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驯兽
作者:捉笔人   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最新章节     
    叮!吃亏是福系统上线。
    检测到保密局“百鸟组”成员白头鹎,威胁到宿主的生命安全。
    系统激活,选择如下:
    【一、获得驯兽技能+1】
    【二、获得追踪技能+1】
    【三、获得易容术技能+1】
    【四、略过,获得目标人物好感度+1】
    叮!
    检测到保密局“百鸟组”成员鸵鸟,威胁到宿主的生命安全。
    系统激活,选择如下:
    【一、获得狙击技能+1】
    【二、获得野外生存技能+1】
    【三、获得静止潜伏技能+1】
    【四、略过,获得目标人物好感度+1】
    收到了系统提示。
    杨朝升暗自腹诽。
    今儿个,他没看黄历。
    出门,就撞见了两个想要自个儿命的。
    咯!
    杨朝升捂嘴,打了个酒嗝。
    他的脚步开始变得虚浮,醉行醉态,左右摇摆。
    时而快,时而慢;
    时而进,时而退;
    时而蜿蜒蛇行,时而蹦跳猿跃。
    杨朝升施展出醉拳的步伐,借以躲过来自暗处的黑枪。
    他的眼睛、耳朵、鼻子、心眼子……这会儿可都没歇着。
    杨朝升用眼角的余光,搜寻着街道两旁的每一个可疑地点。
    人类已然退化的动耳肌,在他的身上,重新恢复了最初的功能。
    耳廓出现了细微地抖动。
    夜幕下,略显冷清的街道上。
    人耳可察的各种声音,被杨朝升一一捕捉。
    时值阳春三月,正是山桃花盛开的桃花季。
    桃花的香味很淡、清香的带着一丝丝的甜香。
    空气中,杀手有可能留下的枪油味、硝烟味、血腥味等异样气味。
    被无处不在的花香一一掩盖。
    这一回的对手,很不一般,很会躲猫猫。
    他们有备而来,占据先机。
    杨朝升调动的视觉、听觉、嗅觉能力,几乎毫无建树。
    嘶......
    杨朝升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
    这一回,恐怕遇到了高手。
    这段时间,杨朝升就像个乖孩子,学车、捯饬园子,上夜校。
    最多在闲暇时,跟陈大美妞过过招。
    三点一线。
    他过着悠然自得的小日子。
    也没去招谁惹谁。
    嘿!
    这俩孙贼,会是谁给自个儿安排上的?
    难道是他?
    小板儿爷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张面孔。
    人脸的主人,没别人。
    正是潜伏在东城区局子的胡黎。
    杨朝升估摸着有可能。
    就在他消耗脑细胞的时候。
    猛不丁,感觉到后背一阵发凉。
    如果他的第六感没有出错。
    此时,有人在不远处,正拿枪指着他的后背。
    眼巴前,有一棵大槐树。
    大槐树的树身粗壮,枝条上面挂满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杨朝升迅速地做出了反应。
    他装作一个踉跄,顺势藏到了这棵行道树后面。
    “怎么可能?”
    杨朝升的异常举动。
    让藏在暗处的一个大个儿,无比的讶然。
    大个儿是刮民党保密局的狙击手。
    代号:“鸵鸟”。
    鸵鸟很会挑地儿。
    他这个狙击点选的很刁,位于民宅外墙的一处花窗口。
    花窗外,有一棵长时间没人打理过的黄杨树。
    长势枝繁叶茂的黄杨树,把整个花窗都给遮掩住了。
    借助周围环境的自然条件,搭建出一个隐蔽的狙击点,是一名狙击手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这样一个狙击点,在鸵鸟刻意的布置下,就算是六觉感官异于常人的杨朝升,也没能发现今儿来刺杀他的人,就藏在黄杨树后。
    透过留出的观察缝隙。
    鸵鸟把杨朝升所做的一切举动,都瞧在了眼里。
    可以肯定,自个儿的这个刺杀目标已然有所察觉。
    鸵鸟在心里嘀咕:今儿的刺杀目标不简单,是一个少见难缠的家伙。
    他甚至有点儿后悔了,为什么不提前将这个目标狙杀。
    别看鸵鸟长的五大三粗,一副糙汉的样儿。
    其实,他是个精细的完美主义者。
    每一次的行动,他都会寻找最佳的狙击位置,等待最好的击杀时机。
    一击必杀。
    一击脱离。
    鸵鸟把刺杀这种被人唾弃的暴力手段,升华到了暴力美学的艺术层面。
    有道是,不成疯便成魔,不疯魔不成活。
    鸵鸟做为保密局排名前三的王牌狙击手,那可不是盖的。
    这会儿,在春田m1903狙击步枪的八倍镜里,他只能看到刺杀目标露出的一个衣角。
    鸵鸟的脸上,挂上一缕苦涩的无奈。
    鸵鸟没有忘记,这一次刺杀行动,自个儿还有一个同伴从旁协助。
    他把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杨朝升藏身大槐树上挪开。
    鸵鸟通过狙击枪的瞄具,观察起了同伴白头鹎的反应。
    他是一个有点儿内向的人。
    不善言辞,不善交际。
    这成为了他仕途上减分项。
    俗话说:能干的不如能写的,能写的不如能说的。
    嘴皮子利索的白头鹎,自然而然成为了他的顶头上司。
    刺杀是一门要耐得住寂寞,沉得下性子的技术活。
    鸵鸟能忍住,耐心地等待着最佳时机。
    白头鹎却不能忍了,他贸然离开了埋伏地点。
    只见他从腰间,取下了一个碗口粗的大竹筒。
    丝丝丝......
    白头鹎的嘴中发着一串怪声。
    啪嗒!
    从竹筒中,蹦出了一只大耗子。
    大耗子有一尺来长,一身油光水滑的毛皮。
    豆大点儿的老鼠眼,不时忽闪着殷红的异芒。
    让人称奇的是,大耗子的四只爪子上,全都套上了做工精湛的倒爪钢钩。
    钢钩之上,仔细瞧,能看到有几抹惨绿的颜色。
    出现这样的痕迹......
    这鼠爪套着钢钩上面,必定是喂了见血封喉的毒药无疑。
    丝丝丝......
    “小宝贝儿,去吧!
    帮老爹,去把那个躲在树下面的人给挠了。”
    大耗子好像能听懂白头鹎的言语。
    它举起一对前爪,无比滑稽地作了个揖。
    便化作了一道黑影,直奔杨朝升所在的大槐树而去。
    我勒个去。
    谁又能想到,一个卖耗子药的,会奇葩到把一只大老鼠,当作自个儿的亲儿子来养。
    刺啦,刺啦......
    耳畔传来,类似勺子刮擦锅子底的异响。
    杨朝升定睛一看。
    只见一只猫儿般大小的大耗子,正横冲直撞地蹿了过来。
    奇诡的是。
    大耗子的爪子每每接触地面,都会带着星星点点的火花。
    这让杨朝升猛然想起,从系统提示上看到的一条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