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新的开始
作者:捉笔人   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最新章节     
    “鸵鸟”的倍镜里头,出现一个陌生的身影。
    一瞅就能看出,来人不是个易与之辈。
    是他?
    昨儿夜里,也是这么个身影,高大魁梧,身上的衣服被肌肉撑得,随时就要爆裂开来,他像一座铁塔般,站在那儿格外引人注目,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惊愕和敬畏。
    同时,此人身上有股强大的气场和自信,让人觉莫着他有无可匹敌的力量和震慑力。
    来时,杨朝升用易容术乔装改扮了一番。
    即使满脸的虬髯,也没能掩盖住他天生的气质。
    哼——
    “在脸上黏了几撮毛,就想要瞒过俺。”
    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少不了点亮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
    被人拿枪瞄着,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再度萦绕在杨朝升的心头。
    让他立马激发了身体的全部潜能,调动着自个儿的五感六觉。
    鸵鸟一句漫不经心的小声吐槽,被杨朝升敏锐的听觉纳入了耳中。
    他已然发现了鸵鸟的狙击位置。
    常言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这一回,鸵鸟没有犹豫,他没有去等最佳的时机出手,也没有选择最喜欢使用的爆头狙击方式。
    鸵鸟选择了先发制人,果断地开了一枪。
    砰——
    7.92口径毛瑟狙击步枪的枪口,吐出了枪火。
    子弹以900米\/每秒的射速,射向了杨朝升。
    出道以来,鸵鸟几乎没有过失手的记录,要么不出手,出手必定会收走目标人物的一条小命。
    鸵鸟眯着左眼,他的右眼就像长在了狙击枪的瞄具上,透过倍镜的观察,来判断目标是否已然被自个儿击杀。
    “他究竟是人,是鬼。”
    鸵鸟一声惊呼出声。
    他可以肯定自个儿将将没有眨过眼睛。
    倍镜中的大个子,却像从来没有出现过那般,在原地消失不见了。
    他不知道的是——
    身体四维属性达到了人体极限的杨朝升,已然超越了正常人类的认知,第一时间,就预判了他的预判。
    在鸵鸟做出射击举动的同时,他快速移动到一处有利的位置,险而又险地躲过了这足以致命的一枪。
    对收割过无数条人命的鸵鸟来说,他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鬼神的存在。
    他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在寺庙的残垣断壁中搜寻着杨朝升的身影。
    狙击手地每一项潜藏技能,同时也是一件反潜藏的制胜法宝。
    潜行、伪装、观察和侦查、精准射击,以及使用掩体。
    除了突破科技发展后的电子战对抗干扰和反制。
    现而今,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狙击手,所应具备的职业素养。
    在鸵鸟交出的成绩簿上,都是令其他人难以望其项背存在。
    很可惜——
    今儿个,他遇到了一个距离先天生灵只差了半步的人类。
    这类人,在那个古武盛行的年月也很少出现。
    在民间流传较广,被人称作老神仙般的人物,有西来的达摩跟张真人三丰。
    他们均达到了半步先天,是江湖人眼中的武林泰斗,个中翘楚。
    作为老坐地户,鸵鸟有信心把人给找出来。
    他手中的毛瑟狙击步枪,呈220°扇形扫过,探查每一个记忆里头,能够让人藏身的地点。
    当枪口由左向右,到达大约180°的方位之时。
    鸵鸟被一道反射的阳光,透过瞄具一下刺到了眼睛。
    咯噔——
    鸵鸟顿感脖颈子发凉。
    目标人物使用的家伙什,居然也是一杆狙击枪。
    毛熊国生产的莫辛-纳甘m1930年式狙击步枪,对上了德三生产的7.92口径毛瑟狙击步枪。
    枪都是好枪,在性能上几乎不相伯仲。
    它们的每一次对决,都是一场以性命为代价的豪赌。
    砰——
    就在鸵鸟感到吃惊的档儿,杨朝升率先发难,抽冷子扣动了扳机。
    莫辛-纳甘m1930年式狙击步枪的枪管更长,较长的枪管有一定的降噪作用,发出的枪声比较低沉。
    枪声传导的速度要比出膛的子弹慢了不少。
    以杨朝升殿堂级别的射击水平,听到枪声,就代表着一条生命的终结。
    杨朝升这一枪打得非常刁钻。
    子弹击穿毛瑟狙击步枪的瞄具,透过鸵鸟的右眼,在他的脑瓜上,留下了一个致命的子弹窟窿。
    这子弹咬肉的响,杨朝升可听得真真的。
    他正准备上去摸个尸。
    计划便被一阵“呜——呜——”的汽笛声给搅了。
    西山下,现而今临时驻扎着一支部队。
    军营里,有人拉响了警报。
    这是一支英雄部队,在关外打了老鼻子战,上至部队的一二号首长,下到炊事班最不起眼的大头兵,上上下下皆是百战余生。
    他们有一个算一个。
    搁战场上,只凭枪声、炮声,就能分辨出对方的武器配置,是捷克式,还是歪把子;是凯申式,还是汤姆逊。是榴弹炮,还是大型的速射山炮。
    丰富的战场经历,让他们能够精准地预判出敌方炮弹弹着点的位置,一个个的堪称人形雷达......
    五月鸣蜩,进入了夏季,老天爷见天的刮东南风。
    微风裹着西山上的枪声,传进了山下的军营。
    这两声枪响,听着那么的熟悉,又是如此的陌生。
    留在军营值班的主官一点儿不敢大意,赶紧拉响了警报,警卫连、特种作战连齐齐上阵,被临时授命分成若干个班,依次向西山,做出接敌状态下的地毯式搜索。
    在部队还没有合拢形成包围之际,杨朝升瞅准一处空档,悄摸摸地溜出了西山的范围。
    杨朝升没有马上离开,今生第一次见着榔头镰刀正规的野战部队,说什么也得开开眼——不是。
    只见他登上一处山包包。
    不慌不忙地在小山上,找了一棵正对着西山的大树,杨朝升使出一式梯云纵,纵身跃到一根粗壮树杈上。
    有着繁茂枝叶遮蔽,杨朝升从容地取出一副望远镜,将西山上的情形一览眼中。
    在三三制战术下,野战部队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军队作风,让杨朝升有一种——撼山易,憾岳家军难的既视感。
    真不愧为百战雄师。
    难怪能一路摧枯拉朽,把常凯申几百万的刮民党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这样的结局,让他想起了逸仙先生的一句至理名言。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感慨了一番后,杨朝升从大树上一跃而下,迈开大步走向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