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望舒不知道杨明烨什么时候给洛婶子写信,但她准备尽快写信将自己的打算告诉洛婶子。
农村的活太重了,洛婶子有手艺,除了可以过来给她看店以外还能做些衣服卖。
她有来自后世的眼光,知道什么样的衣服会成为流行,到时候自己可以穿到洛婶子做一些衣服,这样她不靠自己也可以赚到钱,那她在京市待的也会更安心。
不管怎么说,做衣服都比做农活要轻松的多,而且赚的也更多。更何况她和杨明烨都在京市,她肯定也是想要来的。
回到宿舍以后她就准备了信纸,开始给洛婶子写信。
这已经是从洛婶子回家起,秦望舒给她写的第五封信了。
差不多一个月两封,可是比杨明烨这个亲儿子写的还多。每一封信秦望舒都写了好几页,当然她也收到了洛婶子给她回的信。不然她也不会知道杨明烨寄了多少信回去。
洛婶子的字虽然因为没有练过,所以有些大大小小的,但每个字她都会写,这已经很不错了。毕竟她才学习没多久,洛婶子从京市回去之前,秦望舒还给她买了一本字典,让她不会的字可以查,洛婶子很喜欢这份礼物。
如今前山大队里真正的文盲没有几个,大家就算不会写,但大多数字都是认识的。
大家认了字之后就发现了便利,特别是读报和信件的时候。他们不仅不用再找人帮忙读信,有时候还能够写回信了。
认识字之后,大家也就更加重视上学这件事。特别是这一次前山大队考了许多大学生,更是让他们看到了读书的好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变化。
秦望舒不知道洛婶子会不会来,将信写完后就准备给投递到她宿舍附近的邮筒里。她上次买的邮票现在正好就可以用上了。
随后她就想约宿舍里的室友和她一起去买衣服。
天开始暖和起来了,之前在前山大队穿的衣服其实也还不错,特别是棉袄,只可惜那边的衣服在这里根本穿不出去。秦望舒其实不怎么在意,毕竟对于她来说,现在最流行的衣服也都过时了。
所以秦望舒准备去买衣服,自己可以买成衣,但秦景初的常服,她就准备亲自买布做。
一是舒服,二是量体裁衣的话,一般不会出现什么买大买小问题。秦景初要训练,还是穿透气吸汗的棉布材质的衣服好。
现在商店里的成衣大部分都是的确良的,虽然说版型不错,但透气性是真的不如棉布的。
“我就不去了,”吴敏摇头,“我孩子也有挺长时间没有见到爸爸,我准备带她去看看她爸爸。”
“是得多看一看,这样才能想起来你这边还有个小宝贝,学习也能更有劲头一些。”
男人只有背负责任了,才能真正的长大。
前世秦望舒就听过一句话,男人至死仍是少年。
那个时候很多人就算是结了婚,也好像没有长大,妻子的不仅要照顾孩子,还得包容自己的丈夫,就像养着两个孩子。
所以很多女人在攒够了失望之后,就会选择离婚。在后世离婚率持续上升,也和这个原因有关。想到后世各种降低离婚率的“妙招”,秦望舒就不由的觉得好笑。
离婚率升高,结婚率降低也不是一天两天,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
现在的男人好像责任心更重一些,不过还是得培养。让他见见孩子,告诉他:他是一家之主,需要养活他们母女,是她们的依靠,这样他才能更加努力,为了这个家而努力。
这样才能让男人真正为了这个家去拼搏。这也是许多男人在有了孩子之后就成长了起来的原因。
“你说的对,我就是因为有妞妞,才会更加努力的生活。”他们会努力的赚钱生活,毕竟他们谁也靠不住。
她娘家那边,她娘只顾着两个弟弟,家里连她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至于她婆婆,孩子奶奶,那就是个重男轻女的。
高考结束之后,他们带着妞妞回去,结果她对妞妞根本就是爱搭不理的,甚至她好几次都看到了,她婆婆偷偷给她小叔的儿子塞鸡蛋,还嘱咐他不能让他们瞧见。
就因为这,她和丈夫寒了心,这才将女儿带过来上学。还好她的室友都挺通情达理的,同意她将孩子带过来住。
当然她也不能一直让妞妞住在宿舍,下学期她就准备出去租房子住,到时候她丈夫也来,再将妞妞送去上学,这样他们一家三口一起上学,多好!
妞妞也是个懂事的,每天就待在宿舍里等她下课带她出去,叮嘱她不要碰其他姨姨的东西,她也不会乱动,更不会随意的往外跑,让她很省心。
“我和你一起去吧,我想买双鞋,天开始暖和了,我没有带薄一些的鞋子,想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李玉之前就想要去百货大楼了,只是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人和她一起,这才一直没有去。
“嗯,你们要不要去?”秦望舒又看了宿舍里其他几个人。
“我也不去,我一会找老师有些事情。”
“我也不去。”
最后只有秦望舒和李玉两人准备去百货大楼买东西。
“望舒你知道怎么过去吗?”李玉有些担心,她虽然在京市待了挺久的,但只是在学校周边打转,还真的不熟悉其他地方。
“放心,我知道怎么去,不会把你带丢的。”秦望舒笑着打趣,“你今天和我一起,注意路怎么走,以后就可以自己过去了。”
“好!”李玉就是这样打算的,不仅百货大楼,她还想去其他地方,总不能回去之后别人问起她在京市,她能说的只有她们学校吧。
“望舒,你熟悉其他地方吗?”因为秦望舒说带她,她下意识地就想依赖她。
“挺熟悉的,到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去逛逛。”她可是拥有京市地图的人,开学前还去过不少地方,自然是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