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混乱
作者:长安宅   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最新章节     
    整个法庭瞬间陷入了颇为混乱的场面。法警大声呼喊着维持秩序,晕厥的石村被抬到了走道的中间。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内,几位法官助理也立刻赶到了审判庭,面露焦急神色,守在过道旁,赶紧拨打着紧急电话。现场的旁听人士被即刻命令退出法庭。

    很快,诺大个刑事审判庭,只剩下法官、检察官、与石村同行的丹羽,还有北原、宫川,以及法官助理,还有法警。

    “香惠!”森本也想上前查看,但却被身旁的司法警察紧紧按住。

    北原站在审判庭的大门口,在看到不远处出现了穿着白衣服的急救人员以后,立刻挥手,指引着他们赶来这里。

    在救护人员赶到的时候,石村也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睛了。经过一番现场检查后,这位女研究员并没有大碍。但最终出于谨慎考虑,还是让石村躺在了移动式抢救床,通过平时法警押送嫌疑人的特别通道,直接送到裁判所的地库,上了救护车,前往医院观察。

    见到被告人的家属平安无事,佐久间法官不由得长舒一口气。方才那下石村晕厥的样子,着实吓到他了。如果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自己背一个处分是跑不了的。接着,佐久间法官,看着岩永和北原,沉声道:

    “庭审先暂时停止。你们两个,到后面的阁房来!”

    ……

    ……

    ……

    裁判所大楼,3层,庭审阁室。

    阁室内有一张办公桌,旁边还有一个衣帽架子,上面已经挂上了黑色的法袍。佐久间法官坐在后面,眉头微微皱起。本来以为今天下午这个案件应该就是一个认罪认罚案件,就算是适用普通程序,也最多不会超过1个小时。

    没想到这个案件却最终变成了一个无罪辩护案件。

    并且还出现了被告人认罪认罚,而律师却要持无罪观点的罕见局面。

    北原义一……佐久间法官心中默念了一下这个名字,之前他在法官的聚餐上,还听说过高梨法官提起过这个律师的名字,说是在此前的古籍点校抄袭案中给她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结果,现在这个律师就搞出了现在这个案件中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还有效的法律难题给了自己。

    佐久间法官随即抬起头来,望着面前的岩永和北原,“现在把你们叫过来,就是为了关于本案中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问题。北原律师,现在我问你,被告人已经明确认罪认罚了,你是否还要继续坚持无罪辩护。”

    北原站在办公桌的面前,露出着微笑,像是一个有着十分厚脸皮,干坏事的小孩一般,“是的,裁判长。很抱歉,我必须坚持无罪辩护,在案证据和材料无法说服我森本是有罪的。”

    岩永冷哼一声,“裁判长,对方明显就是诡辩!被告与辩护律师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辩护律师所发表的观点,就应当视为被告的观点。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就应当认为被告拒绝认罪!除非森本将辩护律师的委托关系解除,否则就应当视为森本认可辩护律师的观点!”

    话音落下,北原直接回道:“本案之中,森本委托了我和宫川律师一同作为辩护人。宫川律师赞同森本认罪认罚的观点,并持罪轻辩护。如果,我的观点算作森本的观点,那宫川律师的观点又该算作谁的观点?!”

    “你!!”岩永再次被北原呛了一口。他愈来愈发现这位年轻的律师,似乎总能找到奇怪的角度进行切入,冷不丁的暗戳一枪。这种诡辩的能力,真是让人讨厌!

    岩永再度开口道:“那你就给我退出这层委托,留下另一位律师就行!”

    “行了!不要吵起来。这里不是法庭辩论!”佐久间法官开口制止道,“现在,岩永检察官,你说一下你撤回具结书和量刑建议的依据。”

    岩永立刻回答道,“被告人森本虽然表面上认罪认罚,同时佯装不同意律师无罪辩护的观点。但其没有解除辩护律师的委托,应当视为对辩护律师观点的默认。因此,实际上违反了具结书规定的认罪认罚条件。”

    佐久间法官听着岩永的回答,思索了片刻,接着说道,“北原律师,请你说一下你认为认罪认罚具结书还有效的理由。”

    北原随即开口道,“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国家公权机关与被告人、律师签署的文书。具结书的拘束力应当只约束在文书上的签署方。森本这个案件,我是上周才接受他家属的委托。此前森本虽有委托其他律师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署,但我没有参与之前的这个过程。认罪认罚具结书上也没有我的签名,因此,本案具结书对我没有产生法律效力,不妨碍我做出无罪辩护。”

    岩永迅速反驳道:“即使你没有在具结书上签名,但此前律师的签名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也实际上对你形成了拘束,你也必须要遵守具结书的内容。”

    “即使退一步而言,律师此前在具结书上有签名。”北原开口道,“但是,裁判长。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辩护律师在具结书的签名地位究竟为何。律师在具结书的签名既可以理解为对具结书的同意,但也可以理解为仅是对有关过程的见证,而不是对内容的认可。因此,律师即使签署具结书,也不能妨碍其作出无罪辩护。”

    佐久间法官再次陷入了思考,他感到面前这个问题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又过了几分钟后,这位法官说道:“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国家公权机关签署的文件,在通常情况下,不应当随意推翻。”

    “岩永检察官。考虑到现在这个案件,律师要作无罪辩护。一审判决结果可能会同时引起控辩双方的不满。这个案件有极大的可能会面临上诉或者抗诉,要在京都府高等裁判所进行二审。一旦去到高等裁判所,届时本案中有关认罪认罚具结书效力的认定,就有可能会成为具有拘束力的先例。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必须要慎重。”

    佐久间法官继续道,“考虑这个案件检方一旦抗诉,相关公诉工作就会由京都高等检察厅进行,不再由你负责公诉。因此,岩永检察官你最好和高等检察厅那边协调一下关于本案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问题。你最好向高等检察厅请示之后,再决定是否撤回。”

    岩永的腮帮鼓了鼓,然而面对法官的要求,又不好拒绝,只好拿出手机,“行。佐久间法官,我先到外面和高等检察厅那边通个电话,再给你回复。”

    这位检察官表情不满地走出了办公室。

    很快,关于森本贪污罪一案认罪认罚具结书效力问题的请示被传达至京都高等检察厅。京都高等检察厅迅速召集了检事和资深检察官进行紧急开会研讨。在面对涉及到京都大学的案件,没有任何人敢于怠慢。

    下午4点32分,京都高等检察厅回复左京区地方检察厅的请示:

    “本厅,同意你厅关于森本贪污罪一案中认罪认罚具结书效力的观点。辩护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的,应当视为被告人拒绝认罪认罚,你厅可以对量刑建议进行重新调整。至于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是否有效的问题,应当留待裁判所判决。”

    4点35分,岩永向佐久间法官出示京都高等检察厅的电子回函,正式将对森本的量刑建议调整为十六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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