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1982年在丑国创业,到现在经营四年。
主要经营几乎都在丑国,纳税都不知道多少亿了。
给大总统的献金虽然不能写,但我也隐晦的提了几句。
(这东西我不想写,但有些读者说不可能没有,我写了,有些读者又说给了没用,我真是头大。)
结果现在因为买了一个七百万的小说,就高调到要被丑国封杀了?
敢情之前精灵娱乐公布在丑国的几百万产品销量,几千万游戏卡带销量,丑国的人都不会按电子计算器,都算不出来值多少钱。
电子产品,用的是丑国专利,买的是丑国零件,纳税给的是丑国。
丑国是吃多了才会要搞主角。
单单福布斯公布的身价都有七亿美元了。
就为了七百万买个小说就要被弄死?
还有好莱坞大公司为什么要针对主角,主角的院线是好莱坞在霓虹电影市场的重要院线合作商。
精灵娱乐是好莱坞周边盈利渠道的合作者。
就因为主角七百万买了个剧本,就因为主角掏几十万收购了一家连发行渠道都没有的电影公司,就因为主角投资了几部独立电影。
就算打工女郎和虎胆龙威1票房都大卖了,加起来也就一亿多票房,这对整个好莱坞市场算个p啊。
最关键的是,最大的北美票房市场的发行还在好莱坞公司手里,主角根本没有发展丑国发行渠道的打算。
难道大家觉得主角现在的资金,买不了一个带发行渠道的电影公司吗?
使馆影业这年头撑死了几千万就买下了。
主角能做,却不做,就是为了低调。
等待索尼来帮他做挡箭牌呢。
为什么要虎胆龙威这个系列片,是为了能吸引索尼合作啊,赚钱不是主要的。.
索普是因为《侦探》电影失败了,才导致《虎胆龙威》原着被搁置的。
可人家自己不但是知名编剧,也有成功改编的电影啊。
这个人的小说,稍微便宜,福克斯根本不会卖的。
七百万是我考虑了很久,才觉得合适的一个价格,不是拍脑子想出来的了。
可我是想破头也想不通,一个七百万美元的剧本,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搞噱头的,就高调到能丑国要把一个超级富豪弄死的地步了。
主角穿越的是霓虹,不是当时的国内。
主角生意做的大,但用的技术都是组装啊。
值钱的是文化知识产权,这在丑国看来是最不构成威胁的。
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任天堂根本没有遭受针对的原因。
抵制最强的时候,任天堂连反垄断都没被告成。
为什么到了主角这,生意还没历史上任天堂市场份额高呢,就感觉犯了多大的罪一样。
亿万富豪,为了自己开心,买个小说拍电影玩,这在外界看来有什么问题吗?
八六年的时候,小日子随便搞点艺术品拍卖都不止这个价呢。
大佬们,主角这个身价,只是玩玩女人,花几百万买本书。
对比同时期的霓虹资本,真的已经很低调了。
人家盛田昭夫不但买了哥伦比亚,还直接写书说“霓虹可以对丑国说不!”
也照样在纽约住的好好的啊。
而且不要以现在的目光去看那个时候啊,那个时候丑国为了对抗某某,主打全球化,文化包容性还是很高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反全球化。
(还有当初做空华纳那次,主角带着神保英一在零售店调查了那么些天,基于不看好华纳的财报情况下做空,这算什么内幕,不客气的说,主角就算出本自传,都能拿来当吹嘘的资本,说我当初一眼看出雅达利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