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只许人间第一流
作者:小易爱占卜   影视:从四合院开始演武最新章节     
    从海洋中获得这一大波财富,李浩轩很开心,但又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他都不是缺钱的主。
    不缺钱的人,喜欢干什么呢?
    别人不知道,但李浩轩,他喜欢找死。
    如果幸福值可以数字化比较,获得财富的幸福值是1,那么昨天对战野猪王的幸福值就是8。
    如果对战过后,对武术有所感悟,就是满满的幸福。
    李浩轩觉得人在危险的时候,会接近死亡。
    接近死亡有一种很特别的体验,
    濒死体验。
    让人忘却一切烦恼,真正的做到活在当下。
    没错,说起来很搞笑,
    找死的行为竟然是为了“活着”。
    真正活着当在的感觉,
    哦,天呐~
    心跳慢了半拍,又猛然一下,让整个人飞升起来了。
    温暖、
    柔和。
    濒死体验让人猛然就摆脱了迷茫的肉体。
    灵魂得到升华。
    跑马拉松的都知道,身体一旦突破一个阈值以后。
    不是多巴胺,都不是脑内分,而是超越那个东西,一种巨大的愉悦感。
    本质上都是在物质极大丰富以后,再追寻更高层次的追求。
    肉体在运动,灵魂在上面飘。
    李浩轩太迷恋这种感觉了。
    所以他在找死,而不是送死。
    找到一个可以控制风险的训练方法。
    而追求武术的尽头,每一次的境界跨越,就是一种可以通过练习以后的可控风险。
    当然,马拉松,徒手攀岩,滑雪,冲浪等,这些极限运动也是。
    但,李浩轩更擅长从武术中进入心流状态。
    可以通过一次次挑战旗鼓相当的对手,看到武道的尽头。
    系统会出现在他身上,很大可能就是因为他就是这种人,因为他的这种追求。
    一猪二熊三老虎,
    接下来,李浩轩会寻找合适的棕熊挑战,然后到东北虎。
    比起体型,他更喜欢用食量和特长,衡量双方的实力。
    一只成年棕熊每天最高能吃80斤左右食物,擅长臂力。
    李浩轩找这样的对手就是送死,遭遇战,直接掏出56式给它突突了。
    200斤左右的棕熊,才是他的对手,
    把御龙唐武套装的护手装备上,对抗棕熊那如刀片的爪子,正好旗鼓相当。
    而东北虎,虽然吃的不多,一天20斤左右食物,可它的擅长的东西太猛。
    强大的身体条件、卓越的运动能力、敏锐的感官、高超的锁喉技巧。
    李浩轩感觉就算有系统的增幅,也得要暗劲境才能与之一战。
    最后的虎之战,他只想挑战最强的东北虎王,不再打算让小隼加上麻药辅助契约。
    五五开,堂堂正正打败它,收服它。
    那就只装备御龙唐武套装中的,护臂和护裙。
    野兽可不讲武德,专门掏肛扯老二,护裙必备。
    须知少日拏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李浩轩初心不改,上辈子的凌云大志,让他决心做每个世界的天下第一。
    有系统帮助,让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有了实际的可行性。
    海面上,浪波涛滚滚,日出日落。
    大船在海上航行三天四夜,终于到了京海海域。
    苏伯千和四位船员在甲板上眺望着港口聊天。
    “伢子,有没有发现?这次时间短了不少,渔获倒不见少了多少。”
    “可不是嘛,我想应该是李科长处理海鱼更快了。”
    “伯川,以你对刀具了解,知道李浩轩那把尖刀是什么刀吗?我拿来用了一下,一不小心把钢铁都切了。好恐怖。”
    “应该是专门订造的剔骨刀,常规剔骨刀的刀刃长度一般在 10 到 15 公分左右。”
    “李科长这把,有30公分,而且我也看不出来是用什么材质锻造。”
    “看起来像品质最好的玉钢,经过反复折叠锻打而成,使得刀兼具锋利度和美观性。但它又没有韧性,或者说不软,我都没力气掰弯它。”
    “潮生和潮海,也掰过吧,掰弯了吗?”
    两兄弟同时摇了摇头,随即看向海面。
    苏伯千放下手中的抹布,说道:
    “快上岸了,李科长应该快回来了。”
    “你们拿些海鱼回村吧,李科长说过了,随便拿,但我建议大家吃相不要太难看,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别贪心不足。”
    “噢噢!我要拿带鱼。”
    “我也拿带鱼,加几条加吉鱼。”
    “嘿嘿,咱俩兄弟抱一条大马鲛回去。”
    “看,李科长回来了。”
    只见海面上,阳光倾洒,波光粼粼。
    远处,一个身影踩着冲浪板在海浪中飞驰而来。
    冲浪板在海浪的推动下急速前行,带起一串串晶莹水珠。
    转眼间,李浩轩已接近船只。
    他微微下蹲,调整身姿,紧接着一个潇洒的 360 度翻身,精准发力,帅气跳上了船。
    发丝有些许湿润,眼里闪着水光,阳光洒在他身上,披上了一层金色光辉。
    这画面,五人每一次见到,都久久难以忘怀。
    若不是李浩轩也害怕六米以上的巨浪,他们都快把人神化了。
    和船员们谈了一会,李浩轩优先上岸了。
    好巧不巧,叶娟正骑着飞飞散步。
    干脆,命飞飞载着她,往李浩轩位置跑来。
    叶娟这些天,有事没事和飞飞玩,早学会了骑马,准确来说,只会骑飞飞。
    飞飞现在的智力大致相当于人类14岁小孩,受主人命令,陪一个人类骑马,简简单单。
    李浩轩刚刚下船没走几步,飞飞就载着叶娟迎面而来,一道清脆,好听声音响起,
    “李浩轩同志。”
    “好久不见,叶娟同志。”
    这会儿叶娟身着一袭淡蓝色连衣裙,头发简单的绑在后面,和裙角在微风中轻轻飘动,精致五官,带着微笑,微显几分俏皮与灵动。
    眉毛弯弯挂在明眸上方,眼眸犹如一泓清澈泉水,闪烁着灵动的光芒。
    高挺鼻梁,樱桃小嘴,微微上扬嘴角,仿佛随时都在微笑。
    阳光明媚,李浩轩细细打量,顿时心情愉悦起来。
    叶娟红着耳垂,娇嗔道:“我脸有东西吗?”
    李浩轩是真想来一句猛的,又怕唐突佳人。
    这年代,有好多话,都会让人觉得失了分寸感。
    “不好意思,一时看入神了。白马配蓝装,小仙女搭配的很好看,不像我这个粗人,骑上白龙马都不像唐僧。”
    李浩轩竖起大拇指,嘿嘿笑道。
    “啊?你这是什么比喻?”
    “李浩轩同志骑在飞飞身上,身如青松挺且直,马似游龙疾如风。”
    “你的风采,彰显豪情与壮志,怎能对标一个和尚呢。”
    叶娟对着李浩轩一顿猛夸,
    李浩轩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在叶娟心上,他是这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