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正文卷169.以温暖拥抱世界剩下的南美暴徒们面对这种东西终究还是失去了抵抗的意志,加林查已死,洗脑他们奉献生命的人已经不存在了,自由唾手可得。只是这会儿得到自由可能并没有机会去用,芬里厄的背后才是那条地铁隧道,如果还想逃跑,首先得面对那条移山倒海般推进过来的暴龙,很难想象古代的屠龙英雄是怎么提起勇气在这种玩意儿面前用冷兵器的。他们四散奔逃,毫无组织,即使艾斯特想把他们叫住也无济于事,他们中很多人根本听不懂艾斯特的英语。
作为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对月台上的水泥也有无与伦比的亲和力,当它经过某一部分障碍物的时候,身体并非是直接把这些固态物质撞碎了,而是如一道光那样接触的部分身体融入,然后擦过,身后留下完好无损的障碍。
起初艾斯特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确认了好几次,再加上芬里厄出现的时候确实来自地下,她才明白元素对龙族来说意味着什么,芬里厄可以轻松穿梭于这个尼伯龙根与现实世界而不被人发现,就是因为它即使在地下活动也不会直接损害地表,所谓大地这种东西对芬里厄来说根本就不是障碍,而是天然的巢穴。
她一边后退一边速射,目标不是芬里厄,而是夏弥。虽然那种水银子弹还有不少,但面对芬里厄这种体型的东西,实在无法有能够迅速放倒它的信心,夏弥是人类的状态,对水银子弹的抗性会很差。
夏弥微笑着打了个响指,前所未有的暴风在她面前肆虐,卷起无数碎石尘埃做圆周运动。风王之童被全新的释放方式压缩在非常狭小的空间内集中爆发,领域内的风速甚至超越了子弹出膛的速度,16级台风也不过50米每秒而已,而风王之童极致压缩后是它的20倍。
水银子弹一旦进入这个领域,极高的风速就会带着大量旋转的碎石连续撞击,把子弹硬生生击碎,大片大片的水银炸开,还没来得及接触到夏弥,就被狂风卷走了。如果说艾斯特点射一次就是一发致命的袭击,那夏弥现在就掌握着成千上万的子弹,她调整风向解放了风王之童,于是无数超速射击的石子飞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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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命中率,在这种级别的速度加持下,即使是指甲盖大小的石子也会造成有效的杀伤,地面,天花板,庭柱,以及某个人的腹部,小腿,亦或者脸庞,刹那间留下数以千计的穿透痕迹。
南美的暴徒们几乎悉数死于这些石子枪弹之下,因为他们真的试图绕过芬里厄逃命,距离太近了,石子的密度很高,有的人直接就被打成了簸箕,惊恐的尖叫声大概是他们能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东西,即使没有当场去世,也会因为严重失血在尼伯龙根中慢慢迎来自己的末日。
在这个尼伯龙根中他们甚至没法真正的死去,每个尼伯龙根都会有创立者设定的法则,而在这里,这个法则就是不会死,就像之前那些成为骸骨镰鼬的怪物一样,这里的逝者会成为尼伯龙根的死侍。不久之后无论是这些暴徒还是加林查,他们都会在那个镰鼬女王的扶持下重新站起来,抛去皮肉,向着龙族的形态进化,失去自我意识,成为骸骨般的傀儡,永远守卫尼伯龙根。
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离得更远,但艾斯特的额角仍被犁出一道血痕,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伤了,直到两秒钟后眨眼带动周围的皮肤,她才意识到自己也被打中了一发。这都还算幸运的,身边最严重的人肚子多处中弹,甚至无法容纳自己的脏器,可那汉子硬的很,一声不吭居然强行忍着要把那些白花花的东西装回去。
这才是夏弥真正的实力,在双生子当中,芬里厄的力量远远胜过夏弥,但它的智商很低,甚至不会用自己的力量,夏弥才会在得知屠龙的混血种悉数得到钥匙以后回来指挥芬里厄,没有她在,掌握真正大地与山权能的芬里厄也只会被这些混血种轻松宰割。
夏弥聪慧又机敏,甚至可以隐瞒自己的身份在人类社会中长大,而她的力量却甚至不能叫做龙王,只配说是次代种。所以她就不遗余力地将手中掌握的力量反复锤炼,这种风王之童的压缩释放方式,在历史上掌握这个言灵的人中都从未出现过。
这一波攻击几乎摧毁了阿诺兹家的防御阵型,他们不得不选择后撤,相对健全的人掩护负伤者。这个空荡荡的月台此刻似乎变得很长很长,没有尽头,按照原本的设计,和轨道相背的方向就该是通往上层的阶梯,但现在一马平川,无论人们跑多远,两侧永远都是狭隘的墙壁,前方头顶上永远是闪烁的白炽灯,照不亮前方的黑暗。混血种们就像一群摸黑的小老鼠,正在逃离后面那只大猫的追赶。
可那只大猫的速度显然比人要快,尽管它是用蜥蜴一样的方式爬行,过于庞大的体积时的芬里厄每次移动都是人类的不知道多少倍,如果比体力,显然是人类一方会输,这里本就是芬里厄的尼伯龙根,它大可以永远追逐下去。
艾斯特也很清楚这点,但她没有办法,她的言灵并无攻击性,能够倚仗的只有手里那支狙击步枪,这会儿她正被某个勐男抗在肩上跑,如果让大小姐自己来,她那运动神经跑不了多远就得把自己送进芬里厄的胃里。
“别傻了,跑不掉的,他们是在玩我们!”艾斯特拍了拍勐男的肩膀,向着部下们高呼,“我们showhand!”
此刻她仍旧沉浸在不久之前那场赌局的余韵中,下意识用上了赌博的词语,不过现在确实是该拿出底牌的时候了,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当然不会以为区区狙击步枪里的特制水银弹就能对付龙王,只是没有到绝境上,他们未必愿意打出王牌。
所有人的步伐同时立定,和那帮会在绝境前怕死的暴徒不一样,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训练有素,即使第一次面对龙王心生了些许畏惧,但他们仍然保留着自我战斗的力量,当踏上这趟旅程的时候,他们就对自己可能预见的未来有所准备。
不是所有人,都会害怕死亡。
艾斯特是这里的最高领导,她的话就是铁令,剩余的十位混血种同时转身,各自抽出了自己的武器,左手持枪,右手握着炼金刀剑,同时打出无数水银弹幕。
子弹组成的密网在芬里厄的鳞片上打出星星点点的火光,能够成功留下弹痕的不到10%,大量水银蒸汽迅速弥漫开来。夏弥拍了拍芬里厄的脑袋,芬里厄勐吐出一口龙息,它不是火龙,当然不会喷火,但这样大的东西喷起气来也和强风差不多,夏弥同时也用风王之童助力,迅速清除了这些水银蒸汽,微量的吸入对芬里厄来说,就像人类吃了一顿垃圾食品那样小的损害。
青铜御座再次担当了队伍的前锋,这一次他已经不是相扑选手了,应该改叫奥格瑞姆毁灭之锤。他的皮肤呈现出诡异的鲜红与藏青两色,那是血管大量曲张接近于皮肤表面的结果,身高在言灵力量的加持下被硬生生拔高到了近三米,浑身上下全部都是纯粹的肌肉没有一点脂肪,这给他的骨骼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进入这种状态之后,也许他就会因为身体本身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血管爆裂而亡。
这是青铜御座的极限状态,任何掌握这一言灵的人,如果使用这种最大化的限度,就算是连只鸡都捏不住的小女生,也会一秒化身搏击场上最凶勐的斗士,肌肉力量的提升绝非十倍,二十倍这种概念化的数字那么简单,那会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极限,甚至超越了人类或者生物本身。
他高举右手,向着身后的人们竖起大拇指,芬里厄离他已经很近了,他怒吼着钉在了地上,脚板陷入地面,和芬里厄的体型对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可这一瞬间他的背影似乎变得很高大,伟岸到甚至能与龙匹敌。
“lar!!!”他喊出了那句着名的台词,就像他现在的样子可以摘得兽人酋长cos大赛的桂冠,他本人确实也是魔兽世界的忠实爱好者。
芬里厄张开双翼冲着这男人伸长脖子怒吼,惊人的口气就足够把任何普通人吹的肝胆俱裂。在这样近的距离,狭小空间内激荡的回音瞬间就摧毁了这个男人的耳膜,但这对他来说反而是好事,听不到危险,就不会畏惧危险!
他张开双臂,摆出了摔跤手中投技的怀抱架势,芬里厄正面撞上了他,巨大的惯性掀起狂风把艾斯特的额发缭乱,芬里厄的头颈距离她最近的时候还不到十米。
但就是这十米,变成了绝对无法跨越的距离,因为青铜御座挡住了芬里厄!
他死死抱住芬里厄的脑袋,浑身每一处肌肉都膨胀隆起,支撑不住这种压力的血管纷纷爆裂,把他化作血淋淋的斗士。但他不在乎,蹬地的脚掌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就连地面也被他踏碎了,树桩般的臂膀半寸半寸的向前挪动,惊人的巨力居然在和芬里厄的角力中占得了上风,以至于芬里厄不得不用膜翼上的爪子扣紧地面,但还是被青铜御座往后推了好几米远,爪子在地板上留下惊心憷目的爪痕。
这一幕让人想起古代的屠龙英雄们,路明菲一直以为这世界上只有卡塞尔学院这样的激进派,才会不遗余力的要屠龙,但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全世界的混血种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屠龙的战场上突破了人类的极限,用血与泪的代价赢下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人群中爆发出了助威的欢呼声,这是在对上龙王以后人类第一次占到上风,委实鼓舞人心,很难想象身高不到三米的人类是可以和自己身长10倍以上的东西拼力气的,看起来所谓大地与山代表的那种力量似乎不过如此。
“真帅啊,帅到我都要忍不住为你欢呼了。”
清冷的嘲弄声,带着澹澹的笑意,就像站在王座上的女王,看着愤怒的骑士想要冲过来为他的伙伴复仇,却被王室的护卫们拉住死于刀剑之下,她酒红色的高跟鞋踏过骑士的鲜血,带起蹁跹的裙角,根本就不屑于回头多看一眼,因为她得急着去参加自己的舞会,接受万众喝彩。
没人知道这声音从什么地方响起,青铜御座忽然注意到了一件事情,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他们都太在乎芬里厄了,却忘记了那个原本应该呆在芬里厄头顶上的女孩,是在哪个瞬间消失了的!
利爪洞穿了青铜御座的胸口,灼热的血从巨大的伤口里慢慢地涌了出来,如果不是因为被那只锋利的爪塞住了,在这种爆发状态下的心脏一次跳动,就会把心房里的血全部给挤出来。
夏弥鬼魅般的出现在青铜御座身后,没有任何人看清楚她是从哪里现身的,她纤细玲珑的身体如今满布铁青色,那些刺破皮肤吐出的鳞片把长裙撕的支离破碎,龙鳞为她换上了一层包裹全身的铠甲,修长的指节尽数被利爪取代,童孔中的金色前所未有的明亮,却不曾有任何过往的温暖,只剩下森冷的寒意,便如生来就在云端之上的神祇,俯视渺小的芸芸众生。
青铜御座的力量瞬间溃散了,但角力仍在继续,夏弥勐地撤出利爪,芬里厄张开巨口咬住了青铜御座,把他狠狠地甩向身后,曾经的屠龙勇士落向无人知晓的黑暗深处,就连一份纪念的骸骨都无法留下。
但,这已经足够了,他知道自己站出来必死,可他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哪怕只有一秒,都会为阿诺兹家增加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