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心雨》
作者:踏月留书   回档09做男神,她们劝我低调点最新章节     
    “华哥,你这包厢不错啊,档次可以啊,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李华笑容随和,“不贵,没花几个钱。”
    斐宁知道李华又是在谦虚了,他在沪上生活读书,平时和同学聚会时,也会有阔少请客来这种高档场所。
    在沪上,这种档次的包厢少说也要一两千多,在江城可能会少一点,但也绝对不便宜。
    庄菲菲喜欢这种金碧辉煌的装潢,道:“这可比刚才那个包厢好多了,肯定花了大价钱的。”
    这姑娘兴奋地过头了,忘记给“王公子”留面子了。
    王启强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大好看了。
    幸亏李雨薇把话题接了过来:
    “这点钱算什么,你们不知道吧,就暑假这两三个月,李华写书就赚了十几万呢。”
    李雨薇一副那种骄傲的样子,就好像李华暑假赚了十几万,和她自己赚了十几万没什么区别。
    这话说出来后,斐宁庄菲菲他们真的挺惊讶的。
    “暑假两个月赚十几万,卧槽真的假的啊华哥?”
    “对呀,你还是做个作家啊,写的什么书,能赚到这么多钱?”
    大伙都是刚刚高中毕业,初上大学的同龄人,还处于伸手向家里要钱,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阶段。
    现在有人突然和我说,身边有个暑假两个月就赚了十几万的同龄人,你能不吃惊,能不惊讶吗?
    李华坐到沙发上,从水果盘里摘下一颗葡萄,剥皮送到嘴里,淡淡道:
    “写的网络小说。”
    写网络小说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既然李雨薇都说出来了,李华也没必要隐藏什么,大大方方承认了。
    “网络小说?”
    斐宁来了精神,他也是网络小说的爱好者,最近这段时间,正痴迷于《斗破苍穹》无法自拔。
    “那你不是和那个天蚕土豆一样?听说土豆豆年纪也就和我们差不多啊。”
    “华哥,你在什么网站上写书,我是正版读者,现在就给你去打赏一波!”
    李华没说话,他不喜欢在现实中说自己的书名和笔名,尤其是对一个男生。
    写的时候只顾着赚钱不察觉,有时候一看,还觉得有点小羞耻。
    李雨薇这个时候又换身逼王嘴替了,得意洋洋道:
    “在锦江文学馆,你华哥写的女频小说。”
    斐宁有点不可置信,直到他看到李雨薇把手机打开,找到那本《霸总追妻火葬场——我的丑小鸭大小姐》。
    斐宁要笑喷了:
    “华哥,你个大老爷们竟然写女频,还起这种玛丽苏的书名和笔名,怎么有点小羞耻的感觉,哈哈哈哈。”
    庄菲菲一巴掌扇到他胳膊上,不满道:
    “有什么好笑啊,这本书写的很好啊,我就爱看这种书,怎么呢?”
    “是呀,我也挺爱看的,李华学长,没想到你除了摄影唱歌之外,文笔这么好。”
    白岚知道李华是那本书的作者后,对他更感兴趣了。
    “十多万元……”
    王启强却更加关注李华的稿费,两个月就是十多万稿费,这是什么样的赚钱能力啊。
    我爸要打多少年工,我妈要种多少年地,才能攒十万块钱啊。
    连一向不愿意参合的沈璐都盯着李华看了好几眼。
    李华见话题逐渐要偏到自己身上,笑笑让大家快点唱歌吧,别议论自己了。
    庄菲菲本来是坐在斐宁旁边的,现在直接起身,一屁股坐到李华旁边,一双大长腿在明黄灯光映衬显得更加雪白,用手撑住下巴,笑盈盈问:
    “刚才在下面那个包厢,我们都唱歌了,你为什么不唱啊。”
    斐宁脸色变了下,他不是嫉妒庄菲菲跑去和李华坐,是怕又发生像刚才火锅店那样的事情,他可吃不准李华的脾气。
    李华也觉得有点好笑,这姑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吧。
    不过唱歌毕竟和喝酒不同,李华也有点想唱歌,不然他也不会再订这个包厢。
    庄菲菲的大白腿在他眼前晃啊晃,实在有些惹眼,李华笑了笑,“行啊,那你去帮我点一首歌咯。”
    “你要唱什么歌?”
    李华道:“那来首周杰伦的情歌吧。”
    庄菲菲惊讶道:“你还会唱周杰伦的歌?他的歌都很难唱的。”
    李华道:“开什么玩笑哦,十几年老粉了。”
    其实这么里面有个bug,今年是2009年,杰伦才出道还刚十年,他哪里的什么十几年老粉。
    不过庄菲菲没注意这个细节,跑过去给李华点了一首《心雨》。
    这是杰伦一首较为冷门的情歌,不过难度没那么高。
    白岚微笑地把话筒递给李华,李华却笑着摆摆手拒绝,走到包厢角落的一处高台,那里摆着一个高脚椅,一支立式麦克风。
    此时包厢里的大吊灯熄灭,天花板上的氛围灯带也变得暗淡,只有坐在高脚椅上的李华,忽然被一道明黄闪耀的聚光灯给照亮。
    暖色的光芒撒下,李华整洁如雪的衣衫,白皙的肌肤,清晰的下颌线,周正清俊的眉眼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泽,整个人显得非常耀眼夺目,如同电视中参加选秀节目的明星。
    在黯淡漆黑的包间里,李华就是那束唯一闪耀的光。
    “哇哦,像大歌星一样咯。”
    庄菲菲美目里映照着李华的身影,习惯性地起哄,晃动大白腿,拍起小手。
    李华的歌声随后响起。
    “橡树的绿叶啊
    白色的竹篱笆
    好想告诉我的她
    这里像幅画。”
    他一开口,坐在包厢中,剩下的几人都脑海之中都不由自主地浮现一个念头:
    “卧槽,有内味了。”
    0910年,正是周杰伦红遍大江南北,登顶华语神坛的时候,这个时候的年轻人,有谁没听过周杰伦啊。
    杰伦的歌好听却不好唱,他的嗓音和唱腔都比较独特,一般人模仿不来的。
    但李华却唱出了那种味道,那种清澈细腻的小细嗓,还带着点少年感,咋一听,就是伦里伦气的感觉。
    在李华唱歌的过程中,白岚和李雨薇都面带微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白岚心想,天啦,这个男生怎么这么多才多艺呢,懂摄影艺术,会拍照,还有文笔有才华,会写小说,甚至连唱歌也这么好听?
    他到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闪过点啊。
    李雨薇也非常惊奇,自己这个青梅竹马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高考之后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就拿唱歌这件事来说,李华之前从来不唱歌的,之前来ktv,他在旁边做听众啊。
    而且,他今天真的好帅啊。
    看着灯光下李华帅气的面容,李雨薇感觉自己的心跳砰砰加快,她觉得自己有点少女心泛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