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马晓东的来信,宋菱歌的心久久无法平静。
当初她和马晓东久别重逢,两个人能够一拍即合商定报复事宜,全都是因为两个人心底都有无法愈合的伤痕。
但是那些伤痕,又因为身边家人的陪伴以及一些其它原因,而慢慢淡化。
时间会将一切淡化甚至抹去。
宋菱歌相信马晓东在跟她合谋的时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但是当最初报复的快感过后,他就开始思考当下的人生。
为了宋建平再次步入阴沟地狱,值得吗?
在他内心的天秤做了最后的决断,毅然决然的带着母亲重新踏上另一条全新的道路。
宋菱歌觉得自己错了,错在即使为了报仇,也不应该拖马晓东下水。
每个人对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认知不一样。
或许,马晓东一家在离开南州,获得多年平静的生活之后,发现他们生命的意义便是珍惜生命,好好珍惜每一天。
说不上谁对谁错,本就没有对错,那只是个人的选择。
马晓东一家选择释怀,没错。
宋菱歌选择让真相大白,有错吗?也没错。
选择无关对错。
宋菱歌也有错的地方,错在有时候太过偏激,有时候又太过保守,常常左右偏离。
但是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心里有些小阴暗但是大体上是个善良的好人,会纠结、会犹豫,心里却又会不断的给自己坚定目标。
于她而言,这是她的人生。
每一个抉择都至关重要,会影响她的一生。
是为了报仇不顾一切,还是珍惜重来一世的机会好好在世为人?
宋菱歌再一次陷入了纠结。
不过她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焦虑,现在的她学会了自洽,有些问题的答案交给时间,自会给你解答。
南外优秀学子晚会定在周五晚上七点。
宋菱歌给自己选了一条银色带闪钻的晚礼服,勾勒出她玲珑的曲线,脚上穿着同款带亮钻的高跟鞋,行动间波光流转、美轮美奂。
棕栗色的长发烫了一次性大波浪卷发,她显得成熟了几分,平添了一抹风情。
宋菱歌从二楼下来的时候,惊艳了楼下等着她的人。
她知道自己装扮有多迷人,但还是被那三个人的表情给夸张到了。
赵章国和林秀芝第一次意识到宋菱歌不再是个小孩子了,她变成了和她母亲一样明艳的大美人。
只是,赵觉雨那朵花已经被摧残,这一朵,绝不能再步后尘。
看到林秀芝眼里闪着的泪光,宋菱歌知道她是想赵觉雨了。
“完了,我得去换件衣服。”宋菱歌抿着嘴略显郁闷地说。
“这身不挺好的,换什么啊?”赵章国不解地问。
宋菱歌纤纤玉指故意做作的指了指林秀芝:“你看姥姥,都快被我丑哭了。”
林秀芝本来还陷在忧伤和疑惑当中,被宋菱歌的话逗笑,一下子被绷住笑出了声。
她一边擦眼角的泪一边笑着说:“我就不能是被美哭了?你这孩子就知道打趣我,快下来吧,南生都等你半天了。”
乔南生上前一步,在楼梯口朝楼梯上的宋菱歌伸出了手。
今天的他穿了一套黑色西服,剪裁得体的西装显得他更加英俊干练。
乔南生微笑着站在那里,宋菱歌感觉前世那些爱豆都比不上此刻的他。
如小鹿一般惊慌的心跳,是宋菱歌对他的告白。
她的手缓缓搭到他的手上的那一刻,幸福感在这一刻具象化。
林秀芝这次是真的忍不住了,这副美好的画面在她眼里,就像是在送宋菱歌出嫁。
希望这朵鲜花,得遇良人,永远美好的绽放。
“你怎么又哭了?”赵章国搂住老伴,边给她擦眼泪边问。
林秀芝推开他枯槁的手,自己拿了手绢擦眼泪,边擦边说:“看着太美好了,还不能让我感动一下啊?”
笑容灿烂的像一朵花的宋菱歌和乔南生拉着手互相对视一眼,好甜。
此刻的空气都弥漫着甜得发腻的味道。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两情相悦,又受家人倾心祝福的感情呢?
“好好好,我陪你慢慢感动,不过菱歌和南生得出门了。”
宋菱歌瞟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果然,化妆是最耗时间的。
“姥姥、姥爷,那我们走了。今天晚上可能会比较晚,你们就不用等我了。”
“好,给你留盏灯。”
……
“哎,我说乔南生同学,你能不能认真开车?要不换我来?”
宋菱歌已经记不清这是乔南生第多少次转头看她了。
偷偷瞄的、光明正大看的、借说话故意转过来看的……总之任何明的暗的机会都被他利用上,只为转头看看身旁的人。
“如果你不是穿的高跟鞋,这倒是个好主意。”乔南生再次偏头回答她的话。
不怪他,只怪今晚的宋菱歌太迷人了。
认识宋菱歌的时候还是跟漂亮挂不上钩的年纪,后来重逢似乎也在相处之中淡化了她的美貌。
今晚让乔南生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宋菱歌。
明艳动人,美丽大方。
“你这样会让我觉得,我平日里是很邋遢吗?”
宋菱歌自己也承认,今晚的她稍微用了一些小心机,确实美的连自己都心动。
但是,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平时的她虽然很少化妆,但是也不至于跟化妆后的样子相差甚远。
可是这些人的反应……
“不不不,那倒没有。但是今天的你很不一样,完全不同的风格。”乔南生赶紧解释。
这个时候一旦解释不到位,他知道后果很严重。
宋菱歌打开前方遮阳板的化妆镜,再次确认妆容无瑕,才满意的合上了镜子。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但是情人哪里比得上情敌值得我花心思。
宋菱歌一定要以最好的面貌迎接今天的晚会。
一切只因为收到邀请函的时候,宋菱歌注意到,手写体部分的字迹很熟悉。
不知道是不是重生带来的超能力,宋菱歌感觉今生的记忆力和观察力都比前世要好很多。
所以看到邀请函的第一眼,她就认出来了,那是夏娇娇的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