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下二十个酒瓶,没一会两人就干完,收拾好洗手去吃饭。
沈遇安将电饭锅里温着的炒饭端出来,从厨房间陶罐里掏出两个萝卜干,洗了洗放在小碟子上,一起端到房间的小桌子上。
晃了晃热水壶,里面已经空了,又接水烧热水。
睡觉之前,沈母是需要吃药。
沈家是租的房子,大概三十平的瓦房,被隔成两个卧室一间厨房。
沈遇安的房间是离厨房最远的小隔间,沈母住的房间,白天不睡觉的时候,就是个客厅和餐厅。
平时吃饭只用一张折叠小木桌,是沈母从外头捡回来,看着还挺好的,便留下来用了。
家里的两个小板凳,正好一人一个。
沈母进屋后见沈遇安还没吃,坐在凳子上等她,责怪道:“你这孩子,还等我干什么,我吃过了。”
因为病情,蛋炒饭沈母不能吃,腌制的萝卜干也不能吃,便盛了碗早上的白粥喝着。
厨房角落那一坛子萝卜干还是去年隔壁邻居送的,沈遇安一直没有舍得扔。
沈母因为尿毒症不能吃高盐的腌制食品,他就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当小菜吃。
见他又掏出萝卜干,沈母上前伸手,就要端起来扔垃圾桶里。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萝卜干别吃。”
被沈遇安按住,“没事的,妈,不吃浪费了,我洗过好几次,没多咸。”
沈遇安脾气犟,两人僵持了两秒,沈母只好妥协。
“今天有几个人过来卖货,卖了几百斤的纸盒,明天妈就去拖到大站去卖,今晚弄好的酒瓶明天下午看没有人来卖货,就一起拖过去卖了。”每天晚上沈母都会跟沈遇安聊一聊生意情况。
作为一个小废品收购站,一天收几百斤的纸盒,还算不错。
很多时候一连两三天都没有一个人来卖,没人来的时候,沈母就会自己骑着三轮车挨家挨户去收。
在沈母没有查出来尿毒症的时候,她就是天天拿着喇叭,从早到晚走街串巷。
后来生病了,体力跟不上,就在两人租住的小院子里开个小收购站,加上沈遇安有空就去做兼职。
两人还算能够活得下去。
想到这里,沈母叹了一口气。
都怪她身体不争气,拖累了儿子。
“明天周六,我就不去学校了,你等我中午兼职回来陪你一起去,你一个人弄不过来。”沈遇安三两口就将碗里的饭扒干净,擦了擦嘴说。
“不用,不用,你过完年就高考了,就别总是跟老师请假。”沈母连忙拒绝,东西虽然有点多,但是她一个人多来个几趟,还是能弄过去,没必要让沈遇安请假回来。
更何况他还有大半年就要高考,学习任务紧,不能总是请假。
“没事的,我的成绩你不用担心,我早就跟班主任商量好了,周六周天都不去补课,而且现在也没什么内容需要学的,都是做题,我在家做也是一样。”沈遇安说完不给沈母反驳,就这么做下了决定。
收拾好碗筷,去厨房洗好碗,沈母没将桌子收起来,拿出一本账本,开始对账。
“行吧,你一向有自己的主意,妈没什么文化,你自己对自己负责就行。”沈母本来就不是个强势的人,为人有些软弱。
不然也不会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生不出孩子,被婆家赶出门,娘家那边因为她离婚,嫌弃她给家里兄弟姐妹丢人,也不让她进门。
她只好一个人到z市讨生活,也没勇气跟欺负她的人争一争,讨个公道。
身上就揣着十块钱,寒冬腊月被人赶出门。
连一件厚衣服都没让她带走。
沈遇安是她来z市的路上捡的,那时候沈母因为婆家和娘家的嫌弃,只觉得这个世上没什么可留恋的,站上大桥边,准备从桥上跳下去一了百了。
谁知道在草丛里发现被人遗弃的沈遇安,沈母在听到孩子的哭声,顿时没了跳河的勇气。
抱上还在襁褓中的沈遇安去警察局,谁知道过了很久也没有人认领。
警察局那边联系福利院,准备将沈遇安送去福利院。
沈母鬼使神差的就将孩子自己给留下了,那个时候审查不严格,沈母要养,还省了福利院的事。
留了身份信息,办理户籍,登记后,沈遇安就是沈母的儿子了。
有了孩子,就有了期盼,沈母打零工,磕磕绊绊将沈遇安养到这么大。
如今成了一个能够替她做主,成为了家里真正的男子汉。
沈母被查出尿毒症,她心里对死亡却没有很害怕,只害怕沈遇安还没有长大,没有成家立业。
要是留他一个人在世上,他该怎么办?
也庆幸,沈遇安还好不是她的亲生孩子,毕竟医生说了,尿毒症是会遗传的。
定下明天要去卖货的事,沈遇安周六上午是要去一趟学校,不去教室,直接去找老师拿各科的试卷,然后再去便利店将今天的三个小时班补上。
躺在简陋,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的房间,墙壁是灰白色有些掉皮的石灰。
沈遇安洗完澡,头发还湿漉漉的,随意用干毛巾擦干后,就这么躺在凉席上。
两只手臂压在头下,沈遇安的表情有些复杂。
头顶只有一盏昏黄,里面藏着蚊虫尸体的灯泡。
脑中回想起在公交站台上,叶槐的笑容,仿佛透过一层薄纱,隐隐约约对着他笑的灿烂。
心跳再次不平静起来,沈遇安深吸一口气,一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摇摇头,将脑中突然出现的人甩了出去。
“安安?还不睡吗?是不是太热了?”沈母在外面问。
“就睡了。”沈遇安赶紧关灯,闭眼睡觉。
不再胡思乱想。
第二天,叶槐到了学校,等了好久都没有见到沈遇安,不免有些疑惑,问袁媛。
“你忘啦?班长周六周天跟老班请假去兼职去了。”袁媛惊讶地看着她。
全班都知道的事情,叶槐居然不知道。
不过这也符合她的性格,没什么人值得她叶大小姐关注。
这样一想,便相信叶槐跟沈遇安根本不可能在一起,要是真的交往,会不知道对方的行踪?
都是外面的一些人在乱传。
“对了,槐姐,下周是高炎生日,他邀请你,你去吗?”袁媛冲着她古怪地眨眼睛。
高炎?
叶槐回忆了一下,是原主上一个男友,只交往了两天,就被原主找借口踢了。
借口找的还很敷衍,说什么不喜欢成绩太差的。
高炎的成绩又不是突然变差的,而是一直很差,原主又不是不知道。
接受了,却还用这个理由踢人,这不是耍人玩嘛。
高炎本来就很喜欢叶槐,他家也挺有钱,家里是做生意的。
跟叶槐家相比还是差得远,但是不耽误对方觉得两人是绝配。
叶槐仔细想了许久,脑子里也想不出来高炎到底长什么样,便拒绝:“不去,我要学习。”
“槐姐,你这个借口能再烂一点嘛!去嘛,我都已经替你答应他了。”袁媛双手合十哀求道。
叶槐白了她一眼,冷冷开口:“你答应,关我什么事。”
说着便不再搭理她,自顾自地拿出沈遇安给她记的笔记看起来。
袁媛瘪瘪嘴,只好朝着教室最后面的寸头黑皮肤男孩摊手,耸肩。
表示爱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