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速度很快,已经安排了几日后就举行戴冠的仪式。
我觉得他太心急了,还嘲笑了他一通,结果当夜就收到了隐林的第二封信。
这次我没烧掉。依我那个太子哥哥的性子,能连发两道密信,那么极有可能是真的出事了。
于是,我打开了这第二封信。本以为信中会说些关于两界联姻的利害得失之类的事情,或者是如今神界的局势和态度,结果看了两句,才发现这写信之人根本不是隐林!
是浮夏以隐林的名义写给我的信。前面都是废话,问我成婚是想按照神界的规矩来,还是就留在花界,还说了些有的没的成亲时的规矩之类的,就在我以为这封信就是她习惯性的唠叨和倾诉,不打算看完时,突然看到这些事情的最后一句话。
“以上皆是太子殿下忧虑之事,关于你我之间,请看下文。”
好么!合着是隐林又突然想表现表现兄妹情深的戏码,所以写密信来唠嗑!第一道密信被我烧了,大概是他没收到回复,便又让浮夏代为转达,然后还以他的名义传来给我!
不过,看这废话最后这一句,笔触轻细,字形瘦小,倒像是浮夏按照隐林所言写下半篇废话并打发走了他,然后想告诉我些她想求的。
“卓玛,见字如面。你已离开神界数月,有些事情该是不清楚,逢太子殿下择妃,曾遭到女娲族圣姑干涉,留下二三个女子在焚玉宫,为稳她们身后势力,太子殿下对她们照料有加。”
看到这,我开始打瞌睡。这是拿我当垃圾桶了?自己斗不过情敌,就跟我吐槽?
“而今圣姑落败,那些女儿家锐气大减,不料此事让天后知晓,如今那兰玲公主越发嚣张……”
无聊。这些事情,我要是想知道,锦云阁不会给我整理吗?我现在才通过她的信知道,说明什么?
说明我没兴趣啊!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管!所以锦云阁不会来给我说废话!
我把信扔在了一边,转身趴在了榻上,打算不再搭理。
百花回来了。他这两日忙着安排仪式,安排仪式后的庆典事宜,忙着将请柬送出去,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他拿起了那封信,一眼扫过,然后又递给我:“看完了吗?”
“都是废话,不想看!”我看了看他,然后将脸埋在被子里,瓮声瓮气道。
“后面不是。”他执着地拿着那信在我头上扫来扫去。
他的态度让我觉得,可能后面真有啥重要的事情,于是我爬起来,从他手里接过那份信,往后看下去。
“我如今处境,举步维艰,望你念在多年姐妹情谊,助我一二,我必为你所用……”
呵,脸呢?!这会儿求我来了!早干嘛去了?不过,天后都被我撵去昆仑了,还没死了心呢!如此看来,扶浮夏一把也不算坏事,待找个机会将浮水送回去替我看着,再帮浮夏上位吧!
一页信帛用尽,还有一页!靠!浮夏什么时候话这么密了?!
“今你愿成婚,天帝似有其他心思,恐怕会搅起更大的麻烦,望小心保重……”
后面的我没再看了,扬了信看向百花,“你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才这么急着举行仪式?”
花界储君成婚,其实不需要婚礼,或者说婚礼形式并不明显,举行过戴冠仪式,由上任储妃交接了象征着身份的华冠,就算是礼成,之后举办庆典代替婚礼,昭告天下即可。
所以,天宫派来的使臣,应该就是来阻挠此事的,花神急着把百花召回来,以防万一他突然毒发没命,所以将天宫的人怼了回去。天帝怎么可能就这么算了!
“时间太紧,我怕来不及,便没有与你细说。”百花蹲在我面前,我坐在榻上,二人对视,他低下了头,“若你不愿意,还可以再拖一拖的……可,可我不想拖了!”
我懵住,半天才反应过来,伸手捧住他的脸,笑着逗他:“都拖了这么多年了,为何这会儿不愿等了?”
“就是因为拖了太久了,所以不想再找借口逃避了。”他将我的手拉下来,握在他自己手里,“当年我以为,只要我不认这份感情,对你我都好,所以找借口不表明,不承认,却也因此让你受了许多委屈。”
我心中一颤,感觉眼睛有些湿。
“晓青,抱歉,以后不会了,我想娶你,一直都想,所以我要赶在别人来捣乱之前,让自己能名正言顺地站在你身边,可以吗?”
我眨眨眼,再眨眨眼,愣愣地点了点头。
他笑了,摸着我的头,说:“还有啊,不要再被齐林那些话影响了,你从来都没有错,至少在我这里是这样!”
我撇撇嘴,扑进他怀里。
他什么都知道,知道我傻,什么都不懂,知道我害怕,没有安全感,所以他在竭尽所能地告诉我,他会一直陪着我。
我回了浮夏的信,告诉她不用做什么,让她在花界庆典时,随隐林一起过来,我会把浮水还给她。
之后几日,百花忙着处理事情,我便和百鸟疯玩。
百鸟带我去认识各族花首,带着我在花界纵马游街,好不快活!
花界风气开放自由,不会在意那些个繁文缛节,花首们都待我不错,没有因我的身份而“特殊对待”,有时喝酒喝嗨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吓得阿楼恨不得将我捆回去。
莲花花首坐到百鸟身旁,看着前面池塘里,和小花仙们撑船摘莲蓬的韶仪公主,笑着道:“这未来的小花神妃挺爱玩啊!”一点儿都没有端庄温婉的闺秀样子!
百鸟闻言,转头看向莲花花首,“嗯!哥哥说,嫂嫂小时候被仙管的严,没怎么玩乐过,所以看什么都稀奇!我哥这几日忙,就让我陪着嫂嫂各处逛逛!”
莲花花首捂着嘴笑笑,“看来,小公主也很喜欢你这位嫂嫂呢!”
“那当然!嫂嫂待我可好了!”
莲花花首看向池塘里的人。这韶仪公主确实待人和气,和他们这些臣民相处也从不端着架子,又生的漂亮,很难不让人喜欢!
“嘿!大懒虫!”牡丹花首乐璃突然出现,拍了拍莲花花首的肩膀。
就因为莲花花首爱犯困,这牡丹花首便总叫她大懒虫。
花首们之间,时常串门聚餐之类的,乐璃出现在这儿也不奇怪。
“乐璃仙子这是又没人可以一起喝酒了?”莲花花首笑道。
“哎哎哎,怎么说话呢?我不喝酒就不能来你这儿了?”乐璃翻了个白眼,转头看到百鸟,便伸手摸了摸百鸟的头:“呀,小公主也在呢!”
百鸟眯着眼笑了笑,“不仅我在,我嫂嫂也在哦!”
我去!不会吧?!乐璃震惊地顺着百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了晓青!
由于之前的种种,乐璃总是不敢往这位小花神妃眼前走的,可怎么就好巧不巧,在这儿碰见了?!
“乐璃仙子不必慌乱,”莲花花首给乐璃倒了茶,“小娘娘不是心胸狭隘之人。”
不,她是!她太是了!乐璃欲哭无泪。莲花花首是与晓青接触的不多,才被蒙在鼓里的吧?!
几人正说着话,晓青便抱着几支莲花上岸来了。
“乐璃姐姐!”我一过去就认出了那试图往莲花花首身后躲的人。
莲花花首:?叫这么亲近,关系还不好?难道乐璃是为了不让大家觉得自己与主子关系太好,觉得她不好相处?
乐璃讪笑着坐回座位上,拱手行礼:“娘娘。”
“我刚刚还想一会儿去你的酒楼喝酒呢!”我也坐下去,手里的莲花花杆太高,有些无处安放。我只好把花朵直接折下来,把花杆扔了。
乐璃有些大惊失色,“啊?去我的酒楼?!”祖宗,上次您与紫阳在我那儿喝酒招来了殿下,这次又想干什么呀!
我看出了她的心思,笑着道:“乐璃姐姐不必忧心,都过去了。”
乐璃看着眼前的人,她正将手里的莲花簪在百鸟头上,然后自己也将剩下那朵往头上插。
看这样子,她是放下了?乐璃轻笑,看来,殿下还是道歉了吧?虽然可能心结没解开,但这位公主似乎不再膈应了。
“娘娘喜欢簪鲜花?”乐璃看着我头上的莲花,笑着问我。
“我看花界好多人簪鲜花,男女都好看!我也学学!”
“这好办啊!我府上有株千年红牡丹,花开的艳,颜色正,改日送给娘娘!”
“红牡丹!好啊好啊!”
我看乐璃头上就常簪着各色牡丹花,早就眼馋了!皓月轩也有牡丹,但是都算不上是国色天香。乐璃是牡丹花首,她养的牡丹肯定比皓月轩的开的好看啊!
百花忙到深夜,终于回到自己的寝宫,正巧碰上要离开的百鸟。
“哥!你回来了!”百鸟甜甜地笑着。
看了一眼妹妹头上的莲花,百花道:“今日你们去了木兮仙子那儿?”
“嗯!从莲花花首那儿出来,还去了乐璃仙子的酒楼喝酒!”
喝酒了?那该是睡了吧?百花想,然后看向妹妹,“百鸟,有些话,哥哥想告诉你,你跟我来。”
百花知道,晓青是将百鸟当成了当年的齐仙儿,所以才待她好。晓青与花界其他人都不亲近,虽然和各位花首或百姓们相处的挺好,但只是出于礼貌而已。
除了百花,她最喜欢的就是百鸟了,这几日百花忙着安排各种事情,她便和百鸟玩。
可终究,她只是把他的妹妹,当成了另一人的替身而已。
百花跟百鸟说这些,是想让妹妹自己选,若是妹妹不愿意,他也可以去和晓青沟通,免得日后百鸟自己发现,闹得两人都不开心。
晓青和百鸟,都是他最重要的人,他不希望任何一方不开心。
谁知百鸟听完了,一点儿都没有震惊!
“哥,这些我知道的!嫂嫂都跟我说了!”
“她跟你说了?!”百花震惊。晓青告诉百鸟是将她当成了别人的替身?!
原来她是清醒的,她清醒地知道百鸟不是仙儿,也清醒地知道自己只是将对仙儿的情感投射到了百鸟身上。
“百鸟,你若是不舒服,可以告诉我,我会去跟你嫂嫂说的。”百花看着眼前的妹妹,叹气道:“你不要怪她。”
“我没有怪嫂嫂啊!我也没有不舒服。”百鸟双手捧着自己的脸,晃着头道:“嫂嫂说,她曾经也有个妹妹,但是她没保护好,所以她将我也当成了她妹妹,想在我身上弥补对妹妹的亏欠。”
“我没觉得不舒服,我挺开心的!嫂嫂待我好,我开心,她也开心,哥哥也开心!这是好事啊!”
百鸟又想起什么,低头从袖子里拿出一串红豆手链,“对了,这个,嫂嫂说这个上面附着着她的气息和力量,能保护我的!”
百花一眼认出那串手链,就是当年他去魔界接晓青回来时,她手上戴着的那串!
“百鸟,哥哥谢谢你。”他的妹妹,在用自己方式去治愈他的妻子,而晓青也在好好保护他的亲人,她们都很开心。他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百鸟笑着把那串红豆手链戴回手腕上。百鸟倒是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呢!那位齐仙儿有个这么好的姐姐,真是让人羡慕!
百鸟也有几个姐姐,但是她们都没好心思,也不喜欢她这个小妹妹,偏生她们都是庶出,父君也不怎么关心她们和她们的母亲,所以那些个姐姐成日里都对百鸟阴阳怪气的!
还是嫂嫂好!百鸟想,嫂嫂会带她玩,嫂嫂会向她坦白为什么对她好,嫂嫂还会在那些个姐姐对自己阴阳怪气的时候替自己出气!嫂嫂位高权重,往那儿那么一站,那些个姐姐就吓得不行!
自从嫂嫂来了,母妃也放心让百鸟到处跑了!母妃说,嫂嫂温柔懂事,百鸟跟着她能学到很多。
嗯,温柔懂事百鸟是没看出来,但嫂嫂确实懂得很多,也会教百鸟很多!
玩了几天,仪式时间就到了,我一大早就被露欣从榻上拽了起来,一番折腾,梳好发髻,穿戴好礼服,送到了百花面前。
百花今日也穿了红色的衣服,很是好看!要不是我得保持形象,完成仪式,我肯定抱着他不撒手了!
各族花首在下,花界之主在上,全族上下都在翘首以盼着新一任储妃的诞生。上一次这般盛大的场面,还是如今的花神妃白怜和花神百愿成婚之时。
紫阳看着那个一身华服,端庄优雅地立在台上的小花神妃,若有所思。她想,如果不是他们重逢,如今站在台上,等着花神妃给戴上华冠的,或许会是自己吧?
哪怕紫阳只是个“赝品”,哪怕她和殿下之间并无情意,可如果正主没有回来,殿下或许会为了花界延续,娶了紫阳吧?
可这些终究只是紫阳自己的想象,她也不是什么痴情种,何况她对殿下并无感情。紫阳只是不甘心而已。
花神妃教养她数年,可凭什么韶仪公主一回来,就否决了她所有的努力?她确实不如韶仪公主,她认,韶仪公主心怀大义,不会因自身弃苍生不顾,不会因仇怨连累无辜之人,这是紫阳怎么也比不得的。
可是……紫阳自己,这么多年就这么活成了个笑话么?
一套流程下来,我顶着头上的发饰,累个半死!终于到了最后的华冠交接仪式,露欣才帮我将头上的发饰取了下来。因为,要换上花界储妃的花冠了!
这花冠是花界历届储妃成婚时都要戴的,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一个人只可能戴两次,一次是作为储妃戴上,一次是成为花神妃时戴上。
不过这不重要!我才懒得做什么储妃花神妃的!只是百花是小花神,花界储君,下任花神,所以,要做他的妻子,就得戴两次这个花冠。
百鸟在一旁看着母妃拿着那华冠走向自己的哥嫂,好奇心驱使,百鸟就这么跟了上去。其实礼制上百鸟是不可以跟上去的,但是花界的礼制嘛,向来只是说说而已!
百花白了妹妹一眼,“你上来干什么?!”
“我来看看这个花冠!”百鸟嘻嘻笑着,上手摸了摸那个华冠。
“母妃,我来吧!”百花接下了花神妃手里的花冠。
我看了看那冠,金色的,很漂亮,很精致。
不过,这仪式不该是花神妃亲手为我戴上吗?百花拦下了……是不是不太合适啊?
我抬眼看花神妃的脸色,她愣了一下,然后便将华冠给了百花:“行,你来!”
一旁的花神不满地嘟哝一声:“惯的什么毛病!”
我利落地给花神翻了个白眼。眼神示意道:你管呢!这是我和百花的事情!
花神瞪我一眼,眼神好像在说:这是我儿子的婚事!
滚吧!你儿子早在他几百岁时就被你扔了!现在这个,是我夫君!
百花拿着花冠站在我面前,笑着道:“准备好了吗?”
我:“没好。”这花冠中看不中用啊!而且,近看也就那样!不好看!还没有我们神界大婚时的凤冠好看呢!
百花看出了我的心思,道:“以后做顶好看的!但是,这个,你必须戴上,没准备好也得戴,没有反悔的余地,你跑不了哦!”
说着,他将那顶,象征着他妻子的身份的花冠,端端正正地戴在了我头上。
百鸟看着哥哥嫂嫂,很是羡慕。花神妃在一旁调侃道:“小鸟儿,别看了,日后你也可以找一个夫君嫁出去!”
“母妃!”百鸟红了脸,抱着花神妃的手臂晃了晃。
戴了华冠,受臣民叩拜,即为成婚,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
百鸟又突发奇想,道:“母妃,那个花冠,是不是很重啊?戴久了是不是很累?”
花神妃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女儿的脑门:“你这丫头!幸好没有做成储君!”人家韶仪公主戴华冠,看的只有花冠好不好看,百鸟这丫头,净看轻松不轻松了!
“傻妹妹,”我笑着摸了摸百鸟的头:“谁会时时戴着这个呀!”
花神嗤笑一声,“也不是想戴就能戴的!”
我冷笑一声:“哼,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我想戴就戴!”
花神妃转头拍了花神一巴掌,“你少说两句!俩孩子大喜的日子,净坏气氛!”
就是!我认同地点点头,转头抱着百花不撒手。
百花低头看了看我,也抱住了我,“累了?结束了,你先回去,我去送请柬,很快回来。”
我知道,花界储君成婚,给各位花首的请柬向来是储君亲自去送的。
我点点头。虽然并不想回去等着,我想和他一起去给各位花首送请柬!但是,不合规矩,哪有新娘子成亲当日乱跑的!
于是,我被送回了浣花宫。
我想回我的皓月轩睡上一觉,但是阿楼不许,非得让我在百花的寝殿等着,还不能睡着!
开什么玩笑!那么一大早就被拽起来!怎么可能不睡着!
算了,毕竟算是成亲,作为新娘子,还是按照人家的规矩来吧!
等百花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快坐在榻上睡过去了,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
百花走过来,帮我将满头满身的首饰取下来,然后揉了揉我的头发,“谁让你等着的?”
“阿楼说这是规矩。”我迷迷糊糊地开口。
“你可以不守规矩的,”百花抱着我,亲了亲我的脸:“怪我没有吩咐清楚,让你受累了。”
“行,睡吧!”我推开他,倒头就睡。
点到为止,不必再腻歪了!困死了!现在没有什么比睡觉重要!
百花:“……”
第二日醒来时,百花还在我旁边。
“你不忙了?”我看着他道。
“嗯,不忙了。请柬都送了,过几日宾客们就会来了,这几日没事了。”他捏捏我的脸。
我凑过去亲他,抱着他不撒手:“好!这几日你陪我玩!”
“你就知道玩!”
“废话!现在我还能干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