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录音棚,白韵提议去一家高档的私房菜餐厅吃饭,许韶稍作思索,最后还是拒绝了。
毕竟作为男人,也还是得有哪怕是那么一丁点底线,要是在女人面前连饭钱都付不起,那还有什么尊严可谈?
嗯,至少在白韵面前,他确实是这么一个没有尊严的男人。
不过至少这一顿饭,他还是找回了一些良知,没有继续吃女生的白饭,但并不是他不想吃,而是因为不能吃。
因为明天他要去献血,而献血前最好还是不要饮酒,吃太过油腻的食物,以及不能熬夜。
两人的口味都比较清淡,这一点倒是没什么,关键就在于白韵在吃饭的时候喜欢配点小酒,许韶认为这个坏习惯应该遗传自她的酒王父亲。
再加上录音所花的时间,其实比他想象得要多,不知不觉已经快要九点了,为了保证血液的质量,还是不要太晚睡觉比较好。
所以许韶给出的拒绝理由就是“要去献血”,白韵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都行,看你”。
如果换做是寻常朋友,可能会多劝几句,但白韵作为十多年的好友,自然也不会再多说什么。
“嗯,毕竟你是熊猫血,献血这件事也挺重要的。”
白韵划着手机,很快就把餐厅的订座取消了。
“是的。”
许韶点点头,感谢自己的好友能够体谅自己。
他的血型是rh阴性血,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熊猫血”,拥有这种血型的人占不到全国的百分之一,人数少,血库里储存的血自然也就少之又少。
算起来,自成年开始,今年算是他献血的第五个年头了。
至于为什么要献血——
这就要提到他小学时期,因为车祸受过一次大伤,那时候血型匹配的母亲已经去世,而父亲是阳性血,血库又恰好告急,调运需要时间,一切都万分危急。
不过,好在有一位同样是rh阴性血的大叔在收到消息后,不远千里来为他输血,这才挽救了许韶的生命。
大哥没有要任何报酬,事后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感激之余,他年龄允许之后,每年都积极献血,默默地传递着这把象征生命的红色火炬。
因为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同样是熊猫血的患者,因为伤病等原因而正急需用血。
反正血液还能自我补充,如果没有多少成本的献血能挽救到更多人的生命,那自然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事实上,他早在高一那年,他就通过紧急输血挽救了一位女生的性命,而那位女生,其实正是沈绪的妹妹,沈绘。
而这,其实也是他在用另一种方式,回报那位大哥的救命恩情。
救命之恩难以为报,但至少也能尽己所能,去挽救其他人的生命,他不是医生,也不懂药理,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献血一途。
这些事情,白韵自然也清楚,所以也不会说什么,至少在这件事情上,她是绝对遵从许韶的意愿的。
“回家吧。”
许韶提议。
“嗯,你等一会儿,我来打车。”
白韵点头。
“你家和我家不是不顺路吗?”
许韶发问。
“是,怎么了?”
白韵不解。
“那我们不应该各打各的车吗?”
许韶那小小的眼睛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
“?”
“可是我今晚打算睡你家啊?我车还停在你家楼下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白韵甚至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是在陈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一样。
“?!”
“?怎么了?”
“呃……这——”
许韶总觉得应该说点什么,可是却又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要从什么开始说。
“我家里没人,爸爸妈妈明天回来,房子钥匙还没给我配,现在进不去。”
这么说来,确实是有不便之处。
“这样啊,那可以,你不嫌弃就行。”
“嫌弃,所以我打算睡沙发。”
“……好吧。”
两人打车回到许韶的住处,各自洗了澡后,时间就已经到了十点。
“客厅可没有空调,只有风扇哦?”
“行,没事。”
“真的不睡床吗?”
“啰里啰嗦的……你还是早点睡吧。”
白韵看来并没有多少想聊天的欲望,换好了薄料的吊带和短裤,就直接躺倒在沙发上。
看来这几天旅途劳顿,她也相当疲惫。
而许韶热脸贴冷屁股,自讨没趣,也只得灰溜溜地走回房间,只是站在卧室门口,他还是又一次转头:
“真不要?”
“你有完没完?”
“好嘞,姐,晚安。”
许韶躺在床上,很快就沉沉睡去。
白韵倒是失眠了一会儿,不过终于还是睡着了。
临洋市的夏天格外炎热,其实许韶是想让白韵睡床上,自己睡在客厅吹着风扇凑合一晚的。
不过白韵也并不是多矫情的人,优渥的家境也没有让她变成了养尊处优的公主,倒不如说,她其实有着非同寻常的理性。
甚至有时候冷静到让身为男性的许韶都自愧不如。
夜渐渐深了,然后它悄悄咪咪地,不发出任何声响。
睡觉就像是一场时间旅行,闭眼睁眼,仿佛就跳跃了时间,直接就从黑夜飞到白天。
天亮了。
起床,洗漱,然后准备做早餐。
白韵已经不见踪影,楼底下的车也开走了,手机上的短信提示是五点左右,看样子她应该是已经到家了。
在回复了一个招牌笑脸之后,许韶准备开始享用丰盛的早餐。
对于他来说,两片夹蔬菜的吐司,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就是他一般标配的早餐。
可能偶尔会因为赶时间而胡乱塞两口,也或许有时候嘴馋想要加餐,但至少今天的早餐是这样的朴实无华、营养均衡。
因为献血车是直接开进大学里面的,所以许韶也不需要大费周章跑去医院献血,只需要在下课后来到校门边上的献血车前排队等候就可以。
献血之后还能领取一些小礼品,大多是毛巾或者牙刷牙膏等生活用品,顺带一提他现在用的毛巾,还是去年献血之后送的。
由于大一的新生刚刚开学,前来献血的人数也是相当多,哪怕是许韶下了课之后才过来排队,前面也还有足足几十号人。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如此浩浩荡荡的队伍,再加上其中不乏有大一的年轻面孔,他发自内心地感觉到欣慰。
等献完血之后……估计得到十二点了,是在学校食堂吃呢?还是回家自己做饭?反正下午也没有课——
许韶正若有所思着,却被身旁的一股熟悉的轻柔声音打断了。
“请、请问!唔……那个,献血是在这里排队吗?”
“是的,在这里排就好——诶?你是……”
许韶不经意地扫过一眼,视线却待在声音主人的面颊上不走了。
“许哥哥!”
“沈绘……小姐?!”
前者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的惊讶,而后者只是稍微表示出了震惊后,表情很快就添上几抹笑意。
“许哥哥也来献血啊?”
“是的,不过……沈小姐原来也是滨海大学的学生吗?”
“嗯,我是大一新生,美术专业的,许哥哥你呢?果然音乐专业吗?”
“是的,我是音乐教育。”
沈绘似乎比之前见面的时候还要热情一些,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坏事,至少比起那天晚上,现在对自己的态度好了不止一点。
“沈小姐……为什么会有想要献血的想法?”
“这个嘛,说来话长,五年前,我因为一场车祸受了重伤,是一位不知名的好心哥哥为我紧急输了血,这才让我能够脱离危险,所以……怎么说呢?想去献血,就是希望能够帮助其他人的吧。”
许韶其实很想说那位哥哥就是自己,但转念一想,那位大叔都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自己也不应该邀功才对。
毕竟只是做一顿饭,借一个浴室就能给自己一万块的报酬,要是知道了自己是她的救命恩人……该不会直接发过来几百万的支票吧?
慢着,这样好像也不错?虽然那天的一万块他是没有收啦,但是如果是几百万的话……
可能得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才能决定了。
许韶正在大脑里斗争着,此刻却突然响起了一串手机铃声,只不过旋律听起来很可爱,所以并不是自己的手机。
“怎么了,哥?”
原来是沈绘的,看样子好像还是在和沈绪那小子打电话?
“嗯,我刚下课,准备过来献血呢!你放心吧,哥都带我走过好几遍了,来上学的路肯定不会走错啦。”
实锤了,沈家妹妹绝对是一个路痴少女,所以那天能徒步走来给自己送还项链,根本就是奇迹。
“很好呀!你说老师——诶?原来大学里是有老师的吗?教室?完全没印象……哥,我是不是……”
许韶虽然不是有意去偷听的,但是这信息量一句比一句大,他开始重新审视沈绘这个女孩子——到底是不是正常人了。
“有,我是有带画笔和画板,你说过要看课程表,我也记得,可是上面说是写生课,我就找了个风景很好的地方画画了——诶?原来是在教室里上课吗!!!”
……
该说不愧富家千金大小姐吗?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对这些方面还是有所欠缺了——
不过这会不会也太离谱了?上了大学之后竟然一次教室都没有去过?开学也快半个月了,竟然还没见过老师!
此女,恐怖如斯。
许韶再次感叹。
“你问许韶哥哥……嗯,我见过了,也和他道过歉了,项链?不用不用,我已经还回去了,许哥哥还借给我浴室,还做了午饭给我吃,过夜?没有喔,许哥哥送我回家的……肯定有啊,只不过他没有拿。”
嗯,这些确确实实是自己做过的,不过——沈绪啊沈绪,你也别太感动,回国之后请顿烧烤就行了,毕竟你妹和你有血缘关系,和我也有“血缘”关系,说起来其实也算半个哥哥,这些事也是应该去帮忙的。
“许哥哥……他就在旁边啊?他也是来献血的,嗯!把手机给他是吗?好。”
沈绘随即把手机递给了一旁的许韶,后者接过来,手机外壳是一只松鼠,还有猫猫饰品的挂坠,无论什么时候看都是相当可爱的手机。
“怎么了?沈少?”
“诶嘿嘿嘿嘿,我妹妹咋样?”
“能不能别笑得这么猥琐?挺好,比你好多了。”
“有欲望了没?保护她的欲望。”
“没有,有警察叔叔保护她就行。”
“不是哥们儿,那时候不就是个误会吗,怎么,闹脾气啦?我给你赔个不是,确实是兄弟疏忽了。”
“行,还有什么说的吗?”
许韶其实早没有在意了,只是出于恶作剧心理,想借此机会好好损一损沈绪,找找乐子。
“就是说,我妹的情况你也知道,现在我在国外谈生意,管家也被我爷爷叫出去做事了,她完全就是一个人,我根本不放心的。”
“然后呢?”
“要不,再考虑一下?算我求你,行不行?”
电话另一头传来了苦苦哀求的声音,许韶很难相信,那个骄傲自负的男人,竟然也会用这种语气说话。
“人家也不一定答应……”
“如果,我妹妹知道了你是那个救了她命的人呢?”
说完这句话,电话两头同时陷入了沉默。
许韶握着手机,视线无意间透入沈绘那如琥珀般透亮的瞳孔中——
此刻她正带着浅浅的笑意望着自己,脸蛋粉嫩,皓齿隐现。
此刻她的神情里,早已没有了一开始见面时的提防和恐惧,而是信任和温柔。
似乎在她心里,自己也算是一位“哥哥”了。