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订婚戒指(三)
作者:柳知非   小法庭最新章节     
    5法庭交锋
    纪琳像是丢了魂儿。今天是周建伟第二次来到店里。
    周建伟的目的很直接,他今天带来了两份材料:“纪经理,这是购买戒指的发票,这是这枚钻戒的证书。”
    纪琳才知道这枚钻戒的价格是元。纪琳全程几乎无话,她也确实找不出理由。
    周建伟满意地走出店门,因为他拿到了纪琳给的赔偿款。
    纪琳盯上了周建祎。记不清已经是多少次了,只记得每次差不多都是把头低到尘埃里:“周女士,我希望你把戒指还给我们。”
    “我说过多次,我没有看见过戒指。”
    “周女士,你看你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实在退不了,你赔我们一半的钱也可以。”
    纪琳和周建祎的对话再一次无果而终。
    周建祎的态度超出了纪琳的忍耐极限。她向法院起诉周建祎,要求归还戒指。
    原告越海市红叶亲亲蛋糕连锁有限公司彩虹路分公司诉被告周建祎财产返还纠纷案开庭。
    开庭前,纪琳咨询了一个律师。律师的开价是代理费5000元,而且不保证案件结果。纪琳权衡再三,还是自己亲自出马吧。
    纪琳作为原告方红叶亲亲蛋糕店的诉讼代理人出庭,被告周建祎亲自出庭。
    进入法庭调查。纪琳宣读起诉状。
    审判员问周建祎:“被告,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不同意。”
    “理由是什么?”
    “蛋糕里没有戒指。我父亲吃到的就是一颗石头子。”
    审判员转向纪琳:“原告,你说被告收到了埋有戒指的蛋糕,有什么证据吗?”
    纪琳拿出三份材料:“这是被告的订单,这是购买钻石的发票和钻戒的证书。”
    审判员转向周建祎:“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这三份证据有没有异议”
    “有。订单是真的,但是不管是谁,买钻戒都会有发票和证书,说不定是纪琳自己买的钻戒。”
    审判员又问纪琳:“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纪琳又举着一份材料说:“这是当天晚上在周建祎家里拍摄的‘石子儿’的照片。”
    审判员让周建祎辨认,周建祎的回答是:“这照片不是戒指,就是石子儿。”
    经审判员许可,纪琳当庭播放事发当晚周建祎投诉的电话录音。
    审判员再问周建祎:“被告,对这份录音证据是否有异议?”
    “投诉是真的,我父亲的牙被咯坏了,我当然要投诉。”
    纪琳已经有些绝望:“法官,我请求补充证据。”
    审判员准许并宣布本次庭审结束,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纪琳其实没有什么新证据,这不过是她的缓兵之计,她匆忙咨询了另一个律师。
    “可以补充一种类型的证据,有了这个证据,这官司就十拿九稳了。”
    “什么证据?”
    律师卖了一个关子:“我现在不能说,签订了委托合同我才能说话。”
    纪琳咨询的这个律师叫甘田。纪琳交了钱,签订了委托合同,她想知道这个神秘的证据是什么。
    再次开庭,作为代理律师的甘田提交了一份视频证据,视频的内容是面点师是如何依据顾客的姓名制作蛋糕的过程。
    法官问甘田:“怎么知道面点师把戒指埋错了蛋糕?”
    甘田回答:“因为被告周建祎的名字和另一个顾客的名字很像,所以面点师犯了错误。”
    法官问:“视频是当天拍摄的吗?”
    “不是,我们只是为了展示一个过程。”
    审判员问周建祎对视频的意见,周建祎轻蔑地笑了一声:“面点师也可能没有犯错误,也可能犯了错误,自己把戒指拿走了。”
    审判员又问甘田:“原告代理人,如何证明面点师犯了错误?”
    甘田没有回答。
    法庭辩论开始,甘田的声音回荡在不大的法庭里:“被告没有向原告索赔,证明被告看到的‘石子儿’就是戒指。”
    周建祎辩解:“没有向原告索赔是我宽宏大量。”
    通常不发表意见的审判员这个时候却说话了:“我想提醒原告代理人,忍让不应该推定为忍让的一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有不可告人的动机,否则会助长不良的风气。法庭不认可原告代理人的推理。”
    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甘田小声告诉纪琳:“纪经理,现在所有的证据对我们都不利。”
    审判员问纪琳:“原告,同意调解吗?”
    “同意。”
    又问周建祎:“被告同意调解吗?”
    “不同意。”
    周建祎强硬的态度关上了调解的窗口,审判员宣布不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