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赤血地精
作者:诡辩阿米托福   从骷髅到白骨君王最新章节     
    骷髅头下颚大张,绿色的灵魂焰火在嘴中缓缓燃烧,路灯的光亮笼罩了下方站岗的骷髅。

    黄玉般的骨骼倒映着惨兮兮的绿色光芒,灵魂铺开监视着工坊的四周。

    骷髅可以感知光感,但本身并不需要灯光。

    主要是李唐觉得太单调,所以做了一些壁灯、路灯等小玩应,挂在城防塔边角上作为装饰。

    路灯的颜色也是可以调整的,但因李唐喜欢植物那富有生机的绿色,所以整个营地都是绿幽幽一片,离远看去,如同地狱深渊。

    一高两矮三个身影躲在角落之中,绿色的皮肤与灯光相融。

    一双贼亮的眼睛看着灯下的骷髅,打了个哆嗦:“这群骨头架子竟然还有巡逻站岗的,要不我们算了?”

    精灵的声音有些瑟缩。

    “呀呀,那个黑骨头肯定有钱,只要我们抢了他的钱,这一趟就赚翻了!”大脑袋的小矮子狂傲不已,硕大的鼻子已经翘到了天上,精灵一米九的身高正好看见他扬起的两个鼻孔。

    “呀呀,贼头,我感觉有人盯着咱们。”旁边的小矮子咿咿呀呀的说道。

    这句话一出来,精灵猛然下蹲,被称作贼头的地精也缩在他身后,双手抓着精灵的肩膀,一双大眼睛惊恐的四处巡视。

    “呀呀,哪呢!哪呢!”

    小弟呆了一下,“呀呀,没,没,我只是感觉……”

    “啪!”

    一个重重的巴掌拍在了小弟的大脑袋上。

    打的他一个踉跄。

    贼头仍不解气,上去用自己麻杆似的腿对着小弟就是一通乱踹。

    “呀呀,叫你不要乱说话,不要给我瞎感应,长老都说了你没有感应者的天赋,还有不要叫我贼头,叫我头!”

    贼头双目隐隐泛红,像是进入了某种特殊状态。

    “别打了,有骷髅来了!”精灵轻声警告,立刻闪身冲了出去。

    脚掌在城防塔外的骨刺上一踩,单臂扣住外椽,几个纵跃就消失在骷髅的感知范围。

    两个地精则掏出了一个古怪的器械,操弄几下扣在脑袋上,当骷髅走过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这里有一个巨大的罩子。

    若是精灵仰头,能看见城防塔内的一小团焰火微微燃烧,但黑色却让它隐匿在阴影中,细看才能发现一个不甚宽大的黑骨站在其中,俯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这个地精的装备倒是挺有意思,应该跟灵魂科技相似,先不要弄死他俩,我要问问他们,那个精灵再观察一下,看看都有什么技能,毕竟我们去了骸骨战线要和他们战斗。”

    站在李唐身后的杜兰和一号没有出声,领命而去。

    大部分部下都在融合特产,只有一号他们还需要等一段时间,恰巧赶上了。

    李唐当时还在工坊研究怎么融合霜寒之魄和狂风之砂,忽然浮屠提醒他有三位客人避开了守卫,潜入了营地中心。

    也就是工坊附近。

    他们的行踪全被浮屠记录下来,汇报给李唐,要不是这群人是李唐的客人,浮屠早就给吞了。

    骷髅巡逻是营地的第一道防线,浮屠本身就算是第二道防线,每一个在腐土身上走过的人都不会想到,脚下这块土地竟然是活得。

    交代完,李唐顺着栈道回到了工坊顶层,此时的房间内早已经没有了落脚的地方。

    各种等级的骨材一堆堆的摆在地上,最下层是打磨下来的骨粉和碎骨茬子。

    成品,半成品装备器械充斥其中。

    除了肱,没有任何骷髅可以在他不在的时候进入其中,所以也没有打扫。

    更何况也没有必要打扫。

    这里看似杂乱,实则乱中有序,甚至不用怎么感知,李唐便知道每一个地方有什么东西,比如他最顺手的锉刀,就在半成品武装下面的骨屑中。

    跳到座椅上,李唐拿出今天获得的冰霜之魄开始研究。

    这玩意给了花枪一个,目前还剩两份,也就是说,最多失败一次。

    沉下心来研究,顺便等待楼下的“贵客”登门。

    工坊旁,活性化城防塔。

    “呀呀,这个城防塔好像大了好多。”小弟抬起脑袋上的“锅盖”,弱弱的说道。

    “那必然是藏宝贝的地方,你看咱们看到的城防塔那么多,但就只有这个不一样,一定要干一票!”精灵从角落里出现,眼中闪过一抹贼光。

    圣灵之森的制度比较原始,虽然在强大的力量下扭成了原始帝国,但只能算是刚点燃火种的初级文明。

    在很多观念上也更加野蛮,丛林法则展现的淋漓尽致。

    “呀呀,老规矩,你进去偷,我们俩在外面守着,出来之后我们八成你两成。”地精硕大的眼睛还带着一丝红意。

    “这个骷髅营地防守森严,要是失败了怎么办?”听着十分不合理的分配规则,精灵没有一丝犹豫,只是看着严丝合缝的城防塔有些惧意。

    “呀呀,怕个屁,要是偷不了就抢!几个破骷髅架子难道还能打得过我赤血地精?”地精锤了锤自己健硕的肌肉。

    浅灰色的皮肤十分单薄,蠕动的肌肉好像是急欲破体而出。

    精灵畏惧的缩回目光。

    虽然这些小矮子看着就像是泡掉色了的高加索人,但种族实力可比他们精灵强多了。

    这赤血地精进入狂化状态之后,纯力量可以和高加索人掰手腕子战而胜之。

    并且是全面增幅,整体战力不弱于黑骨。

    “好,我先进去看看,要是有不对劲的你得进去救我。”精灵不放心的叮嘱了一下。

    地精虎目一蹬,“你是不是屁股又痒了?在墨迹我把你屁股全切下来喂给饭桶。”

    饭桶是高加索人养的棕熊,因为食量巨大,被称为饭桶。

    精灵脸皮一抽,想了想饭桶那狰狞的嘴脸,赶快背着弓箭冲着城防塔爬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