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麦穗主题
作者:慢热到飞起   天选歌手,鱼池大淘洗最新章节     
    阳光下需要健康细腻的肤色,何丹青依旧有些没消散的疲惫,下车后,他舒展一下筋骨,这次的冠冕是最小最舒服的,当然,配套的首饰也整套麦穗系列。
    这次的耳饰可算是放过他的耳朵了,是别在耳后的耳骨饰品,细致的首饰直接环绕他的后脑,虽说是麦穗元素,但是主体还是晶莹的白钻,所以何丹青的头发也在昨天洗去了深邃的黑色。
    今天中午,何丹青的化妆师把他的头发全部染成金灿灿的麦穗黄色。
    他们现在就在伦敦郊外一片将收获麦田里,何丹青也一改自己全是衬衫的造型,他换成了深棕色中带了点暖橙的一字领毛衣,一直开到何丹青的肩膀,露出自己漂亮细腻的锁骨。
    他戴着极其重工的麦穗颈环,从喉结下,颈环环绕何丹青整个脆弱的脖颈。
    头顶着尚美的镇馆之宝,这串项链也不遑多让,还有配套的手环和戒指,戒指上这么大块可不是红宝石,是尖晶石,但这个体量也很惊人。
    何丹青走入一片麦田中,拍摄已经开始了,他站在麦田中央。
    麦穗是尚美首饰中最古老和最常出现的主题之一,是这个品牌最古老的符号,也许尚美作为商品不那么亲民,但没人可以否认他的美丽。
    何丹青给这顶麦穗皇冠写的歌都很温柔,这是一首简单而浪漫的歌,所以在编曲时力求唯美,在风格上借鉴了电影配乐。其中用到竖琴元素,也充分运用弦乐。
    这首歌中大段的哼鸣,自由而随意,在节奏的驱使下,构成强烈的对比,表达了这个喧嚣的商业城市中人们怀恋对往日那份单纯而美好的情感的留恋。
    其实这三支广告片的拍摄难度都不大,简单也纯粹,尚美始终都在努力突显主角的美感。
    巴黎圣母院外的最大广告牌照,嘿嘿,何丹青离开麦田伸了个懒腰。虽然不知道最终是哪一套上,但想想半夜都能笑醒。按照尚美的美工和后期速度,最迟也就下周,基本就会官宣。
    何丹青其实心里有数,基本是最后一套,尚美一贯擅长层叠的相似色彩元素的堆叠,而在颜色最浓郁处,就是何丹青的色彩。
    其实这套广告片都凝聚于过去,焦点都在冠冕,都在过去。这一系列广告片中的未来元素,在于这些小件,是耳环、手环、项链。
    其实大珠宝当前的生存环境很恶劣,各个品牌都在比拼底蕴。
    广告片会引起多少轰动,还在还不可知,何丹青其实知道自己无法带动尚美的大珠宝销量。
    想想看何丹青拍卖的蓝宝石项链,即使是因为拍卖有所溢价,还有珠宝绝矿的因素在,大珠宝的价格往往非常夸张,暴富者,有了经济能力可能也根本没渠道定做这样的大珠宝。
    大体量的彩色宝石可遇不可求,何丹青才勉强拿到购买资格。
    或者有古老珠宝存储的家族,不会随意购买全新的大珠宝,除非是刚性需求。
    他们的珠宝收藏使他们比起购买全新的珠宝,更乐意修改家藏的首饰,他们的家藏首饰品质更好,甚至样式更全。
    何丹青代言的不是尚美的中低档产线珠宝,不过全系列全套的中低档的珠宝全部送到了何丹青眼前。只等着何丹青挑选合适的作为随身首饰搭配,何丹青是签了竞品合同的,起码未来三年,何丹青的公开露面,都需要佩戴尚美的首饰。
    何丹青真的看中了尚美的大珠宝,他也可以优先购买,借用也比旁人容易得多。
    广告片拍完,也算是结束了一个任务。
    《歌手》的节目录制也已经过半,何丹青在歌手录制结束以前,何丹青都不怎么想接跨国的工作了,飞一次二十多个小时,何丹青也累得很。
    因为尚美的行程,何丹青已经少上了七八堂的演技课,虽然尚美的广告片导演说他的表现力很好,何丹青也觉得对方有点被他的脸欺骗的意思。
    下一个工作,上《歌手》节目,得给编曲留足时间。
    得留足一天一夜的飞机时间吧,何丹青唱《匆匆那年》。
    何丹青做了大改编。通篇贯穿了恢弘而悲怆的大型弦乐演奏、欧洲舞曲的节奏形态,展现了极具中古音乐特色的样貌。
    荒木唱《破晓时分》的原曲《あした》,原唱和作曲都是中岛美雪。
    要荒木几天时间里把中文突击出来,还是唱粤语,别难为他了,他学得难受,要教他这首歌的不是何丹青就是jet,就jet那个暴脾气,他能把荒木的脑袋拧下来。
    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何丹青,别他教归教,未来荒木的中文和粤语学不明白全部赖他,这锅何丹青可不愿意背。
    荒木的改编全部由他自己来,讲道理啊,他们虽然基本是一个乐队的成员了,但他们现在是竞争关系。
    看看何丹青的改编思路,就也知道何丹青对曲子的改编难度很大,得花够时间在乐器调配和节奏重排上。
    荒木吧,捞他一轮就够了,他再改成迷幻摇滚,何丹青也不拦着他,玩完拉倒。
    不是,就《破晓时分》这首歌怎么能改成迷幻摇滚?何丹青觉得自己还是有点搞不懂荒木的奇思妙想。
    好了,这就不得不盘点下per cent这艘奇怪的音乐大船。
    首先,这不是一支传统乐队。
    何丹青是主唱,他喜欢传统抒情,喜欢柔和唯美,他甚至喜欢戏剧型大情歌,即使他是乐队中声乐条件最最好的,他也在为乐队的整体发展让步,唱自己不喜欢的歌,他即使有着绝佳的音乐市场嗅觉,也并不代表他是贡献爆款音乐的人。
    真正给乐队带来爆款的人是jet,也就是张杰伦,他走在时代的前沿,但容易走向极端,他对市场的敏锐度一般,他往往聚焦于自身超过市场需要。
    不知道市场需要什么,就无法找到消费人群,所以是何丹青在jet的音乐里加入更受欢迎,更容易被人接受的元素,现在的音乐市场喜欢融合。
    jet也是乐队的第一制作人,他往往要求苛刻到极限,所以,乐队内几乎所有的矛盾,都在何丹青和张杰伦之间爆发。
    然后其他人看着他们吵,除了他们两个是以音乐为出发点的职业音乐人,till和evan都是半道加入的,他们都不是专业出身,何丹青认可张杰伦的苛刻。
    但张杰伦过分霸权,他完全不听何丹青的建议,不到狠狠吵一架,何丹青都不能在自己的专辑里塞自己想要的东西,有时候甚至吵一架都没用。
    到现在,是两月前那件糊涂事,让jet有点自知之明,他才改好点自己的破毛病,还没改得太好。
    说下另外两位乐队内成员,evan是学经济学的,何丹青即使大多数时间都没在麻省理工学习,他也是需要去考试的。
    经济学院和数学院很靠近,那学校里只有一个比一个夸张的天才。
    他完全不知道evan是谁,就是感觉evan的踩拍非常准,又是一个有绝对音感的人,有这种天赋的人,不从事音乐事业太可惜了。
    何丹青看了evan在看什么,他走过去邀请说:“我给你买摩托车,我乐队里缺一个鼓手,愿意来试试吗?”
    evan可能当他是个神经病,但evan本来没可能去开竞技摩托的。何丹青给她看到了一个有可能性的未来。
    当然,何丹青还是捡到宝了,evan的文学功底好得夸张,那时候,何丹青勉强学全了中日英三语,韩语是仅仅能交流,后面的法语、德语、瑞典语都是会evan教会他的,她才是乐队内当之无愧的语言天才。
    evan能作出质量极其上乘的小语种歌曲,evan的歌在欧洲区域极有市场,何丹青无意中的一个邀请,换来的最大的收益。
    何丹青的运气天生好到极点。
    那再说说till的故事吧,till出身保时捷家族,学习的方向是工程技术,till从来不喜欢机械工程,他或许喜欢音乐吧。
    till的演奏技术极其杰出,小提琴王子,大提琴疯子,钢琴操盘手,这些都是用来表述他的。不喜欢的机械技术他也能学得很好,好像喜欢的音乐,他又很杰出,成功的太快,成功的轻而易举。
    他带着自己的20万美金的功勋小提琴,走入涩谷最繁忙的地铁站,演奏了自己在前一晚音乐会的全部26首小提琴曲。
    那场演奏会,门票最低都需要600美金,前排座位被炒出天价,卖出了八千张门票,整个剧院坐的满满当当,但同样的曲目在地铁站里被演奏,他依旧穿着十万美金定制的西装。
    只是稍有停留,为他驻足的行人,有十个没有?
    你突然出现,逆着人群跑向我,till在事后说。
    为什么要加入一个半吊子初创乐队,till说自己想加入就加入了喽,代价是他取消了自己全部巡演。
    出生在保时捷家族,天生拥有旁人一辈子都无法积蓄出来的财富,till只是觉得那时候他看到了光和方向。
    真正买了门票到他音乐会上人,音乐会后,和他友好握手的人,与这个远处跑来,蹲在他旁边,听了两小时小提琴曲的有区别吗?
    何丹青在他身边蹲了两个小时,最后拍拍自己酸麻的脚说:“你好,我叫何丹青,这个名字不好记,叫我cyan就行,我那个,我乐队里缺人——你的西装好漂亮,啊,不是,我是说可以,你可以加入我的乐队吗?”
    笑嘻嘻的抬头望他,十三岁的何丹青还是个小不点。“别看我这样,我出道了。”
    何丹青看着till沉默的收好小提琴,但何丹青还是纠缠着till:“你的乐感超级好诶!我想在我的乐曲内加入弦乐,我的小提琴水平远远不如你,试试看帮我配乐吧,我真的好喜欢你。”
    till推开点何丹青:“你还太小了,这不是你能决定的。”他蹲下点能看到何丹青的脸,这小孩好漂亮。
    “可是我想要,求你了!”何丹青在till面前疯狂搓搓手,他抓着till的小提琴盒子不放,走得跌跌撞撞,要知道何丹青背后的贝斯包和他几乎一样高,这么走着相当不方便。
    “cyan,你可以给我什么?”till作为成年人,问这个问题很过分吧,他还是说了。
    “你不是在迷茫吗?”谁都没感觉到事情,谁都在恭维他的成功,偏偏何丹青就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试试看跟我一起闯一闯,兴许你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呢?”
    又是轻描淡写的邀请。
    “我很贵。”till说。
    “我未来一定超级会挣钱的,我能付得起你的出场费,就现在能不能,就便宜一点,我以后会补齐的,我的零花钱可能有一点点不够。”何丹青讪笑道。
    接着,till就加入了何丹青的乐队,三人发展的时候,乐队没什么主导人,总是何丹青和张杰伦在大吵,吵出一个双方都勉强满意的音乐方案,然后分工去做。
    till刚刚加入乐队的时候,只与何丹青交流,他那时候已经成名了,他几乎不与张杰伦交流,他看得出这对兄弟的音乐功底扎实,有爆火的潜质。
    有一点其实很明显,他们的音乐理念是不一样的,till的音乐理念,他视音乐理念为伪命题,他只是个演奏音乐的乐器,他的作品只有技术,没有所谓的感情。
    何丹青是给他赋予色彩的人。
    有一点,是till明确的,他们在一个乐队,他们要互相成全对方的情绪价值,何丹青始终在提供乐队成员需要情绪价值,或许其他人以成人的责任在照顾他,但未成全何丹青真正的需求。
    乐队一起发展其实是何丹青想要的,但他真的想要,最初就想要的,何丹青现在也已经不记得了。
    我想唱可爱的,唱所有人会开心的歌。
    十年出不了的一个天才,这一年出了十个,其中五个在per cent这个乐队中,全世界的音乐圈子竞争激烈,他们是其中最璀璨的五颗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