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十岁太子,怎能做人主?
作者:青港沉沙   跟着姓名学国学最新章节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帝乙的妹妹出嫁,她的服饰还不如陪嫁的侧室服饰华美。这象征侧室的才能、品德和相貌还要超过正妻。
    丈夫对侧室的宠爱非同一般,但要把握好度。这个度就是“月几望”,待遇可以和正妻差不多,却不能完全一样。这样才便于正妻管理家庭,吉利。
    有人问正妻如果实在德不配位,怎么办?
    古代是允许休妻的,有七出之规,也有和离之法。但古人对所谓休妻、和离非常谨慎,比如汉代律法规定了“三不去”。当妻子曾经帮助舅姑服丧,娶妻时贫穷休妻时富有,以及妻子被休后无家可归,即使符合七出之规,丈夫也不能任意离婚。
    明朝中期以来,从杨廷和、张璁、夏言,到严嵩、徐阶、高拱而至张居正,内阁之中从来没停止过相互倾轧。后起之秀总是千方百计干掉前任,以继任内阁首辅。
    公元1567年,明世宗驾崩,明穆宗朱载坖(1537年—1572年)继位。他曾经的老师高拱因此得宠,被擢升为少保兼太子太保,以文渊阁大学士入阁。
    他性格专横激切,很快与内阁首辅徐阶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冲突。
    徐阶以退为进,上书请求致仕,明穆宗不批准,命令徐阶安心工作。大清官海瑞也坚定地站在徐阶一边,上疏称他忧劳国事,气量宽宏,是值得称赞的好官。
    明穆宗继位后,赦免了以海瑞为代表的所有言官。海瑞被释放出狱不久,调任大理寺尚宝丞,专门负责管理皇帝的御玺、 印鉴,品秩不算太高,但位置相当重要。
    高拱被逼主动辞职,而归乡养病。首辅就是首辅,高珙再怎么受皇帝宠信,也得尊重首辅的权威。
    然而,宫廷权争瞬息万变,形势变易总在一瞬之间。
    徐阶依然接连遭到弹劾,此时他已年近古稀,于是半年内连续二十余次上书请求致仕,第二年七月,明穆宗终于批准他正式退休。
    让他始料不及的是,退休生活更加纷纷扰扰。首先向他开炮的,是海瑞。
    当年六月,海瑞出任应天巡抚。他锐意整顿当地钱粮赋役,勒令地方豪门退田。海青天一来,地方官吏豪绅为之胆寒,辖区内贪官污吏纷纷自动辞职。很多权贵把自家红色的大门改漆成黑色,并且赶紧减少车马随从。
    徐阶的老家松江(今上海松江区)也在海瑞的辖区范围内。徐氏家族在当地拥有六万亩以上的良田,首当其冲要被退田。前任首辅的处境变得非常尴尬。
    海瑞巡抚应天不到半年,便被弹劾为迂腐而不晓施政,改任为南京粮储。江南百姓听说后,纷纷哭送海青天离去。
    海瑞没能奔赴新任。
    徐阶退休后,高拱以吏部尚书之职再次入阁,他把海瑞的人事档案合到了南京户部。海瑞于是称病引退,回到了琼山老家。
    被闲置了一年的高拱当然不会放过徐阶,接连命言官弹劾徐阶,要求调查徐家田产诉讼、逋负官钱以及家奴不法等事。徐阶的长子徐璠、次子徐琨因此被充军戍边,幼子徐瑛则被削籍为民。徐府所有田产皆被抄没,徐阶被迫避居他乡。
    直到四年后明穆宗驾崩,高拱去职,徐阶才总算结束了凄惨的退休生活,得以安度晚年。
    明穆宗在位不到六年就驾崩了。他登基以后纵情声色,身体每况愈下,终于病重驾崩。临终前,他将十岁的儿子朱翊钧(1563年—1620年)托付给内阁大学士高拱、张居正和高仪,是为明神宗。
    公元1572年6月,明神宗登基继位,他依靠张居正开创了万历中兴局面。他在位四十八年,成为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
    明神宗即位之初,面临的最大问题仍然是内阁纷争,这一次,内宫司礼监也掺和了进来。
    按明穆宗的遗命,高拱是首席顾命大臣。在宫中,明神宗最信赖的人则是太监冯保。
    然而两人的关系很坏。因为高拱的阻挠,冯保始终无法出任司礼监掌印太监。当冯保和高拱明争暗斗的时候,张居正(1525年—1582年)找到了扳倒高拱的好办法。他表面上支持高拱,暗中却和冯保保持着紧密合作关系。
    高拱雄心勃勃,打算收拾掉冯保的同时,将司礼监的权力收归内阁。他的计划如果能成功,便意味着丞相制度重现江湖。所以他信誓旦旦地鼓动张居正一起行动:“应与公共立此不世功。”
    张居正微微一笑,转头将消息密报冯保。刀已经架到了脖子上,冯保不甘心坐以待毙,决定主动出击。
    明穆宗去世时,高拱悲痛万分,曾在内阁说过一句话:“十岁太子,怎能治天下!”
    冯保只改了三个字,这句话变成了“十岁太子,怎能做人主!”他又买通两宫近侍,向李太后诬陷高拱欺太子年幼,欲废之而迎立河南周王。
    高拱以专政擅权之罪遣回原籍,同年张居正出任首辅,一切军政大事均由他裁决。他担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以整饬吏治,富国强兵。财政上,他清丈田地,推行一条鞭法;军事上,他任用戚继光、李成梁、殷正茂等名将南征北战;吏治上,则实施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使吏治肃然。
    张居正清丈土地的起点是福建,随后将经验陆续推广到全国。公元1580年,全国共丈量田地七百多万顷,比十年前增加二百三十多万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这为推行一条鞭法创造了条件。
    —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之后,我国古代田赋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使赋役合一,为清代的摊丁入亩制度做出了积极探索。
    一条鞭法并不是张居正的首创。早在嘉靖年间,江西地区曾局部实行并取得可喜成绩,最后广东、浙江、应天、山东等地也先后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实行一条鞭法时成绩斐然,使“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张居正把一条鞭法推广到全国后,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使农民有更多时间投入农业生产。张居正的理财政策除了为朝廷公室谋利,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甚至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
    随着清丈田亩和一条鞭法的推行,万历年间的财政状况大为好转,号称“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至四百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