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川庆云?你德川幕府的后人?”
小叽国昭的帖子里只说是故人之后,让秦天好生照顾,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找参谋部申请。
小叽国昭是什么人,能亲手写这种帖子给秦天这么一个小人物,其中肯定藏有玄机,不用多想,就能猜到个大概。
面前的男子看上去不到二十,脸上还有尚未褪去的青涩气息,没有穿军装,而是一身普通西洋装扮,不像是被军国主义熏陶过的激进青年,更像是留过学的新青年学生。
听见秦天的问话,德川庆云有些疑惑的哈衣道:“我给好多人都说过我的身份,没一个人愿意相信我说的是真的,您是怎么知道我是德川家后人的?”
秦天感受了一下对方的心理活动,忍不住吹捧道:“德川幕府的威名实在是太大,你又是公爵身份,和寻常普通人说这个,当然没人信,谁会相信高高在上的公爵会在军营里当个勤务兵?”
“啊?您...您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德川庆云惊讶道。
“啊,我认识的人多,军部的,宪兵队的,保安局、特高课包括满铁的人都认识一些,你的故事都被当成了酒后笑话在传,没什么好稀奇的。”
“天呐,我...我都成所有人的笑话了?”
德川庆云想捂脸,又觉得不太合适,刚抬起的手又给迅速放了下去。
“小叽参谋长将你送过来,应该提前和你商量过吧,说说吧,想干什么职位?”
“我...我不知道...我在军营里说是勤务兵,实际上都不用我做什么,就有人帮我做了,我也不懂这些,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作为德川幕府最后一代将军的孙子,虽然没了政治身份和权力,但幕府将军两百多年统治的影响力还是摆在那的,可以说这个家伙的身份只比亲王略逊一筹,在本土可是无数人仰视的豪门贵族中的顶流,若是没明治天皇推翻幕府,现在人家可是妥妥的新一代大将军。
之所以会来满洲,也是他的爷爷不希望德川家族就此没落,本来想送他去陆军学校学习,可德川庆云一身的纨绔气息,根本待不住,没上两天就跑回去享清福去了,为了不让他变成废物,只好跟着开拓团来到满洲,让其历练几年,体验一下一个人在外面独立生存的困难。
结果一来满洲,他就成了所有东洋贵族和高官手里的烫手山芋,这种身份的人,谁敢让其吃苦受累,都恨不得让他滚远点,免得出了什么问题被德川家和老派贵族的责备。
这不,刚好秦天这边缺人,就把德川庆云给丢了过来,他们是仗着秦天不会顾及德川家的势力和威名,肯定不会太在意那些风险,加上调查局也不是一线单位,安全上也有保障,这样一来,秦天就变成了地地道道的接盘侠。
“会不会倒是无所谓,只看你有没有想做或者感兴趣的事情。”秦天解释道。
德川庆云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有没有那种刺激的事情可以做?”
刺激?秦天不禁一愣,这家伙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没想到内心还很狂野?
不过想想也是,这种人就跟被宠溺的皇子皇孙一样,看起来仪表堂堂很有贵族气质,举手投足也很规矩,言谈举止更是优雅,怎么看都是乖孩子,实际上这些都是从小被迫学习的贵族课,真正的内心藏着什么没人知道。
眼前的德川庆云看得出来,文质彬彬的面孔之下,有着一颗永不褪色的少年心。
秦天大概能感觉得出来,这个家伙很单纯,而且心地不坏,就是因为从小被管束和宠溺太多,内心有些叛逆。
看起来快二十岁的人,其实胸口的那颗心才十几岁。
“抓坏人刺不刺激?抄家刺不刺激?匡扶正义行走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救刺不刺激?”
德川庆云一听眼睛都亮了,这不就正是他朝思暮想的武士生活吗?上什么军校,当什么将军,多无聊,不如踩着木屐挎着武士刀踏遍大江南北,自由自在没有丝毫束缚,那才是他向往的未来。
“长官,我真可以过这么丰富多彩充满刺激的生活啊不不不,我是说,这种工作我真的能胜任吗?”
秦天很确定的点点头:“当然可以胜任。”
德川庆云兴奋的想要手舞足蹈,但从小学习的克制和礼仪迫使他强压住内心的欢喜,只能站直了身子给秦天十分标准的鞠了一躬:“长官,以后就麻烦您了,不过我想问问,我有酬劳吗?”
一听酬劳两个字,秦天笑了:“调查局每个人都有,怎么,堂堂公爵也缺钱?”
德川庆云很是尴尬的用手掌在裤腿上搓了搓:“来满洲之后都是在军营里,军饷都输掉了,这里也没人会给我钱,但我吃穿用度不要钱,我花不了多少的。”
还真是,这种身份的人,谁敢真饿着他,没人会傻到去施舍他,肯定都是想方设法让其享受别人难以奢求的特殊条件。
秦天可不相信,德川家唯一的独苗,真会没人管,放任他在满洲吃苦?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保护他。
“嗯,我觉得你的条件还不错,又喜欢外勤比较刺激的工作,我这里刚好还有一个调查处处长的空缺,月薪十块,提成百分之一,属于多劳多得的工作类型,你愿不愿意试试?”
说是只有十块钱,德川庆云有些失望,这可比军饷少多了,不过秦天说有提成,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慌忙问怎么个提成法,怎么样才能多劳多得。
秦天请其入座,又奉上茶水,拿出看家本领一阵忽悠,给德川庆云这个涉世未深的小青年哄的热血沸腾。
说他所要调查的都是帝国的蛀虫,都是贪官污吏或者被敌人收买的内线,没有一个是好人,他们必须惩恶扬善劫富济贫,为帝国奉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帝国不帝国的,在德川庆云心里其实无所谓,能够惩恶扬善劫富济贫帮扶弱小,成就自身的英雄美名,还能自由的工作,这才是他最喜欢的。
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第二天就来上班,从离开秦天办公室开始,一整夜都处于十分亢奋的状态。
特别是秦天说的那种策马扬鞭行走江湖的感觉,简直太符合他心中所想,虽然还不懂什么叫江湖,却朦朦胧胧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最最最喜欢的,还是秦天说江湖人才有的那种气魄:“是兄弟,就来砍我!”
这种江湖情义,他不懂,却能感受的出来些许韵味,简直太令人向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