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系列道具,希鲁夫集团的高端产品之一,其作用为无副作用的提升宝可梦的各项能力。
当然,所谓的提升并不能够帮助精灵突破极限,只是说在精灵本身的基础上加强罢了。
毕竟天赋再好的精灵和训练家,也不可能轻松达成理论上的六边形战士数据图。
以哲也和火焰鸡为例。
由于本身更擅长攻击和速度,所以平时锻炼的侧重点肯定都是在这上面下功夫。
与之相对的,防御力上的锻炼就会少一些。
因为即便哲也有着零号可以将训练的时间和效果最大化,可火焰鸡的精力终究也是有限的。
这就使得火焰鸡的能力数据图更侧重于进攻性,也算是符合精灵本身的特点。
只不过这样总归是有缺点。
而糖果道具就可以有效弥补这一点。
能够提升物理防御的守护糖果以及能量防御的心灵糖果对于火焰鸡是很有用的道具。
不过,和幼生期服用的营养药剂类似,这种提升的程度十分的微弱。
但各方面累积下来的话还是相当可观的。
何况到了最后,比拼的无非就是谁的短板少一些,所以糖果系列十分的受训练家欢迎。
希鲁夫集团明面上出售的糖果系列主要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针对新手和普通级别的i系列,针对精英和准天王级别的l系列,还有就是针对天王的xl系列。
至于说再之上的准冠军和冠军乃至神兽级别的糖果,不好说。
反正哲也觉得前两者大概率是有的,就是非常非常稀有,再不济至少准冠军级别的糖果应该可以制作。
神兽的话,难以想象。
人类目前的科技手段可能还没有到这个地步。
据说希鲁夫集团还在研发一类特别针对各种精灵的糖果,只不过目前还没有什么成功的消息。
作为本次拍卖会的第一件商品,xl系列糖果还是很够格的。
就是价格有点吓人。
一套幼生时期的营养药剂是5w联盟币,而一套xl系列糖果的市场价格是它的百倍,也就是五百万。
某段时间里产量少一些的话,可能还要贵一些。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希鲁夫集团给出的建议是最好买十套间隔一定时间食用。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糖果的效用。
“奸商,这绝对是奸商!”
哲也内心发出了呐喊。
这一看就是希鲁夫集团的销售手段。
因为一旦个人的购买量上去了而生产量又“十分有限”,那么价格肯定高居不下。
可,这就是垄断,没办法。
哲也很快冷静的思考了一下,其实没有他一开始想的那么贵。
不同类型的糖果是可以给不同精灵使用的。
比如说,如果他购买了十套糖果,火焰鸡并不是非得全部服用的。
它在攻击上面的能力值已经足够出色。
像提升速度能力的敏捷糖果完全可以省下来给庞岩怪吃。
“有毛线用啊。”
他狠狠的朝着空气挥了一拳。
说归这么说,按照他现在的主力精灵的数量,少说也得三四十套才行。
这tm都上亿了。
虽然他有这个钱,但也不能把全部身家投入到这玩意上面吧。
哲也叹了口气,把自己的眼神从第一栏的商品上挪开:“算了,回头还是问问弘规那家伙能不能给点内部价优惠一下好了,实在不行,常规价格也可以接受。”
认识的人多就是这点好处。
希鲁夫弘规作为希鲁夫集团的未来继承人,总归是有渠道的。
在这个拍卖会上限量五百套的xl系列糖果,不用想肯定是要抢的头破血流的。
别说常规价格五百万了,平均一套六百万都算是便宜的。
看着“五套一拍”的备注,哲也只能感慨无论在那个世界,资本家都是最会赚钱的家伙。
要是他是大吾那就好了。
那家伙应该不缺这点钱。
紧接着,是第二个拍卖品——湛蓝药店的秘传之药。
哲也表示这东西他熟悉。
虽然没有见过,但是这可是他师兄阿四的湛蓝道馆的压箱底的宝贝。
未知原料制成的秘传之药可以治疗绝大部分的宝可梦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精力不足或者是特殊症状,甚至带有一丝让精灵延年益寿的效果。
所谓的特殊症状,指的就是诸如电系精灵无法放电,火系精灵无法喷火这一类。
不仅如此,真正让秘传之药珍贵的原因是,它可以帮助精灵恢复身体上的暗伤。
在长久的训练以及战斗过程中,精灵的身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也必然留下很多伤痕。
大部分伤痕都可以通过乔伊家族和吉利蛋的治疗缓解乃至修复,但是也有一些伤痕是没办法的。
像是天王级精灵被冠军级精灵痛扁奄奄一息这种情形,秘传之药就能展现它真正的价值所在。
不过这玩意对于哲也没什么用。
作为阿四的师弟,要是他真的有困难要用到秘传之药,湛蓝道馆一定不会吝啬的。
当然,他更希望自己永远没有用上这东西的机会。
“密阿雷格雷派饼/娑罗沙布蕾/深灰米果/芳香蘑菇/甲壳化石/盾甲化石/特制树果汁/黄金喷雾/黄金香水......”
哲也的视线从上开始下滑。
出现在拍卖清单上的无一不是各个城市的特产——化石也是。
无论是用以清除异常状态或者具有强力恢复效果的精灵食物,还是针对不同情况诸如种植必需的特殊自然产物。
这些作用效果各有千秋的道具对训练家来说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它们对于精灵的效果或许并不像xl系列糖果一样直接,但重要性却是丝毫不低。
“前三个道具的作用都差不多,深灰米果我问小刚买了一些,所以没必要;
芳香蘑菇这类物品的话暂时我也用不上,除非什么时候定居下来不再旅游,那倒还有些用处;
化石更不用说了,背包里还有几个零碎的没有卖出去,一时半会儿复活仪器也不会面世;
特质树果汁虽然我没有,但是也搜集过类似作用的食物制作食谱,经过零号的还原也能有个七八分的效果,足够用了;
。。。。。。”
第一页看下来,哲也有些无奈。
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眼光太高还是怎么的,明明这些东西都很珍贵且外界难得一见,但对他来说还真的没什么作用。
不过他也没有气馁。
薄薄的拍卖品清单一共有四页,这第一页没什么想要的,后面三页不可能一点也没有吧。
他满怀期待的翻开了第二页。
这一页,全部都是精灵携带和进化道具。
“光粉/先制之爪/王者之证/银粉/气势头带/金属膜......
神秘水滴/奇迹种子/木炭/磁铁/柔软沙子/龙之鳞片......”
明显的,这里的道具从上到下根据适用程度和市场价格进行了排列。
从最为常见的光粉,一直到最后只有在少数强大龙系精灵身上才会诞生的龙之鳞片,不得不说,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扑通扑通的疯狂跳动。
“三个月一次的拍卖会阵仗就这么大吗?”
哲也喝了口冰饮压了压惊。
想想也合理。
从现在的拍卖品构成上来看,这里的拍卖会涉及的地区甚至还包括了合众以及卡洛斯。
这么广大的范围,三个月足以积累相当一部分的拍卖品了。
但是单子上并没有详细说明这些精灵道具的品质,应该是正式拍卖的时候才会提及。
“唔,如果价格合理的话,给铁甲暴龙买一个护具让它通讯进化成超铁暴龙好了。”
思考了一下,哲也倒是想到了一个自己需要的东西。
一直在尼比道馆辛勤工作,还在大会里出了一份力的铁甲暴龙值得这个奖励。
尽管没把它当做主力,但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精灵。
而且进化成超铁暴龙之后,那个大家伙的实力在准天王之中绝对是名列前茅的,也能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
就是没了独角,它在尼比道馆干的活的类型可能要转变一下。
想来问题不大,因为超铁暴龙夸张的力量可以弥补这点。
角钻不开的洞,就用拳头来打开。
只不过有点废小拳石。
超铁暴龙手掌上那个如同炮弹发射器的口,用来发射小拳石可是一绝。
要不是正规战斗没法用外加一只手只能填充三个,超铁暴龙真的能做到一打十的壮举。
当然了,前提是拍卖的防具不是最高级的由刚岩制作而成的,那个太贵了。
稍微差一点的熔岩石倒是可以接受。
至于说指望铁甲暴龙的资质通过这个进一步提升,反正哲也是没报什么希望。
携带道具进化提升资质的概率本就比用进化石进化低,铁甲暴龙年纪又不小了,在野外呆这么多年身体伤势还是有一些的。
按照他的估计,大概率是帮它恢复一下。
这也足够了。
而这一页的最下方,就是哲也心心念念的进化石道具了。
“不愧是满金百货组织的拍卖会,东西就是够齐全。”
看着全部类型共计十种的进化石,他咂了一下嘴。
这对于集邮爱好者来说一定是很畅快的一件事。
但,问题是,为什么这些进化石只有80-89品质的啊。
看着后面括号里的标注,哲也很是头大。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个层次品质的进化石已经是最优的解决方案了。
但是他不一样。
天王级的小冰六尾,怎么说也得来个90品质以上的冰之石才能配得上。
对于真正的主力精灵,他可是很讲究公平的。
即便没能提升资质,但是隐形的好处还是有很多的。
“这地方也没有,难不成真的只能厚着脸皮问科拿了?”
抱着这样的心理,哲也翻开了第三页。
这一页的东西很少。
“枝荔果
龙火果
钥石
mega进化石
mega进化石
雷之石
冰之石
水之石”
如果两块钥石不分开算的话,这一页只有8个东西。
但哲也却是倒吸一口凉气。
这八个东西,就没一个价格是低于九位数的。
枝荔果和龙火果是和沙鳞果一个级别的超稀有果实,分别可以提升精灵的物理攻击和能量攻击能力。
和糖果系列不同,它们的提升,是可以突破极限的。
这也是它们引起训练家疯狂追求的原因。
而钥石和mega进化石就更别说了。
能够参加这个拍卖会的人,基本都知道mega进化的存在。
这种从本质上直接提升精灵实力的道具,简直就是bug。
两只原本同等实力的精灵对战,其中一只mega进化之后,完全可以把另一只按在地上锤。
那可是全方面的能力升级。
尽管说其中那块大针蜂的mega进化石价格可能会相对低一些,但是另外一块巨钳螳螂的完全可以补足差价,甚至有所富裕。
这个红色的大家伙,在虫系精灵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强力。
而且相比于普遍资质较低的大针蜂,巨钳螳螂出高资质个体的概率还是要高上不少的。
但对于哲也来说,这些东西都没有意义。
那个品质高达92的冰之石才是他今天来的真正目的所在。
上一秒还在想着要不要问科拿,下一秒就迎来了惊喜。
果然,生活就是充满了乐趣,哲也很是高兴。
“相较于雷之石和水之石,冰之石在城都的受众群体少的可怜,所以价格上也会稍低一些。
但是肯定不会低出太多,毕竟品质放在那里。
以防万一,我还是......”
未雨绸缪的他开始准备了起来。
良久,等到拍卖会开始前一刻,哲也才抱着悠然自得的心情翻开了最后一页。
“未知物品清单”
这是它的名字。
“......
谜之水晶,稀有指数:四颗星。
天界之笛,稀有指数:三颗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