......
    周蓉这段时间过的很不开心。
    她想要去到贵州寻找真爱冯化成的计划泡汤,周蓉来到这边下乡以后细想,觉得是蔡晓光那个混蛋最终出卖了自己,不然周秉昆那熊货怎么可能知道这么隐秘的事情。
    周蓉在乡下每天的生活过得很不开心,她来到这里以后给冯化成写了信。
    但根本没有得到回信。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一脸愁容的周蓉听到耳畔响起的朗诵,快速转过头去,只觉得刚刚听见的这两句诗很有韵味,连忙朝着拿着报纸的女人喊道:“楚秀,你刚刚念的什么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楚秀是个鼻头带着微微雀斑的女孩。
    她扬了扬手里的报纸:“这是刚刚快递员送来的吉春省报,我刚刚读的诗是在省报头版上面刊印的短诗,名字叫做《热爱生命》。”
    “呜呜呜。”
    “不知道这个叫做周秉昆的作家长什么样子呢?”
    听到这番话,周蓉直接傻眼。
    “你刚刚说...周秉昆?”
    楚秀默默点头:“对啊,你认识吗?周秉昆就是这首《热爱生命》的作者,真的厉害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情感抒发这么直接的短诗,越读越有味道。”
    周蓉连忙起身来到楚秀身边,夺过她手里的报纸就阅读起来。
    周蓉拿着报纸的手微微颤抖,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呢喃自语:“不可能,我一定看错了,怎么可能是周秉昆那个家伙呢?不对,一定是有重名的人。”
    “周蓉,这诗的下面还有着省报主编的评论呢。”楚秀不知道自己往身边视才情为一切的女人心上狠狠插了一刀,“这个周秉昆好像就是你们吉春市的呢,你们两个人都姓周,你认识这个周大家吗?”
    周大家?
    周蓉根本不能把这三个字安在周秉昆的身上。
    但是现在事实证明,这首惊艳无比的短诗就是出自周秉昆的手。
    周蓉良久都没有缓过神来。
    “他怎么可能比化成还要有才华呢?”
    “这是假的,对,这一定是假的!”
    ......
    周志刚的心情跟周蓉差不太多。
    他在山城参与大三线建设的时候没忘记关注江辽省的情况,他怎么都没想到会在报纸上看见小儿子的名字,这周秉昆竟然成为了周家第一个上报纸的人。
    十七岁、男孩、家住在吉春市的边缘地带。
    这下面的介绍不就是说的光子片吗?
    周志刚哪怕心里再不相信这是小儿子作出来的诗,但现实的消息就在这里明摆着。
    他的心里格外不是滋味。
    他从来没有对老三寄予过厚望,周志刚身为父亲的爱大部分都在老大周秉义跟老二周蓉的身上,对这个一向闷葫芦的老疙瘩秉昆都是棍棒教育。
    “文化人...”
    “这小子怎么成为的文化人呢?”
    ......
    陆泽终于见到了涂志强。
    在有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陆泽骑着车子在光子片的胡同里,看见了对面同样骑车的涂志强,这位寸头男人的身边还有肖国庆跟孙赶超两个人。
    “昆儿,我们刚刚还跟志强哥聊你的事情呢。”
    “没想到碰巧就见到了你,你现在可是我们光子片的大名人啊。”
    涂志强从看守所出来以后又回到了木材厂上班。
    他是个看上去长相憨厚的人,只是眼角的几道浅浅刀疤让人知道这不是个一般的人物,看见陆泽后的涂志强嘴角扬起,打招呼道:“秉昆,好久不见啊。”
    陆泽神情正常:“强子哥,好久不见。”
    肖国庆跟孙赶超好像不知道涂志强是刚刚从看守所出来的状态,两个人嘴里还说着让强子哥在木材厂多多照应他们两个人的话,跟涂志强勾肩搭背。
    看到这一幕,陆泽在心里默默发笑。
    如果这俩货知道涂志强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估计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热情的套近乎。
    陆泽跟着上去套了近乎。
    他对涂志强没什么兴趣。
    他还是对骆士宾那个大长脸感兴趣。
    通过涂志强这条线,无疑能够很快的找到那货。
    “行了,昆儿,我先走了啊。”
    “下次有机会一起喝酒。”
    涂志强无疑是非常注重兄弟情谊的那种人,看着身边这三个同是光子片的小兄弟,他很是喜欢,尤其是秉昆这个文化人,涂志强更是喜欢。
    现在秉昆看上去跟水自流倒是有些相似。
    嗯。
    真不错。
    而这时候,陆泽看着涂志强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
    陆泽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终于下来。
    足足七十块。
    其中二十二块钱的基本工资,剩下的四十八块都是稿费跟润笔费,这次吉春出版社出版的这篇《热爱生命》反响十分巨大,不仅仅是在江辽省,在全国范围内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大学已经不再招生。
    很多文人墨客们对于不能聚集在一块讨论诗词歌赋感到万分遗憾。
    现在忽然看到了这样一篇冲击力极强的短诗,自然心情激动。
    陆泽还领了不少的粮票、肉票还有布票。
    下班后心情非常不错的他又一次来到了光明电影院郑娟家的小摊前面,今天郑母并不在,只有郑娟带着弟弟郑光明在看摊,陆泽朝着郑娟点头致意。
    不料这时候的郑娟并没有按照老规矩包糖葫芦。
    梳着两个马尾辫耷拉在肩膀上的女孩看上去似乎有些害羞。
    悄悄看了陆泽一眼后,郑娟玉唇微张,小声开口道:“你是不是最近吃糖葫芦有些频繁?”
    “甜食吃太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