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处理野猪
作者:仰望星空的青牛   四合院:开局西跨院,不差钱!最新章节     
    赵老三眼中也满是赞叹,他拍了拍陈安的肩膀,笑道:
    “陈老弟啊,你这枪法,简直让人叹为观止!老哥我汗颜啊,今天有这么大收获,全靠你了。这下回去可以给大队里开开荤了。”
    师叔在一旁,脸上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他眯缝着眼,乐呵呵地说:
    “嘿,那当然,咱们小安啊,那就是天生的神枪手,这枪法,一般人可比不了!”
    陈安闻言,轻轻摆手:“董大哥、赵三哥,还有师叔,你们过奖了。我这也就是运气好点儿,侥幸瞎猫撞上了死耗子罢了,哪里当得起这样的夸奖。”
    董大摇了摇头,眼神中满是认真:“陈老弟,过谦了。实力这东西,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你的枪法,我们可都是看在眼里的,实打实的真功夫。”
    赵老三紧跟着点头,补充道:“没错,陈老弟这枪法,简直绝了!再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嘛。
    战场上,讲究的就是快、准、狠,你这一手,比谁都玩得转。实力加运气,那就是战无不胜的组合啊!”
    一番感慨之后,四人开始着手处理这些战利品。
    两头大野猪估摸着都有两百多斤重,三头小野猪也不轻,每头都有七八十斤,加起来,足足有七百多斤。
    这样的收获,已经足够让他们心满意足了,这次进山不用再打其他野物了。
    他们先用绳子将野猪的前后腿两两捆在一起,又找了两根胳膊粗的木棍从中间穿过,分批将野猪抬到了山岭下的小溪边。
    “咱们得赶紧开膛放血,把它们处理了。这天气,不能久放。”董大边说边动手,从腰间抽出猎刀。
    猎户在猎杀大型野物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先开膛放血处理野物。
    一是要迅速排空野物体内的血液,防止血液凝固,进而影响肉的质量。
    野物死后,如果不抓紧放血,血液就会凝固在全身的毛细血管里,渗透到肉里,肉就会变得又腥又臭,难吃的很。
    二来也能让野物更快冷却,减少细菌滋生,有助于肉质保鲜,延长保存期限。
    处理内脏的目的也是如此。
    特别是现在这种炎热天气,野物死后,如果不及时把内脏处理了,不到三四个小时,内脏就会开始腐败变质。
    四人分工明确,动作麻利。
    用猎刀将五头野猪脖子动脉血管划开,排空血液后,再剖开猪肚,取出内脏,在溪水中冲洗干净。
    至于皮毛,处理着比较麻烦,暂时没动,等回了大队再统一处理。
    野猪的皮毛紧实粗壮,厚度可以达到两公分左右,这成为了它们防御的天然盾牌。
    而且野猪们还会利用自然,通过摩擦坚硬的岩石、树桩的方式,进一步增强皮毛的硬度。
    夏秋两季,为了应对炎热,野猪展现出了独特的智慧。
    它们喜欢浸泡在水塘中打滚,让泥浆挂满全身,待泥浆干燥后,全身便由覆盖了一层自然的防护层。
    日累月积之下,这层泥浆仿佛与身体融为一体,形成了一道厚实的铠甲。
    这层泥浆铠甲不仅能防晒、防蚊虫,还能让凶猛的野兽束手无策,因此,这一行为成为了野猪们世代相传的生存智慧。
    更甚者,还有野猪选择了更为独特的防御方式,松油铠甲。
    野猪会不断用獠牙刺破大松树的表皮,让松脂流出,随后在松树上反复摩擦,使身体沾满松脂。
    然后,它们会在沙地上打滚,让沙粒与松脂紧密结合,之后,再蹭松脂,如此循环往复,最终身上便形成了一层坚不可摧的松油铠甲。
    这松油铠甲比泥浆铠甲更坚硬,即便是狼、虎、熊这样的大型捕食动物的尖牙利爪也难以穿透。甚至,老猎枪远距离射击时,也无法伤及它们。
    这时,董大转头对陈安道:
    “陈老弟,等会儿咱们挑一副小野猪的肠子,挂到树上去。知道这是做什么吗?”
    陈安笑着回答:“董大哥,这我懂,敬山神的规矩嘛!”
    说着,他便利落地拿起一副小野猪的大肠,挂到不远处的一棵小树上。
    敬山神!
    这可是猎户们世代传承下来的规矩!
    在古代,人们坚信,无论是进山狩猎还是上山采药砍柴,都需要得到山神大人的首肯才行。
    进山得拜山神,求他老人家保佑平安进出。
    猎到好东西了,也不能忘了山神的恩赐,得用点儿心意回馈。这内脏,就是最好的心意了。同时祈祷下次进山,也能满载而归。
    当然,也会取出一部分内脏喂食猎犬。
    猎犬可是猎户的好帮手,虽然舍不得用好肉,但内脏也是不错的奖励。
    四人聊到这里,陈安便把一个野猪心分成两半,分别喂给了来福和虎妞。至于围着打转的五只小狗,还太小,只分了一些猪肺,让它们尝个味道。
    很快,大小五头野猪已经被收拾好妥当了,内脏也被冲洗干净,放在小溪边的石头上。
    四人围在一起,看着野猪肉发愁,就算是除去内脏、下水之类的,还有六百多斤,他们四人可运不回去!
    赵老三率先开口:“这样吧,你们仨在这里看着,我还是回队里叫几个壮劳力来过帮忙。”
    董大闻言,摇摇头道:“老赵,路上也不平静,你一人我不放心。还是我带着来福跑一趟吧,我快去快回。
    你们留在这儿,也要时刻小心提防。毕竟这是野狼岭,虽然现在没狼了,但豺狗还会时不时的出没。
    陈老弟,你的枪法,我是信得过的,保护好他们俩!”
    “董大哥放心,有我在,不会有事儿的!”
    陈安心头一紧,面色凝重起来,坚定地点了点头。
    豺狗,也叫豺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豺。棕红的皮毛,外貌既似狼又类犬。
    这豺狗,可是山林中的一霸,比狼还凶悍残暴。
    自古以来便有“豺狼虎豹”之说,将豺位列首位绝非毫无缘由。
    别看它们体型不大,三四十斤的样子,可能还比不上土狗,但豺狼是群居动物,一群八九只的豺狗凶起来,连野猪都不怕。
    特别是它们最钟爱的“掏肛”的绝技——凭借锐利无比的爪子,径直伸入猎物的肛门之内,瞬间便可将肠子硬生生拖拽出来。
    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想到这里,陈安又检查了一遍武器,又集中了一些赵老三和师叔的弹药,准备应对可能的危险。
    董大则迅速安排好一切,带着来福,急匆匆的回大队求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