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结婚”合同(上)
作者:柳知非   小法庭最新章节     
    1.失败的结婚登记
    “女士,我不能给你办理登记。”
    “啊?这是为什么?”
    “我查到2021年3月18日你在越海市越西区婚姻登记处和一个名叫‘王心’的男子登记结婚了。”
    “先生,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但那不是真的啊!”
    “对不起女士,我们这里的婚姻登记没有假的。你必须先办理离婚登记,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这是越海市越东区婚姻登记处的一幕,办理结婚登记的女子叫黄鹂,她身边的男子叫于鹰。两人今天打算开启人生中的第二段旅程。
    “黄鹂,你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说……”
    于鹰的声音无疑属于高分贝,跟这里的环境不搭调。人类发声规律是,分贝高,语速也会不由自主地加快。于鹰不仅语速快,他此刻走路的步伐也快。他朝着门口走去。
    刚才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有意避开他,但他还是觉察到了。
    黄鹂追了过去:“于鹰,你听我解释,都是因为房子……那个小伙子,他……”
    “嗬!还是一个小伙子,你以为有房子就可以骗人?你也不想想自己多大岁数了?”
    喜庆日秒变悲伤日。等待办理手续的男女闹不清这对中年男女是结婚还是离婚。
    黄鹂跟上来,却无法追上于鹰。于鹰在门口招呼了一辆出租车。黄鹂眼瞅着出租车消失在车流中。
    于鹰迈出了大厅。身后的黄鹂在风中凌乱。
    黄鹂的落寞,真的像是黄鹂,后一个黄鹂是指黄鹂鸟。本应“两个黄鹂鸣翠柳”,现在只剩下了一个。
    一个小时之前的气氛还是热烈和欢庆的。
    一辆黑色小汽车停在了越海市越东区婚姻登记处门前,车里走出一对男女。女人头上扎着粉红的蝴蝶结,大约四十多岁,身上披一件青黛色的大衣,女人的身材已经有些发福。男人的岁数与女人相仿。女人从随身包里取出化妆盒,掏出一支口红,对着化妆盒修补嘴唇。看得出,女人很在意今天这个日子。
    女人挽着男人的手臂走进了婚姻登记处。
    女人是黄鹂,男人是于鹰。
    登记窗口前,黄鹂掏出一包糖,笑眯眯地递给工作人员:“您请吃糖。”
    她要把甜蜜传递给工作人员。
    “谢谢!我们有纪律,不准接受申请人的礼物,请您收回糖果,女士。”
    工作人员果断回绝了黄鹂,别人的甜蜜在他这里是职责。
    “请拿出身份证、户口本。”说罢,又递给两人一张表格和一份文件,“请把这个文件签署一下,再填这张表。别忘了仔细阅读文件。”
    检查表格和文件没有发现错误,工作人员拿起身份证,对照着端详一番:“你叫黄鹂?”
    “对,我叫黄鹂,就是‘两个黄鹂鸣翠柳’的那个‘黄鹂’。”
    又拾起另一张身份证,上下打量着:“你是于鹰?”
    “对,我是于鹰,奥,不是捕鱼的鱼鹰,‘于’字是‘干勾于’的那个‘于’”,‘鹰’才是鱼鹰的那个‘鹰’。
    “是自愿结婚吗?”
    “是,是。”两人几乎同时回答。
    工作人员的指尖在键盘上跳跃。电脑屏幕上的信息终止了工作人员的操作,也终止了这对中年男女的甜蜜之旅。
    黄鹂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好在她的大脑还没有“宕机”,只是短暂的“卡顿”。
    她拨通了一个电话:“王心,你听着,赶紧过来跟我办离婚登记。”
    电话里一个声音回答:“大姐,我现在在外地出差,得两个月之后才能赶回来,这项工程工期比较紧……”。
    “你是不把我的事儿当事儿是吧?别忘了当初我也是为了帮你,不回来你就等着瞧。”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有些人的情绪会变成“纯天然”,黄鹂就是这种人。如果要形容此刻的她:就是激动、激越加愤怒。
    对话不在一个频道上,好似两个时空的人,黄鹂直接挂断了电话。
    2.撤销婚姻
    两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王心独自发呆,他回到越海市已经好多天了,现在的他心烦意乱,他交了一个女友,虽然认识时间短,但双方都暗示有结婚的想法。他在女友身上已经花了不少钱,暂时赢得了女友的芳心,但夜长梦多,现在的年轻人容易移情别恋。
    但是他知道现在根本不可能和女友办理结婚登记,因为他和黄鹂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他思考再三,决定和黄鹂谈一次。
    今天是他与黄鹂约定见面的日子。王心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意图。黄鹂听完勃然大怒:“好你个王心,我当时跟你说赶快回来办离婚登记,你干什么了?”
    “大姐,你谅解,我确实是因为回不来。”
    “哦,现在你有时间了。我还没有时间呢。”
    “大姐,你是热心人,帮帮我。”
    “行。咱们谈谈条件吧,因为你,我和男朋友的关系已经断了,这该怎么办?”
    “你说吧?”
    “我给你两个选项。第一,承认咱们是真的登记结婚……”
    “大姐,这不行的……”
    “第二,给我50万的赔偿。”
    “大姐,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我已经给你钱了。”
    “这是精神损害赔偿,你耽误了我的青春。”
    “大姐,你已经四十六岁了……”
    “怎么,嫌我老?这岁数正当年。要不是因为你……”
    话没说完,黄鹂掩面啜泣。那天在婚姻登记处的痛楚一幕又在脑海里回放,被拒绝登记之后,黄鹂又一次找到于鹰,想跟于鹰解释。
    在于鹰眼里,黄鹂欺骗了他,因为黄鹂曾经说自己有房子,并拿出房产证的复印件。于鹰相信了,才答应和黄鹂结婚。
    黄鹂在诉苦:“现在,男朋友跟我分手了,这50万能赔得过来吗?再说了,咱们是合法夫妻,你的收入也有我的一半。”
    王心双手抱头。他无法想象黄鹂竟然提出这样的要求,况且自己现在也拿不出50万,而没有50万的赔偿,黄鹂不可能答应跟他办理离婚登记。
    王心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律师叫顾绵延。顾绵延听完,慢悠悠地说:“这事嘛,找我就对了。”
    王心一阵欣喜,连忙问该怎么办。顾绵延还是不紧不慢地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有两种救济方案,一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二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那个更快?”
    “现在还谈不到快与慢的问题,首先是哪一个救济方案可行的问题。”
    “那……到底哪一个可行呢?”
    “首先,婚姻无效的条件。”顾绵延停下来,点了几下手机,眼睛盯着手机屏幕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是重婚,第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是未到法定婚龄。你看看你符合哪一条的规定。”
    “这三条都没有啊。”
    “那就只能采用第二个方案。”
    “第二方案需要什么条件?”
    顾绵延的眼睛还是不离手机屏幕:“《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个……”
    “还有,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是怎么个胁迫法?”
    “就是对人的身体实施控制或者精神控制……”
    “这个没有。”
    “重大疾病呢?”
    “不知道啊。”
    “你需要开动脑筋,比如有焦虑症什么的。”
    “什么是焦虑症啊?我没有听说呀。”
    顾绵延又点击了几下手机屏幕,嘴里念道:“焦虑症是指以焦虑情绪体验……”
    “顾律师,我不知道黄鹂有没有这个病。”
    “你要有想象力,比如她是不是很容易动怒?”
    “是。”
    “她是不是总是觉得未来很糟糕,很担心?”
    “是。她要我赔她50万就是因为这个。”
    “那就对了,这就是焦虑症。”
    王心露出满意的笑容,顾绵延趁热打铁:“还有,撤销婚姻之后,你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一栏还是‘未婚’。”
    “我本来就没结婚。”
    “嗯!那不一样,你现在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是‘已婚’。如果你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一栏就变成了‘离异’,还是结过婚……”
    “哦,对。我再登记结婚跟女朋友不好交代了。”
    听着顾绵延滔滔不绝的讲解,王心已经从满意变成了大喜过望,当即就与顾绵延签订了《代理合同》,委托顾绵延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并交纳了律师费3万元。
    3.法庭审理
    两个月之后,原告王心诉被告黄鹂撤销婚姻案开庭审理。原告王心和代理律师顾绵延出庭应诉,被告黄鹂出庭应诉。
    王心的理由是,黄鹂隐瞒了重大疾病。
    审判员转向原告席问:“原告,你说被告隐瞒了重大疾病,是什么疾病呢?”
    顾绵延回答:“焦虑症。”
    “有诊断报告吗?”
    “没有,但被告时常表现出焦虑的症状。”
    “什么样的症状?”
    顾绵延在回答:“脾气暴躁,容易生气,还有,总是担心将来的生活。”
    审判员转向被告席问:“被告,你同意原告的理由吗?”
    “我同意,只要他愿意给我50万我就同意离婚。”
    “被告,本案是请求撤销婚姻,不是离婚诉讼。”
    “哦,那我不同意。”
    “不同意的理由是什么?”
    “我没病,我没有什么焦虑症。”
    审判员转向原告席问:“原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有焦虑症。”
    顾绵延回答:“刚才被告要求50万元赔偿已经证明她对未来充满了焦虑。”
    审判员接着问:“原告,你是什么时候认为被告有焦虑症的?”
    “结婚之后。”
    “结婚之前你说的那些症状有吗?”
    “没有。”
    黄鹂插话,表情愤怒:“胡说,我结婚前就这样。”
    审判员制止了黄鹂,又转向原告席:“下面这个问题请原告本人亲自回答,你在婚前有没有跟被告约定哪些病不能结婚?”
    王心看了一眼顾绵延,顾绵延向王心使了一个眼神,王心结结巴巴地说:“有……有约定。”
    “怎么约定的?”
    “约定焦虑症不能结婚。”
    “有证据吗?”
    王心低声问顾绵延:“有证据吗?”
    顾绵延也小声说道:“问你呢。”
    王心结结巴巴地回答:“没……没有。”
    审判员转向被告席:“被告,你跟原告有没有约定过什么病不能结婚?”
    “没有,他什么都没有问。”
    “被告有证据向法庭提供吗?”
    “没有。”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法官,我真的没病。什么焦虑症的,我也没有听说过。”
    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焦虑情绪不等于焦虑症,而且即使一方患有焦虑症,通常也不属于可以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除非一方在婚前向对方明确表示过一旦患有焦虑症就不结婚。根据医学常识,焦虑症患者有正常的认知能力,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志,属于可能治愈的疾病。况且原告没有提供被告患有焦虑症的证据,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婚前询问过被告是否患有焦虑症,也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向被告表示过一旦患有焦虑症就不结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心对顾绵延不满意,这一天又来到律师事务所,质问:“顾律师,你不是说有胜诉把握吗?”
    “我说过这样的话吗?”
    “那为什么败诉了?”
    “败诉是法官判的,又不是我判的。”
    “那你得退我律师费。”
    “我依据代理合同,已经完成了代理义务。”
    “可是没有达到目的。”
    “笑话,你去医院看病,病没有治好,你找医院退医疗费试试。”
    “你收了3万律师费,你退我一半也行。”
    “这是《代理合同》约定的合法收费。”
    王心没有把律师费讨回来,他又在网上咨询了一个律师,问有没有办法把律师费要回来。律师答复他不可能。
    王心并没有在讨回律师费问题上花太多的心思,这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教训,自己和黄鹂的官司都是背着女友进行的,和女友比起来,这点儿钱算不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