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下)
作者:柳知非   小法庭最新章节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班会的结果出乎江柏舟所料,大多数学生都没有亲身的经历,因此感受不强烈,倒是有一些学生家长表达了好评,认为这样的班会很有意义。所以特殊班会究竟算成功还是失败,江柏舟也说不清。
    根据戴聪明和酷博士的建议,江柏舟约郁涟漪的爸爸郁聪到学校谈谈。教室的门开了,站在江柏舟面前的是一位文弱的男子,三十多岁的模样。
    “我是郁聪,请问你是江老师吗?”男子热情地打招呼。
    “是。请坐。”
    “是不是郁涟漪犯了什么错?”
    “不是,你不要紧张。涟漪很好,尤其是这一次的作文写得很出色。”
    江柏舟从郁涟漪的作文谈起,将约见郁聪的目的细细说来。
    “江老师,我确实是一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是如果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话,会不会激化夫妻矛盾?”
    郁聪脸上的神情已经告诉了江柏舟,他不愿意。
    郁聪的看法是,白天跟老婆在法院讲理,晚上老婆就要跟自己在家里“讲理”。老婆“讲理”的方式是拳脚,自己这身板又要成为老婆的“人肉沙袋”了。
    “郁先生,这个请你放心,我已经咨询过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让施暴的人做什么,而是禁止他们做什么,比如禁止殴打、辱骂……其实就是让法院给评评理。”
    郁聪只是听着。江柏舟却反问:“你有没有听说夫妻吵架报警的?”
    “是的。听说过。”
    “现在不报警,报法院,为什么就觉得不妥呢?”
    “哦,是这样子啊,好,我需要。”
    “那我就请求专业人士帮你起草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书……”
    “那费用呢?”
    “放心,不收费。”
    第二天,一位女子走进五年级一班的教室。已经放学,教室里只有江柏舟。
    女子名叫马杉杉,是池瑞卓的妈妈。
    江柏舟照例先介绍了一番意图。马杉杉的眼里珠泪涟涟,频频点头表示感谢。
    马杉杉不存在郁聪那样的心理负担。马杉杉因为遭受丈夫池志的家庭暴力,曾经向警察报案求助,但警察只是要求池志停止暴力,并没有采取其他措施,警察表示,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池志无法实施处罚。马杉杉曾经想过离婚,但考虑到池瑞卓还没有成年,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江柏舟请戴聪明和酷博士帮忙写成了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第一份申请书的申请人是郁聪,被申请人是祝秀芬。祝秀芬是郁聪的妻子、郁涟漪的妈妈。请求事项是要求被申请人停止谩骂、殴打申请人。
    第二份申请书的申请人是马杉杉,被申请人是池志,池志是池瑞卓的爸爸。请求事项是要求被申请人停止谩骂、殴打、跟踪申请人。
    江柏舟如约来到郁聪的办公室,这是他约定与郁聪见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的日子。
    郁聪的面前是一位女子,他像一位给演员说戏的导演,双手不时在空中画出美丽的弧线。女子模仿他的动作,口中念念有词“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江柏舟的眼睛没有欺骗他,郁聪此刻的身份确实是导演。
    郁聪看见了江柏舟,急忙上前迎接,女子顺着郁聪走动的方向望去。
    江柏舟不是演员,这一刻却感觉自己“入戏”了,他望着和郁聪一起的女同事,惊叫起来:“你们……”
    女子望着江柏舟,又回过头看了郁聪一眼,惊讶地问:“啊?你们认识?”
    郁聪最初有一些惊讶,不过他很快恢复了神态,指着江柏舟对女子说:“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
    “我们认识。”江柏舟兴奋地打断了郁聪的话。
    原来,女子就是马杉杉。
    “真凑巧。我不用再跑两趟了。”江柏舟突然有一丝不安,他望着郁聪说:“嗯……要不要我们单独……”
    “不用。杉杉知道了也没有关系。”
    马杉杉露出会心的笑容:“好了,现在该把我的申请书给我了。”
    江柏舟忽然觉得自己入戏太深,但是戏才刚开始。
    4.巧遇
    郁聪和马杉杉是同事,郁聪是马杉杉的上级。因为二人很少接送孩子,直到今天才知道,他们的孩子在同一个班。二人正在为巡回演出排练一个小品。小品讲述一位父亲沉湎于电子游戏,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不管不顾的故事,最后孩子和母亲联手并匿名在游戏上战胜了父亲并迫使父亲悔改。郁聪既是编剧,又是导演,还在剧中扮演父亲,马杉杉在剧中扮演母亲。
    “郁涟漪作文中引用的诗原来是这么来的。”
    江柏舟终于知道了来历。
    “对,那首藏头诗不是凑巧,就是藏头诗,是讽刺男主角不干家务,不过问孩子的事。孩子妈妈误以为是我讽刺她。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哎,她就这脾气,我也没有办法。正好让法院教育教育她。”
    江柏舟把眼睛转向马杉杉。
    “我和池志的矛盾,其实跟我和郁聪之间的工作有关……”
    马杉杉明白江柏舟想知道什么,她叹了一口气。
    “但是,我们其实就是正常的工作关系。”郁聪附和道。
    江柏舟充当了“家事临时仲裁员”,但其实他对这些个类似明星八卦的东西不感兴趣。
    事情要从一年前的一天说起,二人所在的公司有午间休息时间。这一天的中午,马杉杉趁着午休时间出门购物,但忘记了带手机。马杉杉放在工位上的手机响个不停,打扰了睡觉的同事。一位男同事不胜其烦,接通了马杉杉的手机后只说了一句话就挂断了:“我们在睡觉呢,别打了。”
    第二天,马杉杉没有到单位上班。昨天中午给马杉杉打电话的人是她的丈夫池志,不难想象,马杉杉回家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池志。
    被怒火烧得已经失去理智的池志根本听不进马杉杉的解释,况且马杉杉在池志的眼里有“前科”。
    马杉杉毫无悬念地又一次遭受了家庭暴力。郁聪作为部门经理,觉得有必要向池志解释清楚,还马杉杉清白。
    “池先生,这都是误会。”
    郁聪向池志解释。
    这不是郁聪第一次到马杉杉家里。郁聪见到的马杉杉一脸憔悴,明显是因为睡眠不足而泛红的眼圈残存着泪痕。
    “你是不是上次送她回家的那个?我还想找你呢,没想到你反倒找上门来了。”
    池志的表情由于愤怒而愈加狰狞,像一头雄狮在吼叫。
    池志说的是另一件事。马杉杉某一次跟部门同事聚会,席间多喝了一些酒。郁聪担心马杉杉出事,开车把马杉杉送到家,当郁聪搀扶马杉杉走进家门的时候,正好被池志撞见。郁聪担心池志误会,迅速退出。这就是池志眼里马杉杉的“前科”。
    “池先生,那也是误会。”
    “为什么每次误会都少不了你?你比我还关心马杉杉是吧?”
    郁聪自觉话不投机,再不走,面前的这个男人会给他来个“非家庭暴力”。
    几天之后的一个中午,马杉杉所在的办公楼,又一出戏码在上演。
    “马杉杉,你……不要脸,还有郁……郁聪,你们……都给我……出来。我今天……今天就是要看看……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说话的男人是池志。他满脸通红,一身酒气,站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高喊。
    从这家公司走出来几位壮硕的男员工,把池志挡在门口,说:“这里没有马杉杉。”
    池志不罢休,高声嚷嚷:“你……你们……合伙骗我,当我不知道?你……你们不出来,我今天……今天就不走。”池志直接坐在地上。
    大楼的三位保安赶到,池志试图往办公室内冲。保安抱住池志往外推。推推搡搡之中,来了两位警察。
    警察问池志:“为什么在这里闹事?”
    “我……我找……我老婆。”
    “你妻子叫什么名字?”
    “马杉杉。”
    旁边的员工连忙插嘴:“我们单位没有马杉杉,我已经说过两次了。”
    警察又问池志:“你要找的马杉杉是什么单位?”
    “飞翔文化传媒。”
    一旁的员工说:“你搞错了,飞翔文化传媒在楼上。”
    一个警察捂着嘴笑了,走上前看了门牌一眼,这门牌字比较小,写的是“鸿翔文化经纪”。
    警察对池志说:“先生,你找错了。”
    “哦,那我上楼。”
    “不行,因为你今天闹事,所以我们对你提出警告,现在命令你退出大楼。”
    大闹办公楼被警察警告之后,池志并没有收敛,不过他已经不再去马杉杉的办公楼,他改为跟踪马杉杉。郁聪和马杉杉一起商量出一个计谋:马杉杉找了个跟自己身材和年龄相仿的女同事常思媛。
    常思媛去理发店做了个与马杉杉相同的发型,又和马杉杉互换了衣服和鞋子。
    常思媛挎上马杉杉的手包走出了办公楼。池志跟了上去,常思媛慢悠悠地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家咖啡厅,在一张桌子前坐定,她的对面是一位早已等待的男子。一男一女品着咖啡,喃喃私语。
    池志闯进咖啡厅,看见的是背对他的常思媛。在池志眼里这是一幅不同的景象:妻子跟一个陌生的男人私下聊天,表现得卿卿我我,这是他不能接受的景象。
    “你这个贱货,又偷男人。”
    怒不可遏的他冲上前,从背后揪住常思媛的头发。
    常思媛疼得五官快拧成了一团,不得不随着池志的手上动作起身。
    池志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他的那张脸瞬间从通红变成铁青色,脸上的肉不由自主地抽动,他松开手:“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常思媛杏眼圆睁,大喝一声:“你这个坏蛋,你要干什么?”
    常思媛对面的男子也迅速立起,一个猛虎下山,抓住池志的胳膊,厉声呵斥:“你是在侮辱妇女你知不知道?你别走,我要叫警察。”
    男子比池志年轻,身体也比池志强壮。池志情知不是对手,他后退几步,使出全身力气摆臂,挣脱了男子,立刻不见了身影。
    这两件事都被池瑞卓写进了作文,唯一不同的是,在作文里,咖啡厅的男子变成了“保安”,但其实,这个男子是郁聪安排的一个男同事。
    江柏舟忽然觉得,特殊班会是成功的。
    5.终局
    法院很快颁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通知了祝秀芬和池志。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祝秀芬谩骂、殴打申请人郁聪。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池志谩骂、殴打、跟踪申请人马杉杉。
    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法官同时向祝秀芬和池志强调,被申请人应当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不履行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并且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肖问豪依据这一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