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信用卡迷雾(二)
作者:柳知非   小法庭最新章节     
    3.调查
    “东明,查签名。过去有过这样的案例,顾客申请信用卡之后又否认,说签名不是自己的,如果这个签名是袁纯的亲笔签名,袁纯再怎么否认都没用。”
    王海天换了一个说法,或者说是另一种可能。
    查签名首先要找到袁纯这个人。公安机关为了保护袁纯的隐私,没有透露袁纯的住址。
    范东明从信用卡的邮寄地址开始找人,顺便验证袁纯是否在说假话。敲开了门,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
    “袁纯在家吗?”
    男子以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你找错了,没有这个人。”
    “你这房子……”
    “租的。”
    “以前是谁住?”
    “这我可不知道,我刚搬进来一个星期。”
    范东明拨打申请材料上的手机号。电话确实接通了,但只响了一声就挂断了。范东明心中泛起一丝不安。直至此刻,他也不能完全否认是袁纯亲自办理的信用卡。
    范东明根据见面时袁纯留下的手机号约袁纯见面。
    “袁女士,这是信用卡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你看签名是你签的吗?”
    袁纯随便瞄了一眼便摇头:“不是我的签名。再说,我也不是公务员,我是教师。”
    “女士,我们对笔迹进行鉴定,你同意吗?”
    “同意。”
    袁纯的回答很爽快。
    范东明让袁纯在一张纸上写下名字,为了让鉴定结论更准确,他让袁纯多写了几次。
    “经理,笔迹签订结果出来了,真的不是袁纯的签字。”
    范东明在向王海天汇报笔迹鉴定结果。
    “东明,我现在相信有人冒用了袁纯的身份申请了信用卡。但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袁纯与冒用她身份的人是同伙。冒用身份的人刷卡消费,被冒用的人否认交易,银行就得为二人的合谋行为买单,这也是一种诈骗的方式。”
    “经理,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让我想想。东明,通常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骗子都是做‘套现’业务……”
    “经理,我知道怎么办了。”
    范东明这悟性在王海天的点拨下就像酒精遇到火。
    他知道,“套现”是虚构消费来获取现金的行为。信用卡的合法用途是消费,但“套现”相当于从银行获取一笔免息的贷款,所以“套现”是被银行禁止的。“套现”者与特约商户合谋,每刷一次信用卡,特约商户交给“套现”者现金,“套现”者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为了躲过银行审查,特约商户会把“套现”伪装成合法业务,比如餐馆的消费、水果摊的消费等。真实的消费,每次刷卡的金额都不高,而“套现”的单笔金额都比较高。
    至于这张信用卡是否有套现,就藏在交易记录里。
    袁纯的信用卡交易记录调出来了,果然不出范东明所料,信用卡一共发生了两笔交易,每笔都是元,是在两个特约商户处产生的交易,一个特约商户不是他所在银行的特约商户,范东明无从调查,另一个特约商户的名字叫“佳慧文具店”,是他所在银行的特约商户,按照规定,银行必须保留特约商户的入网资料。
    范东明一阵欣喜,他查到佳慧文具店的地址在佳慧小区,负责人叫万长青。经过几次的暗中观察,范东明发现这家文具店的顾客稀少,不时有顾客进出,但没有看见顾客拿走文具。
    范东明终于决定要跟店主来一场“巅峰对决”,他走进店里问:“请问谁是店主?”
    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很警觉地问:“你什么事?”
    范东明拿出一张照片问:“我是越海市滨海商业银行,请问你有没有见过这张银行卡?”
    “我哪能记得这么多?”
    “你是店主吧?”
    “嗯。”
    范东明掏出一张纸说:“这是这张银行卡在你店的交易。”
    “这有什么问题?”
    “你卖的是作业本和笔,请问,哪一件商品值两万多?”
    “你……”
    “咱们认真谈谈,我手上还有其他的交易记录。如果你跟我配合的话,你的问题我可以不管……”
    “你要干什么?”
    范东明晃了晃手里的一张纸:“别慌,我知道你在干什么,如果你不跟我配合,我就举报你套现,拆掉你的机器。”
    “你要我怎么配合?”
    “记下这个号码,下次有人拿这张卡来套现,先稳住他,再立即通知我们。”
    男子半天没有吱声,但男子的表情出卖了自己。范东明看出来男子不情愿。范东明知道火候不到,是时候抛出“杀手锏”了,他看着男子的眼睛,语气中带着一股震慑:“你不要紧张,我知道你套现的金额已经够判刑的标准,但我不准备举报你,条件是……”
    范东明故意放慢语速,男子心领神会,立即点头:“好的,我配合。”
    “你叫什么名字?”
    “万长青。”
    “来,我告诉你怎么做……”范东明低声向万长青交代了一番。
    4.抓捕
    这一次,范东明手上有足够的证据。他把报案材料递到了公安局。
    晚上七点,范东明接到了万长青打来的电话。万长青告诉他,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范东明提前来到佳慧小区,他选择了距离文具店不远处的小区公园,可以直接看到文具店的来往客人。小区公园有一些健身器材。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一身运动服装,不停地在各种器材健身器材上翻滚、扭动,没有人知道他其实不是小区居民,他就是范东明。
    时间到了晚上九点,一位年轻女子走进了文具店,随后范东明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信息是万长青发的,只有一个字“好”。他挥了一下手臂,停在远处的一辆小汽车里快步走出两个人,跟在他的身后进入店里。
    女子紧张地看着范东明一行。
    “都不要动,我们是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请配合。”跟范东明同行的年龄稍长的人说道。
    女子的手在微微颤抖,目光呆滞。范东明见状退了出去。
    “我叫岳贤,这位是严雨霖,这是我们两人的《警察证》,请你核对。”
    “警官,我的任务完成了吧?”万长青问。
    “行,没你的事儿了。”
    那天范东明跟万长青说的是,如果有人拿这张银行卡来套现,就说现在钱不够,过两个小时再来。范东明趁这个时间与派出所的办案警察岳贤定好了抓捕的方案。两个警察中的年长者就是岳贤。
    女子没有说话,也没有接岳贤递过来的证件。
    “你叫什么名字?”岳贤问女子。
    “袁纯。”
    “那你说一下身份证号码。”
    “我忘了。”
    “我们跟你回家去取。”
    岳贤和严雨霖跟着女子来到一处房子。岳贤向女子出示一张公文说:“这是《搜查证》,现在我们依法对你的住处进行搜查,请配合。”
    在女子的住处发现了两张身份证,一张身份证名叫袁纯,另一张叫谢荷,这两张身份证的照片有些相似。
    女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叫谢荷。
    “袁纯的身份证是从哪儿弄来的?”岳贤问。
    “是詹光给我的。”
    “詹光是谁?”
    “是我男朋友。”
    “他住在哪里?”
    “才华小区21号楼1门601.”
    容不得延误,岳贤和严雨霖的下一站毫无疑问就是谢荷说的才华小区。
    晚上十点,在21号楼1门601室,迎接二人的是紧闭的大门。长时间的敲门无人回应。
    在物业的帮助下,岳贤和严雨霖查询到这套房屋的主人名叫朱建军。
    在朱建军的住处,岳贤和朱建军开始了访谈。
    “房子是我的,但是我出租了。”
    “出租给谁了?”
    “名字叫谢荷,是一个女的。”
    “住的人谁?”
    “住的人是一个男的,名字我不知道。”
    “他在这里住了多长时间?”
    “大概半个月。”
    岳贤感觉自己像皮球,又被踢回了谢荷一方,但是岳贤也不是一无所获,朱建军说出的男子大概率就是詹光。
    岳贤和严雨霖回到派出所,紧急提审谢荷。
    “给詹光打电话,就说你在才华小区21号楼等他,让他快点儿回来。”
    岳贤吩咐谢荷,同时将谢荷的手机递到她的手里。这是岳贤设计的诱捕詹光的计划。
    谢荷拨通了一个号码,电话里传出的是无法接通的提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