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张悦笙在大宋逛夜市——州桥夜市
作者:夜星璃   大宋超时空:我外孙女是齐国公主最新章节     
    自打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买回来后,老张没事儿就翻上两页,然后和吃货女儿和吃货外孙女一起做大宋京城旅游攻略。
    虽然孟元老是崇宁癸未,即宋徽宗崇宁二年的时候去的大宋都城,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最开始的时候,老张本来想拿这本书给小公主当睡前读物,这样爷俩还能边读书边探讨到时候去大宋吃点啥。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
    吃货小公主看到书里介绍了这么多好七的,她可就一点儿都不困了,小嘴儿嘚不嘚的,七介个七那个的,让哄睡难度大幅度升级。
    因此这本书被老张媳妇儿“禁了”,睡前不能读这种让小朋友兴奋的书。
    小公主没事儿的时候也会坐在地毯上,叉开两只胖胖的小腿儿,把书放到身前认真阅读,瞅瞅里面都有啥好吃的好玩儿的。
    因为家里关于这本书的交流多了,又勾起了张悦笙的兴趣。张悦笙也想看。
    女儿和外孙女都跟老张抢书看,一本书很明显就不够了,老张又下单了三本,人手一本。
    最近家里的阅读氛围空前的好,就是一个大吃货,带着中小两个吃货,一起看书,一起探讨。
    话题也不过就是围绕着吃和玩儿,不过讨论最多的就是吃什么,去哪吃。
    老张媳妇儿摇着头笑着说:“这一家子都是吃货可咋整,就知道吃。”
    2046年2月22日,正月十七,天气:晴。
    这天,老张一家决定晚上去州桥夜市“猎食”,反正小公主也解了“宵禁”了。
    选这么二的一个日子,也是有缘故的。
    大宋都城一直到正月十九才收灯。正月十七,正热闹着呢。
    老张等人是乘坐的普通马车出行,宋仁宗专门派了几个皇城司的高手乔装成仆从,跟着老张等人。
    老张他们先去东角楼街巷去买水晶球,搞逛街的费用。昨天张悦笙逛街的钱,是向苗昭容预支的利润。
    不过苗昭容营运时间不长,利润有限;张美人那儿的利润高,但是因为她人在现代,不好支取,怕她回来对账麻烦。而且张悦笙更愿意用这两笔钱买宫廷出品的精品。剁手的钱还是另想办法为妙。
    东角楼街巷是大宋交易奢侈品的地方,界身巷,就是交易金银彩帛的地方,每次交易,都能达到上千万。张悦笙觉得自己从现代带来的水晶球,能在这里卖上价格。
    这里当然也是张悦笙进货的好地方,衣物书画、珍玩犀玉皆有售卖。
    还是一个巨大的销金窟,大小勾栏有五十座。用作者孟元老的原话说就是“终日居此,不觉抵暮”。
    张悦笙打算什么时候甩开小公主,自个儿偷摸儿来探索一下大宋的妓院。据说,里面的还有退休的教坊司乐师登台表演呢。就算是不干成人的事儿,也可以看看演出。
    有钱人出没的地方,果然没有让老张他们失望。一个可以下雪的、带七彩灯光和音乐的、能够太阳能充电的童话王国水晶球,老张等人卖了十万贯钱。
    北宋的一贯钱,相当于现代的450~900元。十万贯钱,相当于4500~9000万,什么概念?北宋的一贯是770文钱。而街上的小吃,一份也就十五文钱。可见这购买力,多惊人了吧。
    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干脯。水饭类似于粥或者是稀饭,爊肉是烤肉,干脯就是肉干。
    獾儿、野狐肉、脯鸡、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等小吃,每份儿不过十五文钱。
    肚肺的做法有点儿像现代的肚肺堂,而腰肾鸡碎则有点像望京小腰。
    狐狸肉是不太敢吃的,毕竟在种花国,狐狸是五大家仙之一,有灵。但是还是挺想尝尝獾子肉的,毕竟在现代,人家可是保护动物,谁吃谁刑。
    老张花了200文,买了一头獾子,打算带回皇宫让御厨做给他们吃。省得带回现代,还得自己处理,还不一定能做得好吃。
    老张媳妇儿喜欢吃泥鳅黄鳝之类的,所以老张给她买了一份儿板栗黄鳝。
    老张自己则来了一份肚肺汤。他爱吃猪肺,但是老张媳妇儿老觉得肺子不干净,不让他吃。这出来了,媳妇儿能管得松点儿。
    张悦笙买了份儿烤鹅,给小公主买了份儿从食。
    从食是指各色品种的蒸作糕点,包括馒头、包子、糕、饼、馅、酥、夹子、元子、粽子、豆团、麻团、糍团、油炸千层等五十多种面点。
    张悦笙一样来一份儿,也攒成了一个大的食盒,让跟着的皇城司帮忙提着。
    小公主蹿跶着想要立刻来一口。老张怕她呛风,回头肚子疼,就跟她商量,等买完了,回头找个饭店,坐屋里吃。
    小公主点了点小胖头,奶声奶气地说“好”,可乖可乖了呢。就是粉色玉桂狗的口罩湿了。可见这口水分泌多少。
    溜达到朱雀门附近,老张他们又买了旋煎羊白肠、?冻头鱼、抹脏、红丝、羊头肉、盘兔、野鸭肉、滴酥、水晶鲙、猪脏等小吃。跟着的皇城司手里都满满当当地提着一个个保温箱。
    抹脏是一种有馅的煎饼,通常是将猪、羊内脏切成薄片,并涂抹上调味料。? 抹脏在北宋时期非常流行,是当时的一种着名食物。
    对,北宋时期就已经有卖猪内脏的了。好多穿越小说女主\/男主都是靠卖猪下水发家,在北宋是不大可能的了。后来老张吃了,觉得还真挺不错的。
    小公主蹭姥爷的肚肺汤,喝得头都不抬,脑袋都埋碗里了。
    古代人只是科技不发达,又不是被僵尸吃了脑子,怎么可能没有智慧,任现代屌丝随便碾压?
    老张等人一路走来,一直留心看有没有书中提到的酒店。现在距离宋徽宗时期(1103年),也不过是五六十年。彼时的老字号,或许此时已然存在。
    果然他们看到书中提到的乳酪张家,所以就决定在这家店里进食。
    老张一家四口一桌,皇城司单独一桌。
    所谓乳酪,类似于现代的酸奶。正好吃得多了,喝点助消化的饮品也不错。当然,还点了店里的特色小吃。
    奶酪是店家用银碗端上来了。对,读者大大,你没看错,就是这么豪。在北宋,这就是基操。书里“民俗”一章中提到过。
    别看老张他们点的多,皇城司的人都是孔武大汉,能造得很。光盘行动,执行得非常到位。
    吃饱喝足后,接下来,就是娱乐的时间了。
    预知老张一家都看了哪些好看的节目,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