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清晨的阳光照在河滩上,因滴滴朝露晶莹璀璨,青草和嫩黄小野花都添了神采。
不论红尘有多少纷纷扰扰,不管人们经历了多少苦难伤痛,天地间的一切仍是按着本来规律运转。
春来了,花会开;花落了就结果;果熟了,留的籽儿会发芽;芽苗长成又开花……既不会有什么永远繁盛,也不会彻底的灭亡,绝望总伴随着希望。
看着眼前景致,胡仙仙突然没那么纠结他以后是否不再爱自己的问题,但既然他反问了,自己总得回答他。
她思索片刻后才说:“要是变成那样的人,我自己都会讨厌自己。”
程浩风捏着胡仙仙的脸颊笑起来:“你傻呀,你自己不愿意变成那样的人,你的心就还是本来这般,你不还是你吗?哪可能如今喜欢你,以后又讨厌你……”
“人心是会变的……”她本来都已心平气和,被他这一捏,又别扭起来,不受控的想争辩几句。
“你何必在意别人的心变不变?你自己是怎样就怎样,若是为了别人变成你自己都不喜欢的样子,那有何意趣?”程浩风捏得更紧了些,她双唇都撅起来。
“我不是在意别人……是你……你想……唉……放开我……”
胡仙仙急切想争论,可脸颊被捏着,舌头不灵活,话都说不囫囵。
她“唔唔”几声,也不知要表达什么。程浩风见她目光含有质疑和怨怼的意思,就更不愿跟她争辩,改用双手捧紧她的脸。
她的颌骨被制住,上下唇闭不拢,舌头都伸卷不了,没法发出成调的声音,更没法说话了。
本来心情是千回百转,没想到程浩风做出这般举动,胡仙仙脑子里是半点儿情情爱爱的念头都没了,气得血直往头顶冲,满脸憋得通红。
她双手运起灵力往程浩风胸口推去,可因他护体灵气抵挡,推出去的力道全卸掉。
她反抗失败,程浩风得意笑勾唇角。这让她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用灵力了,抬脚就踩他脚背。
程浩风的脚轻轻提起撇开就躲了,她就接连去踩他,憋着一股劲儿非得踩疼他才肯罢休。
可是她踩来踩去,他蹦来蹦去,两个人就跟在跳一种怪异舞步似的,胡仙仙摆脱不了受窘的困境。
因这奇怪的僵持姿势,程浩风不禁笑起来。
胡仙仙见他笑,更是又气又急——为什么在我面前就不能保持一点风度?就知道欺负我!
她越显得委屈气愤,他倒越笑得欢畅,笑着笑着就俯身吻住她。
本来就快呼吸不畅了,他还来掠夺新鲜空气,这是要让人窒息而死吗?
见她眸底泛起惧意,他眼中闪过满足笑意,终于松开她。
她就像离水的鱼儿般鼓着腮帮,小嘴一噏一合好几次才缓过气。
见她气恼的瞪着自己,程浩风搂着她问:“仙仙,喜不喜欢我?”
“不喜欢!好好儿的跟你说话呢,你怎么就这样?”
“哦,你不喜欢我?还说我以后会讨厌你,你现在就开始讨厌我了,还有什么以后?”
胡仙仙真是不懂,怎么每次有争执,都成了他倒过来委屈巴巴的质问自己?
她被问得都忘了本来想说什么,早把担心他嫌弃自己的心思撂开了。
见他来讨安慰的可怜模样,就很认真地低声解释着:“我没有不喜欢你啊,是不喜欢你那么做。你想啊,才打了败仗,士气很低,万一再瞧见我们这样,他们会认为我们只会谈情说爱……”
“是你先挑起情爱话题的,我要是不做点表示,你就该嫌我不关心你了。”
“呃……我主要是纠结女人该不该参与战争,你的想法可能就代表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啊。”
程浩风“呵呵”笑说:“每一个人都不同,谁也代表不了大多数。尤其是我,更是没有哪个男人能和我想法一致。我是独一无二,旷绝古今的奇男子……”
有这么自夸的吗?
胡仙仙“噗嗤”笑出声,暗想幸好不是正在喝水,要不然笑喷了就更显得粗鲁。
程浩风见她双眉终于舒展,就敛去嬉闹神情说:“女子需要男子给予安心的感觉,男子也喜欢亲近女子寻求安慰。人都难免会有心绪不宁的时候,要想心平气和,就得疏导思想疙瘩,缓解压力,还得……”
他顿了顿,轻轻舔舐着胡仙仙耳后肌肤,嗡声嗡气说:“还得纾解心中渴求……你是先锋,要鼓舞士气也得先让你士气高涨……”
胡仙仙轻推他埋在脖颈处的头,因怕被别人看到,心悬得老高。她觉得他们的性格在彼此影响,她渐渐稳重,他时不时的不着调儿……
她越推他,他反而越放肆起来。真是一本正经惯了的人,要是不正经起来,比流氓还不正经。
“浩风,别闹了,好,好呛人……啊嚏……”
她推得有些重了,他不满地抬眼看她,见她神色焦急,才略回过神,这一下他也闻到呛人味道。
程浩风正色循味望去,只见营地飘出乌黑浓烟。他拉着胡仙仙飞身往出烟地而去,担忧是敌军又搞了新花样袭营。
到得之后,却只见是几个伙夫在烧柴煮饭。已到巳时中刻,的确该准备午饭了,可这柴怎么这么多呛人的烟?
程浩风询问他们,其中一个人边呛咳着边回答说:“以前的干柴都没了……咳……这都是随手拣来的树枝……还湿、湿得很……”
干柴湿柴混一起烧,的确会有很多熏人的浓烟,但不至于呛人到这种程度。
胡仙仙疑惑地扒拉开柴垛,见到里面横七竖八的枝条中有花椒枝、胡椒枝、柑橘枝、漆树枝等等之类,顿觉豁然开朗。
这花椒、胡椒的枝叶没有籽实味道浓烈,但其中同样含有辛辣味,一经燃烧就气味扩散。柑橘枝和漆树枝本来是含芳香味,可混了其他味道经烟一熏,就发出浓烈怪味。
“浩风,咳……我想出一个对付那些大狗的法子了!这些烟的味道……咳……”胡仙仙兴奋得两眼放光。
在此处没法好好说话,程浩风忙带她飞往背风的林中,终于闻不到呛人味道了,就催她快说办法。
“犬类最大的优点是嗅觉灵敏,但我们可以把这优点变成缺点!”
程浩风立即领会到她的意思:“你是说用呛人的烟味让神獒队混乱?好,此计甚好!”
神獒队不会吃诱杀它们的食物,也懂得避开陷阱,还能听黑娃的指挥在战斗中有序进退,要杀掉它们又很难,若能使它们混乱不听指挥是最好办法。
可两人细想之后,又发现实施起来很不容易。因为不可能在营地周围都点上足量的烟雾,得把神獒队引向一处较封闭的地方才能起作用,该怎么引呢?
沉思片刻,程浩风说:“那些大狗还没有开启灵智,不会受幻觉影响,又是靠本能在行动,用阵法都难困住它们。嗯,倒是可以让黑娃暂时不能指挥它们,可不可以在它们无人指挥的极短时间内,迅速引它们去设好的圈套?”
听他这么说,胡仙仙狐疑问道:“你确定可以让黑娃没法指挥神獒队?”
“可以。我怀疑黑娃是黑狼王和人类修者的后代,可以故意引他来进攻,然后引他入陷阱,以阵法控制他。他的功力比我低不了多少,太复杂的阵法容易被他识破,用最简单的阵法困住他一时半刻,我还是有把握的。”
胡仙仙有些没听明白,程浩风又给她详述起他所推测的黑娃身世。
黑狼王是草原上的霸主,在草原人心目中白狼王是勇猛忠义的瑞兽,而把黑狼王视作凶狠贪婪的恶魔。
事实上,不管什么样的狼都是要偷羊吃的。这种区别对待,让黑狼王很不服。
黑狼王由此生出怪异想法,它不愿子孙后代都被人厌弃,就娶的全是其他族类当妻妾。
这些妻妾和所生子女当中,最出众者有两位。
一位本体是只小花狗,本是平常看门狗,因主人修道飞升,吃了主人剩下的残余丹药,而得以开启灵智。
这小花狗之子有狼和狗的血脉,是黑狼王所有儿子当中继承它血统最纯的一个。这个儿子功力不低,其主人又是神仙,算是黑狼王众多子嗣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也就是哮天犬。
另一位是修行者,但功力很低,属于修仙门派刚入门的弟子。这个女弟子随师父出门办事,师父被杀,自身又受了重伤,巧遇黑狼王相救。
当时黑狼王是以山中猎人的身份救她,这个女弟子并不知道救命恩人是只狼。
他们彼此生情之后,黑狼王见她受师门影响,认为异类成精就该诛灭,就隐瞒真实身份。
待得这女弟子生下孩子,因孩子遗传了更多人类血脉,也没有觉察任何异常。
后来,小花狗见黑狼王长期不归,独宠外室,就设下计谋与那女弟子单独见面,告诉她黑狼王真实身份。
女弟子本来不相信,在暗中细察黑狼王,又用自身低微功力进行试探后,见到黑狼王原形。
激愤之下的女弟子,要杀了孩子再自尽,黑狼王拦住了她杀孩子,但没能阻止得了她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